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法和修炼的体会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三月八日】我是一九九八年十月十六日一个偶然的机会喜得大法的。记得那天晚上吃过晚饭收拾完毕后,我就去隔壁的婶子家串门。一進门,看见有好几个人在那看书学习,而且都显得那么和气、那么祥和。

等我坐下来,她们就给我介绍法轮功的好处,劝我也修炼,说过了这个村可没有这个店了。我一听,冥冥之中好象我找到了什么,当时我就答应了,心里想我一定要学,一定要修。第二天晚上我就请了一本《转法轮》,自那以后,我就走上了修炼的路。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每天早早的起床,睡懒觉的习惯也改了,炼完功后,把早饭做好,屋里也收拾的干干净净的。一天下来,生活非常有规律。把常人的活儿干完以后,到了晚上剩余一点时间,就和同修们在一起学法、修炼,我们互相切磋,提高心性;遇到矛盾,就按照师父的教诲去做,“向内找”,不找别人的过错,去做一个好人,超常的人。

在别人对自己不公时,总能想起师父的话,不与别人一般见识,向内找,找自己的原因,看自己是不是那里做错了。每一件事和说每一句话都要想想师父是怎么讲的,我做这件事对不对呀,时时的严格要求自己。就这样,沐浴在大法中,在师父的呵护下,洗净了我的心灵,往日生活中的烦恼和常人中不好的各种执著心也一扫而光;修炼大法后,我以前的头痛病也全好了,整天总是乐呵呵的;明白了人为什么来在世上。以前一切的不解,修炼大法后使我都明白了。

我庆幸我得到了这么好的功法,在这一生遇到了这么伟大的师父传法度人,不知道这是几时修来的福啊!多么幸运啊!

一、是师父保护了我的孩子

记得在二零零四年五月份,我被迫流离失所的第二年,我开了个理发店来挣点钱谋生。没想到刚开门,我的孩子就被车撞了。那天我丈夫带着孩子去县城买书和作业本,买完准备回家,丈夫在过马路的时候,把孩子丢在马路那边了,他自己过去了。当他回过头一看孩子还在那儿,就喊孩子赶快过来;孩子也没有注意有车,只顾着跑,可当孩子跑到马路中间时,一辆出租车飞驰而来,一下子把孩子撞出好几米远,摔在地上,当时不省人事。我丈夫赶快抱起来送進医院抢救,经过拍片和各方面检查,只是腿擦破了皮,别的都没什么大碍。

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师父保护了我的孩子,要不然摔得那么厉害,我丈夫说车都碰了一个坑,那要搁常人,恐怕早就没命了,可我孩子只是被撞晕了和受了一点皮外伤,其他都没什么事。

住了三四天我们就要求回家了,当时医生和住同一个病房的人都建议我们给孩子做个全面检查,都被我们拒绝了。我对他们说:我们是修炼法轮功的,法轮功的师父是教人做好人的,所以我们不给别人多添麻烦,也不让车主多花费一分钱,孩子已经好了,回家就没事了。

在场的人都说:没见过这么好的人。车主也高兴的说:真是碰到好人了。我告诉他们:这要感谢师父和法轮功,是师父和法轮功让我们做好人的。

二、说者无心,听者有心

有一次,我在理发店里听到一件事,事虽不大,可它使我想起了师父讲的“失与得”的关系。

那天店里来了好几个顾客,由于我当时很忙,所以他们就坐在那里一边等一边说话,说着说着就说到头发的事了。其中有个女的说:我的头发又多又长,那次收头发的来了,想把头发卖掉,就和他讲价钱,最后收头发的答应出一百元钱,多了不要,没办法只好答应卖给他。剪完头发后一照镜子,说,你怎么给我剪那么短呢,不行,一百元我不卖了,你得再给我添十块钱,不然我不卖了。收头发的没办法,只好给她加了十块钱。生意做成了,卖了一百一十块钱。可是一会儿孩子被狗咬了,赶紧带着孩子去看医生,正好花完一百一十块钱,一点没剩。她还说:早知道是这样,不如不卖头发了,孩子也不会被狗咬。

我当时一听,使我想起师父讲的失与得的关系。我想如果不多讹人家十块钱,不沾那点便宜的话,也许她的孩子不会被狗咬,所以千万别贪小便宜啊。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