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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全连惨遭郴州市第二看守所严重摧残后被判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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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8月8日】湖南32岁的法轮功学员王全连在郴州市第二看守所遭受严重摧残后,昏死过去了,全身发黑,人瘦得只剩一把骨头,令人不寒而栗,后经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及时抢救才苏醒过来,经诊断有如下病症(附病历记录):1、急性胃肠炎;2、急性糜烂出血性胃炎(中重度)、失血性贫血(中度);3、HP感染;4、营养不良(重度),建议继续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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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病历记录

然而,在王全连如此严重的身体状况、医院建议继续治疗的情况下,郴州市610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违法审判王全连,非法判刑三年,并强行送往湖南益阳沅江市赤山监狱三监区二中队。在赤山监狱,王全连被迫每天工作10多个小时,有时双腿浮肿不能行走,依然要做苦役。

王全连,家住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街洞煤矿,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2003年为了向世人讲清法轮大法被迫害的真象,与同修一起印制大法真象资料时不幸被邪恶抓捕,关押在郴州市第二看守所(位于郴州梯子岭)。

在长达一年的超期关押中,王全连在看守所受尽了非人的折磨。每天跪着连续做苦役10多个小时,主要制作用来出口的彩色装饰灯泡,不完成任务还要挨整。而每餐吃的菜是只有一点点没有一滴油水的冬瓜、南瓜、萝卜、白菜、榨菜、红薯粉丝等其中的一种,而且很多被关押的人没有碗,没有杯子,没有牙刷,没有牙膏,没有肥皂,没有卫生纸。饭一送来,要以最快的速度扒完,因为推饭菜的车子从一号监房一路把饭菜发下去,到顶端的监房发完的时候,又一路把盛饭的盒子收回来,吃不快的就只能吃几口饭了。

在看守所遭受拳打脚踢是家常便饭,还有牢头狱霸私设的酷刑“108道菜”更是惨不忍睹。牢头以整人为快乐,没有丝毫人性,点着哪一道“菜”就用那一种刑,而且号里每个人都要参与整人。例如:

“剁凤爪”,让人跪在约90厘米高的水泥搓衣板旁,把手臂伸直平放在水泥板上,指使一犯人用手或用脚按住挨打人的手指,其它人拿着自己的鞋,用鞋底往手上剁,有的要剁100多下还不罢休。

“包饺子”是用棉被把人蒙起来,每个犯人轮流朝棉被狠捶一拳,这样打人听不见叫喊,看不到血迹,但是会留下内伤。

“抽牛筋”是用制灯泡的线(又名单边)里的铜丝绞在一起作鞭子抽,抽上去火辣辣的痛,往往是旧痂未脱,新疤又起。据悉郴州大法弟子吴建明一天被抽四顿,抽了多少鞭记不清了,三个月后身上的皮肤像松树皮一样,背也直不起来了,人也被抽得神志不清了,什么事都不知道做。

“撞钟”是让人脚并拢,身体笔直像倒下去的木头一样往墙上撞下去,几点钟了就撞几次。

“炒肚皮”是把人打倒在地,每人往肚子上踩一脚,听说有个28岁的农村来的犯人就这样把肚子踩爆了,肠子都流出来了,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人就咽气了,看守所为了推卸责任,严密封锁真实情况,告诉其家人说他得急性病死了,在中国的监牢,人的生命是不值钱的,不如一条狗。

还有什么“开心拳”、“炒肋骨”、“爆腰花”、“喝啤酒”、“坐飞机”,等等等等。

这就是中国的人权。请世界各国人权组织来中国监狱看一看,看看这泯灭人性的迫害善良的“人间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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