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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监狱报颠倒黑白诬蔑法轮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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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九月四日】2000年10月……当时覆盖全省三十多个监狱的“黑龙江省监狱报”对我炼法轮功一事进行了“报导”,说我因炼法轮功“追求圆满”实施抢劫被判无期。“黑龙江省监狱报”把我修炼法轮功和我抢劫犯罪的时间颠倒了一下,便把我修炼前犯罪时的罪名扣在了法轮功的头上。
——本文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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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3月,我因参与持枪抢劫,被大庆公安局于同年4月28日拘捕,5月3日关押于大庆看守所,12月份转押大庆看守所。1996年被大庆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1997年4月24日押送新肇监狱服刑。

1997年在狱中,我开始修炼法轮功。法轮功净化身体,使人青春焕发的神奇功效使我的身心焕然一新,同时我的心灵也在大法中得到了彻底的净化,原本思想肮脏,心灵扭曲,什么坏事都敢做的失足浪子,按着法轮功的要求,开始摒弃陋习,往日的斗狠和龌龊的思想被真诚、宽容和善良所取代,法轮大法彻底的改变了我的身心。

但是1999年恶党迫害法轮功以后,在中共管制下的中国监狱里,什么事情都要与迫害法轮功挂钩,如果有人在监狱里炼法轮功,就关押禁闭,同时用各种酷刑和流氓手段进行迫害,并剥夺了作为服刑人员最大的权利——减刑的权利。

2000年10月,监狱以“不服从管理”为由将我转送泰来监狱。当时覆盖全省三十多个监狱的“黑龙江省监狱报”对我炼法轮功一事进行了“报导”,说我因炼法轮功“追求圆满”实施抢劫被判无期。“黑龙江省监狱报”把我修炼法轮功和我抢劫犯罪的时间颠倒了一下,便把我修炼前犯罪时的罪名扣在了法轮功的头上,很多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人便附和着说我是“炼法轮功,而且是因为抢劫被判无期的”。其实我犯罪是在1995年3月,而我开始炼功是在1997年,在这之前我根本没有听说过“法轮功”三个字。

曾在无知与迷茫中锒铛入狱的我,在内心深处在忏悔,在洗涤也在承担着昔日无知的罪孽,庆幸的是在迷茫中幸遇真理和信念的灯塔,让我看穿世间真正的善与恶,正与邪。

岁月悠悠,大墙内十二春秋蹉跎而过。让我的心声帮助大家认清恶党的本质,远离邪恶,走向美好的明天。劝人选择美好,是我由衷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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