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郭艳兵被枉判看黄梅执法者的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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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五日】郭艳兵是湖北省黄梅县农村大法弟子,三十六岁。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四日晚,被黄梅县公安局关押到黄梅县看守所。十一月六日,家属接到“劳教决定书”,非法劳教一年零三个月,而决定书上写的是“十月十五日”。我们是农村大法弟子,只知道照“真、善、忍”去做好人,不懂法律上的名堂,落款时间相隔二十天,里面一定有见不得人的东西,我们只好留着懂法律同修去戳穿。

“决定书”用三号字打印在一页A4纸上,废话很多,其中关键词是所谓本人供述:二零零六年三月到二零零七年十月,先后两次组织法轮功人员70余人在家交流炼功的心得体会,要劝别人三退,有四人作证,其中有三位大法弟子和一位村长。

这是个什么罪?况且还不是事实。宪法上明明白白写着公民有信仰和集会的自由,恶党凭什么剥夺他人的权利?开个会交流心得,有什么罪?劝退有罪?人们退党(团、队)是因为共产党坏。它要好,能劝退的了么?

江泽民要“三个月消灭法轮功”,由于法轮大法好,谁也不愿停止修炼。迫害十年了,现在法轮大法已洪传到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郭艳兵是普通法轮大法修炼者,既不是村长,也不是法轮功的什么长,召这么多人到家干什么?若干人到他家切磋、叙述最多的是原疾病缠身、生不如死的人,是法轮大法救了他的命。法轮大法好,被江泽民一伙流氓集团陷害,叫他不说,良心过不去,这些话能定罪么?要是能定,现在农村到处在骂共产党,全国退党(团、队)的已达六千三百多万,都该关起来?

再说,时间已过去了两三年,郭艳兵在社会上危害了什么?又损害了谁呢?郭艳兵所住的村——黄梅县蔡山镇八号角村,都公认郭艳兵善良安份守纪,助人为乐,是法轮功把他从死神手里夺过来的,而黄梅这些恶警又把他往死里整,真正受到伤害的是郭艳兵。

不是说有四个人作证吗?其中一个是村长周锦江,他自己并不承认作了此证,即使是,他当时为什么不制止、不揭发,而两三年后再来作证。还有一位是以维修家电为生的大法弟子张永刚,他只是说到他家干过活,又何曾证明过开70人的会呢?至于这两位是今年被黄梅公安非法关押过的大法弟子,谁知道恶警们怎样刑讯逼供,要她们作此伪证。据此决定劳教,能不荒唐吗?

“决定书”上还写了郭艳兵曾两次被判,一次是劳教,一次是判刑。这两次郭艳兵在监狱里所受的酷刑,曾在《致黄梅父老乡亲的一封信》中叙述过,把郭艳兵折磨得死去活来,惨绝人寰。而郭艳兵又犯了什么罪呢?“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这是什么罪啊!×教,哪条法律又定了法轮功是×教,江泽民信口雌黄能作依据?破坏法律实施,哪条法律因郭艳兵破坏而不能实施,有实事吗?拿大帽子压人,大帽子下面什么都没有,那不荒唐至极么?

多行不义必自毙,善恶有报是天理。这宗案中的孔政(蔡山派出所所长),陈建中(黄梅国保大队长)、项火记、何飞雄等人,摸心自问,郭艳兵被枉定劳教,于情、于理、于法说得过去吗?大法弟子是一群以真、善、忍为宗旨的修炼者,遭到震惊中外的迫害。天灭中共,势在必然,灾难频发是最好的佐证。

迫害法轮大法弟子的恶人遭恶报的还少吗?文化大革命中随着潮流做坏事的恶警被枪杀的事,不会有人不知道吧?奉劝你们为自己和家属留点后路,不要助纣为虐,沿着江泽民那条黑道走到底,把坏事做绝。回头是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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