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为什么还有些凶手至今没遭报?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五日】我们说,迫害正信的人决不会有好下场,迫害法轮功的凶手当然也不例外。但有些人不信,有些人怀疑。就象你在来信中问我的,如果迫害法轮功的凶手都不会有好下场,那为什么还有些恶人至今还没遭报呢?除了你,不少人也都问过我同样的问题。我们的许多同修也经常被问到这个问题。

下面,我想谈谈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仅供你参考。

纵观古今中外的历史,迫害正信的恶人之所以从来就没有好下场,这是因为因果报应乃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宇宙规律。

哲学上讲因果律,即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一定的原因必定导致一定的结果,一定的结果也必定有一定的原因。所谓因果报应其实就是这种因果律在人世间的一种客观体现。《易经》云:“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佛家《涅槃经》云:“善恶之报,如影随形;三世因果,循环不失。”道家《太上感应篇》云:“祸福无门,惟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用老百姓的话讲,也就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在我看来,不管有人信也好,有人不信也好,因果报应都是一种普遍可见的客观事实,是谁都无法改变的必然。

那么,人世间为什么会存在因果报应?为什么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呢?

这是因为,人类社会与自然界和天体宇宙一样,都是遵循着一定规则运转的,守规则乃是人类社会、自然界和天体宇宙得以存在和延续共同的必备前提。

以开车为例,现代社会,形形色色的司机和车辆组成了一个独特的世界,现在流行叫“汽车社会”。不开车的人很难体会,但当了司机后你就会切身的感受到,遵守交通规则对于“汽车社会”实在是太重要了!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每个司机都是一个单独的个体,都有自己的独立意志,都有自己的想法和心思,它们不但彼此有别,而且经常互相冲突,如果开车时大家不遵循共同的规则行事,“汽车社会”的正常秩序就不能维持,这个社会就无法正常的存在、运转和延续。

最能体现这一点的莫过于十字路口。每天从早到晚,来自四面八方的车辆纷纷在此交汇,然后又从这里驶向不同的甚至是相反的目地的。作为司机,谁都想快一点通过。试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信号灯和交警——它(他)们是交通规则的具体体现,任由每个司机按着自己的意愿行车,那会出现什么情景?很显然,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十字路口必定秩序大乱,车辆堵塞相撞,安全根本得不到应有的保障,甚至出现车毁人亡。反之,正常情况下十字路口之所以秩序井然,正是因为司机们都能自觉的听从信号灯和交警的指挥,不越雷池一步。

推而广之,不仅“汽车社会”,整个人类社会也都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方能正常的存在、运转和延续,而因果报应正是这样的一种规则(维系人类社会存在和延续的一大基本规则)。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人性中都有恶的成份,都有自私的倾向,如果善无善报,恶无恶报;好人行善反而遭罪,坏人做恶得不到惩罚,那么久而久之,做恶的人就会无所顾忌,肆无忌惮的为非作歹,而行善的人就会灰心丧气,无心从善,甚至随波逐流,弃善从恶,人与人就会不断的互相伤害,彼此之间毫无安全感可言,人类社会就会因为最基本的秩序都无法维系而趋于崩溃。人所共知,当今大陆社会,人心不古,唯利是图,世风日下,虽然表面上经济繁荣,但社会的道德基石早已被蛀空,社会环境日趋恶化,人们活的越来越没有安全感,之所以如此,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正是因为越来越多的人不再相信因果报应的道理,认为善无善报,恶无恶报,行善毫无价值,做恶情有可原,甚至是有能耐的标志,既然如此,又何必做什么好人,做个恶人岂不是反倒活的更自在,更有利于自己吗?!因此,人世间之所以会有因果报应,不是因为某个人或某些人的意志,不是因为受惠者要回报对自己做过好事的人,也不是因为被伤害的人要向施恶于自己的人复仇,而是人类社会正常存在、运转和延续的需要,讲的玄一点,这乃是“天意”。

从因果报应的角度讲,人的各种言行,不管好也罢坏也罢,都会产生相应的后果。既然如此,人们对于正信(即教人向善也确实能使人向善的信仰)所做的一切同样也会带来相应的后果,不同之处只在于,善待信仰他的人得到的是福报,迫害信仰他的人得到的则是恶报。这不是信仰者的一厢情愿,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美国近代著名预言家爱德加•凯西(Edgar Cayce,1877-1945)曾运用特异功能对上万名病人的往世进行过解读,结果发现其中有好几个病人致病的原因可追溯到古罗马时代,在那个时代他们都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了对基督徒的迫害。

其中一位是45岁的妇女。在她36岁时因患脊髓灰质炎而瘫痪,以至不能行走,只能靠轮椅代步。在她尝试了各种治疗方法后,找到凯西做前世解读,解读后得知,她今生瘫痪的起因是因为她在古罗马时期造的孽。公元37-68年,罗马暴君尼禄疯狂迫害基督徒时,她是王室成员。她当时在竞技场中对那些被伤残者不但没有一丝同情心,反而大声嘲笑。嘲笑的代价就是今世的瘫痪。

另一个案例的主人公是一个女孩子,她的前世曾经是尼禄王朝时的一名贵族,常以在竞技场中观看迫害基督徒为乐,特别是她在观看一个女孩子的身体被狮子撕烂时竟然大笑。这个以殉道者的痛苦为乐的贵族,今世得以髋关节结核的病痛来偿还她的罪业。

还有一个是电影制片人,17岁时得了脊髓灰质炎,脚有轻度的瘸拐。在对他的前世解读中也涉及到罗马时期对基督教的镇压事件。他当时是一名士兵,被送去镇压没有做任何抵抗的基督徒们。他造了业不是因为作为军人服从命令,而是由于讥笑那些坚持自己信仰的人们。今世的伤残是要让他从内心觉醒。

最后一位是一个男孩,16岁时因车祸脊柱被撞伤,自第五节脊椎骨以下完全丧失了知觉,不能动,只能依靠轮椅。7年半后,他23岁时,他母亲请凯西为他做生命解读,追述了他的前两世的转世情况。其中一世,他是基督教早期时的罗马士兵,是个自负的人,对迫害基督徒持幸灾乐祸的态度,并直接参与迫害基督徒。因此,今生的他就得忍受痛苦的煎熬。

凯西对以上例子的生命解读为这些人找到了致病的根源:他们之所以今生饱受痛苦,完全是因为他们曾经嘲笑、迫害过那些坚持自己信仰的人们。前两例中的主人公虽未直接参与迫害,但善恶不分,他们在今生就要为前世的无知、无情的行为付出痛苦的代价。那么那些直接参与迫害的人,尤其是第四例,在青春年少时就尝到那生不如死的痛楚。

历史上对基督教的迫害是如此,今天中共恶党对法轮功的迫害也不例外,在明慧网以及其它类似的网站上,几乎每天都有这方面的报道。以下仅是明慧网今年1月21日报道的部份例子。

山东省淄博市“610”的徐世温因迫害法轮功,现已遭到恶报,患癌症,在痛苦中等死。哈尔滨市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弟子的长林子劳教所所长史英白遭到恶报,现在病魔缠身,检查不出病因,目前每天低调上班,晚去早走。恶警赵爽曾毒打迫害法轮功弟子,现在队长职务被撤掉。

新疆石河子市中级法院行政科科长王安在审理一个案子时,因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找了一帮在社会上的小青年将他暴打了一顿,几乎打成了残废。之前,2006年11月左右,当地法院非法开庭审判法轮功弟子赵爱军时,赵的亲人曾质问王安“为什么赵爱军在劳教所非法关押期间,外界发生的一些事也要强加在赵爱军身上时”,王安竟无耻的说:“反正是他干的,不是他干的,他都不承认,谁能说的清。”自1999年7月20日后,王安一直接管非法审判法轮功弟子的所谓“案子”,许多法轮功弟子都被他非法重判,这一次终于遭到了应有的报应。

北辛堡乡副书记刘刚在职期间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弟子,法轮功弟子杨桂宝、陈运川全家四口共五人被迫害致死,当地许多法轮功弟子遭到不同程度的迫害。2004年,北辛堡乡邪党副书记刘刚因出车祸遭恶报身亡。

当然,从眼下的情况来看,并非所有迫害法轮功的恶人都已遭到了恶报,还有不少恶人现在可以说仍活的好好的,因为“干的好”而加官进爵的也大有人在。那么,这是否意味着他们真的能够逃脱恶报的下场呢?是否表明因果报应只是受害者的一厢情愿而非客观必然呢?这是许多人都困惑的问题。不过,一旦你明白了因果报应的多样性与复杂性,这个困惑也就不难解开了——它其实只是多样化的因果报应在一定阶段的特殊表现,而非对因果报应的否定。

从哲学层面讲,因果联系不仅是客观的,同时也是复杂多样的。其表现形式主要有:1. 一因多果,同因异果。即指一种原因同时引起多种结果;同一原因在不同的条件下引起不同的结果。2. 一果多因,同果异因。是指一种结果是由多种同时起作用的原因所引起的;同一结果在不同的条件下由不同的原因所引起的。3. 多因多果,复合因果。是说多种原因引起了多种结果。

我们讲的因果报应是因果联系在人世间的一种表现,它当然也是复杂多样的。按照佛教中所说,因果报应有三种形式:一是现报,即今世行的善做的恶在今世就得到报应。二是生报,前世行的善做的恶今世报,今世行的善做的恶下世报。三是速报,就是报应来得快,如昨天做坏事今日遭恶报,上午做坏事,下午遭恶报。福报也是如此。当然,这还只是佛教中的一种认识,现实生活中的因果报应比这还要复杂多样。

许多人之所以怀疑或不相信因果报应,是因为他们觉的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大量好人得不到好报,恶人得不到恶报的事例。明白了因果报应的复杂多样性,再回过头来看为什么有时好人不得好报,恶人不得恶报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其实这只是一种表面现象而已。有时好人不得好报很可能是因为他得好报的时间还没到,而另一方面,虽然他现在行善,但很可能以前或前世做了许多坏事,正好现在得恶报了,或恶报一直延续到现在还没完结,这样表面上就呈现出一种好人不得好报的假相来。同样,有的人做了许多坏事,眼下却还过的很滋润,甚至升官发财,那其实是因为他得恶报的时间还没到,而他虽然今世或现在作恶,但以前或前世可能曾做过一些好事,正好现在得好报了,或善报一直延续到现在还没完结,于是就呈现出一种恶人不得恶报的假相来。在践踏大陆民众信仰自由的恶党人士中,有一部份人之所以至今逍遥法外,甚至加官进爵,可能就属于这种情况。也就是说,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具体原因,目前他们得恶报的时间暂时还没到,一旦时间到了,恶报必定就会跟着来到。这样的例子已被披露出来的也有不少,比如今天刚加官进爵,没多久就被双规了,或是得病了,出车祸了……

老话不是讲“苍天有眼”吗,不是还讲“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么,真的是这样!

佛经中说的好:“湛湛青天不可欺,未曾动念已先知。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宝鉴篇》)。老百姓讲的更白: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全都来报。

总之,一句话,只要犯下了迫害正信,践踏信仰自由的罪行,报应迟早会降临到他的头上,想侥幸逃脱是决不可能的。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