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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九龙坡区法院、检察院陷害大法弟子案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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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六日】(明慧通讯员重庆报导)自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 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检察院多年来一直参与迫害大法弟子,对大法弟子非法判刑、关押。现将九龙坡区法院、检察院非法审判大法弟子的案例揭露如下(注:按大陆法律,法院欲提审被押人员,均需由检察院提供当事人材料,法院方可进行庭审)。

借魏星艳一案,非法重判四名重庆大法弟子

因揭露重庆大学研究生女大法弟子魏星艳在沙坪区白鹤林看守所被恶警强暴一事,大法弟子何明礼、马世芳、尧荣宣和魏晓均于二零零四年九月七日被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非法判决,几位大法弟子不服,提起上诉。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五日,重庆市中级法院非法审理了四名大法弟子的上诉案,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现九龙坡区法院非法判决何明礼(男,四十一岁)有期徒刑十三年,马世芳(女,五十六岁)、尧荣宣(男,四十岁)和魏晓明(女,四十二岁)各有期徒刑七年。强加于几位大法弟子的莫须有的罪名是所谓的“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非法审判电力局退休职工胡中玉

大法弟子胡中玉,重庆市电力局退休职工,退休前为重庆市电力局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丈夫王占德也是大法弟子,因进京上访被劫持至西山坪劳教所,于二零零二年二月含冤去世。

二零零四年一月十日,胡中玉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讲真相时,被警察和协警暴徒当场打得头破血流,然后送到九龙坡区看守所非法关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胡中玉被九龙坡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现关押在重庆女子监狱(已从永川搬到九龙坡区走马镇)。

非法重判梁平县大法弟子顾晓敏

顾晓敏,重庆市梁平县聚奎镇大法弟子,被抓前一直在重庆市区打工。二零零五年四月十八日上午,顾晓敏在上班途中被九龙坡区国保队长舒银等人绑架。随后国保恶警黄建兵与马王村派出所警察王赞梅等数人,在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对顾晓敏租房住处(马王四村十幢一单元4-4号)破门闯入非法抄家,从上午至下午强行拿走家中财物(部份归还),上班工作所用工具至今未还。顾晓敏被非法关押在九龙坡区华岩看守所,家属强烈要求放人。而后,顾晓敏被九龙坡区法院强行非法重判八年。

非法审判五旬大法弟子邓富寿

大法弟子邓富寿,男,五十多岁,于二零零八年六月份被绑架后非法关押在九龙坡区华岩寺看守所。九龙坡区法院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下午两点钟左右非法庭审大法弟子邓富寿;二零零九年三月十日二次庭审,九龙坡区法院对邓富寿非法判刑四年。

检察院相关责任人:楚浩天、郑静,办公电话:023-89062077;绑架邓富寿的派出所是:重庆市高新区派出所;参与迫害的恶警:向龙熙。

非法审判大法弟子刘世英、唐万秀、李洪容

二零零九年六月,重庆市九龙坡区巴国城派出所一伙恶警,绑架了重庆市大渡口区大法弟子李洪容(女,七十多岁)、刘世英(女,六十多岁)和唐万秀(女,五十多岁)。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一日上午十一时,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对大法弟子刘世英、唐万秀,李洪容作非法审判。其中,刘世英和唐万秀的家属均未得到此次非法开庭的通知,因此没有到场。三名大法弟子在法庭上均表示:强加给自己的罪名根本不能成立,并表达了“信仰无罪,传播信仰无罪”的观点。中午十二点,此次非法审判草草收场。大法弟子刘世英、唐万秀仍然被非法关押于九龙坡区华岩看守所,李洪容仍然“取保候审”。

相关单位及责任人:重庆市九龙坡区国保支队:徐飞、叶征(此二人直接参与非法跟踪和迫害大法弟子);审判长:贾飞,电话:(023)68152817,王晓渝,电话:(023)68152819 68152824;预审科:龙××,电话:(023)65261116。

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火炬大道十五号(巴国城正门斜对面)。电话:(023)68159920;传真(023)68159850

重庆市九龙坡区检察院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红狮大道二号(原址为杨家坪毛线沟杨渡村六幢,后于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六日,迁址至九龙坡区红狮大道二号新办公楼,紧邻九龙坡区法院)。电话:(023)89062075。


九龙坡区法院

九龙坡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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