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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龚家湾洗脑班的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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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6年7月7日】我是甘肃兰州大法弟子,叫姚爱莲,现年56岁。现将我被迫害的事实简述如下:

2005年1月25日去银行的途中,在银行附近我被兰州团结新村派出所恶警韩悌鹏一伙非法劫持到兰州龚家湾洗脑班迫害两个月。于2005年3月24日,因被迫害得生命垂危,恶警怕承担责任,才被抬回家。

在洗脑班,自1月25日起恶警就把我背铐在铁门上,直到大年30晚上才放下。整整半个月,我的胳膊和腿肿得不能动,腿呈黑紫色并出现了指肚大的血斑;脚面呈芲白色、脚心呈粉紅色,肿得鞋脱不下来,袜子粘在了脚上。

2005年3月3日,我开始绝食反迫害。在绝食期间,恶警把我双手、四肢铐绑在床上,令我痛苦不堪;恶人野蛮的插胃管、灌食,并不让大、小便。每天都被恶警谩骂、污辱、打耳光、拳打脚踢,并以判刑威胁我。我写上诉书,指控他们绑架我的非法行为,并指出他们对我的所为都是违法的。恶警说:“还跟我讲法律,什么是法律,我就是法律,我说铐你就铐你”。

自1999年7月20日以来,为了证实大法,我被恶警非法绑架十次,两次当场走脱,八次被非法关押迫害。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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