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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日报报导严重失实 当事人刘美玲澄清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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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1月29日】关于1999年8月11日烟台日报的一篇报道,题目为“法轮功无情党组织有情”,其中有许多失真的地方。

一、记者未曾采访我,居然伪造了我的所谓感激之词。

二、报导说,女孩病后,我听说炼法轮功能治病才炼的法轮功,这个说法是完全错误的。我是1997年冬天学的大法,女孩是1998年春天得病住了两次院,花了将近两万多元,医治无效于1998年冬天病故。

三、对男孩有病住院期间,我村村委组织村民捐款之事,因为男孩入院时,正是1999年7.20迫害开始之际,恰巧610工作组人员进村查抄大法书籍之时,巧遇村民捐款的场面。村民捐款是真,数额3600多元,是村干部亲自送到我家里,是丈夫亲手接的村民的捐款。当时我陪儿子正在市中心医院就医。可报道却说是送到我手上,并伪造所谓的“感激之词”。完全违背了新闻的真实性。

村民捐款献爱心是一件好事,我对他们深表感激。但是烟台日报却利用这件事情来诋毁法轮功,真是可耻!

写此报告的记者与我根本未见过面,却伪造了谎言来欺骗世人。岂不知本人始终如一的坚修大法,即连我唯一的儿子仍然坚持在修炼。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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