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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市恶警、邪党人员迫害董国珍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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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六日】法轮功学员董国珍是四川泸州市江阳区泰安镇杨院子村村民,六十岁。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董国珍依法上访,向政府讲真相,被泸州市江阳区国安、“六一零”非法关押、强行洗脑 、剥夺人身自由一年零六个月;泰安镇及杨院子村的邪党人员,在董国珍被非法关押、失去人身自由期间,向董国珍家属非法罚款、强抢董家财产。董国珍遭受迫害详情如下。

一、依法上访遭非法关押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突然在全国范围内发动了对法轮功的大肆迫害,上亿的法轮功修炼人对中共的做法很不理解。因为修炼法轮功使人民身体健康、道德高尚,对人民、对国家有百利而无一害,这个一贯标榜“一切为了人民”的党,见人民在法轮佛法修炼中身心受益为什么会如此惧怕、恼羞成怒呢?为了及早制止这场错误的迫害,使国家、人民免遭不应该承受的灾难和损失,法轮功学员纷纷向各级政府讲法轮功利己、利民的真相。

中国宪法赋予人民上访、向国家机关反映情况、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国家各级政府设置信访机构,人大立法设信访制度,并制定了不得对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者打击报复的法律法规。然而当时泸州法轮功学员金世清到信访办善意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信访办的工作人员竟假装着接待,暗中打电话叫来警察,把合法信访的金世清抓进黄金山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董国珍想到泸州这个小地方信访制度遭破坏,那么北京就是中国老百姓最后的依靠,北京总应该为百姓撑腰吧?而且,老百姓向各级政府反映情况都是合法的。因此董国珍毅然迈出家门去北京上访。本来,作为一个国家公民,一个在大法中修炼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来讲,为讲真相和平理智的上访,堂堂正正行使自己的权利,光明磊落,没有一点过错,然而董国珍合法上访却遭到当地公安机关──泸州市江阳区公安分局、及专门迫害法轮功的特务机构“六一零”的迫害。二零零一年泸州市江阳区公安分局、“六一零”将依法上访的法轮功学员董国珍非法关押在灯竿山、三华山看守所八个月之久。

二零零一年一月,董国珍被非法关押,泸州市江阳区公安分局通过泰安镇派出所交给董国珍家属一份刑事拘留证,写明拘留原因是“参加邪教组织,”这个罪名完全是诬陷。董国珍是法轮功修炼者,修炼法轮功不用写申请、不用审批、不用宣誓、没有花名册、自己觉的好就炼;学员在一起交流、切磋是自发的;修炼中真切感受到“法轮大法好”上访向各级政府讲真相也是发自内心的、自愿的,没有任何组织约束和强迫形式。法轮功不是“教”也没有“组织”。要说法轮功“邪”更不符合事实。董国珍这位农村妇女身患怪疾,常年头疼、头昏、头部发麻、发烧、全身无力,抬到医院查不出病因。病一严重就揪痧来缓解。熟悉董国珍的人都知道,长年累月她额头上都留着揪痧的印迹。坐骨神经痛也长期折磨着董国珍,她经常是咬着牙、忍着痛到地里干活,往往坐在地上就站不起来。

一九九六年,董国珍修炼法轮功,不久身上的疾病奇迹般的好了,身体获得了健康,恢复了正常的劳动和生活。修炼法轮功董国珍本人受益、家庭受益,社会多一个健康人,国家、民族也受益。法轮大法教人修心向善,做道德高尚、身体健康的好人,怎么能说是“邪”呢?中共、江××污蔑这么好的功法,残酷打击、迫害,采取造谣、污蔑、诽谤、栽赃、陷害、擅立罪名等卑劣手段,它才是真正的邪教。泸州市江阳区公安分局国安、“六一零”就是按中共、江泽民的黑旨意强加一个“×教组织”的罪名对董国珍及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

二、洗脑迫害

二零零一年八月,董国珍在被非法关押八个月后,还没有踏出看守所,就又被江阳区国安、“六一零”强行绑架到了茜草“六一零”洗脑班迫害。

九月的一天,洗脑班要接受省“六一零”检查,为了表现积极配合、迫害得力,江阳区“六一零”在洗脑班走廊上、寝室内、法轮功学员的床头上贴满恶毒攻击法轮大法的标语,会议室挂出大横幅,邪气嚣张。法轮功学员维护真理与正义,撕掉了这些邪恶的标语。董国珍因此被姓周的公安打耳光、脖子上被周的爪子抓出血痕,手臂上打的青红紫绿,还被推到坝子里罚站。

洗脑班里面,董国珍与其他法轮功学员天天在警察监视下被强行灌输中共污蔑、诽谤法轮功的那一套邪恶的宣传,还要求人人写“学习”后的心得体会,企图强迫法轮功学员书面表态不修炼法轮功,跟着它邪恶的宣传指鹿为马说瞎话,并以“否则休想出去”相威胁。参与洗脑班迫害的人说,你们不表态转化,关你们十年、八年国家陪的起,你们陪不起。中共、江泽民利用“六一零”这个特务机构,利用政府的名义、用强制的非法手段,企图逼迫法轮功学员在失去人身自由的恐怖、高压处境下,接受谎言洗脑。其实,法轮功的真相人人心中有数,这些栽赃、诬陷之辞迷惑不了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倒认为,人通过修炼已经知道了法轮功是什么,宇宙的真理是什么,已经明白了佛法传世于人类的意义有多么重大,于人有多么珍贵,正信扎根心间是谁也动不了的。而中共、江泽民却十分愚蠢的想要主宰人民的思想只准信什么、不准信什么,丧心病狂的打压人民在修炼实践中得到的对宇宙真理的认知。可笑的是,人们通过实践证悟到了“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也不准信,人们在大法中修炼身心受益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也不准说,中共靠强权控制人的思想和精神既荒唐又滑稽。

参与洗脑班迫害的人员对法轮功学员说,不管你们认为法轮功有多好,只要政府说不好就是不好,政府说不准炼你认为再好也不准炼。中共就是这样狂妄、专横、一意孤行,不管它干多大的错事、坏事,都要强迫人民与它“保持一致”。靠残酷镇压封杀人的思想,企图永远操控人,对人民实行一代又一代的精神控制,中共不惜破坏国法、践踏人权、剥夺公民思想自由、信仰自由的权利。中共红朝几十年以强迫、高压的手段、威逼全国人民信马列,讲斗争,斗的人人为敌,斗的人心失控道德沦丧。今天,人们在法轮佛法的修炼中从新认识宇宙、人生,反思中共马列给人类造成的一切痛苦和灾难,人民有权利选择一条返本归真、道德回升之路。

三、长期非法关押

泸州市江阳区“六一零”洗脑班不仅非法剥夺法轮功学员的人身自由、思想自由,强迫洗脑对他们实行精神摧残、还逼迫他们的家属、单位缴二千至一千元一月的高额生活费,实施经济高压迫害株连他们的家庭、单位。

在精神、人身自由遭受严重的侵害、生命安全遭受严重威胁的情况下,部份法轮功学员于十月十四日从洗脑班走脱。事件发生后,江阳区“六一零”更疯狂的迫害法轮功学员。董国珍被劫持到三华山看守所。出了看守所又进洗脑班、进了洗脑班又进拘留所,董国珍又在玉皇观拘留所被非法关押三个月之久。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逮捕、刑事拘留人犯的机关,拘留所所关押的是受拘留处罚的卖淫、嫖娼、赌博、偷盗等违法者,董国珍没有犯罪、也没有做违法乱纪的坏事,她根本就不是看守所、拘留所关押的对象。“六一零”把监狱当作迫害法轮功的场所。10.14事件以后,“六一零”弄董国珍进出看守所、拘留所这些机构,既不向本人及家属出示关押证明,也不告知家属董国珍关押的地点、时间及原因,没有法律依据,没有法律程序、也没有法律手续,想关哪儿就关哪儿,想关多久就关多久。中共、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受权直属特务机构“六一零”任意玩弄国家执法机器,把监狱作为迫害法轮功的私家工具。

董国珍因上访被非法关押在三华山看守所期间,江阳区公安分局发给董国珍一张逮捕证。董国珍被非法关进看守所是1月几号,而逮捕证发给本人是五月十四日,按国家刑事诉讼法规定,董国珍从进看守所到下达逮捕证其关押时间早已超过法定期限,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是有罪的,乱立名目超期关押罪上加罪!中共、江泽民对法轮功群众从来不讲法律,江阳区公安分局、“六一零”追随、参与迫害同样无法无天,利用国家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

四、卖猪抢鸡 邪党人员掠夺董国珍家仅有的财产

二零零一年一月董国珍上访期间,泰安镇派出所多次到董国珍家中抄家、追问人在哪里,派出所公安对董国珍的家属说,因董国珍上访要罚款三万元。

二零零零年一月,泰安镇政府干部敖本清带工作人员张撸芬、常梁荣,派出所公安、村支书董世华、村干部杨明珍、村会计张春霞、村民兵干事董国秋、村民陈小明等大队人马,闯进董国珍家非法罚款。有人进屋看了看说,好穷啊,连彩电都没有。敖本清下令将董家仅有的一对肥猪以总额七百元的低价卖给村民陈小明。在此之前,村民胡顺才出一千元买他们的这一对猪,董国珍的丈夫都没答应。敖本清强行卖了董家的猪,又下令乡政府人员抢走董家六只公鸡。一个女的乡干部把鸡抓在手里向围观群众喊:“这就是炼法轮功的下场!”

镇政府官员敖本清聚众到董国珍家非法罚款,卖猪抢鸡,是光天化日下掠夺村民财产,触犯刑罚二百六十八条——犯聚众哄抢罪。

镇政府官员敖本清积极追随中共、江泽民,卖力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 ,犯下大罪,如不及时醒悟,将在天灭中共的天象下,落个可悲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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