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 2004年08月14日 星期六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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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明慧汇编

  • 明慧汇编:大陆受迫害大法弟子依法上诉情况(专辑1)

  • 明慧汇编:法律及人权常识(专辑2)

  • 明慧汇编:关于在中国大陆运用法律武器反迫害的讨论(专辑2)

  • 明慧汇编:谎言欺骗掩不住 累累罪恶必昭彰(北京专辑1)

  • ■ 弟子切磋

  • 与北京同修交流

  • 关于北京地区多讲真象、增强发正念的建议

  • 从根本上不承认旧势力的一切

  • 浅谈宽容

  • 按大法的标准对待家庭矛盾也是正法修炼的一部分(2)

  • 修炼是严肃的——也谈“严正声明”决不是简单形式

  • 向明慧投稿的同修请注意稿件的校对

  • 讲清真象中的“祝福语”等问题

  • ■ 迫害真象

  • 酷刑:踩(图示)

  • 狱中写真:石家庄北郊监狱对大法弟子的强制“转化”

  • 被万家劳教所迫害 孙秀珍现生命垂危

  • 山东少女郭雪莲被北京新安劳教所迫害致精神失常

  • 马三家劳教所的迫害无法改变大法弟子的正念

  • 我在马三家教养院的所见所闻

  • 吉林黑嘴子女子劳教所恶警伙同犯人迫害大法学员

  • 石家庄北郊监狱野蛮折磨大法弟子

  • 河北省怀来县大法弟子受迫害案例

  • 石家庄70岁老太修大法哮喘痊愈 在家炼功遭抄家

  • 哈尔滨万家劳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实

  • 湖南辰溪宁铁桥、杨玉满、胡丑改被迫害追踪报导

  • 大庆郭玉珍在迫害中含冤而逝(图)

  • ■ 正念正行

  • 时时刻刻讲真象 堂堂正正出牢狱

  • 弟子传播真象 师父慈悲加持

  • 我所见到的另外空间正念除恶

  • 堂堂正正的修炼

  • 法轮功学员用电话向大陆民众讲真象

  • 佛法真言 谁悟谁得

  • 老年大法学员领取生活费的故事

  • ■ 海外综合

  • 奥运期间在希腊雅典洪法讲真象(图)

  • 斯洛文尼亚国防部:中国政府应终止这场针对法轮功所展开的毫无意义的迫害

  • 大法洪传台湾大街小巷:阿嬷主动来学功(图)

  • 法轮功使台湾老人身心健康(图)

  • 在爱尔兰基而戴尔市洪法

  • 请为自己的所为负责,善恶有报绝不是迷信

  • ■ 人心与因果

  • 湖北浠水县恶警绑架好人 遭村民谴责阻止

  • 派出所所长说:这叫我们怎么去抓她

  • 老人心向大法 疾病一扫而光

  • 身患强直脊柱炎 修炼一月返校园

  • 原山东潍坊市委副书记遭恶报死于肺癌

  • 山东胶州五名犹大遭恶报身亡

  • 四川广安恶人恶报

  • ■ 大陆综合

  • 2004年8月13日大陆综合消息

  • 大法弟子起诉河北怀来县派出所的诉状

  • 大陆同修投书 补充酷刑演示资料

  • 广东省三水劳教所部分恶警名单

  • 劝善之心化飞鸿——讲真象信件汇编

  • 写给镇江市同修的一封信

  • 80人发表声明──声明强化洗脑作废

  • 科学与迷信

  • 轮回报应小故事两则

  • 诗歌:割舍执著;救苍生

  • ■ 资料汇编

  • 小册子:送福系列——天赐洪福(第1期)

  • 小册子:福送百姓家

  • 小册子:星海聚焦(第5期,大连)

  • 多刻录机的安装(图)

  • 明慧新闻简报(2004年8月13日)



  • ■ 明慧汇编


    明慧汇编:大陆受迫害大法弟子依法上诉情况(专辑1)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
    受害者家属上诉:

  • 黑龙江省双城市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修炼者张生范的亲属的申诉书

  • 要求云南省和昆明市当局释放我的丈夫江玉留 惩处警察违法行为
  • 受害者本人上诉:

  • 辽宁盘锦市派出所所长毒打73岁老人被起诉

  • 一份唐山市第一看守所不予传递的上诉状

  • 成都市金琴路小学教师刘晖从狱中传出的申诉书

  • 起诉辽宁省凤城市政法委“610办公室”

  • 葛云玲递交平顶山市中级法院的上诉书

  • 四川省南充市任建国的上诉状
  • 受害者家属上诉


    黑龙江省双城市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修炼者张生范的亲属的申诉书

    (明慧网2003年3月7日)

    省委有关部门及有关领导:

    我们是黑龙江省双城市法轮功修炼者张生范的家属,今就张生范被黑龙江省双城市公安局不法干警毒打致死一事向省委有关部门及有关领导提出申诉,望有关部门及领导给予重视,出面匡正双城公安警风,严惩杀人凶手,还死者公道,并给予死者家属赔偿。

    一、死者简介

    张生范,男,现年三十八岁,家住双城市双城镇和平街二委一组,除右腿因小儿麻痹残疾外,身体健康。曾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并依法进京上访被无理关押。二00一年六月九日清晨7点左右被双城公安非法强行带走,六月某日被毒打致死。

    有关部门及有关领导:在此,我们不想赘述法轮功带给张生范的身心巨大变化,我们有充足的实事。我们只是希望有关部门能主持正义,我们只想为含冤而死的张生范讨回公道!

    二、张生范是被强行粗暴带走的。

    二00一年六月九日7点钟左右,几名公安强行闯入张生范家中,对张生范说:“局长找你谈谈……”,张说:“我没有做错什么事,我不去!”他们见状不容分说,要强行带走张,他们扬言:“看谁说了算!”张当时坐在长条椅子上对他们说:“你们没有带走我的任何证件,我不能跟你们走!”说着他紧紧地抓住长条椅,但几名公安强行连同板凳一同抬走粗暴地将张生范扔到车中,并连踢带踹地将他塞入座椅底下。请问:国家法律规定这样抓人了吗?!对此围观群众都看得清清楚楚,并议论纷纷说:“这孩子多好。”车开动的过程中,很多邻居都看见车上的警察对张生范大打出手。这哪里是人民的警察?!分明是一伙强盗!他们还有没有人性?!执法部门有这样执法的吗?!这样执法是弘扬了警风还是败坏了警风?!

    三、张生范是被活活毒打致死的

    张生范被抓之前还是一个好好的大活人,没病没灾的,他为何三天不到就突然死去了?!这期间公安不许家属见面,并百般刁难我们。说是心脏病致死的,谁相信呀?!既然敢强行带人并且当众大打出手,那么背地里的毒打是可想而知的!

    四、我们的质疑

    面对双城公安的粗暴行为,面对张生范的含冤而死,身为家属的我们,向省委有关部门及领导质疑如下:

    一、双城公安为什么不带证件就随便闯入民宅搜捕抓人?!
    二、为什么公安对一个残疾人竟大打出手?!谁指使的?!
    三、为什么明明是打死的,非要说病死的?!
    四、说是犯心脏病去抢救(其实他本人根本没有心脏病),为什么不通知家属?!哪些医生参与了抢救?!病例是怎么写的?!为什么不把这些公布于众?!
    五、为什么死后不及时通知家属,非得等到第二天才通知家属(隔23小时)?!这期间是否有不可告人的密谋?!
    六、通知家属后为什么还不让家属看尸体?!……

    综合所述,凡此种种,不法之徒们触犯了诸多条法律,人命关天,他们就想草草了事,这怎么可以呢?!面对一个残疾人的惨死,我们哥五个有权利捍卫国家赋予我们的合法权益,为冤死的弟弟讨回一个公道。天子犯法尚与民同罪,法律不是哪个人的避风港。我们恳请省委有关部门有关领导能亲自去调查核实,听一听双城百姓的呼声!上自白发苍苍的老人,下至目不识丁的孩童,凡是尚有良知的人对张生范的惨死无不愤慨,无不痛恨万分。双城公安的此行此举,实在让人无法接受!请问真理何在?!正义何在?!中国的人权何在?!

    五、我们要求:

    有关部门及有关领导:谁没有妻子儿女,谁没有兄弟姐妹,这样的事如果发生在您的单位,您的家庭,您又做何感想?!我们不想不明不白的失去自己的亲人,我们要为惨死的张生范讨回一个公道!为此,我们提出如下要求:

    一、澄清事实真相,查清死因,还死者清白。
    二、凡是触犯法律的执法人员和杀人凶手必须承受法律制裁严惩。
    三、赔偿死者家属精神损失。
    四、死者死因尚未清楚前,不准尸体火化。

    以上要求如达不到,我们将继续依国法到北京上访。我们哥五个宁可倾家荡产也要为我们冤死的弟弟讨回一个公道!

    我们恳请省委有关部门及有关领导能给我们一个圆满的答复!
    我们急切等待这一圆满答复早日到达双城!

    死者家属
    二00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要求云南省和昆明市当局释放我的丈夫江玉留 惩处警察违法行为

    (明慧网2004年7月14日)

    昆明市政府、云南省劳教委:

    我叫石云,女,是昆明第二职业中专教师。

    我的丈夫江玉留是同单位教师,是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2004年6月2日,盘龙国保以单位有人举报我丈夫散发法轮功宣传光盘为由,抄了我们的家,抄走了法轮功的书籍和资料,抬走了电脑主机。至今没有归还。

    盘龙国保从6月2日至7月7日,先后5次对江玉留進行传讯,但没有一次出示传讯通知单。

    7月7日早上,盘龙分局的公安以请江玉留到国保有事相商为由,将他带上车。江打电话告诉我,并说中午不回来吃饭了,我不放心追问到底是去哪里,他询问了同车公安,才知道是把他直接送往大坪坝第二劳动教养所。当日晚盘龙分局公安李金昌把劳动教养通知书送到我手上。通知书上写到“兹有江玉留因扰乱社会秩序经审查批准,决定劳动教养贰年零陆个月”。我向李公安询问相关法律条文,他粗暴拒绝,后经我多次要求,他才说判劳教是根据《刑法》300条。

    基于上述事实,我认为:
    1、 盘龙公安随意抄走家用电脑等私有财产至今不归还是一种违法行为,我要求退还我的书籍、资料和电脑主机。
    2、 警察在对江玉留的5次传讯中没有出示过传讯通知书,是非法的。询问的主要内容是有关信仰问题,而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这些做法是对江玉留人权的践踏。
    3、 在没有对江玉留進行传唤或通知的情况下,警察以其它借口将他骗上车,强行送往劳教所是非法的。
    4、 劳教的依据是“扰乱社会秩序”。江玉留用自己的钱制作光盘赠送给他人,澄清法轮功真象,何来“扰乱社会秩序”之说。按照1982年1月2日国务院转发、公安部发布的《劳动教养试行办法》,江玉留并没有违反其中任何一条规定。即便是李金昌所提供的《刑法三百条》也没有提到“法轮功”三个字。截至现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没有制定出关于法轮功修炼者的相关法律。说法轮功是×教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其他任何人的言论都只代表个人意志,绝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按照规范与法理讲,没有法律规定的依据,就不能对公民作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

    根据有关法律条款我请求上级有关部门认真调查、纠正以上违法行为,无条件释放江玉留。

    此申诉呈送云南省司法厅、省劳教局、省检察院、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昆明市第二职业中专。

    申诉人:石云


    受害者本人上诉

    辽宁盘锦市派出所所长毒打73岁老人被起诉

    文/辽宁盘锦市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4年8月2日)辽宁盘锦市大洼县西安乡派出所所长张明江毒打重伤73岁老人宁波,被其家人控告到了检察院。张明江曾扬言报复,威胁原告要给老人判刑。目前,73岁重伤的宁波仍被非法关押在大洼县看守所,不让家人看望。

    宁波的家人把恶警张明江控告到了检察院以后,张明江非常恐惧,既惊又恨,扬言要对控告其犯罪恶行的宁波家人進行报复迫害,并立刻反咬一口,诬陷原告为被告,以宁波老人拥有法轮大法资料为名,有刘某的所谓的证人证词,迫害老人,要给老人判刑。

    当宁波的家人去问刘某所谓的证词内容时,刘某说:并没有给张明江提供证词。事实是,2004年3月张明江到宁波家里非法乱翻乱搜,刘当时在场,张明江让刘作证,刘只是回答看到张明江“翻出一个黑色塑料袋”,这却成了张明江所要利用的“证词”。

    宁波老人5月19日在家被派出所所长张明江、指导员高宪宝绑架打成重伤后,非法关押在大洼县看守所。宁波老人当时质问恶警们说:你们专迫害好人,杀人放火你们怎么不去管呢?恶警吴健邪恶的说:“抓不着,法轮功好抓!”

    宁波老人右胳膊不能活动,腰部严重受伤,不能独立行走。家人找有关部门论理,各部门互相推卸责任。家人在每星期的接见日去看望老人,均被挡回。家人问为什么不让见?看守所所长邓国荣蛮不讲理的说:自从让你上次见了面,你到各个部门上诉,法院、检察院、人大等等各个部门都知道张明江把宁波给打了,所以不能让你再见了。

    大洼县西安乡派出所所长张明江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在当地曝光后,张明江非常恐慌,散布风声说:让恶警们每天晚上去各处蹲点,准备抓捕散发资料的法轮功学员。

    张明江和大洼中队副队长付振国经常带一些不法警察,以搜查法轮功资料为名私闯民宅。2004年2月16日下午,非法抄了法轮功学员叶喜明的家,翻走了所有大法资料。还有一次,不法警察到另一学员家中骚扰,乱翻一气,顺手牵羊,偷走了2条“人民大会堂”香烟和200元钱。恶警吴健,从1999年7.20以后几乎参与当地所有迫害大法弟子的事,曾经和大洼中队副队长付振国驻守在北京专门抓捕当地去北京上访的大法弟子。

    ======
    盘锦市大洼县政法委书记:丁喜庆 0427-6862905
    盘锦市大洼县公安局局长杨万国: 0427-2684201
    盘锦市大洼县公安局副局长刘景力: 0427-2684007
    盘锦市大洼县看守所: 0427-2684130

    西安派出所所长张明江 宅电: 0427-6870056;办公室: 0427-8892541
    派出所所值班室电话: 0427-8892110
    张明江妻子王春香单位国营唐家卫生院 电话: 0427-6870166


    一份唐山市第一看守所不予传递的上诉状

    (明慧网2004年4月23日)

    上诉人:大法弟子张云平,男,50岁,唐山钢铁集团公司生活服务公司内部退休工人。

    上诉原因:因不服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2003)北刑初字第377号刑事判决,对本上诉人所定“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现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理由:

    一、对本上诉人的定罪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没有任何犯罪证据。完全是非法的。

    各位法官,首先要说明的是:唐山市路北法院对我的判决完全是基于我是法轮大法弟子,坚持自己的信仰,说真话,向广大民众讲真象。至于强加给我的罪名,根本就是莫须有。

    信仰自由是天赋人权。是受宪法保护的。广大法轮功修炼者是一个和平、理智、真诚、善良的群体。遭到镇压之前,法轮功的名字在中国已经是家喻户晓。法轮功从92年5月李洪志老师公开传出到99年7.20遭到镇压,七年间因为能在短时间内使人身体健康,道德回升,学炼者很快上升到一亿人。99年7.20开始,对法轮功的这场镇压,完全是江××一手挑起、胁迫政府官员跟从的,从宣布到实行都是违背中国宪法的,完全建立在江的个人决定和谎言宣传的基础之上。首次公开将法轮功冠以“邪教”二字的,仍然是江××。镇压开始之后三个多月的99年10月26日,江在接受法国《费加罗时报》记者采访时第一次提到“法轮功就是×教”。10月28日又授意《人民日报》以特约评论员名义,发表了“法轮功就是×教”一文。10月30日,在江的淫威下,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江泽民的讲话在先,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在后,这是明目张胆的把他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凌驾于人大常委会之上。《宪法》第八十条、八十一条关于国家主席权限的规定中,并没有赋予国家主席为任何组织、个人及功法定罪的权利。《宪法》第5条明文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因此,在未经国家任何检察院、法院判定,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的情况下,江说“法轮功就是×教”是严重的违法越权行为。至于《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谁都知道文章永远也不是法律。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从头至尾也没有把法轮功定性为“邪教”。只是泛泛地谈到要取缔和惩治邪教。

    二、对本上诉人的定性,是非颠倒。

    本上诉人从97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后使我身体健康,思想境界得到了升华。能够做事先考虑别人,工作中任劳任怨,不再计较个人得失。得到同事们的好评。由于大法弟子们在常人社会中的表现,“法轮大法好!”“炼法轮功的人都是好人”。在民众中广为流传,深入人心。

    就是这样一群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人们,99年7.20开始却遭到了江氏邪恶流氓集团的残酷镇压。

    然而,目前世界上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人民修炼法轮功,李老师的著作《转法轮》已被译成20多种文本出版,李洪志老师和法轮大法得到了世界多国各级政府的一千多项褒奖。法轮大法洪传世界。

    信访办是政府所设听取人民意见的窗口。99年7.20我们因对部分唐山大法弟子突然被抓感到不解,到唐山市政府信访办上访,我们真实报了姓名、工作单位,说明我们的来意。结果我还没到家,我工作单位的领导已等候在我家中。当天夜里十点多钟强行把我从家中带到单位,关押了我5天。

    因我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修炼,唐钢生活服务公司书记郑武,于2000年12月强行停止我的工作,强迫我转变思想,要求我写不炼功、不进京上访的保证书。如果我不配合他们,就会影响领导们的仕途,而且会使他们经济利益受损。为了保住他们的官位和金钱,郑武是志在必得--必须让我写保证。因为我不按他们的要求去做,2000年12月19日晚,在郑武的亲自指挥下,把我绑架到唐山纺织学校东宿舍转化学校(洗脑班)强制转化。洗脑班就是变相的看守所,一栋四层楼,每个大法弟子都是单独房间,把门从外边用铁锁锁上,楼道、窗户都用铁栏杆封住,不许大法弟子之间说话、来往。我们失去人身自由,断绝与外界的联系,就连家人几次要求见我都遭到拒绝。

    在洗脑班里,我们每天被强迫看诬蔑大法的电视节目和各类报纸,每天上课听“帮教”诬蔑大法。我们每月每人还需交生活费用一千元(第一个月1500元),可每天吃的是最最普通的饭菜。我单位给我妻子打电话,要求家属交钱。我妻对他说:剥夺我丈夫劳动的权利,限制他的人身自由,不让他与家人见面,只因为他不放弃修炼“真、善、忍”,你们是在犯法。我丈夫是受害者,我绝不会给害人者提供经费。于是,我的单位就扣发了我的全部工资、奖金及年终奖,直到扣够2500元为止。临近年关,我家里要人没人,要钱没钱,有理无处说,有冤无处伸。

    洗脑班可以不负任何法律责任长期关押大法弟子。不写“保证书”就不放人。我被非法关押了两个月。

    2001年9月13日晚七点多钟,我妻子发大法真象资料时,被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区分局西窑派出所雇用的社会青年发现,她被绑架到西窑派出所。晚九点多钟,西窑所警察在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在我家楼下,把我绑架到西窑所。我绝食抗议对我的非法关押,他们关押我60多个小时后,打电话给我单位把我接回。当晚路北分局一科副科长许来生带人抄了我家。在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硬要搬走我女儿学习用的电脑。我女儿说:你们这样做犯法!许来生说:公安局是我们家开的,法律是我们家定的。身着警装的执法人员,能够说出这种无法无天的狂妄话,可见对广大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依的是“随意”的法。孩子无可奈何,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把心爱的学习工具抢走了。

    两个月后,我妻子从唐山市第一看守所出来后,找到一科科长许伯军,想要回我家电脑,孩子学习得用。许伯军说:让你女儿上这来用。当时,我家电脑已经摆在了他们办公桌上,成了他们的办公用品。以后我妻弟多次找到许伯军索要,许百般搪塞,至今也没归还。据内部人员透露,一科办公用品经费紧张,上边儿不给拨款,让他们自己解决。这也许就是他们“执行”公务时“顺手牵羊”的原因之一吧。

    2001年4月,我办理了内部退休手续。为了供两个孩子上学,我不得不出去打工。原单位领导三天两头往我家打电话,要我到单位去。总是编些瞎话骗我去,其实是要我汇报思想,写不炼法轮功、不进京上访的保证书。我不写。郑武书记就恐吓我。后来,又多次打电话要我到单位去,甚至大年三十也要我到单位去报到。他们多次骚扰我的正常生活,跟他们讲道理他们也不听。后来我就干脆不见他们的面了。

    2002年11月7日晚开始,在唐钢集团党委副书记刘玉印(迫害大法弟子的责任人)、唐钢610办公室头目马国力、生活服务公司书记郑武的操控下,唐钢公安处、生活服务公司联手,在我家楼下等候我四天四夜。监视人员在汽车内,闹的周围居民都很不安。

    没等着我,不法官员于是又生一计,2002年12月19日晚六点多钟,唐钢公安处治安科科长王忠林,带领一群人把我妻子强行带到纺织学校洗脑班。让她说出我的下落,我妻子说不知道。他们不相信,就派公安处三男两女看着她,不说出我的去向就不放她回家。唐钢公安处机关派出所所长刘金奎恐吓我妻说:你再不说,就把你的孩子、亲戚全部都弄到这来,我们有的是地方,有的是人,看你说不说!你不说我们就撒开网,挖地三尺也要找到他,××党想找的人没有找不到的。他们非法拘禁我妻四天四夜,不让睡觉。由于长时间不能休息,我妻心脏病复发。

    在这期间,刘金奎还带人两次到我家中,恐吓我的子女。最后他们也没达到目的,只好让我妻单位把人接走。单位把她送回家中。

    他们二计不成生三计,从2003年1月份开始至今,生活服务公司扣发了我的全部退休金。又是临近年关,我女儿为了讨回公道,为了生存,找到我单位书记郑武,见面孩子很有礼貌的给伯伯拜了个早年。然后问为什么扣发我的退休金。郑武说:你爸是内退,叫他到厂里来,不来就算旷工。孩子问有没有文件,郑说有。我女儿想看一看文件,郑满面笑容地说可以,就走出办公室。一会儿,进来一男一女(男叫孙有平,40多岁,生活服务公司保卫科的。女的是唐钢公安处的焦女士)。他俩说:你在这儿影响领导办公,有事到楼下去说。我女儿说就是找领导解决问题来的。他俩一边一个,拽着孩子就往楼下拖。孩子大喊:救命啊!大过年的不给我爸开工资,还让人活不?孩子愤怒的喊声,引得各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出来张望,人们窃窃私语,见证了这黑暗的一幕。他俩把孩子拖到楼下刑侦室,焦女士把手铐子往桌子上一扔,恶狠狠的说:再不老实铐上她!

    2003年3月30日,我被唐山市公安局一处、丰润新区公安分局绑架,送到唐钢公安处,我绝食抗议对我的非法关押。4月3日他们强行把我送到唐山市第二看守所。我继续绝食抗议对我的非法关押,遭到二所所长董会平、(现已撤职)科长安国富(现已撤职)等人的野蛮灌食。5月12日二所的在押人员全部转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

    为了配合最高检察院清查“超期关押人员”的工作,7月8日晚,唐钢公安处把我从一看守所接出,强行送到纺织学校洗脑班,继续非法关押。

    7月29日我被唐山市检察院以莫须有的罪名批准逮捕。又送回第一看守所。2003年12月22日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以同样的罪名非法判了我8年刑。但凡有一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法律只是针对人的行为和行为所带来的后果的。思想的问题根本不是法律所管辖的范围。我国刑罚的量刑原则,以犯罪事实为根据。他们对我的判处,既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又没有任何犯罪事实,所以是完全彻底非法的。

    综上所述,谁是罪犯,谁是受害者,事实胜于雄辩。

    各位法官,在这场江××一手发动和竭力维持的迫害中,受到迫害和精神摧残的不仅仅是上亿的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家属,全中国人民都是江氏集团操纵下的媒体所散布的谎言的受害者。在不久的将来,真象必将全部大白天下。现在,各国政府和人民在了解真象的过程中,逐渐认清这场迫害的邪恶本质。将来,许多人会因自己今日明白了真象后,敢于主持正义感到庆幸。

    上诉请求:

    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是我国审判活动中必须遵循的一项原则。请求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2003)北刑初字第377号刑事判决书,重新审理此案。宣判本上诉人无罪,还本上诉人清白。无条件释放唐山地区所有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望你们伸张正义,给予我们法律上和道义上的支持。

    此致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张云平


    成都市金琴路小学教师刘晖从狱中传出的申诉书

    (明慧网2004年7月15日)我叫刘晖,女。1973年1月21日生。成都市金琴路小学语文教师。原住成都市金牛区金鱼街教师宿舍4-5-2号。1990年走上教师工作岗位至2000年,正是教师生涯黄金阶段。却突遭非法迫害,致使身心遭受摧残,基本人权,信仰自由遭到践踏。现将自1999年7 月以来近五年的经历简述如后:

    1.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我到阿坝州黑水县探亲。迫害新闻尚未播出之时,当地公安局在未出示任何证件和法律手续情况下,非法传唤、抄家,收缴了我的书籍《转法轮》。

    2. 二零零零年元旦,我因想去北京上访,被成都市乡农市派出所超时关押3天后,被治安拘留15天。在拘留所,因不愿读诬蔑法轮大法的报纸,被长时间罚站,恶警施以拳打脚踢。每天被强迫站着听刺耳的高音喇叭广播。后又转为刑事拘留32天。因炼功被加戴脚镣手铐30天(前15天被反铐着)。

    3.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一日被释放回家后,派出所和街道办事处勒令家人每天要有二人看守,不发生活费,不准出门,除了他们指定的人员外,不准其他人来访。在成都市政府驻京办事处被关押时,时值寒冬,房间里面不开暖气,不给被盖,睡在一片木板上,吃的是打手们的剩饭。

    4. 二零零零年三月初,被从北京押回后又被治安拘留15天,刑拘30天。因不同意在四川电视台“今晚十分钟”节目中制造假新闻,不愿称“自己被法轮功迫害了”,放出后即被送金牛区洗脑班被变相拘禁。连四岁的小孩上幼儿园也被禁止。

    5. 派出所和街道办事处安排门卫、院内住户、小商贩在我居住的院子里、门口進行监视。随意敲门、闯進室内、或在阳台窗外窥探,甚至于半夜三更拍门,吓得小孩大哭,说“警察又来抓人了”

    6. 二零零零年五月二十日,带小孩到公园玩,遇到功友闲谈,被便衣警察听见,称我们非法集会,被浆洗街派出所警察抓捕。警察当众用瓶子、雨伞敲打我们,

    肆意辱骂。后来,乡农市派出所把我带回去,要我作伪证,让我说是以前的辅导员陈×ד联络”我们的。我拒绝作假供词。又被刑拘30天。

    在看守所里因炼功,被加戴手铐和脚镣。铐成“龙抱柱”。我绝食抗议,警察为了逼我進食就用又粗又长的管子鼻饲,灌食后过了一天一夜后才取出,管子上满是鲜血。造成低烧、呼吸困难。同舍在押人员都不忍目睹。

    7. 二零零零年七月初。我回黑水县探亲,当地的修炼者進京上访,当地公安局说是我叫他们去的。声称我不离开就抓我。为了避免家人被牵连,我只好离开。

    8. 二零零零年七月九日,我带小孩到功友家玩。祠堂街派出所警察闯入功友家中,以我没有身份证为由(我告诉他们身份证被派出所没收)几人把我拖到派出所。警察在拖我时,撞翻了实木沙发椅,“啪”地夹住小孩子。孩子痛得大哭。警察却骂“活该”,扬长而去。

    派出所警察采用拖来拖去,拧胳膊,风扇开到最大档贴背吹,收音机开到最大音量噪声贴耳朵,辱骂等手段对我迫害了十几个小时。其间,他们还叫来一个妇女,强叫她当众取下我扎头发的橡皮筋,胸罩,叫她扔進垃圾桶去(她没有扔,把这些交给小孩,叫他放好了)。

    晚上,乡农市派出所警察又把我和小孩子带到乡农市派出所,关在派出所院内。深夜一点多了,我和孩子都没吃没喝,我据理力争要求警察立即放人。值班户籍警恼羞成怒,把我推到院子中间,欲动手打人。当孩子哭喊着跑过来时,失去理智的警察反手打了孩子一掌,孩子身体向后倒下横着冲出几米远,后脑勺“咚”的一声摔在地上。半晌才哭出声音。这里出来两个人把他劝走。然后,他打电话叫我家人将小孩子带走。又要把我关進拘留所。因上面不批,又将我关進留置室内。

    9.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九日。因我去成都市公安局信访处反映七月九日祠堂街派出所、乡农市派出所非法拘禁,滥施暴力事件。信访办将我的控告信私自转给了乡农市派出所。于是乡农市派出所的警察们就编造了我在“营门口天桥上撒传单”的谣言。又把我刑拘30天。

    在看守所里,因炼功我们三个大法弟子被手脚互连铐成一串。我们绝食抗议。警察们就让几个犯人把我们摁在地上,踩住手脚,强行灌食。他们为加大迫害,一次就灌一洗脸盆的羹糊糊。造成高烧、吐血、食道和口腔溃烂、化脓。全身淋巴结起包块。

    10. 二零零零年国庆节,许多警察围着我家又想借所谓“敏感时期”抓人。由于邻居相告,我只好外出躲了七天。在这七天中,他们不断监听电话、打电话骚扰、威吓我的家人。节后回校上班,学校迫于压力只得安排专人负责跟踪监视我。他们甚至于采用欺骗我只有四岁的小孩,企图诱使他说坏话来达到造谣迫害的卑鄙行为。

    11. 二零零零年十月中旬,成都市公安局一处冯××让乡农市派出所警察以谈话为由将我骗到派出所,铐在派出所院子中的椅子上。十几个警察到我家中抄家且不出示任何证件。他们诡称只是看看,不叫搜查。家里人质问他们为何抓人,他们支支吾吾不回答。后来冯××给我扣上“企图颠覆国家政权”的大帽子,又是一番威胁后才释放我。由于冯××声称要开除我和我爱人(不炼功),不准小孩上学,要没收住房充罚款,他一句话就可以让我去劳教三年等等。我只好离家出走,流离失所。

    12. 二零零一年二月六日,我在发放揭露“天安门自焚事件”真象资料时,被青羊正街派出所警察抓捕。警察们对我拳打脚踢,扣押了我的钱物。

    在看守所里,为了抗议对大法弟子的迫害。我绝食抗议。看守所警察又把我双手反铐起来,强行鼻饲灌食,而且灌后不拔管子。我两次扯出管子咬断。后来七、八个人把我强行按在地上,用捏鼻子、掐脖子、钢匙、竹板等物撬开嘴巴等残忍手段借灌食之际進行迫害。

    在四川楠木寺劳教所,警察们唆使吸毒劳教人员借灌食之际对我進行殴打,用钢匙打脸、灌辣椒水、冷油,长时间掐脖子、捏鼻子不准呼吸,泼水、辱骂等手段進行折磨。

    中队一些邪恶警察不准我睡觉,日夜盘坐、罚站直至昏倒等方法進行长时间连续不断折磨。他们随时找借口围攻辱骂、殴打、电棒电击。长时间面壁罚站、夏天长时间曝晒,蚊虫叮咬,不准睡觉,不准说话肆意辱骂,各种方式迫害。我绝食半年多时,身体极度衰弱,背驼胸凹,双目经常处于失明状态。在一次折磨中我一下昏倒,后脑勺在床沿上磕了个大口子。劳教所叫来家人把我接回家去。四天后,乡农市派出所警察称手续不全,又把我抓回劳教所。不管家人怎么哀求也无济于事。此时我的血压只有15~20抽血都很困难,多处器官功能衰竭。在劳教所里我被捆着输液、每日鼻饲灌食。

    二零零一年九月,我在劳教所绝食七个月后以所谓“保外就医”送到郫县红光医院变相关押。我坚决反对,撞墙抗议,警察方才撤走。

    13. 二零零一年十月中旬,我回到家中。他们派了六个人日日夜夜在我家前、后门口轮番看守,不准我出门,不准其他任何人来访。甚至于在窗户外边又钉了一层铁防护栏杆,窗户无法打开。他们还要院内住户们都监视我家里人的动静。邻居们上下都不敢交谈,唯以目示意。在被非法单独关押五个多月后,我不得不再次出逃,流离失所。

    14. 二零零二年十月四日,我在阿坝州茂县被抓。茂县公安局长和政委及另一个男警察对我大打出手,抓着我头发撞墙,扇耳光,拳打脚踢。

    十月十二日被抓回去成都,先关在铁西宾馆12天,一直被铐坐在凳子上,恶警不准睡觉。几个警察轮番审讯几天后,把我关進了成都市看守所。在看守所里患上疥疮并严重感染,输液后全身严重浮肿。经青羊第三人民医院诊断为慢性肾衰竭。因看守表示无力支付治疗费用,医生建议这属于重伤重症范围,应当保外就医。看守所不但不同意,还竭力隐瞒真实病情。经我绝食抗议才承认事实。

    15.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八日。我被关進成都市龙泉驿川西女子监狱。因不愿穿被打上囚犯标志的衣服,只得每日披着铺盖。

    历经四年多残酷的迫害,无论面对何种形式的不公正对待,我们始终以和平理性的方式对待这一切。用事实讲真象,实践着“真、善、忍”的要求。但是这持续几年的迫害,不但给广大修炼者和我们的家庭、亲朋好友带来了痛苦,而且造谣惑众的宣传也毒害了世人。“善恶有报”这条天理是谁也逃不过去的。执政者也是常人。“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这场镇压在全世界已经遭到越来越多的谴责。

    我以自己近五年来遭受的迫害经历提出控诉:控诉江罗政治流氓集团对法轮大法和千百万大法弟子的残酷迫害;控诉中国少数警察野蛮残暴行径;控诉制造谣言欺骗毒害世人的宣传媒体,控诉他们对全中国人民以至全世界人民的欺骗和毒害。

    但愿我被迫害的经历能唤起那些仍被谎言蒙蔽着的人们的良知,不要再受骗上当了。愿你们心中的人心法庭、道义法庭作出正义审判,把那些邪恶之徒绳之以法。为自己开创美好的未来。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起诉辽宁省凤城市政法委“610办公室”

    (明慧网2004年8月10日)

    凤城市人民法院:

    我们是凤城市被非法迫害、关押在不同地区的法轮大法弟子、家属及全体法轮功修炼者。经过调查核实,凤城市政法委“610办公室”操控公检法司等部门非法迫害了为数众多的大法弟子,特此诉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被告:凤城市政法委“610办公室”

    案由:被告超越职权并滥用职权,侵害及剥夺了原告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权

    诉讼请求:

    1.责令被告对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修炼者停止迫害,解除关押,无条件释放
    2.对原告赔偿非法关押期间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3.对原告公开道歉
    4.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法律责任,依法惩处犯罪分子

    事实及理由:

    自1999年7.20以来,凤城市“610办公室”操控公检法司等部门残酷迫害法轮功修炼者,致使1人被迫害致死;11人被非法判刑;近40人被非法劳教;160多人次被非法拘留;60人被强制“洗脑”;70多人被非法抄家;大法弟子被非法罚款近20万元,数名大法弟子被迫流离失所,妻离子散。

    何谓“610”?翻遍中国所有法律,都找不到“610”组织成立和运作的依据。它完全凌驾于法律和同级政府机构之上,相当于当年德国法西斯组织“盖世太保”及中国“文革”时期的“文革小组”,是中共“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下设的决策和执行机构。各级“610”从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地形成了严密的独立体系,对各级党、政、司法系统拥有绝对的权力,其职能是“指导和协调公、检、法、司法、安全各部门侦察、抓捕、起诉、审判等处理法轮功工作的一切活动”,并且只直接对上一级“610”负责。这种因当权者为了强行镇压的需要而临时成立的“办公室”的存在本身,就是对中国法制体系的极大践踏,令中国所有法律工作者蒙受了违背道义、良知和法律的耻辱。

    综上所述,凤城市“610办公室”人员滥用手中权力,对法轮功修炼者進行残酷迫害,不仅个人涉嫌犯罪,而且涉嫌指挥、组织、胁迫犯罪,造成了公检法司等部门为主要犯罪系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刑法》的多条规定。

    以下为法轮功修炼者受到非法迫害的部分案例。

    案例1:2000年10月初,在凤城市“610”的操纵下,凤城市邓铁梅路派出所几名警察突然闯入翰墨小学音乐教师、大法弟子于凤华家中,未履行法律程序即非法抄家,正在下班回家路上的于凤华得知后被迫流离到大连。2001 年1月,于凤华因在大连市区挂“法轮大法好”横幅被当地警察非法绑架,由于凤城市“610”的参与,于凤华被大连法院非法判重刑8年,后转入沈阳大北监狱。 2004年5月5日,大北监狱通知于凤华家属来接人,这时于凤华已经被折磨得奄奄一息,家属接人时,于凤华是被人用担架抬出来的。回家几天后,5月10日晚6时左右,于凤华含冤离开人世。

    此案例被告触犯了:

    1、《刑法》第397条,构成滥用职权罪;
    2、《刑法》第245条,构成非法搜查罪。

    依照《刑法》第245条规定,犯罪人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案例2:2003年1月28日,凤城市石油公司工人、丹东市劳动模范李世文,在散发法轮功真象材料时被凤城110警察非法绑架,并扒下他的毛衣打他、冻他。李世文脸被打青、打破,接着无证非法抄家。李世文在凤城监狱关押期间,因炼功被殴打,蹲小号多天,被折磨得皮包骨。6个月后,在凤城“610”的授意下,李世文被非法判刑4年,现在本溪监狱遭受迫害。

    此案例被告触犯了:

    1、《刑法》第238条,构成非法拘禁罪;
    2、《刑法》第399条,构成徇私枉法罪(不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是按“610”的授意、密令、文件的要求去办案);
    3、《刑法》第248条,构成虐待被监管人罪。

    依照《刑法》第248条规定,犯罪人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案例3:2003年12月9日,大法弟子孙凤清、张盛芹、蔡淑芹为讲清真象在鸡冠山镇发放真象材料时,被鸡冠山镇派出所非法绑架。在凤城监狱关押期间,不许家人探视,“610”人员非法参与提审、定罪,4个月后未履行正常法律程序秘密开庭审判,不准请律师辩护,非法将她们判刑3年~3年半,劫持到沈阳大北监狱,每天强制劳动15个小时以上。

    此案例被告触犯了:

    1、《刑事诉讼法》第91条,超越职权并滥用职权;
    2、《刑法》第238条,构成非法拘禁罪;
    3、《刑法》第399条,构成徇私枉法罪;
    4、刑事诉讼法多条规定,不经任何法律程序非法判刑。

    依据《刑法》第238条规定,犯罪人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案例4:2004年4月17~20日,在凤城“610”发起的又一轮疯狂抓捕大法弟子的行动中,凤城市文化派出所和白旗镇派出所连续无端从家中绑架了大法弟子张淑清、赵桂兰、吴桂芹、金秀清。4人被关押期间不许家人探视,5月27日,在凤城“610”的授意下,4人被非法教养1~3年,劫持到马三家教养院。

    此案例被告触犯了:

    1、《刑法》第251条,构成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
    2、《刑法》第238条,构成非法拘禁罪;
    3、《刑事诉讼法》第64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4、违反了《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10、12条,非法劳教法轮功修炼者。

    凤城市“610办公室”所犯罪行罄竹难书,限于篇幅,不在此一一列举。

    我国的《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根据《宪法》规定,大法弟子坚持信仰、讲清真象是在行使自己的正当权利,任何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违反《宪法》或与《宪法》相抵触的都是无效的。

    各位法官:法轮功修炼者是修“真善忍”的人,是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的比好人还好的人,难道做好人犯法吗?邪恶的江氏政治流氓集团非要把好人转化成坏人,是扭曲人性的真实写照,是对中国这五千年文明古国的极大嘲讽!对法轮功修炼者肉身的酷刑折磨和精神的摧残,逼着好人说假话将导致中华民族走向罪恶的深渊!

    被告上述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公民权利,也伤害了所有善良的老百姓。特别是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他们不是犯人,没有触犯国家任何法律,他们信仰“真善忍”,自觉做好人,如今却身陷囹圄,完全是江××操纵着“610”组织凌驾于宪法之上的迫害所致。尽管媒体还在不断地造谣,诬陷,但在法轮功学员们和平、理性地向民众讲述真象的实践中,越来越多的百姓明白了法轮功的真象,越来越多的世人站到了正义的一边。你们身为人民的法官,应该具备道义和良知,为民伸冤是你们的天职。所以,我们向法院提出以上诉讼请求,恳请法院依法做出公正的判决。

    具状人:受害者家属及凤城市全体法轮功修炼者


    葛云玲递交平顶山市中级法院的上诉书

    (明慧网2004年8月10日)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人葛云玲,女,55岁,于2004年4月27号在中兴路,因散发法轮功真象传单被湛河区法院判刑6年,判决书文号35。因判决与事实不符,本人不服,特提出上诉。

    判决书称:“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我认为与事实不符,法律依据不足,不能接受,理由如下:

    1、无论是中共中央,国务院或全国人大(包括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对“邪教的司法解释”中),没有一个正式文本将法轮功“定性”。充其量是1999年10月28日,人民日报发表的评论员文章《法轮功就是×教》,这个评论员的文章不能作为“定性”的法律依据。执法人员以此作为法律,是严重违法的。而且这个人民日报的评论员没有以事实为基础说明自己的观点,随意的造谣诬陷法轮功,也是严重违法的行为。是不是“邪教组织”也不是哪个中央领导就能定性的。按照我国《宪法》,《立法法》,《刑事诉讼法》规定,定性定罪过程必须是以事实为基础,符合司法程序才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个人、机关、包括两高的“司法解释”将“邪教”的罪名直接扣到法轮功头上,甚至作为量刑与判刑的法律依据都是完全违法的,是不能成立的。而且最高法院1999年11月5日法发 [1999] 29号下发的“通知”中,将如何处置法轮功是“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对待的。可见对法轮功的处理不仅是违反法律程序的,而且是按某领导人政治需要来处理的。因此所谓“邪教”之说,对法轮功而言是根本不存在的。

    2、根据我国《立法法》,民政部与公安部属于国务院的行政部门,非立法机构,所发布的“取缔法轮功非法组织”的《通告》属于“规章”性质,根本不能作为《刑法》中量刑与判刑的法律依据。只有全国人大制定出台的法律才能作为量刑与判刑的法律依据,而且依据《立法法》国务院制定的法规和其下属部委制定的规章都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根据《宪法》第35条“中华人们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法轮大法研究会属于“集会、结社”自由的群众性炼功团体,符合《宪法》这一条。至于没有向民政部注册就是非法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是全无道理的,难道群众自发的在规定的娱乐场所组织唱唱戏,也要到民政部门注册一下才行吗?那对于严重违背《宪法》原则的民政部“取缔”的这个《通告》,又怎么能作为执法机关量刑与判刑的法律依据呢?你们法院不追究它的违法性已经是失职了,怎么又能颠倒黑白的将我定成“破坏法律实施罪”呢?

    3、不管依据哪一级“对邪教的司法解释”,我所散发传单的内容都不属于邪教内容,既无反政府反社会的言论及政治纲领,也没有恐吓的言论、也没骗人钱财,更无诱导别人自杀、杀人,都是如何教人向善,祛病健身、揭露有关执法部门或人员如何违反国家法律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内容。《宪法》规定,每个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在诉说上访无门的情况下,利用传单的形式说说心里话,既没有影响社会治安,也没有伤害任何人,相反是在尊重公民的知情权,帮助建立司法公正,维护法律尊严,伸张正义,何罪之有?再说我国法律法规没有任何一条明文规定,申诉遭受无理迫害是违法的。难道某些国家领导人或某部门及个人,可以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以权代法,以势压人、整人、迫害人?那些虐杀法轮功学员的凶手,难道可以若无其事的逍遥法外,而揭穿其罪行的人都成了罪犯、阶下囚。我真的搞不懂,这是为什么?

    4、我只是一个普通的炼功人,也无人强拉我入任何组织。以前我十几种病痛苦了十几年,脾气还不好,自学炼法轮功后,不但身体奇迹般的好了,脾气也改了许多,所以我想这样一个对人身心健康,于国于家都有利的好功法,在世界上都公认的好功法,为什么有人说她是邪的呢?我们多数人都有这样一个心理,自己得到什么好处了,也想让别人得,这是多数人善良一面的不自觉的表现。所以我炼法轮功受益,也希望他人受益,我向他人说明法轮功真象,也是为政府好,为国家好。

    从以上理由看,国家和政府没有给法轮功定性,将邪教的罪名扣在法轮功的头上又无法律程序,而我所散传单内容按法律解释又与邪教性质内容完全不符。再说我散传单不仅没有伤害到任何人,而且对人、对社会有益,我所做的纯属于我个人的行为,没有“利用组织”的问题。所以“邪教”的罪名不能成立,利用“组织”不成立,“破坏法律实施”不成立,我既没有触犯法规,更没有触犯法律,怎么能适用《刑法》给我量刑呢?因此湛河区法院依据《刑法》第三百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我6年徒刑,是根本没有法律依据的、是不能成立的、是违法的、是我坚决不能接受的,我要求立即无罪释放本人。甚至还不允许我们请律师辩护。

    中级法院也是一级法院,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办案的唯一原则。那么按照我国《立法法》,“两高”没有立法权,就是“两高”的司法解释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是根本上是不得与《宪法》和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相抵触。现在“两高”对法轮功的“司法解释”和处理办法,完全是根据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的“定性”而定性的,而不是按国家法律程序办事,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现在同样的问题也摆在你们中级法院领导的面前,是执行上级领导的意思呢?还是选择法律公正、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呢?如果你们非要执行上级的命令,那是执法犯法,我仍然保留申诉的权利。但是历史的审判终究是公正的,决不会因为谁执行的是上级的命令就可以逃脱历史的责任。而且你们实行的是终身审判制,不管到啥时候审判错了你们都得负法律责任。真象总会大白,我希望你们一定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秉公执法。谢谢!

    申诉人:葛云玲
    代理申诉人;葛云玲之女:王广丽
    2004年7月29日


    四川省南充市任建国的上诉状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上诉人任建国,女,汉族,四川省南充市人,小学文化,个体经营户,住南充市顺庆区西河北路8号附24号。2002年8月14日我被南充市顺庆区公安局国安大队张又玄等人绑架,非法刑拘;同年9月20日被非法逮捕。2003年5月20日南充市顺庆区法院非法判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审判长:李学斌
               人民陪审员:何学文
               人民陪审员:饶世武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雍丽华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张利君
    南充市顺庆区公安局国安大队:陈×
                  张又玄等人
    南充市嘉陵看守所的干警等打人凶手
    四川省川西女子监狱入监队12监区迫害大法学员的罪犯

    案由:被告的行为侵害及剥夺了原告的人身自由权和信仰,严重违犯了我国宪法和相关刑法。
    诉讼请求:
    1 立即停止迫害、无条件释放任建国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2 赔偿原告被非法关押期间的经济和精神损失。
    3 如数退还被国安大队抢掠的大法资料和私有财物。
    4 被告要公开道歉(包括媒体曝光)。
    5 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包括刑事责任)。

    事实及理由:

    1 任建国维护的是宪法赋予公民基本的权利。

    任建国95年以前左手麻木,身体左侧腰、胸部呈紫黑色状,偏瘫达10余年,八方求医无效,只有以右手劳作以养育家人(育有一子一女,其时丈夫亦偏瘫在床)生活十分艰难。

    任建国95幸遇法轮大法,坚持学法炼功,严格按照大法要求提高心性做好人,师尊为其净化身体,使其十余年沉疴不治而愈。法轮大法福益身心的奇效在任建国身上充分展现。从病魔缠身到身心健康,任建国深刻认识到“法轮大法好”。因此,在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逆境中,任建国觉得她应该站出来揭露诽谤的谎言,让广大受欺骗的民众知道法轮大法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真象。

    在江泽民施暴在先、众多无辜法轮功学员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在没有任何说话、申诉的机会和渠道的社会中,在上访等于犯法,说真话受迫害的“法制”时代,任建国和她的同修们以自己千辛万苦积攒的血汗钱印制散发大法真象资料,艰难的承负着本应由新闻、传媒担当的报导事实,揭露不公的任务,虔诚的维护着清白伟大的师尊和人类仅存的道德、善念和良知,没有暴力,没有怨恨,只有和平、理性和坚忍。任建国及其同修们的作为坚守的是“真、善、忍”的信仰以及正义、良知的坚不可摧。行使的是“宪法”的第二、三十二、三十五、三十六、四十一条等规定的中国公民的权利。是宪法的维护者,没有错!

    2 没有法律规定的科刑是非法的。

    被告依据所谓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还应用了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一简称“解释(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是荒唐的移花接木、栽赃陷害,滥用法律条款。

    再看中国《刑法》第三百条和“解释(二)”都是对“邪教”的认定与处罚。但,邪教是什么?用什么标准认定,由什么机关认定某种社会团体或民众行为为“邪教?”依照什么法定程序作认定?没有!上列规定中也没有对法轮功修炼群众的科刑内容。

    基于上述,对任建国和修炼“真善忍”高德大法的修炼人员科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是非法的。

    早在2001年6月6日被顺庆区国安大队张又玄等人绑架、非法关押在顺庆区看守所迫害时,后在任建国2002年9月10日被公安机关非法拘押在嘉陵区看守所时,都遭到毒打。目前,被非法关押在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洪安镇川西女子监狱入监队12监区44分区,迫害任建国与同修们被逼生产奴工产品,每天劳作十几个小时,而且自己亲属给予的钱物自己不能支用。

    恶毒、残忍变成了文明,善良,无辜变成了罪犯,传统的价值、道德、正义与良知,人性中最美好的部份统统被践踏在地。文明与野蛮,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荒唐错位。在这场针对无辜法轮功修炼民众的残害中,我们看到的究竟是社会的发展还是倒退?

    中国《刑法》第三章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据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不得定罪处刑。可见,被告对上诉人的“刑事判决”是在法外施法,是非法审判。被告的行为不仅严重违犯中国“宪法”,而且触犯了中国《刑法》第243条构成了诬陷罪、第238条:非法拘禁罪、第251条: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第397条:监用职权罪、第245条:非法搜查罪、第247条: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第254条:报复诬陷罪、第248条:虐待被监管人罪、第234条:故意伤害罪、第399条:徇私枉法罪等罪,必须依法科刑。

    各位检察官:法轮大法传出十多年来,尤其是近五年的非法迫害中,想必你们一定心中明白:法轮大法也称法轮功,是由李洪志先生于一九九二年五月传出的佛家上乘修炼大法,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指导修炼,从做一个好人开始,严于律己,慈悲待人,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不断提高心性,進而修到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境界。实践已经并正進一步证明,法轮功对稳定社会,提高人们的身体素质和道德水准也起到了不可估量的正面作用。同时,随着修炼者放下有求之心,心性提高,功就在长,层次就在提高,身体就在净化,无意中就达到了无病状态。至今,大法已洪传亚洲、欧洲、南美、北美、澳洲等60余国家和地区,得到了各界各民族各种族越来越多的理解和珍视。多国已相继成立了20多所明慧学校,教育孩子从小修大法做好人;有些国家组织看守所、监狱的犯人学大法,启迪其被埋没的善良本性。大法主要著作《转法轮》和《法轮功》已被译成25种、30种语言并在世界各地出版发行。截至2004年2月,各国政府和团体给予大法颁发褒奖1223项,法轮大法被世界人民尊为“高德大法”。

    大法使无数人身心健康,人心向善,道德回升。任建国和她的同修们冒着被抓、被打、被劳教、被判刑、甚至被迫害致死的危险,就是为了要让民众了解“法轮大法好”!让可贵的中国人知道法轮功的真象,希望所有人都有幸福光明的未来。

    各位检察官:江泽民因个人的极端妒嫉而无端迫害法轮功,五年来的非法镇压,劳民伤财,造成国家政治、经济、法制、思想、道德等方面的严重混乱,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巨大灾难。上访法轮功学员和其亲属遭到了野蛮的迫害,无数人被迫流离失所,妻离子散,甚至家破人亡。

    “冤有头、债有主”,任何针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参与犯罪的人,都不可能逃脱罪责,必将把自己送上人间法律和真理的审判台。

    江、罗等迫害大法的元凶已在近10个国家被刑事起诉。“全球审江大联盟”、“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早已成立,将把所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凶手送上法庭,判其承负历史、道义和法律的责任!2004年开初不久,原四川省的周永康、谢世杰、秦玉琴、张中伟、吕卓等20来人都直接或间接收到国际组织的追查报告。

    南充市迫害法轮功的恶人榜也正在完善之中。

    各位检察官:你们身为人民的父母官,应该具备人的道义和良知。为民伸冤也是你们的天职。以上诉讼请求,恳请你们为民作主,伸张人间正义,作出公正判决。

    谨呈

    具状人:南充市顺庆区西受害的全体法轮功学员


    明慧汇编:法律及人权常识(专辑2)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

    大陆法律文件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补充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二)
    法律援助条例

    下载大陆法律知识专辑(237KB)


    明慧汇编:关于在中国大陆运用法律武器反迫害的讨论(专辑2)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

    讨论文章(二):

  • 拿起法律武器,捍卫合法权益

  • 写出亲身所受迫害 向检察机关讲真象

  • 关于大陆弟子在反迫害中多运用法律知识的一点体会

  • 通过打官司形式讲真象、救度世人

  • 否定非法的法纪法规

  • 大陆大法弟子如何正念运用常人的法律手段维权

  • 全国检察机关将严肃查办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的案件

  • 读《关于大陆弟子在反迫害中增强法律意识,多运用法律知识的一点建议》

  • 关于大陆弟子在反迫害中增强法律意识、多运用法律知识的一点建议
  • 大陆大法弟子用案例讲真象的事迹

  • 大陆大法弟子向法律界、政府部门讲真象经历

  • 堂堂正正去公安局、劳教所讲真象

  • 讨论文章(二):

    拿起法律武器,捍卫合法权益

    (明慧网2004年7月5日)

    1、认清正法形势

    自今年初中国政府将“保护人权”写進宪法之后,近来司法系统开始大力整顿公检法内部的违法违规现象,推出“维护‘司法公正’”、“限期解决‘超期羁押、刑讯逼供’事件”、“实行司法过程中的‘人身伤害及赔偿’条款”、并开展为期一年(2004年6月至2005年6月)的“严肃查办公职人员侵犯公民人权犯罪案件”的专项活动等一系列健全法制、保障人权的举措,并相应曝光了一大批“暴力执法”的冤假错案,令人震惊。曾经被藏起来、或根本就不提的“中国人权”问题开始浮出水面、公开谈论了。不管镇压者出于什么目地,如何标榜,中国人民已经开始从“独裁统治”的禁锢中逐渐清醒了,开始关注我们自己的基本权利了。

    尽管当前还没有关于大法弟子遭受迫害的“冤假错案”在媒体上直接报道,甚至江氏邪恶集团仍把法轮功学员的申述作为例外加以阻挠,根本就不予受理。但是通过对普通案件的反思,再加上大法弟子持续不断的揭露邪恶、讲清真象,人们也在重新审视并衡定着关于“法轮功”的问题。

    我想这些都不是简单孤立的偶然事件,其背后必定有着必然的联系。师父说:“…实际上常人社会发生的一切,在今天,都是大法弟子的心促成的。”[1]站在正法的角度上来看,我认为这就是国内外大法弟子连续五年来,顶着压力、不畏生死的证实大法的坚定的心所促成的,是天象的变化在人世间的展现,目地是一方面清理着人世间那些“没有利用价值了”[2]的世间恶人的同时,一方面奠定着“未来法律健全社会”[3]的法律基础、道德基础、人心基础和民众基础,是为将来“全民都来反迫害”[4]做准备的。

    2、正确对待修炼

    在经历了这场史无前例的邪恶迫害中,我们有多少大法弟子被“超期羁押、刑讯逼供”,被“非法关押、非法判刑”,有多少大法弟子被迫害得“致残、致死”,被迫害得“流离失所、家破人亡”。“邪恶的政治流氓集团对大法弟子根本就没有讲过什么法律[5]”,大法弟子的“基本权利”遭到了最严重的践踏。

    但是,即使在遭受这样残酷迫害的严重形势下,我们依然凭着对师父、对大法的坚信走了过来,以我们的和平理性感动了天地、感动了世人。作为大法弟子,我们做了我们应该做的这一切。然而我们要明白,这决不是一场常人对常人式的迫害,这是旧势力指挥下的邪恶生命对修炼者的破坏性考验,是大法所不容的。面对这场无理的迫害,我们不应该消极承受,“也不要抱着承受迫害因此而修得高的错误想法[4]”。我们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大法与大法弟子是反迫害的,这也是身为大法弟子的责任[4]。”我们应该坚定的走出来,抵制邪恶、揭露邪恶,将它们的邪恶本性和变态嘴脸曝光于天下,让所有的人都认清它们迫害的人是世界上最好的人群,早日促成常人社会中的“司法公正”为大法与大法弟子所利用,因为它本身就是大法所开创的。

    3、跟上正法進程

    上述所有的法律条款都适用于我们曾经或正在遭受迫害的大法弟子。作为社会普通的一员、最守法的公民,我们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立法和执法的最基本准则。任何人都不能例外,炼法轮功的人又怎么能例外呢?其实这是邪恶集团的恶意诽谤并强加于大法弟子身上的,是绝对不公的,这一点连最普通的百姓都是明白的。因此,在当前的情况下,我们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向有关责任部门、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各种组织去走访,去申述,去说明我们是无辜的,我们是被迫害的,而且迫害手段是极其残忍的。

    但是,作为大法弟子,我们要清楚,我们的根本目地是讲清真象、救度众生。大家想一想,在这场迫害中,除了那些直接主动参与迫害的“罪大恶极之徒” [6]之外,有多少世人,特别是那些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等领导和工作人员对大法犯了罪,在“镇压法轮功”这件事上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甚至沦为帮凶。但是他们也许是被救度的对象,从这一点上来看,对他们的讲清真象就显得至关重要。明白了真象的他们如果真的有了正念,“有的人会很同情,有的会用行动来支持” [6],那么这也是在给他们“赎罪的机会” [6]。这是真正的在救度他们,而且是大面积的,同时这对邪恶来讲也是最致命的,因为再也没有人去听它们的了,它们就没有存在的基础了,也就自然灭亡了。

    因此,在讲真象的过程中,我们一方面要采取各种形式大力揭露身边的那些“罪大恶极”的恶人恶事,让所有的人都来谴责、认识到这场迫害;另一方面又要正面的向相关部门去申述,包括以“打官司”的形式,除了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外,更主要的目地还是让人明白真象、救度世人。

    在正面申述、乃至上诉的过程中,那些遭受了迫害的大法弟子以及他们的亲人们就成了事件的主角,成了事件的当事人,他们的思想、他们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事件的发展与走向。但是,这些事情又不仅仅只是他们自己的事情,这是我们整个大法弟子的事情,特别是那些与之交往密切、对具体事件又充分了解的大法弟子们,更应该积极主动,密切配合那些正面申述的大法弟子,耐心帮助那些有障碍、没走出来的大法弟子从法理上明白,关心支持大法弟子亲人们的正义举动。如果我们真的做到这一点,那将形成一个巨大的正念之场,最后的结果一定是好的。其实现在已经有很多大法弟子[7][8]及他们的亲人们[9]开始走出来,达到了很好的反迫害、讲真象的效果。如果我们更多的大法弟子参与進来,切实做好这些事情,必将带动整个社会对大法与大法弟子的全面正确认识,必将形成波澜壮阔的全民反迫害场面,那就是法正人间的时刻。

    虽然当前的形势还有些复杂、甚至有些地区还比较艰难[10],但是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作为大法弟子,一个伟大的修炼者,我们是不怕困难的,只要我们坚定的走下去,大法弟子的努力一定能带来常人社会的变化,一定能促成常人社会向正的、好的方向发展,因为我们就是在“创造历史[11]” [11]、在“创造未来” [11]。

    另外:建议有条件的同修将有关的法律文本(如宪法、刑法、民法及有针对性的临时文件等)中的有关条款直接复印下来,合订成一本小册子,让大法弟子了解、理解有关条款的准确含义,同时在向各级部门申述中拿出来给他们看,因为他们中有很多人也未必准确了解有关规定,让他们明白他们自己或其他迫害部门的违法违纪现象,从而站在正义的一边,同情、理解并支持大法及大法弟子。

    1、在2002年美国费城法会上讲法。
    2、精進要旨(二)《大法坚不可摧》。
    3、在2003年美中法会上的讲法。
    4、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
    5、用正念看问题。
    6、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
    7、大陆大法弟子向法律界、政府部门讲真象经历(据明慧网,2004.06.25)
    8、通过打官司形式讲真象、救度世人(据明慧网,2004.06.25)
    9、还我儿子!我要儿子!──刘成军的父亲给各级执法机关的一封信(据明慧网,2004.06.15)
    10、最高检察院查办侵犯人权犯罪案件是欺骗百姓的谎言(据明慧网,2004.06.30)
    11、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


    写出亲身所受迫害 向检察机关讲真象

    (明慧网2004年7月4日)中国大陆对法轮大法历时5年的残酷迫害给大法弟子及其亲属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同时也使众多世人受到谎言的毒害。目前,全国性的严查侵犯人权的专项活动正在進行,这件事情的出现不是偶然的,我悟到这也是我们曝光邪恶、讲清真象的良机。当然我们不能把结束迫害的希望寄托在常人身上,这件事情的真正意义在于它的过程。大法弟子勇敢的站出来用亲身经历揭露邪恶,会使更多的人们,特别是司法系统的人们了解真象,摆正位置。大法弟子是世间生命得救的希望,我们应该抓住这个机会让世人认清这场迫害的残酷。

    因此,大陆有条件的弟子应该把个人受迫害的情况详细记录下来,包括参与迫害者的姓名、迫害时间、地点、证人、证物、迫害使用的手段、语言等,用司法系统工作人员能接受的形式写,然后由本人亲自送到所在地的检察院。现在各地检察院都设有举报中心,很方便進入,而且检察院的人大部分受过高等教育,对宪法和相关法律有较清楚的认识。只要我们真正放下自我,正念正行,他们都会很理智的对待我们的举报。我们的每一份材料都是一份真象,都是刺向邪恶的利剑,只要他们接受了,看了,就是在清除邪恶。当全国各地检察院的人看到一个个大法弟子堂堂正正坐在他们面前讲述迫害真象时,对他们、对世人、对邪恶的震动将是巨大的。现在这个机会就摆在我们面前,就看我们自己怎么走,过程中或许有难度,但是不管怎么难,我们都要做好,我们要明白我们生命存在的意义和目地,不能辜负了师父与众生对我们的期盼。

    另外,我们也可以联系那些被迫害致死的大法弟子的亲属,鼓励、帮助他们举报非法关押并酷刑摧残大法弟子的机构、个人,让恶人恶行得以曝光。

    下面谈一下我做这件事情的经过。在我决定写举报材料时,旧势力的黑手拼命干扰。我丈夫出现了严重的消业状态,历时一个多月。丈夫因受恶警迫害,全身瘫痪三年多,多次出现生命危险,都被我们强大的正念清除了。这一次更是来势凶猛,似乎没完没了。开始是近20天抽风,神志不清,不能進食,满嘴胡话。刚要好转又开始尿血,持续一个星期,尿出一堆一堆的血块。紧接着一个星期没有一滴尿,一直腹泻。我几乎不能睡觉休息的照顾他,而且家里还有一个没上学的孩子需要照顾。写材料期间,我几乎每天都头痛、呕吐,干扰很大。这期间最大的感受就是:师父就在身边,加持我、鼓励我。学法、炼功、发正念都很静,而且对法理的认识不断突破,更加明白自己的责任、使命,在难中要用正念主宰自己,走好自己的路,旧势力安排的一切不被正法承认,那么我就更不能被它们带动,坚决否定它、铲除它。

    我文笔不好,从未写过什么东西。我父亲是一个很有才华的人,那份举报材料成形后,我父亲看过后竟不相信是我写的,没想到我有这种水平。这份材料完全是在师父的加持下完成的,每当哪一部分不会写的时候,都会得到师父的点化。凡是看过这份材料的人都说写得很感人,朴实背后有强大的内涵,那就是大法修炼者的威严与慈悲。虽然我写的是受迫害情况,但不是常人的诉冤、诉苦,表现的是大法弟子的坚强意志及大法弟子在难中依然在劝善救人的高尚境界。

    再说一点,就是写这样的举报材料要真实、证据充分,可读性要强,不要写得过高,这不是同修间的切磋。因为面对的是常人,尤其是司法系统的人,要抓住他们的思维特点,从本质上让他们明白这场迫害对中国人民的伤害,使他们生起正念,救度他们。

    在材料写好后准备送到检察院的那天早晨,我头晕得几乎不能思考,心想:这样怎么能和人交谈讲真象呢?就坐下来发正念。想想自己是大法造就的生命,只要是正法的需要,就没有理由退缩。

    到市检察院发现当天不办公,我就回来了。第二天到区检察院,在我去之前,思想中编出很多理由不让我去,自己用法衡量一下,排除干扰后还是去了。和那里的人谈了一下,他对个人信仰问题表示理解,很认真的看完材料后说写得很好,但他们不能接办,让我到市检察院。第三天早晨天阴阴的,想想晚上做的噩梦,心里又有点退缩,想稳两天再去做。丈夫鼓励我:“师父说:‘天塌下来修炼人的正念都不动,这才是修炼,这样才是了不起的,(鼓掌)修炼人不执著世间所有的一切。’①去吧,没事。”我抬头看看天,没塌,再想想自己也没什么可执著的,这点干扰又算得了什么呢?在我去检察院的路上,狂风夹着沙石直往我脸上、身上打,而在离我稍远的地方根本就没有风。我心里觉得很可笑,黑手为了阻止我做这件事,所用的招都用上了,但对我根本没起作用。

    到了检察院的举报中心,看到里面坐了一些常人在等待接见,和他们交谈了一下,他们都知道法轮功是被迫害的。见到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后,我先把材料递给他看,心想:所有看到这份材料的人都是应该得到救度的生命。看材料的过程中,他一直在咳嗽,我不停的发正念清除黑手并请师父加持。他很认真的看完材料,表情沉重,他说要把这份材料给他的上级领导看。这时我的思想很平静,在关于个人信仰自由和人权受侵犯的问题上和他谈了一下,最后我对他说:“法轮功不会危害社会。以前、现在、将来都不会危害社会。”他点点头。我能看出他被这份材料震撼了。

    当我们真正放下自我,就想着自己是一个大法弟子在证实法时,就没有做不好的事情。后来我又把材料送到居民委。一个人说:“你走的这是正道,这是你的权利,我们会给你上报的。”

    同修知道我做了这件事情后,鼓励我把做这件事情的经过也写出来。在此,感谢同修的鼓励。

    以上只是个人认识,不妥之处请指正。最后用师父的《一念中》与大家共勉。

    一念中

    坦坦荡荡正大穹
    巨难伴我天地行
    成就功德脑后事
    正天正地正众生
    真念洪愿金刚志
    再造大洪一念中

    ①《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



    关于大陆弟子在反迫害中多运用法律知识的一点体会

    (明慧网2004年7月2日)谈起运用法律知识使我想起我对法律知识的淡薄所遭受恶人的迫害。当时委主任和片警来我家敲门,因为没有一点防范意识,随手就把防盗门打开,结果他们進屋就开始翻东西,把师父的法像、讲法磁带,《转法轮》、经文甚至连香和香炉等都洗劫一空,并判我劳教三年,亲人花了几万元把我“买”了出来。

    如果当时有一点防范意识,就不会给他们开门,他就没办法;或者把他们支走后,把东西藏好或转移后,就不会造成这样的损失;或者他们在翻东西时正告他们:“你们是在抄家,是犯法的。”也是在制止他们。有很多大法弟子被抄家、绑架的因素之一是不知道运用常人的法律保护自己(如:搜查个人住宅是要有搜查证的),好像有人敲门,就必须开,不开就不行一样,结果造成很大损失。在这里敬告同修,如果确认是警察抄家抓人,千万别开门。

    我有一个同事,片警到她妈家抄家时,刚要翻东西,她就质问片警:“你有搜查证吗?!”当时那个片警就住手了,赶快对另一个警察说:“你回去开搜查证。”结果他们谁也没回去,只是说:“让你爸到派出所去一趟。”老人都七十多岁了,就跟他们去了,结果啥事没有,不一会儿就回来了。我那个同事说:“如果当时我不说这句话可坏了,屋里到处都是大法的资料,能装一袋子……”

    通过这件事认识到,多知道一些法律知识,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在某种程度上也可制止邪恶加重迫害。当然,在反迫害的过程中,不论采取任何形式,做到大法弟子的正念正行才是最有力的。



    通过打官司形式讲真象、救度世人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正法到了今天,明白真象的人越来越多,但仍然还有很多不明真象的众生需要我们去救度,其中就包括在公安局、检察院、劳教所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全国检察机关将在全国严肃查办公务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的五类案件。其中第2条非法拘禁、非法搜查的案件,第3条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案件,第5条虐待被监管人案件,这三条侵犯人权的行径,每位法轮功学员都在被迫害中经历过。

    不法人员把很多大法弟子迫害致死、致伤,现在仍然有大批的大法弟子在承受着这非人的折磨。我们大法弟子当事人或者家属应该堂堂正正的去检察院告他们。告他们的过程,就是讲清真象、救度办案人员的过程,同时也是清除邪恶,给办案人员一个摆放自己位置、选择美好未来的机会。

    师父在多次讲法中讲到,一直有不太精進的,没有走出来讲真象的大法弟子。我悟到,没有走出来的是不是也包含这样一层理,就是我们有的同修被迫害的很严重,要么残废了、要么丧失劳动能力等,这部分同修不敢走出来去检察院告他们。有的女同修被恶警非礼的、强暴的,被常人的观念障碍着,不好意思说出来,不能去告他们。有的被迫害的同修产生了强烈的怕心,也不敢走出来去告他们,这部分同修是不是属于没有走出来的。

    有的同修被抓,家里找人给恶人送钱财后放出来,回来后又被抓,再送钱,有的被勒索了上万元。这样的同修有的不能走出来去告他们,主要是由于常人的情拦着他、绊着他,说我去告他们,不是把帮着办事的人也告了吗?这些都是旧势力的安排,他们非法抓捕你,叫你找人来说情,从中敲诈你的钱财,叫你因为常人的情不能去告他们。其实他们是一伙的,是由旧势力精心安排好的,当你真正能走出来去把真象告诉有关部门,让办事的人说出真象,让别人了解并明白真象的同时,也是在给说出真象的办事人一个摆放自己位置、选择美好未来的机会。不要被常人的情带动,该说的不说,该做的不做。放下常人的情,从情中走出来,因为有太多的众生等着你去救度。

    其实,去诉讼他们,我们并不看重事情的结果,我们要的是整个诉讼他们的过程,因为在这一过程中,有太多的人能了解真象,得到救度。

    去诉讼他们之前,一定会认为很难,想象着会这样,会那样,那都是阻碍,干扰你的旧势力安排的假象。把人心放下,正念很强的情况下,完全不是想象的那样,他们热情接待你,听你讲清迫害的经过,事情的真象,能达到讲清真象、救度这些人的目地。这些办案人员平时都是很难接近的,或者说接触不上的人,而利用打官司、告状的理由去跟他们讲真象,他们听的仔细,明白了真象,证实了大法,同时,也能惩治那些迫害大法弟子的恶人,给世人改过的机会。

    还有家人作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家庭,以及曾经被毒打、用过刑的同修也应把自己身心受到的伤害去检察院上告。



    否定非法的法纪法规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据《新京报》报道(6月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上月成立了一个隶属法制工作委员会的法规审查备案室,专门审查包括国务院所立行政法规在内的,全国各阶段法规是否违宪违法。

    几年来,邪恶迫害法轮功及大法弟子的所谓依据都是99年720以后,为了镇压法轮功找借口,某些部门新制定出的所谓法纪法规,他们转化学员时也是用这些新法纪法规,让邪悟者觉得自己是违法了(表示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人),从而承认邪恶的迫害有理并接受“转化”。

    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等等。

    然而那些所谓新的法纪法规却明确提示:不许修炼“法轮功”,就连学生也不许炼,否则就开除党籍、军籍及学籍。在失去了炼功的环境,炼功人被绑架的情况下,大法弟子上访,向各级政府部门讲清事实,要求恢复合法的炼功环境,还法轮大法的清白。某些部门又制定出:不许法轮功修炼者上京上访,歪曲上访,進京是扰乱社会治安,围攻政府机关等。从而大批進京上访的大法弟子被抓,被拘留,被判刑。大法弟子为救度被谎言蒙骗的民众,采用了各种方式向人民讲清真象,也被所谓的新法纪法规视为宣传法轮功而被残酷镇压,甚至被迫害致死。

    事实证明,这些新的法纪法规完全背离了中国宪法赋予公民的最基本权利。它的制定本身同样是违背宪法的,它是先定性,后找依据。完全是为镇压找理由而编制,目地是限制大法弟子的一切行为自由,剥夺了大法弟子作为公民的一切权利。根据中国宪法规定:中国的任何法律和法规如果与宪法相抵触,以宪法为准。

    因为我记不清新法纪法规的具体名称与条款,我希望有这方面资料的同修能够对照宪法条例一一列举出来,让全世界人民,特别是受蒙骗的邪悟者都看清楚,这些镇压法轮功及大法弟子的所谓依据都是违宪违法的,它不仅应受到审查,既然是违法了,那涉及到的任何组织与个人都应得到法律的制裁。

    当然我们不能指望常人能解决什么,我们的心一定要正,我认为可以借违宪审查机制。加大力度讲清真象救度众生,也帮助那些被所谓新的法规转化了的邪悟者,让他们清楚的明白大法弟子所做的一切都是最好,最正的,就是在常人这一层也是符合中国宪法的,过去在正法中所做的一切并没有违法,而是邪恶的镇压者在犯罪。我希望通过这件事,大家都帮帮那些认为这件的行为没有符合常人的法律而被转化了的人。希望他们快快觉醒吧!不要错过这万古机缘。回归吧!不要辜负伟大师尊的慈悲救度与期待。

    以上是我的一点点个人认识,不对之处请慈悲指正。


    大陆大法弟子如何正念运用常人的法律手段维权

    (明慧网2004年6月19日)本地一学员因散发真象资料被抓,非法判劳教两年。该学员坚决不在劳教判决书上签字,并委托家人就非法判劳教一事向当地的人大、政协、劳教委申诉,要求行政复议,依法撤销对其的非法关押和判决。

    此间,我们咨询了一些律师朋友,帮助该学员起草了要求行政复议的申诉书。过程中,在如何全盘否定旧势力的迫害并正念正行方面从另一个侧面有了一些体会,与大家交流,希望能够有所帮助和启发。

    一、在法理上明确使用法律手段在大法弟子维护大法揭露邪恶迫害的过程中是有用的

    师父在《正念看问题》经文中讲过“邪恶的政治流氓集团对大法弟子根本就没有讲过什么法律”。当我们不能正念理解师父的讲法时,很容易陷入一种常人的思维:师父都讲了邪恶对我们不会讲法律的,我们使用常人的法律手段没有什么用的?它们不会讲法律的。其实,这还是对法理解不深或片面理解而导致了这种消极的无可奈何的状态。

    尽管师父讲了“邪恶对大法弟子根本就没有讲过什么法律”,并不意味着我们讲法律就没有用,邪恶不讲法律不是说我们也不讲法律,那我们不是在纵容邪恶行恶、在承认这场迫害吗?

    使用常人的法律手段维护大法,揭露邪恶迫害是有很深远的意义的。从常人这个层面上看,是在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尽到一个大法弟子在常人社会中做一个好人所应尽的责任。“你看到杀人放火那要不管就是心性问题,要不怎么体现出好人来?杀人放火你都不管,你管什么呀?”⑴

    从正法修炼的层面上看,使用常人的法律手段是肯定有作用的,而且作用非常的大,体现在另外空间是惊天动地的。“作为大法弟子,你的一切就是大法所构成的,是最正的,只能去纠正一切不正的,怎么能向邪恶低头呢?”⑵邪恶利用世上的恶人行恶,对大法弟子不讲法律,是其垂死挣扎丧失理智的疯狂,我们是从根本上彻底否定,坚决不能承认的。使用常人的法律,不是为了常人的利益得失,而是利用常人的形式,揭露邪恶迫害,制止迫害,使参与迫害的凶手受到法律的惩治,还要让所有的执法人员和执法单位都能够在这一过程中明白迫害的真象,启迪世人的正念,让受蒙蔽的人清醒,让可以被救度的人得救,再次给执法人员机会摆放自己的位置,是大法的慈悲表现。同时,对邪恶来讲是有力的震慑和清除,对旧势力及其黑手的安排是一个彻底的否定。

    现在地球上的每一天都是为大法弟子证实法,救度众生而安排出来的,我们今天所做的一切都是给未来留下的,我们所做的一切也是在开创未来。使用大法在宇宙最低层次的常人的法律维护大法和大法弟子的合法权利,揭露邪恶迫害,就是在归正人类的法律,真正使法律在世间体现出维护正义和道德的价值。

    目前,已经不断有正念强的大法弟子在运用法律对邪恶的迫害進行揭露。大法弟子是有能力的,大法弟子强大的正念令一切邪恶胆寒。“弟子正念足 师有回天力”⑶,坚定的信念和金刚的意志以及纯净的心态和救度世人的慈悲,是在运用常人法律手段维护大法中,揭露邪恶迫害,并取得实质效果和作用的根本保证。

    二、注意起草申诉书的格式

    申诉书的一般格式与我们平常讲真象、揭露邪恶迫害的文章有很大的差异,通常需要依据法律条款,针对所遭受的违法迫害事实和证据,逐条阐明,有理有据。
    申诉书的基本格式为: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介绍

    抬头:(申诉机关名称) 如:
    ××市人大常委,××市检察院:

    (1) 本人×××,男/女,  岁,是   的居民(职工),于     (时间),在      (地点),因    (原因)遭受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非法迫害形式,如绑架洗脑班、罚款),导致       (伤残),特提出申诉。

    (2)本人×××,男/女,    岁,于     (时间),在     (地点),因    (原因)被      (单位)判劳教  年,判决书文号      。因判决与事实不符,本人不服,特提出申诉。

    第二部分:申诉理由

    该部分需要根据迫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進行迫害的理由或借口,对照法律条款,逐条阐明申诉理由。

    被判劳教的一定有劳教判决书,判决书上就会有判决劳教的所谓“违法”的理由和依据,应按照判决书罗列的顺序,根据我国《刑法》和《宪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条款,逐条進行辩驳。例如:
    1、劳教书称“        ”(如:“散发法轮功光碟和传单多张”),我认为法律依据不足,理由如下:
    依照我国《刑法》第X条,散发法轮功光碟和传单不是违法行为。法轮功光碟与传单的内容没有一项是反党反政府的,只是针对坚持修炼法轮功所遭受的迫害進行揭露,其目地在于还理与公道,还清白与法轮功。散发法轮功光碟和传单,没有影响社会治安,没有伤害任何人,相反,是在尊重公民的知情权,帮助建立司法公正,维护法律的尊严。我国法律法规没有任何一条有明文规定,申诉所遭受的无理迫害和非人折磨是非法的。
    ……

    2、劳教书称“         ”(如:“在关押期间唱法轮功的歌,态度顽固,传播法轮功”),我认为法律依据不足,理由如下:
    (1)依照我国《刑法》第X条,唱法轮功的歌不是违法行为。唱歌本身没有影响任何他人,给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伤害。我国法律法规中没有任何一条是因为唱歌而有罪的。
    (2)对态度顽固界定不清。什么样的表现才算态度顽固?这在法律上没有界定。态度顽固也没有触犯法律,没有造成社会和他人的伤害,没有法律因一个人的态度顽固而定罪的。依照我国《刑法》第X条,犯罪嫌疑人都有×××自由和权利,何况我没有犯罪。唱法轮功的歌没有任何抵触法律的行为,根本不属于态度顽固。
    (3)传播法轮功没有违法。法轮功教人修心向善,做一个好人,在关押期间传播法轮功,让犯罪分子能够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是在帮助执法人员教育罪犯,是在做一件大好事,当一个罪犯明白了应该弃恶从善,做一个好人时,那不是在做一件福益于社会的好事吗?我国有任何一条法律法规对劝人做好人定罪的吗?

    3、劳教书称“         ”(如:“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我认为与事实不符,理由如下:
    自1999年7.20以来,执法机构对迫害法轮功所持的所谓法律依据是“民政部与公安部的通告”和“两高”的解释。
    依据我国《宪法》第X条X款,民政部与公安部属于政府行政部门,非立法机构,所发通告属于行政文件,不是法律条款,不能作为量刑和判刑的法律依据。依据我国《立法法》和《宪法》第X条X款,国家行政机构所颁发一切法规应以《宪法》为基准,不能违背《宪法》的宗旨。
    “通告”本身已经严重违背我国《宪法》的宗旨,如何能作为执法部门的判刑和量刑的法律依据?
    我国《宪法》第X条X款虽然对邪教的制裁有了明文规定,但没有任何一条定性法轮功是×教。“两高”的解释后来被用来做为迫害的借口,直接将×教安在法轮功的头上,甚至作为判刑和量刑的法律依据是完全没有法律依据的。“两高”的解释没有经过人大的通过,只能作为参考,不能成为判刑和量刑的法律依据。因此,利用上述两项违反《宪法》的行政文件来判我劳教,证据不足,法律依据不足。

    第三部分:事件自述

    该部分可以由申诉人将揭露迫害的真象简明扼要的写出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受理人员真正明白迫害法轮功的真象以及这种史无前例迫害的残酷给国家和社会带来的动荡和破坏,以及对人类的道德和正义的摧毁。

    这部分可以概述大法在世界洪传的情况,以及江氏流氓集团在海外被起诉的情况,并讲述自己修炼后的变化,证实大法的慈悲与伟大。特别是被镇压后,我们以大善大忍胸怀,始终以和平的方式向政府各级部门和世人讲述我们被迫害的真象,没有给社会、给政府、给任何人带来危害,反而使越来越多的人明白了大法好,明白了这场残酷的迫害是无辜的。但不宜太长,否则受理人员如果受毒害很深,没有看完就放置一旁,反而没有达到效果。

    第四部分:结尾

    表达相信执法部门能够依照我国法律,尊重事实,秉公执法的愿望。

    第五部分:签名和日期

    第六部分:抄送单位名称
    抄送:××市妇联
    ××市公安局

    三、对于法律条款的运用中应注意的事项

    在第二部分运用法律条款时,应注意先参照《刑法》、《行政复议法》等,后运用《宪法》。因为我国执法人员其实法律意识很差,不象西方国家的公民都知道《宪法》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法,一切法律法规都源自基本法,是高于一切的法。因此,在申述书中逐条辩驳的过程中,使用《刑法》或《行政复议法》等,更容易使执法人员接受申诉的理由,再谈到《宪法》时,就不会使人感到在用很“空”的“大帽子”,感到实在,可信,有说服力。

    由于时间仓促,经验不足,希望能抛砖引玉,请搞法律专业的大法弟子能够充实完善申诉书的格式内容。


    全国检察机关将严肃查办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的案件

    (明慧网2004年5月30日)全国检察机关将在全国严肃查办公务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的五类案件,这五类案件是:

    (1)渎职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案件,包括:徇私枉法,对无罪的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严重侵犯农民利益,导致集体上访等群众性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放纵制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致人伤亡的案件;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导致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案件。
    (2)非法拘禁,非法搜查的案件。
    (3)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案件。
    (4)破坏选举,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件。
    (5)虐待被监管人案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说,对这些侵犯人权犯罪案件,无论发生在什么领域和部门,无论涉及到什么人,包括发生在检察机关的,都要坚决查办,依法追究。

    这次专项活动,从今年5月份开始到明年6月份结束,历时一年的时间。而现在在中国正在发生着一场惨无人道令人发指的迫害,长达五年之久。在有些地方侵犯人权的迫害居然到了光天化日之下实施的地步,到了司空见惯的地步。中国广大善良的人民群众——法轮功修炼者们在承受着这些非人的折磨。

    以上五条针对修炼者的犯罪活动,每位法轮功学员都有或多或少的经历过,条条铁证如山。那么我们是否可以抓住这个瞬间,采取各种各样的方式在社会上深入、细致的讲清真象、揭露邪恶呢?比如向恶警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的控申部门、渎检部门及检察长举报,同时附上光盘、自己修炼受益的故事、海外消息等正面介绍大法的材料,并将揭露迫害的材料和正面证实大法的材料同时寄给县区级人民检察院的控申科、渎检科,地市级人民检察院的控申处、渎检处,省级人民检察院的控申处、渎检处,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控告检察厅、申诉检察厅、渎职侵权检察厅及各级检察院的检察长,要求让江泽民及追随其具体操作的犯罪者承担法律责任并受到道义的谴责。

    但是同时请大家注意,一定要保持修炼人的心态,知道自己的责任是证实大法、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众生能得到美好的未来,所以在做任何事中都不忘修自己、提高心性,不要有依赖常人、常人组织为自己伸冤做主的常人心态,或者人被常人迫害的心态。也只有当我们能够保持一颗慈悲祥和的心态,作为一个大法弟子放下人心人情,纯纯净净的去讲清真象时,才能效果好。



    读《关于大陆弟子在反迫害中增强法律意识,多运用法律知识的一点建议》

    (明慧网2004年3月21日)同修仙慧和李明写的《关于大陆弟子在反迫害中增强法律意识多运用法律知识的一点建议》,对我启发很大。尤其在揭露邪恶和讲清真象中有了明确的思路。在过去讲真象时,与对方讲了很多,他(她)们还是很难彻底明白邪恶的政治流氓集团为什么迫害我们和我们为什么是被迫害的,没有足够的法律依据。他(她)们反倒认为我们是违法的。对于人权、信仰,他们似乎很麻木,甚至他们自己遭受迫害时,也是用“人家嘴大,我们嘴小”等原则忍气吞声。人们被政治流氓集团搞得好坏不分,是非不明,敢怒不敢言,不懂得运用法律来讨回自己的权利和公道,邪恶才敢横行。

    两位同修的建议非常好,我想再补充一点想法:是不是可以让有法律知识的同修(律师、法官及从事法律专业的人员)系统地把邪恶迫害我们所违反的所有法律条款和章节制成传单和小册子。在全中国乃至全世界向世人用法律条文为依据来证明:迫害我们的一切手段及行为都是违法的,有章可查的。让世人及众生真正认清是非,在道德、良心和法律方面来一个全民大公审,尽早实现师尊教诲我们的全民反迫害,彻底结束旧势力黑手和烂鬼对正法的干扰和邪恶流氓集团的迫害。

    仅为个人一点想法,不当之处敬请同修指正。


    关于大陆弟子在反迫害中增强法律意识、多运用法律知识的一点建议

    (明慧网2004年2月29日)看网上文章《法轮功学员将某市警察告上法庭》和《大法弟子家属向检察院控告团河劳教所恶警》,我注意到:如果我们中国大陆所有受邪恶迫害的大法弟子都来起诉迫害我们的邪恶之流,那些利欲熏心的邪恶之徒他们自己才是真正的罪犯,应该进监狱。我们有学员因执著心没去或自己没发现而被邪恶抓去,写了“三书”,但还有在大法中修的愿望,又写了“声明”,也就是摔了跤,爬起来了,可是身上的脏东西没去掉,大法是严肃的,而借起诉迫害自己的邪恶不就可以洗净自己、弥补给个人和正法带来的损失吗?我建议所有受迫害的大法弟子都可以到法院(对个人)或检察院(对个人或团体)起诉迫害自己的邪恶,同时建议大法弟子帮助熟知的,因修炼法轮功被关押或被折磨致残、致死的大法弟子的亲属,向当地检察院起诉那些邪恶的人渣。

    通过起诉迫害我们的邪恶可以进一步证实大法、讲清真相。可以抑制甚至清除邪恶,可以挽救还有良知的生命,可以去掉自己剩余的执著心,可以弥补损失,可以提高心性,真是一举多得。但是,我们不能抱着报复的心理、争斗的心理去起诉,而应当用善念和慈悲祥和的心态认真做好起诉的全过程。我们重过程不重结果。起诉过程中所有对象都是我们救度的众生。海外大法弟子起诉的经验可移用或部分移用。

    大陆是正法的主戏台,大陆大法弟子应互相配合,相互支援,唱好这台最后的戏,要对得起师父,对得起自己,对得起自己世界寄予我们无穷希望的众生。如有不妥,望请指正。(大陆大法弟子仙慧)

    参考资料
    99年10月30日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给邪教下了定义:“……邪教组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采用各种手段扰乱社会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发展……对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聚众闹事、扰乱社会秩序,以迷信邪说蒙骗他人,致人死亡,或者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活动,依法予以严惩。”

    大家知道,宗教的定义是有组织、有体系、有设施等,可是法轮功什么都没有,都是自己管自己,修好自己,达到真善忍的境界。而任何政党和团体都具备宗教的定义,所以他们其实确是宗教。而法轮功却不是任何教。大家更明白邪的定义:邪,一定是损害他人的生命或财产等利益,强行占有别人精神和物质利益。而“610”及其相同性质的组织正是这类,所以他们是真正的邪教组织。邪恶之流打死打伤打残我们那么多大法弟子,我们都始终用善来对待,还想救度他们,可见法轮功没有丝毫邪的因素。相反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教之流扰乱社会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发展、奸淫妇女、诈骗财物、聚众闹事,残酷打死打伤打残无数公民,他们必须受法律的制裁。

    中央电视台及其他媒体如几个公安密谋策划制造天安门自焚事件煽动人心、杀人栽赃,破坏社会治安,触犯《刑法》第26条、第29条、第30条、第243条、第246条、第247条、第232条等,犯了造谣诽谤罪、故意杀人罪、教唆罪等等。

    610及相应组织是邪教组织、恐怖组织,非法抓、打、关押、迫害大法弟子,触犯《刑法》第3条、第4条、第232条、第234条、第239条、第245条、第247条、第251条、第294条等。

    劳教所、拘留所、监狱、精神病院、公安、派出所,甚至某些单位、居委会参与非法抓、打、关押、迫害大法弟子,触犯《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36条、第247条、第248条等。

    法院非法宣判大法弟子触犯《刑法》第3条、第4条,修正案2002年12月28日通过的第83号第8条等。

    法律摘抄

    《宪法》
    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注:法轮功不是宗教,公民有信仰法轮功的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注:可见强制公民不信仰法轮功是非法的)。不得歧视宗教信仰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当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注:公安和610利用宗教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注:可见公安和610侵犯了人身自由等)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注:而公安、610、拘留所、劳教所、精神病院及有些单位或机关却犯了此条)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注:公安、派出所、拘留所、看守所、电视台等诽谤法轮功触犯此条)。
    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注:公安、派出所、610、居委会等闯入大法弟子家中抓人,抢东西、偷东西触犯此条)。
    2003年12月12日通过的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第七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注:公安、派出所、610、电视台及部分单位、居委会等触犯此条)。

    《刑法》
    第三条:……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法院宣判或拘留所、劳教所关押大法弟子触犯此条)。
    第四条:……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注:可见抓、打、关押、打死、打伤、打残大法弟子的行为触犯此条)
    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注:罗干等和部分公安及中央电视台犯此条)。
    第三十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注:公安、610等触犯此条)
    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
    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236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公安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237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聚众或者在公安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238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按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239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人质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243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245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246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47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248条: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232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251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294条: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注:610就是具备以上条件的犯罪团伙)

    国家《宪法》是母法,《刑法》是子法。所有法规都服从于《宪法》。

    我个人认为大法弟子仙慧的建议非常好,我想补充一点意见:

    在起诉过程中,我们可以集中力量搜集对多位大法弟子行恶施暴的同一个邪恶,告倒它,起到以一警百的效果。如果目标过于分散,恐怕一时难以达到效果。不当之处,请指正。(大法弟子李明)


    大陆大法弟子用案例讲真象的事迹


    大陆大法弟子向法律界、政府部门讲真象经历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为了能够向法律界、政府等部门讲真象,我以打官司等形式向有关单位、部门揭露我在劳教所受到的迫害。表面上在向他们咨询,求得他们的帮助,实质上借这个机会救度那里的众生。

    一、到律师事务所讲真象

    同修和我到律师事务所后,我首先咨询了怎样才能告劳教所。律师问起了因由,于是我将在劳教所受到的迫害一一讲来:上大背铐、折断胳膊、皮带抽打、用镐把打、电棍电击、坐小凳、浇凉水、不让睡觉等,细细讲给他们听,同时还让他们看了我身上的伤痕及我带去的照片。第一个律师有些胆怯,没敢接这个案子,推脱了;第二个事务所的律师听了我受到的迫害后很气愤,说劳教所必须负法律责任,于是他就问起了有关的手续和我的家庭收入情况,告诉我先到医院做个伤残鉴定,然后再去法律援助中心。

    二、到医院讲真象

    根据律师的指点,我到了医院。在做伤残鉴定的过程中,我又和医生讲了受迫害的全过程,并给他解答了很多关于法轮功的问题,使医生了解了法轮功,明白了真象。

    三、到法律援助中心讲真象

    回来后,我又去了法律援助中心。路上我和同修交流了一下体会,我们更坚定了,没有了怕心。到了“法律援助中心”后,那里的律师态度非常好,听完我所受的迫害后,感慨的说:江氏黑暗,你去先到长春公安局告,如果公安局不立案,再到检察院、人大去告,应该给迫害你的人判刑,还得给你赔偿。这位律师明白了真象,有了正义感,为自己今后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四、到劳动局和市工会讲真象

    由于我的胳膊被打残,没有了劳动能力,我就以找工作为名去劳动局讲真象。在楼外我发正念,進屋后,见屋里有许多人。轮到我谈话时,我就把在劳教所受迫害的过程讲给他们听,把照片给他们看,把伤残的胳膊给他们看,并说明没有了劳动能力,生活上的困难请他们帮助解决。他们说解决不了,应该找司法部门。

    于是我就到了市工会,把我受迫害的经历给他们重讲一遍,我就是想让他们知道邪恶是怎样迫害大法弟子的。然后我说,我不是找你们告状,是叫你们给我解决生活问题,你们是工会,我是工人,你们得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听了我所揭露的真象,他们都很吃惊,他们至少不能再象以前那样受骗了。

    我准备把我在劳教所受迫害的过程写出来,叫律师写一份诉状,与照片、医院出示的各种证明等一块送到人大政协等部门,运用常人的法律来反迫害,同时救度所接触到的所有人。

    建议受迫害的同修拿起笔来,把你们受迫害的过程写出来,上有关部门去告他们,揭露邪恶、反对迫害、讲清真象、救度众生、维护大法,证实大法。

    同时那些在酷刑逼迫下写了什么“悔过书”、“决裂书”的同修们,你们也应该拿起笔来,把你们被迫放弃信仰的过程写出来,告到法庭上去,揭露邪恶在肉体上和精神上对你们的双重迫害,这才是真正的洗刷自己。个人所悟,请指正。


    堂堂正正去公安局、劳教所讲真象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4年6月19日)河北省廊坊市大法弟子杨建坡,自从2月20日再次被非法劫持送進唐山开平劳教所后,一直绝食抗议江氏集团这种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坚决不配合邪恶,正念正行,绝食110天,终于6月8日闯出魔窟,被释放回家。

    在这三个多月的期间里,本地与周边地区的同修们积极行动起来,相互配合,发正念、揭露邪恶,给唐山劳教所及本地有关部门寄信、打电话、上网揭露恶人恶行,同时向本地居民散发了大量的有关杨建坡得法后“浪子回头”的巨大变化,和他们夫妇在这几年里,遭受江氏集团的残酷迫害的真象资料和不干胶粘贴。起到了震慑邪恶的巨大作用。他的妻子聂春玲更是抓住这有利的时机,堂堂正正几次去劳教所、公安局、信访办讲真象,使那里有善念的人得到了大法的救度。下面讲几个片断,也许对同修会有某些启发。

    一. 门卫老人听了真象……

    当聂春玲听到丈夫再次被绑架,家也被抄时(当时她不在家),开始认为是丈夫整天忙于讲真象工作,很少学法、发正念,又不听同修的提醒,被邪恶钻了空子,觉得无奈。后来通过学法调整了心态,认识到这种想法不对,有漏也不能成为被邪恶迫害的借口,我们应该全盘否定这一切,走师父安排的路。应该依法上访,因为恶人们对大法弟子所做的一切都是违法的。因此聂春玲在同修的帮助下,写了一封给各级有关领导的一封信,谈了他们夫妇得法后身心的巨大变化,和几年来他们所遭受的迫害,与这次杨建坡被绑架的经过,以及绝食抗议生命垂危的情况。

    聂春玲拿着这封信领着女儿首先去了广阳区公安分局。到了门口看门的老人问:“干什么的?”她们回答:“是炼法轮功的,找国保大队有事。”老人一听是炼法轮功的,立刻态度生硬起来,说什么也不让進,说:“政府不让你们炼,还炼?”这时她们就发正念清除干扰。不一会儿,他让她们在门口等着,他去打电话。回来后说上面没人(实际上是有人不见)。这时聂春玲便给老人讲了自己得法后满身疾病不治而愈和丈夫的修炼故事及几年来所遭受的残酷迫害。老人听后,明白了真象,知道我们都是好人,态度马上变得祥和了,立刻积极主动帮助打电话找人。

    二. 公安处长听了真象……

    聂春玲领着女儿去市公安局找处长杨华(此人一直主抓迫害法轮功),但杨华不在。碰上了一个年青警察,一听她们说是炼法轮功的,态度非常蛮横,当她们说明来意后,他更加暴跳如雷,给他讲真象也不听,还要动手打她女儿,简直跟土匪一样。这样她们便出来了,准备找局长反映情况。她们见到了一个主任一听来意便让到楼下信访办公室找××处长。

    她们来到楼下,正赶上快下班了,楼道里有许多警察。她和女儿心态很正,不断发着正念。来到×处长的办公室,他很热情的接待了她们。于是聂春玲便向他做了自我介绍,说明来意,同时也向他反映了那个小警察的野蛮行为,接下来便详细的讲了她们夫妇炼法轮功前后的身心变化和这几年来被迫害的情况。特别是最近丈夫遭绑架绝食抗议生命垂危的情况和被非法抄家,连孩子储蓄罐里的压岁钱都给拿走了,还有跟别人借的钱想要做点小生意進的货,甚至连家里的手电筒、电池都被警察们顺手牵羊的给拿走了。这不简直跟土匪一样吗?而且过了好多天才给了一个写着别人名字的“拘留证”。

    这名处长一边认真的听着一边做着记录。最后聂春玲又给他讲了“自焚伪案”的真象。听后他有几分遗憾的说:以前自己不了解法轮功,99年时他曾经领人抓过自己炼法轮功的亲属,现在他完全明白了。接着他有些气愤的说:“不管杨建坡是杀人犯,还是现行反革命,做为公安执法人员抓人要有拘留证,抄家要有搜查证,而且抄什么东西必须要有一张清单,劳教要有劳教票。这是法律程序,公安人员应该依法办事。”说完他拿起电话,批评了那个公安干警,让他注意公安形象。并说一定向上级反映她们的情况。然后又告诉她们向哪个部门继续反映情况。当她们母女离开时,他一直送到大门,并嘱咐女儿照顾好妈妈。

    三. 信访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听了真象……

    第二天聂春玲和女儿又去了广阳公安局信访办公室。一工作人员接待了她们,聂春玲说明来意,便把信递给他看。看后他站起来关上办公室的门,回头非常气愤的说:“它们就是流氓集团,××党不就是土匪起家吗。”说完告诉她们去找“纪委”,并建议她们把信里的敏感词改一下,不然他们不敢接,从法律的角度上去写,可能会更好一些。母女俩非常感谢他对大法弟子的同情和理解,告诉他记住“法轮大法好”,会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美好的未来。

    四. 在火车上一位老公安干部听了真象……

    当从劳教所里不断传来丈夫生命垂危的消息后,聂春玲决定立刻前往劳教所去探望,作为妻子去看望生命垂危的丈夫,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道义上都是无可非议的,同时还可以利用这个机会面对面给那里的警察讲真象,于是她领着女儿又踏上了开往唐山的火车。

    火车上,离她们不远处恰巧坐着一对五六十岁的公安警察夫妇,看上去像个干部。聂春玲想不能错过这机会,一定给他们讲真象。于是她跟坐在他们旁边的人换了一下座位。便问到:“看来您一定是公安警察吧?”那人说:“是。”“我能向您请教一些问题吗?”他说:“可以。”于是聂春玲便把丈夫的最近情况讲给他听,末了问他应该怎么办?他很认真热心的告诉了她应该如何如何办。之后聂春玲便把自己和丈夫得法受益的奇迹,和几年来惨遭迫害的经历,讲给他们听,还有“自焚”栽赃案等。讲时故意大声点,周围许多人都在静静的听着。当聂春玲谈到自己多次被抓,有一次竟被唐山丰润恶警活活打死过去的情景时,他的夫人流泪了,他也深深的被打动了,表示了对法轮功的同情。并说了他们地区对法轮功问题的处理比较轻,都知道炼法轮功的是好人。到站了,他们一起从唐山下车,女儿帮着他们提着东西,临别时,送给他们一份真象材料,二人非常感谢的收下了。

    五. 劳教所的警察听了真象……

    开始,聂春玲领着儿女去了四次劳教所,他们都以“两会”、“五一”放假为由不让见。她自己也被这些常人的观念带动了,不自觉的听了邪恶的安排。后来悟到不对劲,我们大法弟子都是伟大的神,怎么能听邪恶的安排呢,怎么能被它们牵着走呢。于是便加强了自己一定要见到丈夫的正念,要帮他从法上认识上来,找到自己的漏,破除邪恶的安排。这时又传来丈夫生命垂危的消息。这次她和儿子在家里和路上一直发正念铲除劳教所里另外空间的邪恶因素,并请师父加持。

    第五次来到劳教所,他们又以她是炼法轮功的“顽固分子”坚决不让见。聂春玲这次态度很严肃的对他们说:“我丈夫生命垂危,我是他的妻子,炼法轮功也不违法,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道义上,我要求接见都不为过,你们为什么不让见?你们还有一点人性吗?告诉你们今天让见也得见,不让见也得见,我是见定了,不见到我丈夫,我决不回家!”警察一听这话,马上说:“我们商量商量。”聂春玲和儿子一边等待一边发正念。最后劳教所终于答应让见了。

    她们被带到劳教所的院子里,看到了瘦得皮包骨、毫无血色的丈夫,仰靠在一个大沙发上,看上去身体极度虚弱。这时聂春玲突然发现有一个警察拿着摄像机准备录像,便立刻质问到:“你们这是干什么,是不是想录像,又要编造什么谎言,拿到电视上去骗人。如果这样我坚决不见了。”他们一听赶紧说:“不录了,不录了。”便拿走了摄像机。此时聂春玲看到绝食近3个月的丈夫被折磨成这样,心里很难过,不禁动了夫妻之情。但是马上意识到不应该这样,应该抓住这难得的机会,应该站在同修的角度上和丈夫在法理上好好切磋一下。于是她便对丈夫说(当时好多警察在场):“你要好好的找一找自己的执著,是什么心被邪恶钻了空子,你只有找到了,提高上来,才能破除这个难。但是既然進来了,我们无论在哪里都要做好‘三件事’,要给他们讲真象,救度他们,千万不要有怨恨他们的心理。”说到这儿,丈夫承认自己的确有很强的怨恨心理。聂春玲又接着指出丈夫平时的显示心、欢喜心很重,我们应该证实的是大法而不是我们自己。并指出最严重的问题是不重视学法、发正念等。丈夫点头承认。

    一个多小时的接见,他们一直在法上交流着,在场的警察都在听着,不但没有一个人阻拦,而且其中一个警察还说道:“看你老婆说得多好,看起来比你修得好。”接见就这样在比较轻松的气氛中结束了。这些警察还有队长又热情的把她们送到大门口,给她们找好了出租车,并嘱咐司机,不能够多收她们的钱,只能收5元,把她们送到目地地。聂春玲表示非常感谢他们的善心,同时抓住这有利时机告诉他们要善待大法弟子,不要助纣为虐。这时一个队长说:“你们寄来了很多信,说我们是‘恶警’,还上网说我们迫害大法弟子。”聂春玲非常真诚的告诉他们:“大法弟子所做的一切真的是为了你们好,每一封信你们都好好的看一看吧,上网曝光你们的非法行为,目地也是为了救你们,不让你们继续做恶,以免将来生命遭到恶报,这不是为了你们好吗?”听后他们都没有说什么,只是辩解他们没有迫害,也承认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

    出来后,聂春玲想起还有几句话没谈,觉得丈夫在那方面从法上认识还不太清楚。所以决定不能坐车回家,第二天还得见一面。于是第二天再次来到劳教所,警察惊讶的问:“怎么又来了?昨天刚见完面。”聂春玲笑着说:“不行,昨天有几句话,我忘说了,挺远的坐火车来一趟不容易,就这样回去了我不放心,今天我必须还得见他一面。”警察说:“你已经破例了,打破我们劳教所的规定……”最后在聂春玲强大正念的作用下,又如愿以偿的见到了丈夫。接见中又是很多警察看着,聂春玲又和丈夫在法理上切磋一番。末了嘱咐丈夫要好好在法上悟一悟,向内找一找自己,同修们都盼你早日出来,但关键还是你自己。这么远的路我领孩子来一趟不容易,家里的钱都被他们抄走了,来这一趟100多元钱都是借的。说到这儿,在场的一个警察被感动了,竟从钱包里拿出了500元钱,说给她们母子做生活费。聂春玲和儿子非常感谢他的善心,婉言谢绝了。看她们坚决不收,这位警察又诚心的说道:“就算我借给你们的,以后有了再还,还不行吗?”

    真是大法的威力啊!可见只要我们大法弟子走得正,就能纠正一切不正之场,能够救度一切可救度之人。

    六.正念正行去劳教所要人

    回家刚三天,便传来大法弟子韩振巨在唐山劳教所被迫害致死的消息。聂春玲听后,立刻悟到不能这样被动承受,必须去劳教所要求放人,同时要告诉丈夫坚决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千万不要放弃肉身,要出来救度更多的众生。于是在5月18日她领着女儿再次来到唐山劳教所要求接见。

    因为韩振巨被迫害致死的事被曝光后,劳教所对内外极力封锁消息。所以这次聂春玲来要求接见,他们坚决不同意,而且态度很生硬,看那阵势简直是不可能的事。但是聂春玲坚定正念,不断铲除他们背后的邪恶因素,坚信师父的话“难行能行”。于是上午她先后找了柯队长、王队长和路队长讲真象,他们都默默的听着,没有说什么,听后让她找所长。下午她找了阮大国副所长,聂春玲从他们夫妇得法受益,几年所遭受的迫害。最后谈到江氏媒体为栽赃法轮功而导演的“自焚”、“杀人案”等,他一直静静的听着。接着聂春玲和他谈起了韩振巨被他们劳教所迫害致死的事。他不承认,说是“心脏病突发死亡”,并说他们劳教所这几年死了5、6个警察,最小的才30多岁。聂春玲给他讲了善恶必报的天理,告诉他不管你承认不承认,上天有眼,看得清楚,到时善恶是一定要报的。整个谈话進行了一下午。在谈话中,聂春玲感受到他生命善的那一面在复苏、在觉醒。最后他终于同意接见了,打电话让安排她们母女俩接见。但这时已到了下班时间,说明天再接见吧。

    第二天聂春玲和女儿八点钟来到阮所长办公室,没想到他又变卦了,而且态度非常不好,说什么又不让见了,理由是因为聂春玲昨天在离开劳教所时跟院内的家属和门卫讲了大法弟子韩振巨被迫害致死的事,因此他非常气愤,让她去找大所长许德山。见了许德山,聂春玲边给他讲真象,边不停的发正念清理他背后的邪恶因素,并告诉他们:“今天我必须得见我丈夫,看他还活着没有,否则我决不回去。”最后他说找队长商量一下,让她们在门口等着。

    不一会儿,几个队长来了,手里拿着从明慧网上下载的揭露他们恶行的文章,气急败坏的说:“这是不是你写的?我们怎么草菅人命了?你今天还想见?门都没有,你就是来探听消息来了。给他们廊坊公安局打电话把她接走。”聂春玲丝毫没有被他们这种嚣张气焰所吓倒,一身浩然正气,一把从他们手里夺过文章指着上面严厉的质问他们:“你们看看这上面的话哪句不是真的,杨建坡是不是生命垂危?韩振巨是不是被你们迫害致死?这不是草菅人命,这是什么?”他们一听,气焰顿时消了一半,赶紧辩解:“韩振巨是‘心脏病猝死’。”聂春玲立刻揭露他们:“人家的亲属都看见了,韩振巨的身体都是黑紫色,不是打死的是怎么死的?!”他们哑口无言,全没了刚才那种气势汹汹的劲儿。聂春玲严厉的接着对他们说:“我告诉你们,杨建坡要死在这里,你们也给我来个‘心脏病猝死’象韩振巨那样给三千元,买个骨灰盒就打发了,没那么容易!我告诉你们我一分钱也不要,我就要人!我丈夫要死了,我就把他拉到天安门广场,让全世界的人们都知道你们的邪恶!今天你们不让见,我可以不见,不过,这一切后果你们谁敢承担责任?”他们无一人吱声。聂春玲接着说:“就是你们敢承担我也不干,我就是要人!”此时无论是在人这儿还是在另外空间,真是一场正与邪的交锋啊,终于邪不压正,他们立刻转变了态度,说:“我们的心情跟你一样都是为了杨建坡好。”说完便领她们母女俩進去接见。

    上午接见完,聂春玲没有离开劳教所,准备下午接着要人。通过一次次的和劳教所另外空间的邪恶進行较量,使她感到只要我们正念正行,师父时时都在帮助我们,什么都能做到,无所不能。中午门卫室的警察让她们在里面休息,自己却在外面站着。因为聂春玲每次来都给他讲真象,使他明白了大法的美好。因此这位警察对她们很热情,让她们躺在床上休息,等所长两点上班时再去找。两点时聂春玲从床上一起来,突然眼冒金星出现了心脏病的症状。女儿吓得直喊“妈妈”,并赶紧扶着妈妈去找所长。阮所长拿来救心丸、开水并安慰到:“不要着急,我们心情都一样。”聂春玲再次提出要求放人。阮所长说:“我们商量商量吧。”于是他出去一会儿便回来说:“这样吧,你写个‘保外就医’吧。”

    写完“保外就医”,聂春玲也没有离开唐山,每天照样去劳教所要人。后来警察队长保证办完手续就放人,让她先回家等着。这时聂春玲也悟到自己应该做的都已做了,经过几次与丈夫相见觉得他已经找到了自己的执著,已经提高上来,也应该出来了。于是便离开唐山回到了廊坊。回来后打算如果他们还不放人就去北京信访办继续上访。但由于自己身体状态不太好,躺在床上三天,觉得不太对劲但又找不到是什么原因。这时师父《2004年芝加哥法会上讲法》来了,她看后悟到:虽然自己想通过这件事讲真象救度更多的世人,但是心里还是有一点执著结果,想让丈夫早日出来,还有私情掺杂在里面,心不是很纯净。找到后,心情豁然开朗,身体也立刻不难受了。觉得自己通过营救丈夫这件事,对师父讲的很多法有了更深的理解和体悟。

    当天下午(6月8日)5点多钟突然有人敲门,聂春玲一看有公安局的、610的,还有居委会十几个人搀着丈夫在外面。这时聂春玲想,不能这么容易就让那些警察進来,人就是他们抓的,于是坚决不开门,这时邻居也都来了,帮助说好话,外面围了很多看热闹的人(正赶上下班时)。聂春玲抓住这个机会,边开门边大声的说道:“你们说抓就抓,说放就放,你们还是人民政府吗?我丈夫180多斤,让你们给折磨成这样,你们爱送哪送哪去吧,我也不要了。邻居们都知道,我丈夫没学大法以前是什么样,打架斗殴,没人管,现在学了大法做好人,你们倒管上了,给迫害成这样!”在场的警察没有一个言声的,等两个警察把杨建坡一扶進屋,他们立刻都溜走了。


    明慧汇编:谎言欺骗掩不住 累累罪恶必昭彰(北京专辑1)

    【明慧网2004年8月16日】

  • 谎言欺骗掩不住 累累罪恶必昭彰(一)(图)

  • 谎言欺骗掩不住 累累罪恶必昭彰(二)(图)

  • 谎言欺骗掩不住 累累罪恶必昭彰(一)(图)

    【明慧网2004年3月23日】(明慧记者任建、古安如综合报道)曾经有人以为,那些对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的、惨无人道的迫害事情,是个别地区公安人员素质低下才发生的。生活在北京的人们,看到广播电视报纸上铺天盖地的诽谤法轮功的宣传,会勾起太多不愿回想的往事,更不愿去设想铺天盖地的诽谤后面所掩盖的残酷疯狂和血腥。但是,就在人们不愿去看和不愿去想的时候,罪恶就在京城发生着。

    从1999年7月20日开始以后,首都北京因其具有的特殊性,一直是江氏集团用欺骗、掩盖和封锁极力制造和维持残酷迫害的发源地,也是其严密钳控的地区。近五年来,北京市不法之徒跟随江氏集团,不仅对北京市本地的法轮功学员,同时也对外地进京的法轮功学员实行了群体灭绝政策,进行了疯狂的迫害。江氏集团一方面精心粉刷“以法治国”的假象招牌,另一方面却不断发出加重迫害的邪恶指令,并用威胁家属、绑架知情人、统一口径制造谎言等等手段封锁真相,掩盖迫害事实,欺骗不知情的京城百姓和全国人民。

    第一部分:北京市被迫害致死的24名法轮功学员的部分案例

    经对北京市迫害情况的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04年3月14日,据明慧网收集的有名有姓的被迫害致死的北京市法轮功学员共24人,迫害覆盖了整个首都。其中海淀区在北京各区县中受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人数最多。

    1999年7月20日对法轮功的迫害开始以后,海淀区炼功群众受到残酷迫害。据不完全统计,仅清华大学就有三百多名师生因修炼法轮功被拒绝入学注册、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公职,强制洗脑,受到拘留、劳教、判刑、酷刑折磨等等。

    这里列举的仅仅是北京市法轮功学员因为坚持信仰、和平申诉、讲清真相而被迫害致死的案例中的一部份。

    * 青年女教师赵昕被毒打致颈椎粉碎性骨折,瘫痪煎熬六个月后含冤离世

    北京工商大学在海淀区阜成路。该校优秀青年女教师赵昕,2000年6月因到紫竹院公园炼功被非法抓捕,被北京海淀分局非法关押期间被打成颈椎4、5、6节粉碎性骨折,在经历了6个月病痛的折磨后于2000年12月11日晚离开人世。

    赵昕,女,1968年6月28日出生, 1992年在北京商学院读研究生,1995年毕业后任北京工商大学(原北京商学院)经济学院教师。在读初中、高中、大学、研究生期间均为班干部,还先后两次任学生会主席;工作中认真刻苦、勤奋敬业;为人谦虚友善,师生们都称赞她有一颗“水晶心”。


    风华正茂的女大学教师赵昕
    赵昕于1998年5月偶然进书店中无意发现《转法轮》一书得法,困扰六年的病疼(在长达六年的时间里,总是觉得胸口火烧火燎地闷,每日要吃大量冰块,经多方医治均无法改善),在几天的时间内得到解脱。从此,更加坚定地走上法轮大法修炼之路。修炼两年,她身体健康,心性升华。

    1999年7月20日江氏集团公然迫害法轮功以后,赵昕被单位停止给学生授课、降薪,甚至面临开除公职的压力,她顽强地走了过来,并于2000年4月13日,手持自己亲手做的“真、善、忍”横幅走向天安门广场,向广大人民群众讲述法轮大法的真相,后遭到非法逮捕并拘留。在狱中,她绝食绝水七天七夜抵制非法抓捕和迫害,之后很快得到释放。法轮大法遭受无名迫害以来,赵昕已先后六次被非法抓捕。

    2000年6月19日晚,赵昕到紫竹院公园炼功,被非法抓至公园派出所,后被海淀分局押走,非法关至海淀分局清河看守所。关押期间于6月22日,赵昕被打成颈椎4、5、6节粉碎性骨折,头部轻度外伤,左眼肿大有外伤,肺不能呼吸,生命垂危,被送往海淀医院抢救。

    赵昕被送到医院时,见到她的医护人员及其他病人说她依然戴着手铐、脚镣(脚镣是对诸如死刑犯等重犯所用的特殊刑具)。很快单位及家属接到病危通知。开始探视往往仅一分钟左右便被劝出,门口有守卫看守,禁止包括亲生父母、姐妹在内的任何人探视。


    被毒打致颈椎粉碎性骨折、生命垂危的赵昕

    生命处于极度危险的赵昕奇迹般地活了过来,但严重的颈椎损伤导致全身瘫痪,除头部以外其余部位全不能动。2000年8月11日,眼科医生确诊赵昕左眼为外伤性引起视神经萎缩、视网萎缩,已无法医治,赵昕左眼失明了。她依靠顽强的毅力和对法轮大法坚定的信仰,忍受着难以想象的长期的痛苦煎熬,并逐渐撤掉了呼吸机等辅助设备,能自主呼吸、自主进食,令医务工作者也暗自称奇。

    2000年10月19日,赵昕出院,后一直在家中休养,虽然意识始终清醒,但伤痛一直折磨着她。2000年12月11日晚6点50分,赵昕在经历了6个月的痛苦折磨后平静地离开了人世,走完了她短暂而悲壮的一生。

    赵昕去世后,家属及亲友都非常悲伤,痛心一位才华横溢的优秀青年女教师被迫害英年早逝,同时也敬佩赵昕勇于坚持真理、恪守信仰的伟大壮举。当晚,赵昕生前的好友、同事、领导前去向赵昕告别,但随即赵昕家周围也出现了一些不三不四、来路不明的人。

    2000年12月13日,赵昕追悼会和遗体告别仪式在北京八宝山殡仪馆第三告别室举行,许多赵昕的学生、同事、朋友、亲人和法轮功学员前往给赵昕送行。但殡仪馆路口入口处由六、七名便衣和五六辆车辆把守。便衣不时地拦截进入的群众强行盘问和检查身份证。当群众告之是前往参加赵昕的追悼会时,竟遭到阻拦。追悼会院子里约有几十个便衣在人群中走来走去,并不时用对讲机和耳机互通消息。十几辆小轿车和中型面包车停在院中,车上有穿制服的警察。告别仪式过程中,便衣曾阻止赵昕的亲属念悼词。遗体告别仪式结束后,北京法轮功学员赫毅在八宝山公墓门口的马路边被北京市公安局14处的6、7名便衣绑架。

    赵昕遗容等候向赵昕告别的人们人们向赵昕献上鲜花

    赵昕被害后,赵昕家属依法状告海淀分局,希望在大肆宣扬“依法治国”的“法制”社会里,能够依法讨回公道,惩治凶手,但他们经历了极其艰难的递状过程,遇到了各级检察部门或粗暴蛮横、或虚伪狡诈的态度,对案件均不受理,且不给予法律规定应该给的任何解释。两位老人一次次被拒在法律大门之外,赵昕的病历也被封存在医院中,不给家属,所请律师也受到了来自高层的高压和威逼。

    赵昕被迫害致死的消息,引起了外界对于中国迫害法轮功学员致死事件的关注。

    英国广播公司驻北京记者2000年12月13日以“中国一法轮功学员重伤致死”为题报道了赵昕的重伤致死,文中说:“赵昕女士之死是法轮功称其学员一年多来被警察酷刑致死的事件之一。不同的是,她的死因更不容置疑。”“中国政府去年七月正式把法轮功定性为×教组织,并予以取缔。据法轮功组织提供的数字,一年多来共有85人被迫害致死,五百多人被判刑,一万多人被劳教,更多的人被抓、被打、被送进精神病医院以及被工作学习单位开除。……中国政府对法轮功的镇压受到人权组织和美国等国政府的广泛谴责。”

    美联社记者克里斯托弗•伯丁2000年12月13日撰文“数百人出席被禁团体成员的葬礼”,报道了赵昕的被害死亡和在“严密的警察防范”下的葬礼:“哀悼者们没有被围绕于这个被禁团体的政治敏感度所威慑住,他们从赵昕生前任教的北京的大学乘上五辆公共汽车奔赴葬礼。”“当局在连续17个月的镇压法轮功的运动中已经逮捕了数万抗议和公开炼功的法轮功追随者。”

    和海淀区有姐妹城市关系的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柏克莱市议会2002年7月9日通过议案,要求北京海淀区政府调查对法轮功迫害的暴力行为。对被拘禁者遭到电棍、性骚扰和其他包括「冰冻」在内的酷刑折磨,以及法轮功学员被虐待致死事件展开调查,并将事件的经过及原因告知伯克利市。

    迫害赵昕致死的肇事单位及相关单位及个人:

    (1) 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分局
    局长:高煜 (电话暂时不详)
    纪委书记: 张宝奎 电话:86-010-62630429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官园15号
    (2)北京市海淀区清河看守所
    所长:白刚 电话:86-010-62902266转3502 BP:62628566-5339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龙岗路25号
    邮编:100085
    (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监所处处长:李奇增 电话: 86-010-62532000, 86-010-82644827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厂洼西路八号
    邮编:100089

    * 两位退休中学女教师被害—— 一位被注射毒针,一位被毒打致死

    北京市海淀区两位退休女教师——原远大中学的张淑珍和原北医附中的吴垚,在2002年10月和2003年6月先后被迫害致死。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2月13日报导,消息说,51岁的张淑珍是北京市海淀区远大中学退休教师,家住北京市海淀区石佛寺39号。张淑珍从1992年开始修炼法轮功。2001年因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警察抓送清河看守所。为逼迫她放弃对法轮功“真善忍”的信仰,警察连续几天几夜不让张淑珍睡觉,用电棍电,揪头发往墙上撞,并惨无人道地往她肛门里注射不明有毒药物,导致张淑珍剧烈腹痛,肚子胀得比怀孕妇女的肚子还大。警察用种种酷刑逼张淑珍说出其他法轮功学员的名单与地址,她一言不发。

    知情人说,后来张淑珍被非法判一年零六个月劳教。在被送往团河劳教所的途中,张淑珍剧烈腹痛,后团河劳教所怕承担责任,让家属接走。2002年10月9日晚7时,张淑珍被送往海淀医院,当日晚9时离开人世。

    北京市海淀区远大中学一员工证实了张淑珍的死亡时间。

    57岁的原北医附中退休英语教师吴垚和老伴杨占明都是法轮功学员。见过吴垚的人对她的印象是,1.70米的个头、190斤的体重,堂堂的相貌,威严而又亲切。修炼法轮功之前,吴垚的身体非常不好,几乎瘫在床上,修炼法轮大法使她重新走上了讲台,成为一名学生喜爱的优秀教师。

    2002年9月10日教师节那天,夫妻俩在向人们讲述法轮功真相时被非法抓捕,后被关押在丰台区看守所。2003年6月11日吴垚被非法送往劳教所,2003年6月22日家属被告知吴垚已去世,据称是“猝死”。

    刚被捕时,吴垚曾以绝食的方式来抗议无理抓捕行径。看守所利用监室里的犯人集体强行给她灌食,那些犯人凶狠地掐脸、撬嘴、掐乳房、阴部……11天后吴垚停止了绝食,之后被调号(调换牢房),调号时还戴着镣铐,不是走过去的,是被拖抬过去的。

    吴垚和她的老伴杨占明都被非法判2年劳教。

    看守所曾两次把吴垚送往劳教所,但都因身体原因被劳教所拒收。没办法,市公安局说准备放人,但条件是写个“保证书”放弃修炼,被吴垚拒绝。

    在看守所期间,面对管教做恶,她总是善心对待她们,告诉她们行恶的后果。在看守所呆时间较长的犯人都说管教变了,对法轮功学员的态度和对待犯人的态度明显不同了。非典期间,看守所要求每人每天量三次体温,她用自己修炼法轮大法前后身体健康的改变让人了解法轮大法的神奇功效。她的善言善行感动着周围的人,她的身边总有喜欢听她讲法轮功真相的人。

    吴垚最后一次被送往劳教所时,在调遣处因抵制警察的非法要求、命令和指使,遭到了毒打。警察们用肘部猛击她的腰部,使她痛得站不起来……就这样,十天后吴垚被迫害致死。杨占明现仍被关押在劳教所。

    * 北京首例迫害性灌食致死案——梅玉兰被朝阳看守所迫害致死

    在四年的迫害中,江××一伙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精神洗脑和肉体摧残时使用的酷刑至少在四十种以上,甚至不惜玷污医德来残害法轮功学员,如注射破坏脑神经药物、野蛮灌食等。据法轮大法信息中心的统计显示,在九百余名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中,约有10%死于迫害性灌食。

    野蛮灌食作为摧残法轮功学员的酷刑手段,在迫害中被全国持续而广泛地使用,从案发地点上看,遍及全国各劳教系统甚至医院。

    许多迫害案例显示,中国劳教所对绝食抗议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进行灌食不是出于人道目的,而是明明白白的折磨、酷刑。采取的手段包括:

    特意用粗管子、特别是脏管子给法轮功学员灌食,并反覆使用,管子故意不涂润滑油或润滑粉,多次插管,从一个鼻孔插入抽出,又从另一个鼻孔插入,过程中,故意反复抽拉皮管,导致绝食者巨痛,恶心、呕吐、剧烈咳嗽。

    撬嘴直接灌食,强行将学员捆绑起,在试图掰开嘴唇和撬开牙的过程中,受害者的嘴被撕裂、牙被撬掉、喉头严重受伤。这种野蛮灌食方式,很容易将水、食物等强行灌入气管,造成肺部损伤。有许多法轮功学员当场被折磨死去。

    所灌的东西有:灌高浓度盐水、粘稠玉米糊、辣椒水等。有的当场被灌死,有的因胶管插入气管使学员窒息而死。有的把辣椒粉撒进学员的眼睛里、口腔中,剧痛难耐。

    梅玉兰,女,44岁,北京朝阳区大法弟子,2000年5月13日独自一人在家门口炼功后被抓进朝阳看守所,5月14日,因要求无条件释放而绝食,绝食三天后被强迫野蛮灌食,于2000年5月23日下午4点10分去世。这是北京市第一例经核实的由灌食直接致死的案例。

    明慧网2000年5月26日刊登了目击者的投书,据目击者称:

    “5月16日上午,朝阳看守所采取强行插管的方式强迫学员们进食(即灌盐水和豆奶),梅是第二天(5月17日)被灌的。当时,607号共有九名学员,都先后被灌食。负责灌食的不是拘留所的马大夫,而是一个犯人,该犯人据说是朝阳医院的护士。

    梅被灌时,我们几个学员在号里听到她痛苦的惨叫声,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回来,胸前一片豆奶盐水,她喘着气对我们说:“没灌进去,都从鼻子里呛出来了,很难受。”后来梅就说头痛,号长就让她躺下休息,她觉得一阵阵恶心,不想喝水,吐出来的也都是体内的脏东西。可到了当天夜里,她开始吐浓痰和血,到后来吐的就是大口大口的血,号里都是血腥味儿。值班的犯人立即报告当夜的管教,这位姓孙的管教置之不理,说:没关系,死不了,出了事我担着。结果没有及时送医院。

    到第二天,我们看到梅被拉出去照相(照相的事是听抬梅的犯人说的),回来时,在601号的学员看到她是被平放在地上、被拽着双臂拖回607号的。折腾了一夜,又被背出去送医院,听说打了点滴。回来后,管教就给了一小碗米粥,我们帮她喝下了。当天夜里,梅开始喘不上气来,大口呼吸,慢慢手脚冰凉,眼珠也不动了。我们立即报告了值班医生,才被送民航医院抢救。

    19日,607号全体成员都被录了口供(关于梅的事),我们只知道梅在被灌前是好好的,还负责在号里刷厕所,而被灌后就再没起来。

    5月24日我们去医院询问,护士说梅在5月23日下午4点10分去世了。另外,一直照顾梅的学员——贾秀兰至今未获释。

    梅的丈夫李万庆因春节在天安门炼功被判2年劳教,现关在团河劳教所。他们还有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儿,一人在家。”

    据悉,给梅玉兰灌食的不是拘留所的大夫,而是一个犯人,在号里的人都能听到她痛苦的惨叫声。

    梅玉兰死后,朝阳看守所谎称其未死,并骚扰有关证人。其同监难友们在2000年5月28日再次被绑架劫持到朝阳拘留所。

    法新社和自由亚洲电台报道了梅玉兰的死亡案例,报道称:“一名绝食抗议的被禁法轮功精神团体的成员死于中国警察的拘留之中,死前她在被强行灌食时受到致命伤害”。

    * 彭光俊遗体成黑紫色,脸上被电棍灼伤,肢体骨头被折断

    彭光俊,男,55岁,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后桥梓村法轮功学员。自99年7.20以后,彭光俊多次被非法抓捕,或被强制办洗脑班,或被非法拘留关押,最后一次被抓是2003年9月28日,被非法关押后,2004年1月26日当局通知其家人,彭光俊已死亡,并恐吓家人:如果不服从政府的安排,要叫你们全家全部失业破产,无以生存。

    据村民讲,彭光俊平时为人正直热情善良,身体也很结实,自修炼法轮功后,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给别人帮助时,从不讲条件论价钱,是村里老少皆知的好人。

    2003年9月28日,当彭光俊正为一盖房的人家帮忙时,突然来了几个警察,连踢带打地将彭抓走。彭光俊坚定正念,决不屈服。年前,执行江××迫害政策的不法之人为了向主子邀功,扬言一定在年前转化他。在江×ד打死算自杀”的密令下,他们终于下黑手直至将彭光俊迫害致死。

    彭光俊被抓后在团河被非法劳教。在春节期间的一次大会上彭光俊高喊“法轮大法好”后被绑架到集训队,被恶警刘金彪等人毒打致死,死后身上有伤。而团河劳教所对外则谎称彭光俊是得心脏病而死。

    2004年1月26日,司法人员谨慎地提着礼物,来到彭家谎称:彭光俊病死了。彭的亲人感到其中有诈,后向政府提出验尸,承办人答复:只要你们不追究死因,你们可以给彭挑选骨灰盒及墓地,政府出一万五千元丧葬费。

    在处理彭光俊的遗体火化时,有人趁机查看遗体时发现,彭光俊头部和身体都被打成黑紫色淤血,脸上有被电棍灼伤痕迹,肢体有的骨头已被折断。面对冤死的彭光俊,其家人认为人命关天,不能如此了结。但想起承办人的恐吓:如果不服从政府的安排,要叫你们全家全部失业破产,无以生存。迫于压力只好蒙冤忍屈。

    据知情人讲,司法人员在送彭的骨灰及家属回村时,车开到村口,停车问:村里人多不多。因怕村民质问无以对答,因此拿出200元称打车费,让彭的亲属自己回家。

    乡亲们得知此事后极为愤慨,认为摆在眼前的事实难以和所谓“以德治国,依法治国”的口号对帐,就连以往受江氏集团造假宣传所蒙蔽的几个村民也感到震惊,他们愧疚曾受蒙骗而误解过法轮功,冤枉了象彭光俊这样的好人。

    迫害彭光俊致死责任人:团河集训队大队长刘金彪

    * 鼻梁骨被打折后又遭迫害性鼻饲灌食,龚宝华惨死

    2000年6月17日,北京市平谷县刘店乡8位农民(均为女性)到北京信访部门反映法轮大法的真实情况,她们刚到东直门长途汽车站就被截住并很快被抓回。回到乡派出所,几位公安干警就开始殴打其中6人,5人被打出血,其中包括35岁的法轮功学员龚宝华。


    龚宝华遗照

    开始派出所副所长用手打她们的脸,后来就用笤帚打她们头部、脸部,最后,笤帚都被打散了。龚宝华鼻梁骨被打骨折(峪口中心卫生院证明),血流了一地。

    第二天,6月18日,派出所为了怕群众指责控诉其非法行为,又以莫须有的罪名把其中4人抓进县看守所,并封锁全县的照相馆,强行扣留了遭毒打的法轮功学员为反映情况照的相片。其中一法轮功学员为躲避非法抓捕只好滞留在外,不能回家。

    2000年6月19日上午,刘店乡十余人及伤者家属到县检察院反映情况,要求起诉打人警察,三人被县公安局抓走。

    龚宝华的鼻梁骨被打折后,当地乡亲及亲属要求让龚宝华回家养伤,但派出所惧怕群众愤怒,为掩盖事实真相,将龚宝华等人送进平谷县看守所。龚宝华等人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只好以绝食的方式抵制非法抓捕和迫害关押。

    6月25日晚上约8点多,龚宝华等8人被叫出监号强行鼻饲灌食,龚宝华是最后一个。在这之前,一位法轮功学员提醒看守:龚宝华鼻子有伤,不能灌食。但遭到看守的训斥:“用你告诉?!”

    遭迫害性鼻饲灌食后,龚宝华回到监号脸色发青,并反复说胸部很麻并怀疑看守是不是把插管插到气管里了。大约十分钟后,她突然昏死过去。大家赶紧喊看守,但没人答应。过了一会儿,龚宝华渐渐苏醒过来,这时看守才来把龚宝华抬出抢救,但不许其他人跟随,直到26日清晨她才回来。白天,大家看她情况不好,又多次要求看守对她检查,她又被叫出,直到下午才回来。到晚上她的状态没有任何改观。2000年6月27日上午,大家看她的状态越来越不好,就又一次要求看守对她检查,大约十点多,狱医看她情况非常不好,才允许把她送去医院。这以后情况不详,到晚上约九点多,龚宝华被医院证实死亡。

    龚宝华从被关进看守所到被强迫灌食致死,仅仅9天,留下了叫天天不应,呼地地不灵的丈夫和年幼的孩子。

    据称,将龚宝华迫害致死的平谷县看守所,是被公安局及县领导引以为自豪的北京市唯一的一所县级一级看守所。

    龚宝华被害后,平谷县为封锁消息,从上到下,对外统一口径谎称龚宝华因肺炎而死。

    中央社和加拿大国际广播电台报道了龚宝华被灌食致死的消息。

    *中西医结合医院主治医师张允奕受酷刑流落他乡被逼身亡

    北京中西医结合医院位于海淀区永定路东街3号。33岁的法轮功学员张允奕生前是这所医院的主治医师。张允奕心地善良,自入杏林以来救死扶伤,医院上下有口皆碑。


    中医师张允奕

    2000年夏天,张允奕因在北京街头散发法轮功真相材料被非法抓捕,在无任何司法程序下被判劳教一年,关押在臭名昭著的团河劳教所,期间受到酷刑迫害。2001年7月获释后不久,他不堪公安的不断骚扰,为了免除进一步迫害,张允奕被迫离家出走,流落到福建一带继续讲法轮功真相。

    2002年8月,张允奕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后被劫持到福建省公安厅,张允奕坚决抗议非法抓捕,拒绝回答任何提问。趁警察不备,张允奕借机欲从敞开的窗户走脱,不幸身亡。

    * 年纪六旬的吴思民死于延庆看守所的毒打

    吴思民,男,63岁,北京市延庆县永宁镇左所屯大法弟子。吴思民于2000年12月25日去北京为法轮大法上访,结果当天被本地派出所接回就送进看守所,在看守所被打的奄奄一息,于2001年1月5日送延庆县永宁医院,抢救无效1月12日死亡。死前全身青一块紫一块的伤斑。

    死后吴思民的哥哥找到永宁派出所说是要上告,副所长郑建民(现在已经调走)说:“打官司你打得起吗?想告,告那儿你也告不赢,我们官官相护。”

    责任单位:
    延庆县永宁派出所电话:(010)60171217
    延庆看守所电话:(010)81197830

    * 法轮功女学员张淑琪被西城公安分局拘留所迫害致死

    张淑琪,女,52岁,北京西城区法轮功学员,原在北京中山公园炼功点炼功。1999年12月26日晨去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准备旁听“审判”法轮大法研究会成员,在法院门前被北京市西城公安分局非法劫持,27日送西城公安分局拘留所。在拘留所张淑琪始终用善心去阐明法轮大法好,但受到不公正对待:罚站、曾被推倒两次、因绝食被强行下鼻饲管,手腕被铐等。张淑琪被拘留20天后,其亲属突然接到厂桥派出所通知,要速去拘留所接她。张淑琪回家后仅一小时就昏迷不醒,送医院抢救无效,第二日2000年1月15日晚9时50分猝然去世。

    张淑琪的亲属说,张淑琪被非法关押20天后,(即2000年1月14日)下午5时左右,其亲属突然接到厂桥派出所管片民警陆×通知,让亲属速到厂桥派出所,说去拘留所接张淑琪,同去的还有陆×和张淑琪工作单位保卫处长康×及派出所司机。晚7时,车到拘留所预审处,陆×上楼接张淑琪后上车。在回来的路上,张淑琪向陆× 、康× 讲了刚才在预审处还在向民警相× 弘法,并在车上讲了她在拘留所受到的不公正对待:罚站、曾被推倒两次、因绝食被强行下鼻饲管等。

    由于堵车,到家时已近晚八点,进家门后,张淑琪呈饥饿状,抢饭桌上的凉馒头吃被阻止。在吃了些面条后准备洗澡时突发晕厥、呕吐,并昏迷过去。此时为晚九时左右(到家后一个小时左右)后报市急救中心,送北大医院抢救无效,于2000年1月15日晚9时50分左右停止呼吸。

    张淑琪的亲属对她的死因质疑说,张淑琪修炼法轮大法五年来从未花过国家一分钱医药费,20天的拘留所生活都挺过来了,为什么回家不到一个小时就昏迷了过去?!为什么管片民警陆×在1月14日下午5点突然通知家属去接张淑琪?为什么当家属到预审处接张淑琪,负责人并没有向家属讲明当时张淑琪的身体状况,以便家属思想有准备,采取相应的措施?张淑琪的死是谁的造成的?

    * 北汽总装车间工人李守强被昌平看守所谋杀

    李守强,男,生于1963年12月2日,家住北京市朝阳区武圣东里。北京汽车制造厂总装车间工人。曾多次为法轮功上访请愿。2000年3月8日去天安门上访时被非法抓捕后,在昌平看守所遭受毒打酷刑折磨,警方并在给他喝的可乐中加入大剂量的破坏神经的药物,把他关在铁笼子里。2000年3月20日李守强被迫害致死。年仅37周岁。李守强的家属在处理后事时遭警方勒索1万多元。

    1999年“4.25”以后,面对充斥的各种新闻媒体对大法的诽谤陷害、造谣诬蔑,以及对法轮功创始人的人身攻击,李守强挺身而出,写上访材料,多次去上访请愿。2000年正月初一(2000年2月5日),李守强和其父(当时也是炼功人)来到天安门证实大法被抓,后被关进管庄派出所关押。随后,居委会把人接回,送回家以后,潘家园派出所给他办所谓的学习班,不让上班。地点是在他家附近的一个托儿所里。

    2000年3月8日,警方放半天假。他趁机回到家里,午饭没顾上吃,就又拿着上访材料去天安门上访。他说:正好趁着开人大代表会议,向各界领导反映情况,找他们说理,让他们(中央领导人)都真正地了解法轮大法。李守强当天被警察抓走,当晚10点左右,片警李长生和另外两名警察押李守强到家中,把他家中的法轮功书籍、资料,音像材料等一并抄走。晚11点,警察把李守强带走,关在昌平看守所里。

    在昌平看守所的10天中,警察多次对李守强审问、毒打、折磨,不给水喝。李守强始终坚持自己的信仰。最后,警察对李守强下了毒手,在给他喝的可乐中加入了大剂量的破坏神经的药物。

    2000年3月18日晚,潘家园派出所打来电话,让李守强家人去潘家园派出所接人。李守强的大哥和他母亲一起去接人。当时李守强被关在铁笼子里。在回家的路上,他大哥用自行车驮着他,李守强语言含混、断断续续的说:“他们(警察)给我吃了药,在可乐里下了药,……他们不给我喝水……,喝进去,吐不出来了,他们说两天就让我死……,他们让你们把我接回家,让我死在家里……,他们就没有责任了……,我不该回来啊!应该死在那儿!”回到家后,李守强一会儿明白,一会儿糊涂,目光呆滞,思维散乱。洗澡时,正冲着淋浴,他突然冲出浴室,只见后脖颈、后腰大腿两侧满是一条条的紫色伤痕。之后,他两天里不吃不喝。3月20日清晨,李守强恍惚中从家中阳台坠地而亡。

    事发后居委会打电话通知警察,警车、警察连同两名法医来了,进行所谓验尸,其中一个警察说:“哼,打得够呛!”法医一个字也没写,更没有验尸报告。家里人本想在当地火化,处理后事。警方不让,非要把人拉走,把人拉到了昌平。随后,三里屯派出所打来电话说让家里三天以后再处理后事。在处理丧事过程中,警察共强逼勒索李守强的家人1万多元。

    * 73岁的女航天专家任汉芬被航天院公安和“6.10”办公室歹徒逼死

    任汉芬,女,73岁,北京市丰台区航天院小区法轮功学员。航天专家。2002年5月被航天院公安和“6.10”办公室歹徒迫害致死。

    任汉芬是建国前老党员,50年代留苏回国后,一直从事航天科学研究,工作卓有成效,为研究生导师、航天院火箭动力研究所研究员。近年来,介入中俄航天科技攻关,在俄亦有一定知名度。

    任汉芬因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1999年7.20后,她一直在坚定修炼法轮大法,被航天动力研究院所在地区公安局内保局和研究院“6.10”办公室强行绑架参加洗脑班,身心经受残酷的折磨和摧残。恶警在洗脑班上逼迫任汉芬写不炼功的保证,她坚定信仰,不改初衷。洗脑班到期后,仍不放她,并无限延期,被迫无奈,她违心地签了字。回家后,老人痛悔不已,决心坚修法轮大法不动摇。为了摆脱特务们的纠缠和骚扰,老人将积蓄分给子女,离家出走。

    航天院内保局和“6.10”办的不法之徒,开车到处搜捕任汉芬,并在2002年5月的一天,将任汉芬非法堵在租室内。任汉芬为了免遭再次绑架,坚决抵制非法抓捕,从楼上系绳下滑,不幸绳断坠地身亡。事后歹徒们封锁消息,航天院的不法之徒党委书记李光亚、纪委书记五中仁在院总结会上大讲特讲如何帮教转化法轮功人员的所谓经验和成绩。

    国家的科技优秀人才,在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运动中,就这样失去了生命。

    * 东城区法轮功女学员李玉玲遭酷刑折磨致死

    李玉玲,女,北京东城区法轮功学员。李玉玲生前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副局级干部的丈夫,在国外留学的儿子。2003年6月25日,李玉玲被东城区警察绑架,遭酷刑折磨逼供,2003年7月4日凌晨5时,含冤而死。

    2003年6月25日下午三点多,李玉玲离开住地,带着几十份法轮功真相资料与光盘,在散发的途中被东城区警察绑架到东直门派出所,后又被转移到和平宾馆。警察逼她说出资料来源、资料点及其他法轮功学员。李玉玲拒绝回答,警察对她大打出手,24小时严刑逼供。面对严刑拷打,李玉玲毫不畏惧,九天里她绝食绝水抗议迫害,始终一言不发,没吐漏一个字。警察们恼羞成怒,气急败坏,对她用尽了各种非人折磨。2003年7月4日凌晨5时,李玉玲含冤而死。

    当家属接到死亡通知去隆福寺医院时,看到李玉玲遗体左脸及耳朵又肿又紫,身体侧面的肋骨也是一片片红紫,而其他部位警察不让家属看,还威胁家属“不准拍照、不准摄像、不准动尸体”,说这是“上级”规定。

    当家属提出质疑:1、脸上及身上的伤是怎么回事?2、身体不好为什么不及时送医院治疗?3、如果不吃不喝为什么不采取措施、不通知家属,人死了才告诉?

    家属义正辞严,要求警察对李玉玲的死有一个明确的交代,对提出的质疑有一个明确的答复,警察无言以对,却无理要求家属在丧葬处理时范围越小越好。

    李玉玲被迫害致死后,公安企图强迫李玉玲的丈夫签署死亡通知,并接受公安安排的尸检,以图掩盖酷刑折磨李玉玲致死的罪证。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记者2003年7月8日报导,东城区东直门派出所(010-6416-9817)一男警证实了李玉玲的死亡事实,并承认李玉玲是他们抓的。

    * 密云县女学员刘桂敏被海淀看守所迫害致死

    刘桂敏,女,35岁,北京密云县巨各庄镇豆各庄村大法弟子。2000年12月31日去天安门广场请愿被非法抓捕,后被关押于海淀看守所。因绝食遭强行灌食,曾被输过两天液。2001年1月5日刘桂敏生命垂危,海淀看守所公安见势不妙,没有继续采取抢救措施而是强行送回家里推卸责任。第二天经医院抢救无效,于2001年1月7日去世,年仅35岁。刘桂敏死前曾大量喷血,估计是强行灌食时使其肺部受到严重创伤而导致。

    以上还只是北京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案例的一部分,北京市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的更多事实,以及外地进京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的情况,将随后陆续报道。

    (待续)


    谎言欺骗掩不住 累累罪恶必昭彰(二)(图)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明慧记者任建综合报道)曾经有人以为,那些对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的、惨无人道的迫害事情,是个别地区公安人员素质低下才发生的。生活在北京的人们,看到广播电视报纸上铺天盖地的诽谤法轮功的宣传,会勾起太多不愿回想的往事,更不愿去设想铺天盖地的诽谤后面所掩盖的残酷疯狂和血腥。但是,就在人们不愿去看和不愿去想的时候,罪恶就在京城发生着。

    从1999年7月20日开始以后,首都北京因其具有的特殊性,一直是江氏集团用欺骗、掩盖和封锁极力制造和维持残酷迫害的发源地,也是其严密钳控的地区。近五年来,北京市不法之徒跟随江氏集团,不仅对北京市本地的法轮功学员,同时也对外地进京的法轮功学员实行了群体灭绝政策,进行了疯狂的迫害。江氏集团一方面精心粉刷“以法治国”的假象招牌,另一方面却不断发出加重迫害的邪恶指令,并用威胁家属、绑架知情人、统一口径制造谎言等等手段封锁真相,掩盖迫害事实,欺骗不知情的京城百姓和全国人民。

    第二部分:各地进京法轮功学员在北京遭受的迫害

    * 天安门广场公开施暴
    * 发生在国旗下的罪恶─一法轮功女学员被当场打死
    * 天安门广场公安分局里的残暴
    * 派出所、看守所里的血腥
    * 各地驻京办事处对进京上访学员的迫害
    * 附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驻京办事处电话

    从全国各地到北京上访的法轮功学员一路上受到各种盘查阻挠。各地地方官员会因为本地区有法轮功学员上访而受到来自“上面”的惩罚责难,致使各地在交通要道设置盘查关卡,拦截去北京的法轮功学员,通过强迫过往旅客咒骂、侮辱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的手段,凡拒绝服从的便被认为是法轮功学员,不但没收随身携带财物,还要非法拘禁、遣送回乡。很多法轮功学员在家乡不堪种种罚款、威胁、非法监禁、毒打酷刑、株连亲人,或强送洗脑班等迫害骚扰而被迫离家出走或进京上访。有些法轮功学员为了上访,不得不避开正常的飞机、火车、长途汽车等交通工具,而依靠自行车或步行几十公里、数百公里到达北京。

    到达北京后,却发现北京甚至中南海、天安门、前门等重要地段和旅游点都要求游人咒骂法轮大法及其创始人,很多旅店迫于压力不敢收留法轮功学员住宿,信访办成了拘留所的窗口,报了姓名住址则面临被遣送回乡继续受迫害,而天安门广场则成为便衣、警察、联防保安和武警们公开施暴的场所。被强行劫持到派出所、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因为拒绝说出姓名和家乡住址,受到种种毒打、酷刑、侮辱、性骚扰和性侵犯;而在各地驻京办事处,法轮功学员经受的是又一轮精神、肉体和经济上的迫害。在天安门广场、北京的派出所、看守所,甚至在驻京办事处,都有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案例。这里摘录的只是进京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在北京遭受迫害的几个事例。

    * 天安门广场公开施暴

    北京石景山区一名51岁的法轮功女学员赵淑静,2000年11月18日下午2点左右独自一人去天安门广场向人讲清法轮功真相,被公安便衣打倒在地连踢带打。由于数人轮番踢打,当时赵淑静便昏死在天安门广场。醒来后发现已经被拖到警车上,鼻、口流血不止,浑身上下,衣裤和警车地板上都是血。昏迷时曾被搜身。后来她被拖至天安门派出所,派出所怕出人命,通知区里的片警将人领回。区片警见到惨状,拒绝领人。拖延至晚上8、9点钟时,天安门派出所才让她回家。五天后别人见到赵淑静时,见她右眼肿起,眼球外突充血,右脸浮肿呈球状,表皮紫色,上唇内有一寸长的口子,鼻梁肿痛,满脸脱相,右肩窝处内陷呈紫黑色。

    有消息说,北京警察曾雇佣打手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毒打。一位在天安门广场被劫持的外地进京法轮功学员2000年12月31日下午曾在天安门公安分局看到警察分发“抓人的奖金”:“当警车开到天安门公安局门口时车停了,从院里出来一警察,手里拿着一沓儿钱走到车前给车上的六、七名警察每人400元,说是:抓人的奖金,你们辛苦了!说罢,车继续开到了海淀公安局拘留所。”

    明慧网2000年12月15日报导,北京市通州一居民2000年10月初带十一岁的儿子在天安门广场围观歹徒残酷殴打法轮功学员时,被儿子一眼认出其中一个打人凶手就是他们从前非常熟悉的一个邻居,然而此人几年前就已因强奸和盗窃罪被判刑。该居民听到儿子的话极为震惊,赶忙带儿子返回天安门广场从远处辨认,确信此人就是那位当年的强奸盗窃犯无疑。

    一位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广场看到前门派出所警察对3个18岁左右的法轮功女学员大打出手,并揪住头发使劲往警车上拽,把头发揪掉了两撮。

    2000年12月14日,目击者描述:靠近纪念碑处有法轮功学员打横幅。一个编号是051625的黑衣向打横幅的法轮功学员猛扑过去,一个飞腿将老人踹倒在地。还有一个黑衣正在检查外宾的摄像机,要求将刚刚录下的东西抹掉。另有一个武警和一个黑衣在说:刚才抓的那十二个带走了吗?等等。

    一目击者描述12月26日上午10点40分左右在天安门广场,一法轮功修炼者被北京公安十九处警察残暴殴打,脑后部二寸有余的伤口血流如注,惨不忍睹。另一法轮功修炼者被打得面部扭曲,还有一名三十多岁的男学员被打得整个脸上和嘴里都是鲜血。

    2001年1月1日,天安门广场上停了大量各式各样警车,还动用了公交大客车以装载被抓的法轮功学员。广场上的警察公开在广场对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一个女学生,被警察按在地上,用黑皮鞋跺她的头部和脸。每当一个学员站出来高喊一声“法轮大法好”,就立即冲上去四五个警察和便衣将其打倒在地,将学员抓上车,再由专门的清洁工用水冲扫地面上的血迹。除了有四处寻声追捕殴打法轮功学员的便衣和警察外,还有专门指挥警车的,专门拦住群众不让围观的,有专门查周围谁在照相的和抢行人照相机的。中午一名来自人民大学的日本留学生在金水桥拍摄法轮功学员被打的照片,后拒绝警察索要胶卷的无理要求,被带回公安五处处理。对于这一天广场上的暴行,法新社、美联社和欧、美、澳、亚、各大媒体都做了报导。

    * 发生在国旗下的罪恶——法轮功女学员被当场打死

    目击者描述,2001年1月1日上午10:30左右,天安门广场国旗护栏边,一位30岁左右的法轮功女学员,身穿红色登山服,下穿牛仔裤,在国旗下东侧展开上书“法轮大法好”的黄色横幅,同时高喊“法轮大法好!”旁边的国旗班武警立即跑上前狠狠的踹了她一脚,将她仰面踹倒,使其背部正好撞在护栏上,头挂在护栏链子上,当场气绝身亡。

    在国旗周围的便衣和武警看见,赶紧驱散周围骚动的人群,顷刻一辆警用的依维柯开来,当时在场的一个便衣在对讲机中向上级报告:“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车赶到现场时,人已经死了,腿在护栏里面,头在护栏外面……”

    护栏旁边的一个十岁左右,短发,穿棕黄色相间格棉上衣的小女孩被发生的这一切吓呆了,一时不知所措。待他们将周围的成年人驱散后,独将小女孩留下,而那个打死人的军人还没到换岗时间就被替换下岗,不知去向。

    * 天安门广场公安分局里的残暴

    在天安门广场上被毒打、劫持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后第一站是送往位于天安门左对角偏僻小巷的公安分局进行搜身、审问。见证人描述说:

    被抓者有的遭到一番拳打脚踢,有的被抽打耳光,有的还被戴上手铐,然后临时关押到地下室的一个不大的房间里。十几、几十乃至几百人关在这里,人多时,挤得落不下脚,不准说话,更不准交谈,不给水喝,不准上厕所,……否则,拖出去打一顿,酷暑烈日下被警察拉出去曝晒,寒冬腊月被警察当头淋湿。

    天安门公安分局警察将被捕的学员集中关在后院里(其实,这里只是一条两端用高大铁门封闭,长约10米,宽约2米的露天小巷),然后一个个单独叫出去,带到地下室或二楼小房间进行毒打,数不清的拳打脚踢,橡胶棒抽打,高压电棒电,……常常是几个警察打一个学员,一直打到打手们累了,脚踢不动了,才暂时停下来。

    有一位30岁左右,身体结实的法轮功女学员,打过第一顿后,隔一会又把她毒打一顿,歇一会,又第三次被毒打。好长时间,当这个女学员回到后院小巷时,已是脸色惨白,嘴唇乌黑,呼吸困难,两手扶墙,缓慢地,艰难地移动已不听使唤的双腿。过不了多久,打手们又把她带出去,第四次带到那个小房间里去了,……

    有个60多岁的老太太也被他们抓进来。这位老太太,体形富态,脸色红润,行动利索,进来时,神情坦然,满脸微笑,是一位典型的北方善良老奶奶。可也免不了毒打。这位老奶奶被推出小房间时,已经昏迷过去。

    凡是被关在后院小巷的法轮功学员,无论什么人——老大爷、老太太、小伙子、带孩子 的年轻妈妈,工人、农民、学生、干部……,都免不了被毒打。

    有时,几个房间里此起彼伏传出惨叫声,散发出皮肉被烧焦的气味。

    一位见证人2000年12月29日在天安门派出所看到一位法轮功学员手指被砍断:

    有一个恶警抓住一位法轮功男学员(约30多岁,个头有1.78米左右,穿着皮衣)就往脸上、头上打,接着把他拉到了前屋里。大约半个小时左右,这位学员来到后院。因为我在前面一排,他走到我跟前对我说:你看我的手被他们砍断了。我看到一双手只剩下了两个大拇指。两只手都用布套着,这时鲜血已把布染成了深褐色,脸被打得起了两个紫包,嘴里流着血。当时我们真没想到天安门的匪警能够凶狠到如此地步。这哪里还是警察,分明比土匪还凶恶。

    一位52岁的河北法轮功学员到天安门分局后,由于他不说姓名和地址,被警察在天安门分局连打3天,不让喝一滴水,吃一口饭。期间警察用警棍打他的背部及下身,还让他躺在地上,警察还用脚踩他的手,使劲拧,致使他左手留下5公分的伤口,手肿的不能抬起(见照片)……最后,警察往他的头部打了一针不知什么药,然后他啥也不知道了,醒来时,他才知道自己在北京一家急救中心……

    2001年1月22日,他被当地公安局接回后,已经是奄奄一息了,只能喝一点水充饥,由于公安局怕担责任,就让他家人把他抬回家,尽管这样,警察还向他家属勒索钱财近2000元。照片是他回来后第3天即1月25日照的。

    还有目击者描述天安门广场上警察为躲避国际媒体而采取的较为隐蔽的施暴方式:

    天安门广场警察掩盖暴行的新花招主要做法是:让便衣装成广场上的小商贩观察哪些游客象法轮功学员;一旦有人被认定为法轮功学员,化妆便衣立即通知雇来在广场上游逛的流氓痞子上去抢劫学员的随身携带物品,造成混乱;警察随即赶到,并假意把法轮功学员及痞子一起带上警车“解决纠纷”,然后和痞子一起在群众和媒体视线不易触及到的警车内毒打法轮功学员。

    * 派出所、看守所里的血腥

    由于为法轮大法上访而被抓的人太多,以至北京市警方不得不将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分流至北京市各地的公安分局和派出所,有的学员又被转送到北京各地的看守所。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孙继宏被北京丰台区公安分局警察活活打死

    在丰台区公安分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林业局法轮功学员孙继宏于2002年9月25日被丰台区警察绑架到这里,后于9月29日被迫害致死。据知情人讲,孙继宏是被警察活活打死的。亲属看到孙继宏的遗体惨不忍睹,左脸上有三个洞,右脸上有三处烧伤,下颌和两眉中间也都有烧伤,左眉上还有一处很深的划痕,当时孙继宏的脸上被涂了一层厚厚的粉,连家属都难以确认,要求公安人员抹去粉后才辨认出来。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王秀英被崇文区看守所灌浓盐水致死

    在崇文区的角门看守所,一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法轮功学员王秀英2000年5月22晚被强迫灌高浓度盐水折磨致死,此事在2002年联合国人权监察专员年度报告中有记载:

    家住哈尔滨市道外区的王秀英在2000年5月12日和另一位修炼者去北京。2000年5月13日她被抓并关押在崇文区角门看守所。她向看守所提出要求学法炼功和无条件释放。随后她们开始绝食。狱警给她们灌食高浓度盐水。王秀英被强行灌食6次,其中5次灌的高浓度盐水造成她严重脱水和昏迷。由于抢救不及时,于5月22日晚去世。

    吉林省磐石市个体医生刘文生被朝阳区看守所公安殴打致死

    在朝阳区看守所,2000年10月初,吉林省磐石市北蚂蚁村个体医生、60岁的法轮功学员刘文生在这里被活活打死。刘文生老人是2000年10月1日进京上访的,被送到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10月5日其家属进京被告知是心脏病猝死,但在刘文生遗体上发现两肋和脖子有很重的伤。10月6日火化。

    在丰台区的良乡派出所,一位法轮功学员2001年1月目睹了一位同伴因为拒绝说姓名住址被警察用电刑的经过:

    (警察)拿着电棍不停的电她的双手、脸、嘴、大腿,电累了警察就上屋里休息15分钟。出来后恶狠狠的拿着电棍问她说不说,她还是不说。警察急了,命令小警察把她带进楼道里,距离我有十几米,把她的鞋扒掉了,衣服脱了。把两手分别和暖气管子铐在一起。然后就开始上刑。他们使电棍电她手,电的直冒火星,铐子直响,电了这手电那手,然后电嘴、电脸,她始终不说,警察气急败坏的又换了一个大电棍,电其下身、腿。然后电脚尖,这时又来了一个警察,把她的鞋扔了好远,两个人按着又开始电,继续用刑。

    辽宁省的一名法轮功学员2001年7月投书明慧网,揭露北京崇文区前门派出所一名叫马曾勇(音)的警察于2000年12月初对法轮功女学员毒打和性侵犯。

    文中说,两名受毒打和性侵犯的法轮功学员在2000年12月10日被转送到北京崇文区看守所时,看守所的警察看到她们面带重伤怕受牵连,要求前门派出所警察一同到医院去看她们身体检查结果:这样她们被带到北京博爱医院检查身体。当她们把衣服脱下检查身体时,在场的医护人员、警察都非常震惊,因为她们全身大面积淤血、呈黑紫色。这样的情况下暴徒也没放过她们,带着伤又被押回崇文区看守所。

    一位法轮功女学员2000年12月1日在天安门广场被捕后因为不说姓名,被从天安门广场派出所地下室铁笼里送到位于北京西北郊的海淀看守所,并于第二天开始了反迫害的绝食绝水。这位法轮功学员投书明慧网描述在海淀看守所的经历:

    “警察知道我绝食后就强行灌食,女警察恶语伤人,男警察把我大字形绑在铁床上,7、8个人按着我插胃管,灌的都是药味。男警灌食时用手狠狠捏我膝关节,痛的我浑身直抖,好象被捏碎了一样。还有一女法轮功学员被手脚铐在一起,头打得变了形,警察给她戴了一个大厚棉帽子,只露两只眼睛,随时都有被捂死的可能,手铐脚镣嵌进了肉里,渗出滴滴鲜血。她要上厕所,犯人说不报名不能去,命令一个大个犯人站在她的肚子上踩,一声声惨叫传出牢房。警察走过来,一看是打法轮功没出声走了。就这样她们每天都给她灌食,我们俩一共被强迫灌食9次,受尽了恶警和犯人的虐待和凌辱。24天后,我们凭着对法轮大法的坚信,闯出了海淀看守所这个魔窟。

    以下几个片段也是有关海淀看守所对法轮功学员的残暴。

    一位法轮功女学员是2000年12月29日被送到北京海淀区派出所的。她的预审是301室(两男一女)。提审时多次被毒打。一次提审时女预审令其脱下毛衣,只穿内衣。用电棍电其全身,将她电倒三次,每次都令其爬起继续电。后来又来了一个男预审将她再次电倒,同时拳打脚踢,这次毒打长达4个多少时。因她不配合强制灌食,管教给她戴上手铐脚镣,昼夜戴着。更卑鄙的是管教利用犯人毒打她。她的监号是402。该号的号长几乎每天都要毒打她,而且行为下流。

    一位被关押在112监号的女学员,2001年1月3日中午被预审(210室)从号里提走,直到晚上才被抬回来。预审把她打得双手、双脚、两腿全都呈黑紫色;前胸、两肋、后背都是紫色的疙瘩。第二天管教送她到医院,以后就再也没有她的消息了。

    * 各地驻京办事处对进京上访学员的迫害

    中国各省级、甚至很多市、县级地方政府或其他职能部门,都在北京设有驻京办事处,有的在办公大院,有的在宾馆大厦,分散在北京城区和近郊各地。在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中,许多在家乡投诉无门,历尽艰辛到北京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在遭受天安门广场警察的毒打和非法抓捕后,面临的是各地驻京办事处的精神、肉体和经济上的迫害。

    在各地驻京办事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最常见的是搜刮勒索钱财和体罚毒打。有一些地方驻京办事处的迫害直接导致法轮功学员在被关押期间死亡。以下是见证人描述的几个片段: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一位法轮功学员2000年底进京上访,在遭受天安门广场公安分局、沙河劳教所、昌河县公安局巡察大队等地毒打酷刑,被迫说出姓名后,被关押在双鸭山驻京办事处地下室(左各庄市场旁边)。他写到:白天不论男女老少、我和妻子以及我十多个月的婴儿等所有法轮功学员都被关押在一个不到10平方米、没有窗户的地下室里,还要交45元行李费、每天45元食宿费。

    另一位曾关押在双鸭山驻京办事处的法轮功学员是一位孤寡老人,靠每月一百多元钱维持生活,2000年6月借了500元钱到北京上访。老人回忆在驻京办事处的经历时说:办事处的一个女工作人员先是勒索了61元车费,然后又搜走了身上的二百多元钱,最后还索要3000元罚款。长胜乡一位姓周的老太太也被搜走270元,又被迫交了3000元罚款。由于我家里拿不出高额罚款,不准家里人接,被驻京办事处非法关押了12天,后来又送到拘留所15天。片警继续索要3000元钱。

    2001年初,几位湖北籍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广场被非法抓捕,先被北京警察仔细搜身一次,确认是湖北籍后,被湖北驻京办接管,又强行搜身,掠夺法轮功学员随身所带的财物。一位学员因身上只有一百多元钱,而引起湖北驻京办事处警察的不满,竟不知羞耻地说:“难道你只带这么点钱出门吗?”还有的学员被搜走三百元、二百元不等。

    成都驻北京办事处的警察雇佣流氓打手,采用私设公堂、滥用刑具、严刑拷打、刑讯逼供等手段。有见证人说,这些打手会随时任意对学员非法搜身,强行掠夺学员随身携带的钱物,每天以层出不穷的各种名义收取学员费用。对学员动辄以断绝饮水,禁止上厕所等非人道的手段进行迫害。肆意谩骂不绝于耳,侮辱方法层出不穷。尤其对老年法轮功学员特别残忍。成都市成华区6位老年法轮功学员杨××(女,57岁)、文××(女,73岁)、张××(女,62岁),石××(女,57岁)、杨××(男,62岁)及穆××(女,57岁),2000春节前因为去北京讲清真相被抓。六位老人在被押到成都驻京办事处之后,被搜走身上全部现金。57岁的穆老太太就因为盘腿炼功,被拳打脚踢,还被铐在篮球架上,人几乎悬空,整整饿了一天。成都512厂刘作宽进京上访,被关押在成都市驻京办处,因坚持炼功,遭到看管人员毒打,并双手反铐数小时,以致双手长期无法恢复正常功能。两名年轻的男学员被高高地吊铐在一根粗大的不锈钢横梁上,脚跟难以着地。一个打手对他们大打出手,其中一名学员的眼镜被打烂,破碎的镜片划破面颊,顿时血流满面。另外一名学员的手臂被打到玻璃上,血流如注,染红了雪白的衬衣。两名学员被铐住的手,韧带已经露出,整个手臂发紫。3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在不足10余平方米的小屋内,高温酷暑,空气闭塞,拥挤不堪,无处容身。

    河北省沧州办事处公安向进京的法轮功学员每人索要2000元罚款,并让当地派出所转告学员亲属晚接一天多交200元,而且让亲属或单位自己出车来北京接人,还扬言如不交罚款就判劳教。有亲属来京后看到许多大法弟子身上带伤。

    1999年12月,在河北省石家庄驻北京办事处,一个随母亲到北京上访的9岁的小男孩,被公安上手铐长达4个多小时。

    广东省驻京办事处在岭南大厦。一位见证人描述这里黑暗不通风的地下室里关押法轮功学员的情况说:“进大门后就把我送到楼下地下室。在那里已经关了好几个法轮功学员,还有几间地下室也关有学员,大概有五间吧。如果不开灯的时候就是一片漆黑,没有通风的地方,只有一间(在进地下门的右手边的大厅内设一间)有半个窗,其余房间都是黑的,他们也不给开灯。等当地派出所来接,有的时间长达半个月,还专门有保安人员把守。若有法轮功学员绝食不吃饭,他们就拉出去打,或在北京寒风中受冻。”

    广州市芳村区文化局办公室主任、法轮功学员王忠诚2000年春节期间到北京上访时,遭公安部和广州驻京办的公安人员多人围攻、殴打。知情者说当时场面惨不忍睹。王忠诚后被秘密判劳教两年。在广州花都赤坭劳教所每天强行劳动十五小时左右。

    湖北省十堰市公安局驻京办事处警察沙××将被非法劫持在那里的法轮功学员的外衣裤及鞋强制脱下来拿走,让学员光着脚站在严冬的地上。一位见证人在描述被劫持在那里的法轮功学员遭受警察沙××、郑X等的体罚、毒打时说:“就这样打了一次又一次,他们每人也记不清共挨了多少警棍,他们身上被打的象染房里染出的青蓝布的颜色和肿块……由于是将学员用活手铐始终铐在一起,最后在解手铐时,其中一人的手腕已被活铐吃到皮肉里面去了,半天解不开,脱不下来。”

    某些地方政府驻京办事处还为了隐瞒封锁本地区为法轮功上访的人数,和北京警察交易,以数百元至数千元人民币一份收买法轮功学员上访登记表,而后将这笔费用强行转嫁到被非法劫持的法轮功学员身上。例如2000年4月26日,湖南省衡阳市公安局驻北京干部罗海滨,将几位来自当地的法轮功学员从天安门广场公安分局接出。在回衡阳市驻京办事处的路上,罗用手机向衡阳市 6.10办公室汇报:今天拿回X张上访表,每张花1500元。事后,强迫被接回的法轮功学员承担买表费用。

    在已经传出的900多名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中,有多名是在各地驻京办事处期间致死的,仅举几例:

    重庆市三名法轮功女学员,江北区江北城的李桂华,47岁,江北区观音桥的夏卫,43岁,长寿县的余香美,35岁左右,都是在1999年9、10月间去北京上访,10月下旬到11月期间被抓,被劫持在重庆驻北京办事处期间死亡。公安通知家属去北京认尸体,但威胁不准外传。

    林令梅,女,黑龙江省勃利县法轮功学员。2000年5月中旬林令梅进京上访,被接到黑龙江省七台河市驻京办事处,在被非法关押期间死亡。林令梅死时的姿势是双手铐着,仰面朝天后背插在办事处下的铁栅栏上,惨状目不忍睹。

    王国平,男,40岁,吉林省法轮功学员,是舒兰市一名电工。1999年9月去北京上访,几十天后,被警察绑架到吉林驻京办事处,受到各种刑具毒打、脱光衣服泼冷水,摁便桶等人身侮辱,于1999年10月17日被逼从吉林驻京办事处大楼八层坠下身亡。

    崔国庆,男,36岁,吉林省法轮功学员,家住吉林市昌邑区永强小区。2000年7月5日去北京上访,7月7日在天安门广场拉横幅被抓。当天晚上被送往密云,7月11日上午10点钟左右被接到吉林驻京办事处,关押在8楼。11点钟提审,回来后崔国庆跟其他法轮功学员说,警察逼问其他法轮功学员的情况,并要他骂法轮功及法轮功创始人,否则就采用各种花样打他。他说:一个修炼的人怎么能骂老师骂大法呢?下午1点左右,他被第二次提审,没有再回来。其他法轮功学员回来后发现崔国庆的两只鞋和鞋垫被扔在门口一米外的地方,人却没有回来。

    吕素秋,女,46岁左右,吉林省法轮功学员,家住吉林市昌邑区延安街。2002年2月家属接到派出所通知:吕素秋在吉林市公安局驻京办事处死亡,让家属前去处理后事。

    古家红,男,27岁,湖南省法轮功学员,长沙市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三公司锅炉工。古家红1999年12月进京上访,被关押在长沙市驻京办事处六楼。12月8日凌晨从六楼坠下身亡。 详情待查。

    * 附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驻京办事处电话

    吉林驻京办事处──地址:海淀区北太平庄七省大院, 电话: 10-6201-1085
    上海驻京办事处──地址:西城区北长街前宅胡同7号,电话: 10-6605-7046
    天津驻京办事处──地址:和平里西街小黄庄路1号, 电话: 10-6423-7282
    重庆驻京办事处──地址:东城新中西街2号, 电话: 10-6506-1182
    河北驻京办事处──地址:东城区黄化门街锥把胡同甲1号,电话: 10-6403-1304
    山西驻京办事处──地址:西城区西板桥景山西街16号, 电话: 10-6401-4647
    内蒙驻京办事处──地址:崇内大街47号, 电话: 10-6524-3921
    辽宁驻京办事处──地址:东单麻线胡同15号, 电话: 10-6524-1409
    吉林驻京办事处──地址:海淀区北太平庄七省大院, 电话: 10-6201-1085
    山东驻京办事处──地址: 海淀区北太平庄七省大院, 电话: 10-6201-1021
    浙江驻京办事处──地址: 海淀区北太平庄七省大院, 电话: 10-6201-1037
    江西驻京办事处──地址: 海淀区北太平庄七省大院, 电话: 10-6201-1070
    湖南驻京办事处──地址: 海淀区北太平庄七省大院, 电话: 10-6201-1077
    江苏驻京办事处──地址:安外大街甘水桥江苏饭店, 电话: 10-6422-4807
    安徽驻京办事处──地址:朝阳区惠新西街1号,电话: 10-6496-5588
    河南驻京办事处──地址:朝阳区潘家园华威里28号, 电话: 10-6775-1188
    湖北驻京办事处──地址:白石桥路甲44号, 电话: 10-6217-2288
    广西驻京办事处──地址:东三环中路双花园南里6号楼, 电话: 10-6771-5603
    广东驻京办事处──地址:西三环岭南路36号, 电话: 10-6841-8097
    四川驻京办事处──地址:建内贡院头条5号, 电话: 10-6512-2361
    贵州驻京办事处──地址:北三环东路和平西桥樱花街18楼,电话:10-6442-6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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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8/31/51913.html>


    ■ 弟子切磋


    与北京同修交流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北京有其独到的特点和意义,这一点很多同修都明白,北京的同修能够身居在此一定历史使命很大。几次去北京在沿途或北京的相关地带都很少看到有真象标语、卡片等,经过了解,很多常人都没有见过资料,根本不了解真象,这一点很令人遗憾。作为交通便利、物质条件优厚、购买机器耗材近便、便宜灵活的北京同修们,应该加大些努力,加紧救度北京的众生,揭露邪恶的丑恶、谎言,每个人都积极主动机智灵活的尽力尽策,单独小规模的成立个人点、几人点、小资料点等,力所能及的参与证实法。

    很多外地同修对于北京很羡慕,因为这里方便条件很多,可是身在北京居住的同修却没怎么把握的很充分,希望同修们加紧参与,在学好法的基点上把资料点遍地开花,随时随地的都可以做资料,吸取过去我们偏激情况下的各种教训、极端思想,成立独立、秘密、实效的小资料点。

    其实发资料也不是很危险,经验是很多的,明慧网上有无数正念正行的故事都在鼓舞着我们。例如,可以把资料做成小册子,或把传单折成小方块然后用一个自封口的小塑料袋一装,这样可以骑着自行车限量的在晚间或人少的早间一边骑车一边往门市、商店、民居、店铺等门前一扔,这样是很方便的。有的地方注意一下扫大街的时间,但是一般的店铺口他们不怎么扫,这样基本很安全,发时机警些是没问题的,现在小广告采用那种不粘胶到处都是,人行道上,地面上到处都是,希望同修也充分利用北京的便利优势借鉴常人的做法,可以制作不粘胶标语,象常人招聘的那种小广告一样在没人的夜间可以贴,或在散步时灵活的往电话亭或墙壁上贴,每次不要求太多,十几份保证贴好即可,这样来说应该是很可取很安全的。希望北京同修都积极主动的参与进来,如果个个都是好手,那北京的正法局面一定非常可观。

    以上是我们的一点倡议。希望北京同修做的更好!


    关于北京地区多讲真象、增强发正念的建议

    文/北京部分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北京许多大法弟子近期都感觉干扰很大,不少同修都感到不同程度的身体不适。不同方式不同形式的迫害和干扰也非常明显。在另外空间,大陆的邪恶因素都在向北京聚集。

    在此建议北京的大法弟子:
    (1)多用心学法,除《转法轮》之外,《精進要旨》(一)、(二)和所有的新经文也要用心多学。“法能破一切执著,法能破一切邪恶,法能破除一切谎言,法能坚定正念。”(《排除干扰》)
    (2)抓紧时间多讲真象,让更多的人明白迫害的存在和大法的真象,这本身就是在清除邪恶。
    (3)每晚7、8、9、10四个整点发正念集中清理北京地区另外空间的邪恶黑手及烂鬼,同时也请大陆其他地区有条件的同修发正念支援。希望我们都展现出各自的能力,彻底瓦解铲除这些最后的邪恶。

    让我们以师尊《征》一诗共勉:

    驰骋万里破妖阵
    斩尽黑手除恶神
    管你大雾狂风舞
    一路山雨洗征尘

    从根本上不承认旧势力的一切

    写给在病业磨难中的同修
    文/河北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近来在同修的切磋文章中,一直有在旧势力邪恶黑手的干扰迫害下,同修出现严重病业,并失去生命的文章,感到很痛心。我们地区也有不少这样的事例,我本人和我们资料点的同修前不久就被干扰得非常严重。但坚定的正念正行,冲破了黑手的干扰。我把我们的情况说一下,希望给走不出病业的同修一个提示,共同切磋,有不当之处请指正。

    我们资料点上人手少,工作量大,但我们坚持每天学法、发正念、做大法的工作,各自都安排得井然有序。所以两年来我们一直做得比较顺利。虽然有时也有些干扰和摩擦,但都能找到不足,重新归正。

    可是在上个月(7月)初,忽然我们点上的每个人几乎都受到了病业的干扰,而且来势凶猛。有一个同修牙疼得脸肿得老高,另一位重感冒一样,浑身疼,鼻涕眼泪直流。还有一位上吐下泻,肚子痛的直不起腰来。这对我们资料点整体的迫害来的很突然,我嘱咐大家再难受也一定要坚持学法,并坚持多发正念。并找找我们最近有什么漏被邪恶钻了空子。

    通过交流我们找到了不足,发现我们最近在一起学法少,切磋也少,致使有的同修对某件事有不同意见时,不能及时讲出来,闷在心里,别的同修又有些误会造成一些隔阂,被旧势力钻了空子。大家又各自向内找,找出自己的执著,身体很快恢复。可没过两天,对我身体的干扰又上来了。

    一天晚上,我正在上网,忽然就感到一股阴森森的凉气缠住了我的身体,我开始浑身发冷。我坚持把工作做完,每到正点都发正念。发正念时好一些,可过一会儿又冷得浑身发抖,头疼,嗓子疼,浑身难受。我想:我是大法弟子,决不能被黑手控制,坚决战胜它。早晨照常起来炼功,尽管没一点力气,也坚持炼。照常正点发正念,照常学法,照常工作。

    第二天下午开始好些了,我以为过去了。没想到刚过一天又开始了,这次比上次还厉害,嘴苦的饭一口也不能吃,浑身疼,一会儿热,一会儿冷。脑子昏昏沉沉。尽管我还坚持正点发正念,可太难受了,觉得正念也没那么强。

    过了一天又稍好些,我想总算闯过来了。哪成想,晚上又开始了。我就这样好好歹歹十多天,一次比一次厉害,到后来头疼的象要裂开,浑身难受的躺也不是坐也坐不住,满嘴都起的大泡,牙也疼得受不了,咳嗽、吐血,整晚上难受得不能睡觉。虽然我还在发正念,可正念不强,已起不到很好的作用。我当时想,哎呀,实在受不了了,干脆死了算了。这念头一出,我马上意识到不对劲,我是大法弟子啊,有多少众生需要我们去救度,那是我们的历史使命啊!师父为了救度我们替我们承受了多少苦难,我就这么一点点的难就过不去了?多么自私啊。

    这样我开始冷静下来考虑这一切,平时遇到工作或身体上的干扰我觉得自己正念很强,有时往网站发东西邪恶会想着法的干扰,让你不是这里出现故障就是那里出现毛病,发正念后都能顺利解决。身体上虽有些干扰,正念中也会很快过去。可这次这么厉害几年来还是第一次。我意识到一定是自己有什么漏洞,自己做得不好才被邪恶钻的空子,我的漏在哪儿呢?

    那天我坚持着起来学法,翻开师父最近《2004年芝加哥法会讲法》静静的看。师父的一段话吸引了我,我反复看了几遍。师父说:“但是它们毕竟做了它们要做的,大法弟子更应该做得更好,在救度众生中修好自己。在修炼中碰到魔难要修自己要看自己啊,这不是承认了旧势力安排的魔难、在它们安排的魔难中如何做好,不是这样。我们是连旧势力的本身的出现、它们的安排的一切都是否定的,它们的存在都不承认。我们是在根本上否定它的这一切,在否定排除它们中你们所做的一切才是威德。不是在它们造成的魔难中去修炼,是在不承认它们中走好自己的路,连消除它们本身的魔难表现也不承认。(鼓掌)那么从这个角度上看,我们面对的事情就是对旧势力全盘否定。它们垂死挣扎的表现,我与大法弟子都不承认。”

    看了师父的这段讲法我的心情豁然开朗,师父让我们连旧势力它们垂死挣扎的表现都不承认,可我在迫害中一直想着要战胜它,要铲除它对我的干扰迫害。我这不是在它们造成的魔难中去修炼了吗?这无形中不是承认了旧势力的存在吗?既然存在它就能迫害你,能干扰你。因为你承认了它。

    悟到这儿我就开始发正念,我说:我坚决不承认旧势力黑手及不法神对我的一切迫害,无论历史上签过什么约,我都不承认。我是大法弟子,你们不配考验我,我只走师父安排的路。发完正念后,我感到了多少天来从没有过的轻松感,牙很快也不疼了。

    接着我开始找自己,我发现我还存在着很多的执著心,工作中武断、自负,什么事都自己说了算,我就是师父讲的那种听不得别人的意见,别人一说就发火的那种人。学习了师父的讲法后,知道要改掉这种在人中养成的最坏的毛病。也和同修们切磋,可真正遇到事时只是从表面上克制自己,其实心里并不服气,没有从心里真正把这执著放掉,没有修炼人的祥和慈悲的心态。还自己给自己找借口,觉得已经很不错了。这怎么能行呢。师父都讲明了自己还做不好,这是多大的漏啊。由于自己的心态不好,使整个点上都协调不好,造成了旧势力黑手迫害的最大借口。我深刻地认识到,这次对我们资料点人员的迫害,最大的根源在我这儿,尽管每个人都有漏,可如果我的执著不那么强,和大家共同协调好,学好法、发正念,遇事都能祥和的共同解决,就不会造成这么大的漏洞。

    认识到后,我的身体当天就不难受了,第二天嘴里的泡全消了,饭也能吃了,很快恢复了正常。别的同修经过向内找也都好了,我们资料点一切恢复了正常。现在我们每个人都在尽最大的努力,把三件事做得更好。

    我讲出来这些是要告诉那些还在病业磨难中的同修,关键时刻我们的一思一念很重要,就是磨难再大也要学法,“法能破一切执著,法能破一切邪恶,法能破除一切谎言,法能坚定正念。”(《排除干扰》)我们要按师父讲的去做,连旧势力垂死挣扎的表现都不承认。

    现在正法的洪势将进入尾声了,让我们共同携手,做好三件事,救度更多的众生,一起迎接辉煌的明天。

    与同修以师父《洪吟》中的诗共勉:


    去 执

    虽言修炼事
    得去心中执
    割舍非自己
    都是迷中痴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8/27/51797.html>


    浅谈宽容

    文/大陆大法弟子 清水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打完同修写的《宽容使冰山融化》这篇稿子,关上电脑不禁陷入深思……。是啊,人世间如果多一些宽容,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惨剧发生,修炼人之间如果多一些宽容,就会避免许多的损失,如果修炼人做不到宽容,那慈悲就无从谈起。

    记得看过明慧网上有一篇文章说两个流离失所的同修住在一起,因为吃不吃葱花的问题而发生矛盾,最后导致散伙,如果他们之间多一些宽容,也许事情就不会发生。我还听同修跟我讲说两个同修间发生了矛盾,后来其中一个被抓,而另一个听说后咬牙切齿的说:“活该,谁让他不守心性。”且不说被抓的同修如何,就单听说上面这句话的同修的这种幸灾乐祸的心,是让人多么的难受,与《宽容使冰山融化》中的同修相比,差距拉开得何等之大(我可不是拿同修的长处与同修的短处相比)。

    最近在我身边发生了一件事,也让我感到了宽容的重要,同修A与同修B在一起产生了感情,从而走错了一步,但他们双方都发现错了,并及时的弥补,正赶上师父的讲法来了:“所有干了对不起大法弟子身份事的这些人,你们最好自己把它公开说出来,这样呢,会消去你们很多东西,同时也会使你们自己痛下决心。”弟子A按照师父的话做了,把他的事与当地同修说了,没想到却一颗石子激起千层浪。大多数是指责、蔑视、埋怨和排斥,只有少数人表示只要认识到错了,赶快改过来,以后继续做好。同修A在悔恨中、埋怨声中艰难的度过了一段日子,最后还是觉得压力太大了,离开了他的家乡。后来他看到我,跟我说了这件事。他问我:“难道我跟他们说,错了吗?”

    当时我并没有明确的表示,只是想了很多。常人还有句话叫知错就改就是好同志。为什么就不给他一个改过的机会呢?为什么就不能宽容呢?现在同修A又回到了家乡,但当地同修还是不给其机会。不给他材料,不与他接触,同修A急得团团转。

    还有许多同修(为数相当的多)只要身边哪个同修被抓了,你看他不是商量如何的营救同修,而是举出许多被抓同修的缺点,他这有执著心,他那做得不好等等,完全没有了一丝的宽容和慈悲。

    总之说来说去,不管是修炼人与修炼人之间,还是修炼人与常人之间,都要有宽容心,就象你看到一个人要掉到河里了,你是拉他一把还是推他一把。放下人的观念,站在法的基点上看问题,不记别人过往之过,给别人一个改过的机会,也是给自己一个机会。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8/26/51749.html>


    按大法的标准对待家庭矛盾也是正法修炼的一部分(2)

    与受家庭矛盾困扰的同修切磋
    文/紫云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很多时候,当我们在外面对常人洪法、讲真象时,我们很容易发现常人在认识大法时所带的变异观念。但却经常忽略了在我们自己认识与对待家庭矛盾时,往往不知不觉地也会陷在常人那变异的标准中,这也是矛盾难以解开的一个主要原因。

    有一位同修,一直与公公、公婆住在一起,先生不修炼,因工作原因先生经常出差。公公性格倔强,说一不二,这位同修虽然嘴上不说什么,但心里经常感到不舒服。开始时,还能抑制住,慢慢地,这种不舒服越来越强,而且学法也静不下心来。她曾几次建议先生给公公、公婆申请老人公寓,让他们搬出去,但因公公不愿意,再加上先生是个孝子,所以没成。她一想到在自己的家里,自己说了不算,这心里怎么也无法平衡。终于有一天,因一点小事与公公大干了一场。先生回来后听说此事,不但不象她所想的那样安慰她,反而指责了她一通,认为她没有做好,对公公不尊重。

    当时,这位同修心里真是委屈极了,觉得自己嫁给了一个没用的丈夫。于是,与公公、丈夫的“冷战”开始了。有许多同修都提醒她要记住自己是大法弟子,但她觉得自己除了不该与公公争吵之外,别的没做错什么。公公、公婆以前还会看一些大法的资料,但自从那以后,公公、公婆不但不看了,而且别人一提到大法就摇头,私下里总是对别人叹息命不好,得了象她这样的一个儿媳妇。

    有一天,她在大街上发洪法真象传单,遇到了刚刚搬走不久的邻居带着父母在逛街,大家以前虽是邻居,也都是中国人,但因为太忙了,她从未向邻居讲过真象,这次碰上了,正好是机会。于是,她把传单递给他们,但不知为什么他们都不接,而且表情很奇怪。她又向他们讲真象,他们只是简单的说了一句:“听你公公说过”就匆匆走了。这时这位同修才明白,邻居一定知道了她与公公、公婆的矛盾,而且公公、公婆一定私下里向他们抱怨过自己,所以今天人家才不肯听她讲真象的。碰到这样的事情,这位同修并没有警醒该想想自己了,矛盾发展到这一步已经不是一个小问题了。但她首先想到自己一直维护很好的面子受伤了,心里对公公、公婆的意见更大了。

    因心里不顺,每次先生一出差回来,她就跟先生数落公公的事,有一回先生实在烦了,生气地说:“就你这水平,还想成佛?”当时,先生的话把她气得够呛,但同时也把她敲醒了,她意识到自己有问题了。于是,她静下心来学法,痛下决心向内找,开始时,一天、两天怎么也找不到,三天、四天找到一点儿,坚持学下去,坚持向内找,终于,七天后,她一下子发现了自己的问题所在。

    以前,她之所以嫁给先生,就是因为先生重感情,可以信赖。然而,当这些矛盾出现后,先生没有象自己所期望的那样站在自己一边,这对自己简直就是一种不能接受的打击。先生如果真的爱她,就应该去指责公公,而不是指责她。而且她一直认为先生的心里只能装着她,忘了先生除了是自己的先生外,也同时是一个儿子。而且每次当她看到先生对公公、公婆体贴甚至超过了对自己时,心里就感到不平衡,总觉得公公、公婆是在与自己争夺先生。现在,这位同修才发现原来自己的感情观其实是变异的。在这种变异的感情观里面,自己太多太多所认为“对”的事情,其实与大法的标准差的太远了。

    自从自己修炼大法后,公公、公婆与先生从未有过阻拦,但在她的内心深处,却一直认为公公、公婆是多余的,自己向往着排除一切外人的“两人世界”;自己对公公、公婆的态度虽然表面过得去,但并没有发自内心的尊重他们,也没有真正地把二位老人当成父母一样对待,而是把他们当成与自己毫不相干的人。而且他们年纪大了,就应该住進老人公寓,而不应该给自己添麻烦,现在整个社会都是这样的,自己也这样做不为过。种种的“心”被挖出来了,这些“心”对一个常人来说不算什么,因为常人的标准就是那样的;但对一个大法弟子来说,衡量的标准与基点就要高了。

    常人的道德标准在一日千里的往下滑着,这位同修终于悟到做为一个大法弟子,那衡量标准是不能和常人一样的,只能是越来越高出常人。要不,人们怎么会觉得大法弟子是好人呢?不就是因为大法弟子的衡量标准是高的,是与常人不一样的吗?当我们告诉常人大法弟子是好人,人家凭什么信你呢?不就是因为大法弟子的所言所行,都是高标准的吗?

    这位同修认识到自己在矛盾中并没有真的挖自己的问题,还总觉得是不修炼的公公、公婆的问题,以至这矛盾一直都在发展着,自己的私心也一直都在放大着,影响到了自己讲真象的效果,影响到了常人对大法与大法弟子的看法了都还不警觉。

    大法修炼是不分巨细的。挖出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心”之后,这位同修感到自己仿佛破了一层壳。她马上向公公、公婆、先生道歉,请他们原谅。并在以后的行动中,这位同修处处都要求自己一定做好。终于,家里又有了和谐,有了笑声。而且公公与先生从她实实在在的变化中看到了大法的威力,现在,不但自己积极地向亲朋好友讲真象,还开始认真地阅读《转法轮》了。

    在社会上遇到矛盾时,我们都会记得本着善念去对待。同样,在面对家庭中出现的矛盾,也应该跳出“情”的局限,本着善念去对待。当因自己没做好而造成矛盾时,应该积极地去弥补,挽回自己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不能让自己所造的负面影响让不修炼的常人对大法产生错误的认识。

    大法弟子无论在哪里都首先应该是一个好人,这对大法弟子来讲是最基本的。在任何矛盾中,都应该体现出一个好人来,都应该本着为对方着想的心态向内找,才能解决矛盾。

    有一位六十多岁的老年同修,一直在帮儿子、儿媳带孩子。因儿媳总是处处象防贼一样防着她,终于有一天,因忍受不了儿媳的小心眼与儿媳吵了一架,结果被不修炼的儿子、儿媳从家中赶了出来,借宿在一位同修家中。当时这位老年同修心里非常难过,怎么也想不通自己一手养大的儿子对自己如此绝情,娶了媳妇忘了娘。后来通过学法与交流,渐渐意识到自己没有守住心性,不该与儿媳争吵。

    从传统的道德角度来看,一个人将养育自己的母亲赶出家门也是不对的。社会的变异、人类道德标准的下滑,使人在做这些事的时候已经意识不到是错的了。于是,三位同修上门找到她的儿子、儿媳,向他们讲道理,劝善,并希望他们能善待老人,把老人接回家。当时被她的儿子、儿媳一口拒绝,并说“你们不是讲做好人吗?那你们就把她当妈养着吧。”

    一年后,这位老年同修的儿媳生第二胎,因儿媳的父母签证未批,再加上又舍不得花钱请人,于是,儿子找上门来,想请她回去照顾生产的妻子。当时这位老年同修心里斗争了许久,一想到儿子、儿媳曾那样对自己,现在用得上这个妈了就来找,到时用不上了还不又得再赶走?于是就不想回去。但又想到自己是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也很想让儿子、儿媳对大法与大法弟子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于是二话没说就回去了。她不计前嫌,非常用心地照顾坐月子的儿媳与出世不久的孙子,令儿子与儿媳都非常感动。一天晚上,儿媳拉着她的手,流着泪说:“妈,我对不起你。”儿子开车找到了那位曾上门向他讲道理的同修,真诚地向他道歉,并感谢他收留了自己的母亲一年。这位儿子惭愧地说:“与你们大法弟子相比,我算不上好人,但我愿意交象你们这样的朋友,因为你们是真正的好人。”

    以前,这位老年同修帮儿子、儿媳带孩子,做家务,儿子、儿媳从来都不舍得给老人一分钱。但现在,儿子、儿媳不但变得非常尊重老人,还每月给老人一些钱用,还经常问她够不够花。这位老年同修参加大法的活动,儿子、儿媳都不再象以前那样冷眼,而是非常支持。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9/8/52204.html>


    修炼是严肃的——也谈“严正声明”决不是简单形式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看了《“严正声明”决不是简单形式》一文后,我立即写了我那迟到的“严正声明”。在此围绕着这个问题,谈谈个人的体会和在法上的认识,不对之处,请同修指正。

    1999、2000年中,我有过向邪恶的妥协,写了不炼功的保证书、写了表示认可他们提出的“三不要求”(不上京,不发传单,不在室外炼功)的材料。(具体在严正声明中讲了),当时还不以为然,认为是敷衍他们。当学习了《师父在北美大湖区法会上讲法》后,内心十分不安,意识到有向邪恶妥协的言行将会导致什么后果,哭了,痛苦中曾通宵不眠过,在激烈的思想斗争后写了严正声明。在送出之前,抓紧时间把师父在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一日旧金山的讲法送入当时被关押在看守所的同修。可能被人举报,当我返回家时,一進门就发现警察跟踪到了窗下,就差那么一步,他们不知道我進哪个门。我下面的行为是把已写好的严正声明毁了。同修啊,当时那一瞬间,我整个人如坠万丈深渊:站起来也觉得自己是那么重又那么小,警察走了,我却不是去见已约好一同上京的同修,反而以“出走”的行为回避证实法。

    严正声明既写好了,为什么毁掉了呢?究其这颗心:写它是为了维护自己能留在大法中,是为私心,是流于形式,其实质不是维护大法,维护大法的严肃性和神圣。同样的一件事,就看是用的什么心了。

    几天以后回到家,被带到了派出所,这一次我汲取教训,听师父的话,放下生死(我当时就只想要放下对这张人皮的执著),一个劲就对他们讲真象,他们无奈,研究决定再一次抄家(这是第四次抄我家了),说只要抄到一个字的法轮功材料,就送去劳教三年。我当时的心境就是把法摆在了第一位,记住了我的责任是证实法,讲真象。结果是他们一个字的材料也没抄到,一个个低着头下楼跑了。(其实当时家里有系统的大法材料和几百份真象材料。)

    这一次事情过后,我不是抓紧学法,進一步提高,而是欢喜心显示心都起来了,在同修面前到处张扬,不去想如何证实法,而是在表现着证实自己。把以前自己做过的错事,应该在法上去认识写严正声明的重要性丢到脑后了。反过来认为自己可以不写严正声明了,认为经过这一次考验过关了。这其中夹杂了多少应该去掉的常人心啊!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天安门自焚事件的出现,当时有好几个同修和亲戚在我面前表示十分震惊,有的甚至说不炼了,我真是痛心得目瞪口呆,与其争执,这决不是法轮功所为。我流着泪通读《转法轮》,心里喊着师父说:这不是法轮功学员所为,这么大的事,有多少人会受骗离开大法?我应该怎么做?我真是心急如焚!怎么办?我想我唯一的办法就是利用这张口,向人去讲我的看法。第一个就是找到居委会书记(参与迫害大法弟子)讲述天安门自焚绝不是法轮功学员所为,不要相信这个东西!他振振有辞地反问,你怎么知道不是的?你又不在现场?中央台放出的会有假?我也理直气壮,胸有成竹地回答他:中央台是放出了这么个事件的镜头是事实,但凭什么当即下结论是法轮功自焚呢?我是法轮功学员,师父留给我们的《转法轮》是法,法里边讲了修炼的人绝不能杀生,更不能自杀,不信,你看看《转法轮》就会明白了。我有资格证明这不是法轮功所为。趁他无言回答我时,我又赶快对他说:“你去对你的上、下级和所有接触的人讲,有法轮功学员向你反映了天安门自焚绝不是法轮功学员所为,不要信这个东西,更不要利用这个东西来迫害我们!我敢打赌这个事件总有一天会真象大白的。”到此那位书记笑了,语言和手势并用要我别说了,要杀头的!又说:真羡慕你们老师,法轮功学员心都这么真诚。你要我看《转法轮》,会看的,暂时不行,以后吧!

    我的心踏实了许多,觉得以法为师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回到家放“济世”和“普度”的音乐听,想静一会儿,人还未离开收放机,就听到里面放出师父的声音:去兑现你的誓约吧!(连续三遍)。我当时像傻了般站在那儿呆若木鸡。之后音乐带不清晰,听不出来音乐,就倒一下再放,又听到了师父的声音还是那句话。我当时怎么也没悟到如何做去兑现自己的誓约,认为师父要我上天安门去喊:“自焚不是法轮功学员所为!”当即就出门走吧,连续三次都有警察跟着,无法到站,还没去成。此后第三天,小孙子提前一个多月的时间仅以体重4斤2两降临到人世。把师父的话忘了,更没认真去认识清楚师父是告诉我:真修弟子是不能留下污点的,神是不会放手的。没有去想到严正声明的实质意义——归正自己才有配当一个正法弟子呀。

    2002年,师父的生日这天,我流着泪对师父说:我的生命的一切都是师父给的,我内心里总觉得压着一块石头一样沉重——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就想今天如果能带上一些同修集体定点定时发正念就好了。(当时我们的处境是十分困难的)就这么一念,一个同修就進了我的屋,我们几乎同时都是惊喜地一笑(我明白:只要自己的一思一念在法上,师父会把我们安排得那么自如)半句寒暄都没有,赶忙对她说:你去告诉所接触的同修,(也可以一个传一个)尽量人越多越好,下午5:55以前到最近的广场集中发正念,铲除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邪恶烂鬼,去的目地是扎扎实实地发正念,集中每半小时一次,连做三次,相互不交流。我一说完,同修转身就去了,(她们大部份都是没有被暴露的),这是99年720以后我们大法弟子首次在公开场合集体露面,这天去了二十多个同修,一个个都觉得是久别重逢的亲人。都是会心地一笑,心都放在了集中精力发正念的事上。事毕一个个都是那么恋恋不舍地离去。(另外有同修也想到了这么做,后来每天定时去的学员达50多人,这样坚持了五个多月的时间)在布满邪恶的环境中,大法弟子走出来集中近距离发正念,当时那个气势磅礴的壮观景象真是永不忘怀。这天晚上学法后,我接到这样一个电话(女声)“你做得好!但不再掩盖自己的不足就好了。”我赶忙问你是哪里?她嗯了一下,说是“北京”,(电话就断了)但语气里有要我不要执著她是哪里的意思(其实师父就在身边)。当时我就明白了,北京我没有任何交往关系的人,那个声音是那么的净洁,润亮,这不是普普通通人给我的电话。可是我当时没悟到,这是师父用这种方式明明白白的在提醒我要认识到该怎么才能真正不受旧势力的控制。12点发正念后就睡了。次日后还对同修讲接到什么样的电话,不知悟的只讲前一半内容,却不告诉同修后一半内容,表现出那露骨的显示心,更谈不上把自己曾向邪恶妥协所犯的错讲出来,而是错上加错掩盖自己。

    接着一天晚上梦到:我和一个同修(他一直是很精進的)在步行寻找各自的“家”,途中看到一个很大的名单牌,有一丈多宽,高不见顶,在梦中我知道这是大法修炼弟子所在层次的名单排列,他站在那不动,我却飞跑过去,想找到自己的名字,可见高度内没找到,一下自己像个蝙蝠似地飞起来紧紧地扒在那上面找,也没找到。这时听同修在喊:别找了,到“家”了,那上面会有的,你执著它,会回不去的,快走吧!我从上面下来了,回头又看了一眼,发现那上面名单排列位置总在变动,有的上去了,有的下来了,而且每动一次那板上的不同层次的颜色也跟着闪一下。我心里明白这是师父在《转法轮》里讲的法的内涵真实体现。在提醒我,向邪恶妥协的言行是违背大法的,是极其危险的。心情沉重的和那位同修继续走“回家的路”时醒了。在这之后,我没有认真系统的去学好法,没有从本性去认识这个旧势力的本质,在发正念时也不那么彻底地铲除旧势力对正法的干扰。在这过程中,每当我去做了讲真象,救度众生的事之后,就身体难受,有时就干脆让我炼不了功,学不了法。每每这样就去发正念,口里念着否定旧势力……就这样消除了又发生,发生又消除,一次比一次严重。仅剩下一念,就是不管你旧势力怎么迫害我,就是死也要做好师父要我们做好的三件事,却不知道在法上去认识法,向内找去掉自己隐藏很深的肮脏的人心——掩盖自己的错,一只脚要去师父为我们开创的新宇宙,一只脚却死死的陷在已解体的旧宇宙的沉渣里,最终就是什么也得不到,也只能去随之解体。所以尽管自己表面物质结构的身体在做着讲真象的事,但心性是没到位的,旧势力就让你痛苦……

    最近,到了一所大医院去讲真象,救众生,用口讲,送材料,寄材料,都做了,效果还不错,其中有一位类似萨斯病的重病人接受了材料,还接受了大法书,当晚就电话告诉我:我正在看这个法呢!一个星期后,在大马路上碰到了他夫妻二人,他满脸笑容,满面红光,高兴得合不拢嘴地对我说:我好了!出院了!谢谢你!我口里说着别谢我,要谢就谢师父,谢大法!可转身不一会在同修面前讲的都是自己。就在这天晚上我突发开始呕吐,发烧,烧得很厉害,咳嗽,到第二天,简直烧焦了,什么也不能吃,吃了就吐,阵阵咳嗽,两脚踏地时如同踩在钢针上那么痛,当时简直要崩溃了。尤其可怕的是脑袋里发胀很不清醒。只剩下一点意识:别忘了,我是法轮大法弟子。就把《转法轮》摆在面前,盘腿打坐,结着印,整理自己的思维,艰难的背论语,发正念。一天后,退烧了,第五天才吃一两饭,几天里就全部学法,但剩下依然咳嗽。

    正在这时收看了明慧周刊,关于严正声明一文使我一下明白过来了。在法理上提高了认识:“严正声明”是师父慈悲呵护弟子,给予弟子洗涤污点的沐浴机会。是维护大法的圣洁,彻底与旧势力决裂。

    告诉同修们:此时我什么“不良状况”都没有了,而且精神极了,(今一早上一出门就一位老人坐在那“等我”,几句话就把真象告诉了他,当天就借了《转法轮》给他,他发誓说:“一直看下去”,)师父佛恩浩荡,我下决心就是在正法的尾声也要坚实走好每一步的路。

    珍惜师父给予的宝贵时间,跟上正法進程!


    向明慧投稿的同修请注意稿件的校对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明慧网是全世界大法弟子共同切磋交流的一块圣地,做明慧网的同修每天的工作量是相当繁重的,他们还要挤时间学法、炼功、发正念,不可能有那么多时间,保证把每一篇选中的稿件的每个字、每个标点都经过重新校对并改正过来,这就要求我们向明慧网投稿的同修在投出前一定认真校对一下稿件,以减少做明慧网同修的工作量。一段时间以来,我印象中《明慧周刊》每期里都或多或少的有错别字或错的标点,让人看了心里很难受。同修们在以前也提出过此类问题,希望能杜绝这个漏洞的重复出现,但仍是时有发生,在此再一次提出来,希望能引起上网特别是向明慧网投稿的同修的重视。

    其实这个漏洞完全是可以补上的,并且不需要明慧网的同修再考虑文字校对的事。如果文字的校对这件事都推给明慧网的同修做,那就是非常巨大的工作量,如果我们每个上网的同修多付出一点点,把一把关,很轻松就能够解决问题。

    同修们,师父要我们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法正觉”;要我们“怀大志而拘小节”;要我们“事事对照,做到是修”。我们每个人是否都对照自己了,我自己做的到底怎么样呢?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啊,应该是什么都是最好的,我们的《明慧周刊》不也应该是完美的吗?当有常人来看我们的网时,当他们在无意中看到有错别字时,他们会是什么想法呢?他们在不了解情况的时候,是不会想着是因为你太忙,而会认为你这里也有粗制滥造的东西,而且有人甚至会笑话大法,造成的影响是不是在给大法抹黑?给救度此人人为的制造难度?所以,今天又重新提起此事,真诚的希望同修们都能引起重视,从每个人自己做起,多为别人着想,杜绝错别字。

    另一方面,在我们一时做不到零错别字的情况下,作为修炼人也不要对有错别字这件事过度敏感——对什么动心都是动心,都说明自己内在有应该修去的东西被触动了。如果能够做到又不动心,又主动想办法推动改進,同时还能不带自我辩护的心理而借此机会给常人讲清有关的真象,那就更好了。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大法本身是完美的,但大法弟子是修炼中的人,并不完美;反迫害、讲真象的所有事,都是大家尽量在平衡好生活工作的同时拿出自己的时间学着做的,都还在学习和改進的过程之中;如果常人朋友和关心我们的世人看到我们的不足,给我们提出来,我们理当鼓励和感谢,因为人家提出改進意见和建议的本身,就能起到帮助我们以后做得更好、修得更好的作用。

    一点个人的粗浅认识,不当之处,望同修慈悲指正。


    讲清真象中的“祝福语”等问题

    文/美西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我和同修在一起讲真象,发放大法的真象资料,在最后,有的同修喜欢讲:“法轮功祝你们好运!祝你们一生平安!”“法轮功祝你们全家幸福安康!”“小姐,祝你更加年轻,漂亮”等等常人中的祝福语。有的还告诉他们说:“当你遇到危难时,你就说,‘法轮大法好!’你就没有危险。法轮大法就有这样的神奇。”有时看见有人抽烟,就对他说:“抽烟,对身体没有好处,你就对我们师父说:‘我不想抽烟了,’你就不抽烟了。”我听到后就想,在讲清真象中,类似这样的说法,是否符合法轮大法的内涵?我个人认为,从法理上讲,这样说法不妥。

    常人是很喜欢听好话的,“祝你好运”、“平安”、“幸福”、“发财”、“年轻”、“漂亮”等等语言,他们听后是很高兴的。我们是修炼法轮大法的,是按宇宙的特性“真、善、忍”三个字修炼宇宙的根本大法,修炼的最终目地是得道圆满。我们法轮大法对常人这样的祝福,常人就容易产生误解,你们法轮功究竟在干什么?是不是也在讲什么“好运”、“平安”、“幸福”、“年轻”、“漂亮”等等。

    当你遇到危难时,在生病时,你只要念“法轮大法好!”你就没有危险了,你的病就好了。我认为,问题也不是这样简单,你这样简单的告诉世人,这样的说法也是偏离法轮大法的法理。

    在明慧网上发表了有的人生了绝症,他念“法轮大法好”,病就好了,类似这样神奇的文章。我觉得,我们之所以说“神奇”,并不是对所有的人而言。也就是说,不是你一生病,你一念“法轮大法好”,你的病就好了。看问题不能那样简单。生老病死,都是有因缘关系的,很复杂的。但是常人对大法有正念,就会得到师父的保护,还有的得到一定程度的福报,他们对大法的正念,对他们的未来才是最关键的,根本目地不是为了让人眼前过的如何更舒服。

    去年,我妈妈(80岁)生重病,已经不能吃东西,身体非常虚弱。十多年前患过肠癌。这次发现胆囊有问题,要开刀。开完刀,医生说:“胆囊癌晚期,已经扩散到肠里。”医生只把胆切除,其他部位都不敢动。医生拿了我们家的红包也要退还给我们。就在我妈妈开刀的时候,我打电话,叫我妈妈念“法轮大法好!”过了几天,化验结果是良性的。我弟弟找到医生,医生还是强调说是癌症。医生说:“可能我取化验的这一块是好的。”我弟弟说:“都是晚期癌症了,哪有好的?”我心里非常明白,这就是法轮大法的神奇!我妈妈拜观音菩萨,她虽然不炼法轮功,但是,多年来,她一直为我担心。我回老家,当地警察找上门。我妈妈说;“我的女儿是好人,你们警察小偷不抓,抓好人。”警察说:“小偷太多了,抓不到。”我妈妈说:“小偷抓不到,好人就抓到了!”说实在的,我妈妈也不是从内心里发出“法轮大法好!”过了半年,她用伽马刀又开了一刀。我体会到,我修炼法轮大法,家里人是受益的。但是,她的生老病死,还是由她自己的因缘关系而定的。我们大法弟子在讲真象中,真得要根据对象、场合,恰到好处讲,效果会更好。常人不一定了解法轮大法,你简单的,只告诉他这一句话,也许有的人就利用我们同修说的这一句话,大做文章。

    关于戒烟问题,师父在《转法轮》中说:“作为一个修炼人,你今天把它当作一个执著心去一去,你看看你能不能戒得了。我劝大家,真想修炼的从现在开始你把烟戒了,保证你能戒得了。在这个学习班的场上没有人想到抽烟,你要想忌,保证你能忌,你再拿起烟抽就不是滋味。你看书看这一讲,也会起这个作用。当然你要不想修炼,我们就不管了,作为一个修炼的人,我想你就应该把它戒掉。”(《转法轮》)很清楚,师父是在给大法弟子讲法,而不是给常人讲如何戒烟。我认为,对常人这样说戒烟,就是说一千句,烟肯定还是戒不掉的,因为他不是修炼的人。另外,别有用心的人还会拿这个来取笑我们。

    还有,有的同修给常人一份真象资料,他拿了,同修就对他说:“你得救了。” 有的常人不接受,马上走开了,我们有的同修就走过去,对他的背影大声喊道:“你要记住:法轮大法好!否则的话,你将来要吃亏的,要后悔的!”我赞同这样的说法,但是,如果我们大法弟子的外表、形态、举止,都能同时体现出大法的威严与大法的慈悲、祥和就更好了。

    个人所见,不对的地方请同修指正。


    ■ 迫害真象


    酷刑:踩(图示)

    文/辽宁锦州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2001年12月28日晚8时左右,辽宁锦州大法弟子崔亚宁被5名恶徒绑架到锦州市凌安派出所,不法人员强行搜身之后把她毒打一顿。

    崔亚宁试图把他们搜出的电话号码本毁掉,几个恶警蜂拥而上,将她摁倒在地,拳脚齐上,还有的掐脖子。恶警夺下电话号码本,对她又是一顿毒打。

    高精度图片
    图示:崔亚宁遭警察猛烈的蹬踩

    几个恶警抻开两臂、两腿将她俯卧在水泥地上。一个身高1米8多、体重200多斤的恶徒双脚离地站在她的背上,并猛烈地蹬踹(如图所示)。

    崔亚宁遭受不法警察的折磨后两个月,其胸部还在疼痛。

    高精度图片
    中国大陆警察的臂章(为劳教所恶警所佩戴)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8/27/51796.html>


    狱中写真:石家庄北郊监狱对大法弟子的强制“转化”

    河北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下面几幅图是我在河北省石家庄北郊监狱(省四狱)的亲身经历,是北郊监狱教育处强制“转化”、迫害大法弟子的真实写照。


    图1、强制洗脑:强制法轮功学员观看专门制作的录像带和书报,内容都是诬陷和诽谤法轮功的。


    图2、精神摧残和肉体迫害:体罚打骂,不写悔过书就限制睡眠时间,一天只准睡三、四个小时,直至连续几天几夜不许睡觉,致使人精神崩溃。


    图3、秘密隔离殴打:参与迫害的警察亲自动手殴打,或指使其他刑事犯人殴打大法弟子。


    图4、监视:大法弟子的日常生活

    我是河北大法弟子,2002年因向民众讲法轮功真象,被非法判刑4年,现关押在石家庄北郊监狱。在北郊监狱关押期间遭受恶警的残酷迫害和摧残、强制“转化”等。

    2003年底,我被监狱教育处强行拉到“转化班”上进行强制洗脑“转化”,遭受迫害长达14天。北郊监狱在践踏人权、宪法、监狱法。这几幅画所表现的是很多大法弟子的共同经历,是真实的写照。为让更多的人们了解法轮功学员在中国所遭受的野蛮迫害,明白大法的真象,这是本人的初衷。

    (2004年3月作于石家庄监狱)


    被万家劳教所迫害 孙秀珍现生命垂危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法弟子孙秀珍在万家劳教所被非法关押了已近两年,在残酷的迫害下,现出现脑瘤病状,生命垂危。

    孙秀珍修炼前患多种疾病,生活绝望几乎失去劳动能力。94年修炼后多种疾病不治而愈,一家三口从此都走上了修炼道路。7.20后全家上访、被抓、释放后,更坚定修炼、做正法救度众生之事。2002年9月18日在家中全家被恶警绑架。丈夫杨金瑞被关押在长林子劳教所;孙秀珍和女儿杨杰被关押在万家劳教所。因坚持修炼遭到非人的迫害。

    孙秀珍现在出现脑瘤病状,生命垂危,万家劳教所仍不放人,望看到此消息的同修营救孙秀珍。并呼吁善良的人们发出正义之声,制止对法轮功的迫害。

    孙秀珍所在宣信社区电话为:(0451)—82285903
    管片民警王健电话:(0451)—86899696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8/28/51815.html>


    山东少女郭雪莲被北京新安劳教所迫害致精神失常

    文/山东潍坊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18岁的花季少女,天真烂漫,对美好未来的憧憬,使世界上的一切在她们眼里都充满着诗情画意,……,然而,郭雪莲,这名象雪莲花般纯洁无瑕的少女,却在18岁时横遭江氏集团爪牙的暴力摧残,从此精神失常……

    郭雪莲,女,1982出生,是山东潍坊昌邑市丈岭镇郭家上疃村人。她从小聪明伶俐,纯真可爱,学习成绩一直不错,在学校里很得老师同学的好评。上初中时,曾担任化学课的课代表。1998年她看到父母及身边的人学炼法轮功身心受益很大,她也开始修炼法轮功。炼功后,小姑娘在各方面都变得更好了。

    1999年7.20法轮功遭到江氏集团的无端镇压后,小雪莲十分痛苦,天真的以为可能是中央不了解真实情况而误解了法轮功。2000年5月,18岁的小雪莲怀着真诚的善心,依法進京上访,想向政府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为大法、为师父说句公道话。结果被警察抓回当地后遭到非法拘留,还被敲诈现金6000元。

    2000年10月国庆节期间,雪莲再一次去北京上访。当时,北京大法弟子赵昕被北京警察迫害得生命垂危,雪莲就与其他功友一起,照顾了赵昕几十天。赵昕于2000年12月11日含冤离世后,郭雪莲就在北京街头散发传单,告诉世人真象。不几天她便被恶人抓到北京调遣处。在那里,雪莲惨遭非人的迫害,后被押送到北京大兴县新安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

    在劳教所里,郭雪莲受到了令人难以想象的折磨。有一次恶警强制她与其他法轮功学员看诬蔑法轮大法的电视,她不配合,在人群中站起来喊“法轮大法好”,结果多名恶警蜂拥而上,把她扑倒在地,有的骑在身上,有的扭着胳膊,将她暴打一顿。之后,人性全无的恶警赵磊(音)、白××等将她绑起来,使用4根电棍同时电她,致使她头顶有两处被电棍电破出血,恶人给她涂抹了药膏,后来伤处化脓,长达两年的时间伤口才愈合。

    目前能够了解到郭雪莲遭受的迫害还有:恶警给郭雪莲注射了一只毒针(药名不详),并在她吃的饭里放上了不知名的药片。……在劳教所短短几个月的暴力、药物等极度的身心摧残下,郭雪莲精神失常了。

    2001年5.1劳动节放假期间,新安劳教所通知郭雪莲的家人去北京领她。她的父亲从山东昌邑老家风尘仆仆赶到劳教所见到雪莲后,却被眼前的惨状惊呆了:郭雪莲面无表情,不说话,两眼直直的,眼珠不转,目光呆滞,脚腕肿得很粗(可能是戴脚镣戴的),头顶上有两处手指顶大小的地方没有头发,还带着血迹。此情此景,令郭雪莲的父亲万箭穿心般的痛苦,他不敢相信眼前这就是自己昔日活泼可爱的女儿……他悲愤地质问一名姓史的警察:我女儿头上的伤是怎么回事?史某谎称是长小疮长的……

    从北京回家的路上,郭雪莲一直木呆呆地不说话(可能在离开新安劳教所前恶警给郭雪莲打了安定针),可回家刚吃完一顿饭后,她的病症就发作了,大声喊叫一些别人听不懂的话,并且当众脱衣服,甚至连裤头都脱掉……。雪莲的父母看着自己以前纯真可爱的女儿,只为说句真心话,竟被恶人害成了这样,心如刀绞,泣不成声,在场的人们也都悲痛万分……

    从劳教所回家3年多,被邪恶摧残致精神失常的郭雪莲,经常乱跑乱跳,说话语无伦次;时常脱去衣服,一丝不挂;动不动就打人、骂人,连父母都打骂。3年多来,雪莲的父母陪着她度过了一千多个难熬的日日夜夜,她母亲几乎天天以泪洗面,全家人度日如年。知情的村邻都哀叹:好好的一个孩子被坏人糟蹋成这样,真是可怜哪!这是什么世道啊?!

    电影《白毛女》中说“旧社会将人变成‘鬼’,新社会将‘鬼’变成人”,那是编出来的故事,可是江氏集团在疯狂迫害法轮功的今天,将花季活泼纯真的少女摧残成癫癫狂狂的疯子,却是实实在在发生的真事啊!而在当今中国类似郭雪莲的凄惨遭遇又何止是一个、两个啊!迄今为止,仅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就有1000多名(这仅仅是能知道姓名的),并且目前这种令人心碎的惨剧仍在上演着……

    善良的人们,雪莲这位纯真少女的悲惨经历,让我们见证了江氏集团对法轮功修炼者迫害之残酷与灭绝人性。假如她是您的妹妹、您的女儿,您会怎么想?您不该为她说句公道话吗?……请发出您的正义之声,伸出您的援助之手,制止这场邪恶对良善的迫害,呵护那些纯洁的“雪莲”不再遭受暴力的摧残!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8/29/51848.html>


    马三家劳教所的迫害无法改变大法弟子的正念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大法弟子张会双,本溪人,47岁。2002年她在本溪看守所时曾被打了一个钉,把她迫害成了植物人。大法是超常的,她苏醒了,但身体还不行,腿行走不方便。2004年她被送到马三家,到马三家她就绝食抗议对她的迫害,不配合邪恶的一切命令、指使。她被野蛮灌食,每次灌食恶徒都把她从床上拖到地下、强行灌食。她不穿马三家的劳教服,恶警裴风指使犹大把她的衣服扒掉,她只穿个裤头、乳罩在地上被灌食。灌完后她躺在地上呕吐很长时间,身体极度虚弱。2004年6月23日下午,马三家的恶警因她不穿教服,就把她的衣服扒掉,给她录像。说她精神不好,不穿衣服,借此来诬蔑大法。对张会双進行精神、肉体的摧残,但都无法动摇她坚信大法的信念。

    葫芦岛大法弟子史(朱)云,2004年5月被抓進马三家,到马三家后就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身体极度虚弱,鼻子被犹大扭的红肿,腿不好使,行走不便。

    大法弟子苏明,大连人,36岁,在马三家已经快三年了。身体被迫害的有严重的心脏病,浑身无力,身体十分虚弱。但苏明为了证实大法,喊大法好。被先后送“小号”4次,在几度生命垂危的情况下,才送回一楼。她有机会就向人讲真象、洪法。展现了大法弟子救度世人的慈悲之心。

    大法弟子胡英,在马三家两年了。她坚信大法、坚信师父,一直不向邪恶妥协,她在这两年中只是坐一个小塑料凳,手被绑着,恶警不让睡觉,不让随便行动。但都无法改变她的坚定信念,她因喊大法好,被先后送“小号”加重迫害5次。2004年3月恶警说只要你不再炼功了,就让你上床。但她没有向邪恶妥协,又被送進“小号”加重迫害。

    大法弟子黄桂芬,47岁,阜新人。在马三家被迫害得腿肌肉萎缩,手臂肌肉也拉伤,行动非常不便。但她仍坚信大法、坚信师父,救度那些被邪恶转化的人,讲真象、洪法。因证实大法,喊大法好,被先后两次送進“小号”加重迫害。

    大法弟子夏宁,因证实大法,喊大法好,被先后送“小号”8次,加重迫害。在“小号”期间,她绝食抗议对她的非法关押迫害,身体已剩不到80斤。但夏宁仍然坚信大法、坚信师父,并洪法、发正念、背法。现在恶警已动不了她了。

    大法弟子曹艳卓,只因在地上捡个经文,被送“小号”加重迫害,身体很虚弱。她坚信大法,绝食抗议迫害。

    大法弟子薛磊,24岁。因坚定大法,被恶警把双手铐在暖气管上,24小时不让睡觉,三天后手脚行动不便。

    大法弟子杨虹,自2004年4月8日被送马三家以来,不配合邪恶的任何要求、命令,绝食抗议非法关押。因喊大法好、背法、洪法,被送“小号”4次,加重迫害,生命垂危。2004年8月8日又被送到大北监狱,现情况不详。杨虹虽然身体不行了,但她仍坚信大法,展现了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伟大壮举。

    大法弟子潘静,因炼功、背法,恶警张环指使犹大对潘静大打出手,双手戴手铐,嘴用塑料带缠住,先后4次被送進“小号”加重迫害。但潘静不管邪恶怎样迫害,都没有动摇坚信大法、坚信师父,做一个真正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决心。

    类似这样的事还有很多。呼吁全世界大法弟子发正念清除马三家歹徒对大法弟子的迫害。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9/16/52489.html>


    我在马三家教养院的所见所闻

    文/辽宁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我在2001年12月末到北京上访,当天就被非法抓捕,大概还有30多人被抓。晚上警察把我们都分开关到铁笼子里,把我关在一个死刑犯的笼子里,逼迫我们说出住址,不说就用电棍电,用鞋垫子抽脸,打得鼻青脸肿。

    过了两天,因为自己有想家的执著,怕家里人担心就说出了地址,我以为说出来就能放我回家,谁知道不但没有回家还罚款五千元,直接送到大连看守所,真是后悔死了。

    在看守所呆了两个多月,2002年3月8日被判劳教送到马三家教养院刑期三年,一进马三家教养院大院是一条宽广大道,道的两边是绿草地,迎着大门用水泥塑造了一个雷锋像,真是象驴粪蛋一样外面光里面臭,那里的管教个个心狠手辣,每天大喇叭广播的第一句话是学员好,再就是诽谤师父和大法。

    我在马三家被关押到一大队六队,共有三个大队,大概有1200多人,我初到这里环境不适应,洗脑的帮凶强制给我做转化洗脑,听到它们说的都是似是而非的胡言乱语,心里很反感。因为它们人多,我着急上火,嗓子都说不出话来。有一次六队的队长找我谈话,其中有一段说:(我们)能打人吗?能叫你死吗?叫你有内伤没有内伤… … 可见其阴谋多么狠毒。

    每年在11月份至12月份,所有的活都停止,空气非常紧张,天天强制看电视洗脑。对坚定的学员,三个大队分批送到综合楼里洗脑,名为帮教,实际就是加大力度迫害。进屋都被强迫踩着师父像片,不踩就逼你写三书;进去之后逼你长时间的打坐抱轮,不让上厕所不让洗漱,整天整夜擎着胳膊稍稍放下一点电棍就电上。有一个是小学校长,坚持了七天七夜,两腿和胳膊肿得老粗,两条腿直勾勾的,根本不能打弯,几个人把她抬下楼来。

    有的学员被折磨得脱肛;还有的学员被罚整天整夜在地上蹲着,不让上厕所,不让洗漱。每顿饭只给一个能打死人的小窝窝头还没有菜。还有一天晚上我上厕所,看到帮凶们拖着一个人,头放在地上,拽着两只脚从二楼的楼梯往下拖,拖到哪去我不知道,多么残忍多么狠毒,这就是有内伤没有内伤的迫害。

    六分队还有一个大法学员,她是大连人,名叫王岩,年龄大概是39岁,她长得很漂亮,听人说她是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大专毕业生。因为坚定的学员互相之间不让说话,所以只能用眼睛你看我一眼、我看你一眼,笑一下就行了。她到马三家比我早,她一直在绝食,帮凶给她灌食折磨,恶徒把她迫害得就剩皮包骨头,两手、脖子戴铐子有道很深的大血痕,我看到心里非常难受,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流。后来她调到别的分队,很长时间没有见到她,最后一次我看到她是在2003年秋天,一天晚上的下半夜上厕所,那时她已经不能走路了,两个人抬着她。过后不几天,我听人说劳教院把王岩送精神病院去了。把人迫害到那样还不放过,真是往死里整。她在医院里时间不长,大概是十月份,我听一个学员告诉我说王岩死啦,死在医院里。我当时就呆在那里,我的心在淌血呀!

    这就是我在马三家教养院的所见所闻。因为本人文化有限,许多事情不知如何表达,写的不好,希望读者谅解。


    吉林黑嘴子女子劳教所恶警伙同犯人迫害大法学员

    文/吉林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2003年11月,吉林黑嘴子女子劳教所七大队对逐渐清醒过来的和一直不写保证的大法学员進行肉体迫害。包括用电棍电击大法弟子的身体,但不电击脸部,使表面看不出来。

    其中,长春大法学员,50多岁的赵俊芳被他们迫害得浑身是伤不敢走路;七大队五小队管教臧平,2004年6月,对延吉来的大法弟子陈×梅(23岁,大学毕业流离失所被抓)進行迫害,陈×梅被臧平拖到宿舍楼進行迫害,从上午11点多迫害到下午3点多才回来,回来后走路身体都颤抖。

    郝丽梅、聂文芝经常对大法弟子大打出手,还经常给管教出主意,迫害大法弟子。他们经常是晚上迫害大法弟子,被迫害大法弟子的喊叫声令人毛骨悚然。

    梅河口大法弟子王明娟第一次被非法教养一年,又被非法加期一年半。到期后,她又二次進京,被非法教养三年。2004年6月3日到期。但恶人妄图非法超期关押她。在邪恶之徒企图迫害其他大法弟子时,王明娟大声制止,被非法加期(具体时间不详),其亲属去接见时说到8月2日到期,但不知现在回没回来。

    另外,七大队管教刘湖、栾云娟、大队长侯志红极尽邪恶之能事,亲自动手毒打大法弟子,四小队管教强同芹更为邪恶。他们为了挣钱自己到处找活让大法弟子额外干私活。其他大队中午都有休息时间,而她却一分钟都不让停,包括SARS期间叠口罩、粘衣服、做鸟、粘蝴蝶等,经常是下午把活背着别人扛到寝室剥夺大法弟子的睡眠时间为他们劳工生产,所长来检查时怕被发现就把所做的放到床下。大法学员经常是早5点起床,7点吃饭,劳动一天中间没有休息时间,晚上9点到10点才让休息。


    石家庄北郊监狱野蛮折磨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進入2004年6月份以来,石家庄北郊监狱(河北省第四监狱)接到上级的通知,对大法弟子以“整顿监规秩序”为名,進行新一轮迫害。监狱首先对8、9名坚定的大法弟子進行行政记过处罚,并对所有坚定的弟子限制购物,不让打水、打饭,禁止互相说话联系。

    新来被关押的大法弟子被迫害的第一站就是“入监队”,由狱警指使犯人对坚定的大法弟子進行毒打折磨。石家庄行唐县的大法弟子葛振利,1月15号到入监队,饱受折磨,经常遭犯人殴打,7天7夜不让睡觉。4月份家属接见时,恶警故意挑拨他不修炼的家属逼他转化。他不从,回队后恶人就开他的批斗会,并对他進行人格侮辱。

    入监队责任干警是:李明

    二监区大法弟子陈瑞辉,因不放弃修炼坚持炼功,被戴上手铐脚镣。恶警把手铐和脚镣连在一起,使他走路必须弯着腰,用手提着沉重的脚镣,非常痛苦。就是这样恶警每天还逼着他出工,折磨得他生不如死。

    第二监区责任干警,监区长:曹X

    十一监区一名大法弟子拒绝看污蔑大法的录像,并绝食9天,被关進禁闭室(2米X1米的小屋),从7月20日关進去半个多月之久。

    十二监区的王斌,7月18日队列比赛走不好,在恶警的指使下遭到5、6名犯人的毒打。王斌曾于2003年4月在转化班被犯人打伤肋骨,至今胸部疼痛。

    十二监区大法弟子和犯人一样,常年每天被强迫干活15个小时以上。

    十二监区责任干警,监狱长:董x

    河北石家庄第四监狱责任人电话:
    政委: 肖锋 0311——7751830(总机)转6205(分机)
    主管副狱长: 魏文生 0311——7718069 转6209
    教育科科长: 汪国斌 0311——7718069 转教育科
    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值班电话:0311——8607734
    河北省北郊监狱总机电话: 0311——3831936 转各监区或科室
    河北省司法厅值班电话: 0310——3034813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131信箱 各监区都有分箱 (邮政编码:050002)

    现在狱方为了不让大法弟子传播真象,近期第四监狱准备成立所谓的“专管队”,想把监狱所有的大法弟子集中起来迫害。


    河北省怀来县大法弟子受迫害案例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铁路职工李新峰,妻李艳华,因坚信“真、善、忍”做好人,不放弃修炼法轮功,进京上访,被北京恶警抓捕关押。李新峰被单位开除工职,自谋生路。2001年7月初,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公安局派人围困住宅两天,强行将夫妻二人抓捕, 将李新峰判刑二年,使正在上学的品学兼优的女儿受到了心灵的伤害,被迫送回老家,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被害得妻离子散。在人类道德全面下滑的时期,法轮大法学员按“真、善、忍”做一个好人,炼功强身健体,修心性,做好人,于国于民都是好事。可是江泽民为一己权力搞文革式的镇压,对大法学员实行权大于法的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讯逼供、虐待迫害的灭绝手段,让好人搞什么“转化”,转化到哪里去呢?不“转化”就搞精神摧残。

    北辛堡乡蚕房营村陈爱忠、陈洪平兄妹因坚持修炼法轮功相继被保定满城监狱迫害致死,大姐陈淑兰也被关押,家中只剩下陈爱立和父母三人。现在三口人再次遭受迫害,2004年2月28日被绑架,非法关押在张家口市沙岭子片地所谓的法制学校(洗脑班)。三人绝食抗议非法关押和迫害,已经两个月,陈爱立的体重只剩下五十多斤,4月27日陈父子被暂时释放回家,但母亲仍在里面绝食抗议。陈爱立回到家后,身体恢复很快,但5月10日左右再次遭绑架,现家中只剩下父亲陈运川一人。

    陈家六口人相信法轮大法、做一个好人,他们全家相信政府去上访,讨个说法,却被关押判刑,年仅33岁的陈爱忠、32岁的陈洪平兄妹二人判刑后送到满城监狱被迫害致死。剥夺了公民的生存权利。面对法律,我们的心在流血,践踏法律的首恶江泽民一帮,凌驾于法律之上,对大法修炼者是不许上访不听申辩:不许请律师,不讲法律,实行的是“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政策。在做好人的同时,我们遭受了无数的精神上,肉体上,经济上的迫害,在这黑暗的日子里,我们似乎看到了一点希望——全国检察机关将在全国严肃查办公务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的案件。我们之所以敢反映我们所受的迫害,就是相信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振川的话,他该不会向全国人民开玩笑吧?!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8/28/51816.html>


    石家庄70岁老太修大法哮喘痊愈 在家炼功遭抄家

    文/石家庄市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留村乡小西丈村70岁的老太太白银花,得法前患慢性支气管炎哮喘、肺气肿、肺心病心衰多年,是远近闻名的药罐子,中西药长年不断。为治她的病,家人带她看了全国各地大小医院,听说哪儿能治就去求医,几年下来不知跑了多少冤枉路,花了多少冤枉钱,可病情却一年比一年重,经常喘得一口气赶不上一口气,憋得口唇发紫,痛苦不堪,真是生不如死。

    1997年白老太太有缘得到大法,开始修炼法轮功,病一天天的好起来,逐渐的也不憋也不喘了,背也挺起来了,还能做些轻微的家务。从此她象换了一个人似的,再没有去过一次医院,没吃过一粒药。人们都说她越活越年轻了,高兴得家里人逢人便说:是法轮大法救了她,也救了我们全家,要不是法轮功,她也活不到今天。

    老俩口处处以修炼人的标准要求自己,与人为善、吃亏让人,从来没有为了个人利益与乡亲们红过脸,是乡亲们公认的老实人、好人。街坊四邻都知道老俩口炼功人好,没事了都愿意到他们家歇着。

    99年7.20江氏集团不顾法轮功能使人心向善、道德回升、健康身体、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事实,出于个人妒嫉,动用整个国家机器发动了对善良好人的镇压迫害,滥用判刑、抄家、罚款、停职、下岗等恶毒手段强制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老伴穆庆伏为说一句真心话“法轮大法好”,依法进京上访反映情况,可是合法的上访却遭到了非法关押和抄家。

    江氏集团不择手段的迫害法轮功学员,包括卑鄙的采用有偿举报的办法来收买不明真象的贪财的人。2004年7月20日,村里有一个村民为得奖金,向留村派出所举报了老人在家炼功的情况。派出所出动了十几号恶警和村治保会的张振发等闯到老人家中,不出示任何证件及条款,非法抄了他们的家,强行抄走他们的录音机、大法书及师父法像等。

    这件事在村民中引起了纷纷议论,都说:村里几次出现盗贼抢劫,而且村南公共汽车站的小偷经常作案,乡亲们多次报案,向治保会反映情况也没见他们出动过一次,而人家炼功做好人,也不影响谁,有什么不对,却出动十几号人来抄家。这民警不能保护百姓却扬恶惩善,还算什么民警!

    在抄家的当天下午,那个举报人头痛难忍,到省二院做CT,回来又输液治疗,也不见好转。奖金还没拿到手反先花了几百元,这不是明显的恶有恶报吗?

    在此正告那些恶人恶警,善恶有报是天理,迫害大法、迫害好人罪大恶极,必遭恶报。不要为一点小利及自己的仕途而做出破坏大法的蠢事,酿成自己生命永远的痛悔,希望你们明辨是非,悬崖勒马,善待大法及大法弟子,为你和你的家人赎回未来。


    哈尔滨万家劳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实

    文/黑龙江哈尔滨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成立集训队专门强制洗脑坚定的大法弟子和刚被非法关入的大法弟子。不配合者就被逼迫从早5点至半夜12点蹲在一块250mmX250mm地砖内、坐铁椅子、上大挂、用电棍电、不让睡觉。不法人员将诬蔑法轮功及其创始人的话编成守则,强迫大法弟子每天早晚背,还强迫看“焦点谎谈”的诬蔑录像。

    2003年11月,万家劳教所办严管班,强迫每天要背数次胡乱编的所谓“守则”,看谎言录像,并且要讨论及考试。一旦说真话,没有按照不法人员灌输的谎言说,就要遭受体罚蹲着。

    大法弟子于安然,不背守则、不答题,被迫害坐铁椅17天,由邪悟的洗脑帮凶徐凤萍看着,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经常尿湿裤子。徐凤萍在邪恶的操控下对于安然肆意打骂,科长赵余庆企图用电棍使于安然顺从邪恶,经常用电棍电于安然。有一次因于安然坚定的回答自己是大法弟子,被赵余庆用电棍电了一个小时,脖子上起了大泡,整个后背全是紫点,腿膝盖处青肿得站不住。

    大法弟子史玉芹,因不写“三书”被迫害坐铁椅子25天。赵余庆每天用电棍电,脚肿并溃烂。 25天放下来,邪恶之徒替她写 “三书”还欺骗其他人说是她自己写的。史玉芹被放下铁椅子之后因不配合邪恶的迫害,经常被用电棍电。

    大法弟子李兰于2000年11月被劳教三年。因不配合邪恶的要求,在小号被铐在铁椅子三个月,经常被用电棍电,2003年11月到期不放,被无理加期,其家人将万家劳教所告上法庭。2004年2月因家人接见时不踩法轮功创始人的像,邪恶之徒迫害李兰坐铁椅子。

    大法弟子戴蕤给坐铁椅子的同修送件毛衣,被恶警姚福昌无理智的抽打,戴蕤的脸部被恶警用电棍电,罚蹲到半夜12点。

    万家劳教所里布满了邪恶,有的恶人被旧势力的黑手与烂鬼操控得理智不清,行起恶来非常的猖獗。希望大法弟子及正义之士采用信件或电话正念清除邪恶。


    湖南辰溪宁铁桥、杨玉满、胡丑改被迫害追踪报导

    文/湖南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湖南辰溪公安局国安大队,已将非法劳教的杨玉满、胡丑改分别从湖南株洲白马垅女子劳教所、长沙新开铺劳教所押回辰溪看守所,据说意在加重迫害。

    近日,由于在大法弟子善意的讲清真象及大量的发正念后辰溪公安局申请对大法弟子宁铁桥的非法起诉被法院以证据不足驳回,610主任杨文军在看了真象光碟及大法弟子多次讲真象后,已不再主动迫害大法,他在和熟人谈话时吐露出自己不想再在610中。

    2004年3月13日,宁铁桥、杨玉满、胡丑改三位大法弟子在辰溪县王安坪镇散发揭露天安门自焚造假陷害法轮功及法轮功有益人身心健康等真象资料,遭贪财恶人告密,被王安坪镇政府不法人员非法抓捕后,受到辰溪县公安局国安大队大队长余庆长、副大队长谢开基、及610新调来的30多岁的女不法人员等人的折磨。杨玉满和胡丑改被辰溪公安局非法劳教。

    国安大队长余庆长和副大队长谢开基等恶警曾经殴打过多名大法弟子,将30多岁的女大法弟子刘六妹的头发抓住狠心地往墙上撞,导致刘六妹头部受内伤,精神出现问题,在劳教被关到医院冰库里长时间冻和其它迫害后,精神失常而失踪;还曾将绝食抗议迫害的大法弟子刘沅波的牙齿用天钳撬松;毒打吊铐过40多岁的唐玉清,将其手折断;将唐玉清的妹妹唐晚清毒打得口鼻流血,唐晚清在拘留所里被毒打及非法关押的压力下精神失常;非法勒索过多位大法弟子数千元的血汗钱。

    在此呼吁正在参与迫害大法的人,快清醒过来吧,停止迫害。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的自由、上访的自由申诉的权利,江泽民及其帮凶逼迫你们犯法!历史上的对天理国法犯罪者几人逃脱过惩罚?文革时的许多公安人员执行当权恶人的命令迫害好人,文革结束后不都被惩罚了吗?现在江泽民及其帮凶不在多个国家法庭被起诉了吗?有的已经被判有罪了。我们呼吁辰溪公安局本着良知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弟子,不要因为一时小利给自己和亲人留下痛苦和悔恨。

    相关电话请见: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26/77994.html


    大庆郭玉珍在迫害中含冤而逝(图)

    【明慧网二零零四年八月十四日】黑龙江省大庆市郭玉珍因信仰法轮功长期遭迫害,于2004年5月4日含冤去世。

    郭玉珍
    郭玉珍

    郭玉珍,女,47岁,黑龙江省大庆市华能新华发电有限公司退休职工。

    2002年5月27日在取大法真相资料过程中,被恶人跟踪,遭到非法绑架并被抄家,当天被送到大庆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40天后判劳教2年,送往哈尔滨戒毒所时,因体验不合格办理保外就医回到家中。

    其单位下令停发其工资,并逼迫其丈夫回家“转化”郭玉珍,给他改发下岗工资,威胁让他下岗。其丈夫在高压下强迫郭玉珍放弃修炼,禁止她学法、炼功,如发现她学法、炼功便对她大打出手,并逼迫她写“悔过书”。

    在这种精神与肉体的双重折磨下,郭玉珍的身体状态越来越差,同年9月6日,突发脑出血入院。2003年其单位进一步迫害,取消福利待遇并上门骚扰。2004年5月4日,郭玉珍不堪长期迫害于家中病逝,其丈夫也因长期沉重的精神压力罹患癌症,处于死亡边缘。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9/4/52084.html>


    ■ 正念正行


    时时刻刻讲真象 堂堂正正出牢狱

    文/吉林大法弟子 明月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吉林某地大法弟子金莲(化名),40岁左右、某单位会计,曾因证实大法两次被关進黑嘴子劳教所。在劳教所期间她受尽了各种酷刑,头发都被拽掉。但她从未向邪恶妥协过,并且她在各种环境下都主动证实大法、讲清真象,两次都堂堂正正的走出劳教所,回到正法洪流中。

    2003年12月,金莲因讲真象再次被邪恶之徒抓捕,在看守所,面对非法迫害她开始绝食抵制,要求无罪释放,邪恶之徒把她非法判刑五年。在看守所绝食的六个月里,她一直积极主动的向恶警、管教、法院、检察院的有关人员和其他犯人讲大法的真象。

    2004年5月,金莲被送往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监狱,她一直绝食抗争,而且在任何环境中都不配合邪恶之徒。在送往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监狱的路上她发出一强大正念,坚决否定旧势力的安排,走师父安排的路。到了监狱后她也一直对那里的警察讲真象,后监狱的人看她身体虚弱拒收。送她的恶警还不甘心,三次拉她上医院检查身体。检查结果:肺结核开放期,但送她的恶警执意要继续迫害她,就花钱托关系、走后门非要把她送進监狱。但因为她时刻讲真象,不配合邪恶之徒的任何命令、要求、指使,监狱根本不敢收,最后恶警们只好把她拉回当地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

    金莲悟到:不能消极承受,应更加主动讲清真象。她首先找到看守所的警察说:我现在的身体状况不能再被关押,应立即释放我。接着她又告诉周围的刑事犯人:我现在是肺结核开放期,看守所无视你们的生命安全,你们应该争取你们的权利。刑事犯人们开始一起找到看守所的警察气愤的说:我们有罪,但我们也同样有生存的权利,象她这样肺结核开放期怎么能和我们关在一起呢?面对这一情况,看守所的恶警不知怎么处理才好。最后只好给她办了保外就医,把金莲放回了家。

    金莲临出看守所时,看守所的许多警察和犯人都目送她离去,其中有的警察说:法轮功终于胜利了!金莲笑着说:我们本来就是好人没有犯法。

    回来后当我们谈到她正念闯出魔窟的经历时,金莲说:这几年我在任何环境中从没向邪恶妥协过,也没有签过任何的字据。但这次我有一件事情还是没有做好,因为我在保外就医书上签了字,我们是好人没有罪,所有强加给我们的一切都是违法的,所以我们什么都不应配合,更不应该签任何字。


    弟子传播真象 师父慈悲加持

    文/荆州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在反迫害、讲真象的正法進程中,我们大陆大法弟子三三两两的相继走入证实大法的行列,每次都有师父法身护法,出现了大大小小的神威显现,深深的感到“弟子正念足,师有回天力”(洪吟二《师徒恩》)的威力无处不在。

    在正法進程中,略举一、二例以鼓励同修走出来的信念。记得有一次在某地挂条幅时只剩最后一幅了,挂了几次也没成功,同修们发正念求师父加持,恰好把一单位门房值班惊动了,跑出来查看,可他什么也看不见,只听见他在门房里大声对牌友们说:什么也没有。一会儿条幅挂上了,同修各自安全返回。清晨,消息反馈到我这里,他说:“你们法轮功真神了,晚上听见响声出来查看,不见一人,今早条幅挂的到处都是,而且挂的那么高。一个年青人要报警,我还说了他几句,你报什么警,又碍不着你,那上面都是真话、好话。”

    又有一次在某地,贴不干胶、发真象资料及挂条幅救度众生,事已顺利完成。在回来的路上,有几个老年同修已走不动了,过了两辆卡车招了手都没有停。我说不要停下来继续向前走,另一同修说师父会管我们的。话音刚落十分钟,就从公路南路驶来一辆三轮拖拉机,问明司机并告之我们要的地方,那个司机开价公道,到了目地地,就搭上班车顺利返回。

    还有一次,在某地挂条幅时,月明如洗,清晰见人,同修们发正念望师父加持,不一会儿迷雾阵阵,对面不见人影,条幅顺利的全部挂了出去。

    目前正法已近最后阶段,慈悲的师尊一再等待有缘的尚未走出来的弟子,师尊不想落下任何一个有缘众生。希望那些至今还走不出来的同修坚定自己的正念,赶快走出来救度众生。

    个人见解,不当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我所见到的另外空间正念除恶

    文/大陆大法弟子:鑫穹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我的住处与市中区有二十几公里,中间还隔着长江。听同修说,首恶会于2004年4月24日流窜到广安。

    4月23日晚七点多钟,重庆市上空突然响起了接连不断的“丧炮”,刺耳的爆炸声惊得屋外的小孩尖叫起来,吓哭了。房内窗户的玻璃被震得“铛!-铛!-”直响,一会儿重庆市中区上空黑压压的乌云中映出阵阵火光。听惊慌的邻居说,有史以来从没有听到过这么大的排场,可能是国家什么一、二号人物到重庆了。

    我马上拿起了手机给在广安市和南充市的同修打电话告诉他们这个消息,请广安市、南充市的同修同时发正念。打完电话,“丧炮”还在空中轰轰的乱爆个不停。

    我坐在床头,开始静下心来发正念,以前都没有的那种宁静、沉着、严肃,浑身被能量熔合在一起,十分舒服和美妙,渐渐的感受到自己立掌盘坐在半空中,周围一切似乎都变得很小了,但看不见自己身体,似乎化成了无形,但全身有知觉,意识清醒。

    渐渐的在天目中看到了自己的前上方有一个巨大的能量场,像云,透着微微金黄色的光,在我身体的下边,清楚的看到在重庆市中区方向天空黑压压的,没有光,漆黑一片。我一边静静的念完正念口诀,一边静静的观察我的前下方的动静,不一会儿,看到象一根黑线一样的东西从市中区上空很缓慢的向我这边移动。

    我在想,这是什么呀?是魔头的邪恶势力吗?这怎么可能哪?那么小,几乎真的是不够一个小指头捻的。渐渐的黑线要进入我的空间能量场,我看了看前上方的强大能量场,几乎罩住了半边天,我在想打出神通灭了它吧,可是看了看上方的能量场静静的在那儿丝毫没有动。我有点急了,黑线开始进入我的场了,怎么神通还不打过去呀?可是还是没有动静,我还是静下心来注视这一切的发展吧!时间一秒一秒的过去,黑线渐渐的离我越来越近了,就在离我还有一段距离,我思想中突然想起可以发正念了,于是在心中字字清晰、句句振奋的默念正法口诀,随着正念的发出,强大的能量场突然天旋地转,很大的空间场都被带动转了起来,那根细细的黑线一下子就被搅进法轮里去,瞬间什么也看不到了,一切又变得平静起来了。……

    正念发了四十多分钟,渐渐的外面邪恶的“丧炮”也停止了。后来,得知恶人从电话窃听中得知有大法弟子已经到了广安准备发正念和向世人讲真象,恶人在害怕和恐惧中取消了首恶的广安之行。然而在整整一个月后,即5月24日,首恶突然窜至广安市,两日内各主要交通要道戒严。8月24日是首恶再次流窜广安的日子,川、渝及广安市的大法弟子们正准备在那期间24小时整点同时发正念。


    堂堂正正的修炼

    文/河北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我是河北大法弟子,今年66岁,94 年腊月有幸得法。得法前曾患有严重的风湿(浑身疼,两腿发黑,不能下地走路)头痛、头晕、高血压(220)、心脏病、妇科病、全身浮肿、咳嗽等多种疾病,用我女儿的话说:“从头到脚没好地方”。还患有严重的脚气,整天流脓、流水,双脚又肿又烂,无法穿鞋,严重时脚气串到膝盖。长期被病痛折磨,生不如死。到处求医花了不少钱,一点疗效也没有。自从修炼法轮大法以后,所有的顽疾不翼而飞,无病一身轻。大法的神奇再次在我身上体现。

    我还有一个毛病,每天一到傍晚,就感到十分害怕和恐惧,天一黑自己一个人不敢在家、不敢出门,害怕和恐惧伴随我三十多年。我女儿到处去给我求神拜佛、烧香磕头,家里满屋挂红绳(红绳上插着针),满屋撒白灰,钱没少花,一点也不管用。修炼大法后,一天晚上十点多钟,我似睡非睡时,师父的法身走到我床前对我说:“现在的和过去的都给你送到宝云塔去了”。从此后我没有了害怕和恐惧感,晚上自己也敢在家呆了,也敢出门了。更令我不可思议的是,99年7、20后面对邪恶的多次威胁、恐吓,我没有一点惧怕。我一般做真象都在白天,有一次我在前面贴不干胶,恶人在后面揭;另一次我贴不干胶,走到大院门口时,一个女的追上我说:“你怎么贴法轮功的传单?”我说:“谁看见我贴了?你看见了?”问得她没话。她说:“你以后贴时小心点,别叫警察看见了。”我扭头朝院里走,一边走,一边乐,安全回家。

    99年冬天,有五个同修在我家学法,由于院内恶人举报(为挣举报费),街道办事处来了两个恶人,敲开门后,打电话找来警车,把我们抓到街道办事处。恶人问我:“报告的人说你家去了个小伙子,说是你们法轮功的头。”我说:“小伙子?哪来的小伙子?我儿子回家拿药,难道也不行吗?”(的确是我儿子回家拿药)恶人让在保证书上按手印,开始我不按,最后一看她们几个都按了,我也没守住心性,用小拇指在保证书上按了一下,恶人把我们放了回来。到家后越想越不对,怎么就这么轻易的配合邪恶呢?师父给了我这么多,把我一个业力满身的人从地狱捞起来,在师父和大法受到邪恶攻击和诬蔑时,我却不能证实法,不能为大法为师父讨公道,还在保证书上按手印,这是多么可耻的行为。今后无论如何都不能背叛大法、背叛师父。

    2000年5月,本市部分大法弟子去北京证实法,本院一同修问我去不去,我说:“老伴输液,去不了。”等同修走后,我后悔得不行,我给师父法像上香后,跪在师父法像前说:“师父,都是大法弟子,人家能去北京证实法,我怎么关键时刻总是迈不出这一步?(之前好几次去北京证实法的机会都失去了)师父,我也是您的弟子,我也要到北京证实法。”

    起来后觉得心平静了许多,放不下的常人心这时一下都放下了。第二天早晨,我叫着本院的一个同修去北京,九点多上火车时,我们被从后面跟上来的恶人拽下车,关到车站的一间小黑屋里。中午,同修的儿子把我们接回家。到家后,来了两个恶警,问我去北京干什么?为什么还叫着别人?组织者是谁?让写去北京的经过,写保证。我说:“我自己要去的,我去北京证实法,去天安门喊冤,去找江泽民说理。这么好的功法为什么不让炼?我不炼功恐怕早死了。单说为治风湿,我女儿找了一家专治风湿的门诊,我去治了半个月花了五百元,一点没管用。用砖烤,差点没把我烤死。你们是不知道我遭的那个罪。是师父给了我第二次生命。这么好的师父,这么好的大法,让我不炼了,你想可能吗?我受益了,我到北京天安门去喊法轮大法好,让全国人民都知道,难道这不对吗?让我写保证,我不会写的。”恶人走了,一会儿又来了俩,就这样三番五次的来让写。记不清第几次了,来了两个人,手里拿着纸、笔说:“你不会写,你说我们写”。我想这是一次证实法的好机会,我就把修炼大法前后的经历说了一遍,他写完后让我按手印,我说你给我念念,他就念了一遍,我就按了手印。

    一个月后,办事处的恶人来到我家,一進屋看见师父的法像,就逼着我交上去。我说:“我不交!”恶人说:“你不给,我回去叫人去!”它走后,我赶紧把师父的法像藏起来。一会儿,来了两个片警,一進屋就让我把师父的法像交出来。我说:“我不交!”接着我把刚才给办事处恶人说的话又说了一遍。我说:“我就是不交!”气得片警给我拍桌子。片警没办法,出去把我老伴叫了回来。老伴说:“这事我不知道。其实我老伴这人什么爱好也没有,整天也不出个门,就是在家炼炼功,就这一个爱好。而且她的病的确是炼法轮功炼好的,你说不让她炼吧,确实不行,她在家炼,我看着她,不让她出去。”又说了些别的,片警就走了。自此逢节假日、所谓的敏感日,他们就到家来骚扰。

    2001年夏天,本地恶徒开办洗脑班,办事处来了两个恶人,骗我说去说点事,一会就用车送回来。我说跟你们去可以,但我首先声明,我一没工作,二没工资,要钱没有,要命一条。恶徒把我和本院两名同修骗進洗脑班,准备了十五个床位。由于其他同修不配合,只把我们三人骗進去了。我们去后,恶徒妄图给我们灌输诬蔑大法、诬蔑师父的东西,我们三人坚决抵制。在里面关了一周什么也没讲,只是派两个人看着我们。我们三人每天给他俩洪法。最后他俩说:“我们没把你们给转化了,最后倒叫你们把我们转化了。你们想回家吗?”我们说,“当然想!”我说:“他们说话不算,本来说来说点事,一会给送回去,谁知这一关就是一周。”他俩说:“到时你们可得跟我们说一致了。”说完就给洗脑班的头打电话:“老太太们说钱花完了,要回去,再不放人她们可就跑了。家里来要人,你可得负责。”恶徒说:“别、别,开完会我就过去。”第二天早晨,他们花了十元钱,雇了一个大客车把我们送回了家。他们打算在家属院继续办班,我们不配合,结果没办成。在洗脑班恶徒让我们填表,我们没填,把表给扔了。由于自己没文化,学法不深,悟性差,当时没有想起师父在《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一文中说的话:“作为一名大法弟子,……时刻用正念正视恶人。无论在任何环境都不要配合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家都这样做,环境就不是这样了。”如果当时悟到这些,也就不会被恶徒钻空子而被骗進洗脑班了。

    2004年6月7日,居委会无故把我老伴叫去,在他们写好的一张纸上签字。老伴回来后给我说起此事。我说:“你也没看看上面写的是什么,你就给随便签字?!”老伴说:“他们不会写什么出格的事吧?”我说:“他们肯定是写的诬蔑大法、诬蔑师父的事,今后你可不能干这傻事。他们再找你,你让他们来找我。做好人还让写保证,保证什么?往坏人那儿保证啊?大法在我身上展现的神奇你难道都忘了吗?要不是师父法身保护我,两次被汽车撞却连一点伤都没有,而且还差点叫司机讹去200元钱。你当时还说我炼法轮功炼傻了,汽车撞自行车,反倒让骑自行车的人赔钱,这是什么道理?是啊,我当时如果不是炼功人,你想我会那么做吗?也许我会住進医院接受检查,甚至讹他。但是师父在《转法轮》中说:‘好坏出自一念,如果她躺在那儿说:啊呀,我不行了,这不行,那不行。那么可能就筋断骨折了,瘫痪了。给你多少钱,你住在医院里后半辈子起不来,你能舒服吗?看热闹的人都觉得奇怪,这老太太怎么不讹他点钱呢,管他要钱。现在的人道德水准都发生扭曲了。’两次撞车,我如果不是按师父说的去做,而是讹人家,结果会怎样?大法教人重德,处处做个好人,这些你都知道的,怎么还去配合邪恶诬蔑大法、诬蔑师父呢?你也知道今生今世,无论什么都休想改变我坚信师父、坚信大法。”

    由于自己没文化,只是凭着自己对师父、对大法的坚信走到今天。我由衷的希望还没有走出来的同修放下怕心,堂堂正正的修炼,千万别错过这万古机缘。师父在《精進要旨·退休再炼》一文中说:“机缘只有一次,放不下的梦幻一过,方知失去的是什么。 ” 正法一天不结束,我们就都还有做好的机会。让我们正念正行,放下一切观念和人心,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

    本人口述,大法弟子代笔。如有不当之处,请同修指正。


    法轮功学员用电话向大陆民众讲真象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法轮大法信息中心记者莫心海报导)几年来,打电话一直是法轮功学员给大陆民众讲真象的重要方式。打电话讲真象针对性强,可以根据对方的身份和疑问来调整谈话的内容,还可以从对方的说话和语气中直接了解其交谈时的态度。经过这几年法轮功学员坚持不懈的努力,大陆民众对大法真象的了解情况如何?学员们打电话的反馈如何?对大法,市民们最想了解什么?带着这些问题,我们采访了一些参与打电话的学员,这里是学员们在打电话中的一些故事和民众对法轮功态度的一些反馈。 

    一次,接电话的是两个学生,学员讲了大法的真象以及在海外洪传的形势。两个学生问了许多问题,象为什么法轮功好国家还镇压?电视上说的“杀人,自杀”是什么回事等。这位学员回答说镇压法轮功不是中央的政策,也是不符合民意的,是因为法轮功好,有上亿的人炼,江××个人出于妒嫉心而镇压法轮功,有很多法轮功学员在劳教所被折磨致死。他们说他们也经常在网上看到法轮功学员被酷刑折磨的照片,但因为从未亲自见过,不太相信。学员给他们举了自己的朋友清华大学毕业生袁江被迫害致死,以及自己的亲戚因炼功上访被抓被打的例子。两位学生说:“这是你自己亲身所见的例子,现在我们相信网上所说的迫害是真实的。”学员又和他们進一步讲自己曾经身患绝症,后来炼法轮功而痊愈的故事。学员和他们讲了一个多小时,最后两位学生说,“谢谢你,如果法轮功真是那么好,真象大白的那天不会太久了,到那时我们也会炼法轮功的。”

    一位学员打电话给一个因为积极参与镇压法轮功而上了“恶人榜”的警察。讲了大法在国外深受欢迎和江××在世界多个国家因为镇压法轮功被起诉,世界上只有中国在镇压法轮功,镇压是不会长久的。又讲了善恶有报的道理,提到当年文革时整老干部很卖力的北京警察后来都被拉到云南秘密处决一事。因为这位警察很害怕。他就和学员商量说他办提前退休行不行。学员善意地跟他说“你才四十多岁,怎么就想到退休?你应该努力行善将功补过。”接着给他讲了某地一个公安局领导的做法,每次上面下达命令要抓捕法轮功学员时他提前通知学员。这样既对上面有所交代,又做了大好事。又给他讲了当年二战时期辛德勒暗中保护犹太人而被后人称颂的故事。这位警察知道了自己应该怎么做,对学员表示非常感谢。

    学员的一个电话往往能立即改变接电话的人对大法的态度。一次一位学员的电话是一位男士接的,刚说了几句,他说:法轮功不行,是“×教”组织,然后就挂了。然后学员又打了过去,说希望他别挂电话,认真听学员的电话。他真的是认认真真地听了,之后他问学员:“我能为你们做些什么?”学员告诉他说“一定要记住法轮大法好,不要参与任何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他说:“好的。”

    一位学员打电话给北京师范大学的一个研究室,碰巧接电话的是一个曾经参加过李老师在国内讲法班的男士。当学员得知他有的不少炼法轮功的朋友后,就问他:“你的那些炼法轮功的朋友是不是象国内媒体宣传的那样?”接电话的人回答得很干脆:“那当然不一样。”学员又问:“国内媒体宣传说法轮功是迷信。你的朋友中很多都是有学问的人,您认为他们是不是象媒体宣传的那样没有见识?”对方坦率地说这些都是为了愚弄老百姓的谎言。

    一次,一家市级电视台播放诬蔑法轮功的电视节目,一位学员就打电话给广播电视局的局长。给他讲了法轮功真象和国内诬蔑法轮功电视的造假证据,叫他不要播放这类节目。听了以后,他就问学员是从哪打来的。得知学员在美国时,他就很好奇地问学员是否见过师父。学员就借机给他讲了师父的一些事迹,这位局长很感兴趣。最后和学员说以后有什么消息再给他打电话。

    在大陆,民众几年来受媒体宣传蒙蔽,有的人接到学员的电话时态度很不好,问的问题也直接反映他们对法轮功的心结。一次,一位学员打电话给一个大学生。那位学生一听到是法轮功的电话,就用挑衅的语气问:“你给我打电话是不是受了美国的资助,受美国政府指使的?”学员不为所动,回答说是自己自愿自己花钱打的电话。对方就问为什么。学员回答说自己是法轮功学员,知道法轮功很好,不想看到大陆民众受谎言蒙蔽而仇视法轮功学员,也许有些法轮功学员就是他们的亲人,朋友,同事或邻居。人应该明明白白的活着。学员还跟他讲了女律师倪玉兰因帮拆迁户打官司被关押,在监狱中遭毒打致残,因为得到监狱中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悉心照顾才而得以活出监狱的故事。知道法轮功学员在遭受如此不公还处处为他人着想,那位学生终于走出了谎言的阴影。

    因为打电话遇到的对象不同,学员往往采用不同的方式打开话题。比如接听电话的是学生,学员就告诉他们原教育部长陈至立在国外被起诉一事。对方往往都问为什么,学员就把她在几年来在教育系统积极推行镇压法轮功的劣迹,比如采用欺骗恐吓手段在中小学生中搞“百万签名”,开除坚持信仰“真善忍”的师生等;对知道法轮功真象而以实行任务为借口的警察,学员往往以二战时的纳粹军官和文革中积极实行整人任务的警察作为例证,劝他们以为借鉴,给自己和亲人留后路;对自称是基督徒的人士,学员就给他们讲国外有的基督徒在教堂里为在中国受苦的法轮功学员祈祷等。这样对方一般都能认真的听,效果很好。

    在打电话时接到电话的人态度各异,明白真象的人有的敢于直言江××对法轮功的镇压是错误的;有心存疑惑的人敢于问学员问题,和学员讨论;但大部份人是想听学员讲真象,但怕电话被监听,所以有的人嘴上大声说不想听却拿着电话在听;也有些人表示不感兴趣。一般来说,接触过法轮功真象材料的人都比较愿意听学员的电话。打电话的学员们普遍感觉到现在老百姓的态度变化很快。最大的一点是现在很少遇到一提到法轮功就情绪失控而谩骂的人。例如,一位学员打通的23个电话中,只有一位骂人,一位表示不耐烦挂掉了,其他人都听了。

    和一两年前一样,没有接触过法轮功真象的民众普遍问到的仍然是所谓“自杀”,“自焚”,“搞政治”,“围攻中南海”,“反华”等等江氏垄断的媒体在过去几年来对大法栽赃的内容。这些人通过学员的解释大多都明白了真象。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8/28/51829.html>


    佛法真言 谁悟谁得

    (一位70多岁的女大法弟子口述,同修帮助整理)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2000年底,我和儿女一起進京上访,为法轮大法讨个公道,说句心里话。我们在天安门打出横幅,喊“法轮大法好”,被恶警抓進天安门公安分局。那里的大法弟子们都靠墙坐着,一个年轻的警察手拿着一根打人的橡皮棍,在大法弟子们面前耀武扬威的走来走去。

    看到这一景象,我心中动了一念:威风啥?想打大法弟子,没门!你自己打自己吧!

    我就这么一想,那警察真的打起了自己,往身上、胳膊上、腿上打了好一阵子。这件事对我启悟很大:“师父讲的法,字字句句都是佛法真言,谁悟谁得,悟多少得多少,悟多高有多高啊!”


    老年大法学员领取生活费的故事

    文/河南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春节过后到5月份,我的生活费又停发了几个月。我到银行问,银行说工资没到;我找财务科,经办人说工资表上没有;我找人事科新上任的科长,科长说:情况不太清楚,可能是遗留问题,请示校长后5月份一并补上吧;我找校长(书记)几次,未找到。5月15号左右我才遇到人事科造工资表的小王,问及具体情况,小王说:年内校长指示,过年后所有人工资标准重新核定,所以,你的生活费一直未发,科长已交待,5月份补发。

    到了5月24日,我想:该问问生活费了。电话问财务科,答:工资表上没有,请找人事科。问人事科,没人。放下电话,我骑车到学校找校长。校长在办公室,我向他说明情况后,校长立即道歉,说疏忽了,关心不够。并让我找来一张借条,签字批了可以借1000元,我从财务科借出了1000元钱。

    第二天下午,我又因为生活费的事情,在人事科、财务科之间来回来去的打电话。几番周折,终于拿到拖欠的生活费。减去借的1000元,领回了剩余的生活费。回家一看,财务科多发了我一个月的生活费。

    这次拖欠生活费,看上去没有哪个人故意设阻碍有意加重对大法弟子的经济迫害,可是发生的事情,却实实在在的是对大法弟子加重经济迫害,甚至让我找不到要找的人、或是工资表上明明有,却让财务科的人看不到。我悟到这是邪恶的黑手直接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表现,它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此前的几个月,我遇事向内找,去掉利益之心。找校长要生活费的这两天,我向他讲了许多大法真象。领生活费的那天,我向人事副校长讲了一天真象,上午3个小时,下午2个小时。

    第二天,我打通了小王的手机,提出了生活费可能多发了一个月的事,请他查一查。几天以后,我又打电话询问此事,小王说已处理了,并连连致谢。我说:不用谢,作为法轮功学员,我应该告诉你的。

    通过这件小事,又一个人明白了法轮大法是叫人做好人的。


    ■ 海外综合


    奥运期间在希腊雅典洪法讲真象(图)

    文/欧洲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在2004年8月11日上午举行的法轮功游行是这次在奥运期间唯一获得安全单位许可并受其保护的游行队伍。为此雅典警察局连日来一直受到来自中国使馆的压力。据悉,活动当天雅典警方收到中方的所谓“最后通牒”:撤销活动并逮捕所有想参加活动的法轮功学员。但希腊毕竟不是中国,而且希腊政府早就知道法轮功是个和平的团体,雅典警方尽职的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他们确保整个活动已经圆满结束后才解散。如此祥和的游行给习惯见到情绪激动的示威群众的警察们留下深刻的印象,他们表示从未看过如此和平的队伍,一位女警更表示,这种和平与祥和是值得自己的国家来学习的。

    游行前后,当表演莲花舞和腰鼓的学员们身穿鲜艳的服装穿梭在雅典街头时,常常每走一小段路就得停下脚步。很多路人很感兴趣,想知道这么精彩的游行队伍是谁,为谁而来。一个在街头站岗的警察在听了学员的解释后,立即想知道是否有希腊当地的联络人电话。当学员告诉他传单里就有时,他高兴的表示一定会進一步了解法轮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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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的雅典格外炎热。当游行队伍在炎热的气温下,行经雅典市中心最繁华热闹的商业区时,路人的掌声与注视的眼光中有着欢迎与敬佩。他们高兴的对演出喝彩,并对这些身穿长袖不透风炼功服的学员,在大太阳底下还能精神饱满的打着腰鼓,感到十分佩服。一位女士在赞叹之余说道:“要是我们希腊人游行也能像他们这么和平就好了!”数十家希腊媒体对法轮功学员的游行進行了采访报道。

    当游行队伍抵达终点的议会前广场后,学员们在广场上展示了功法。虽然一路上都是顶着酷暑而来,在广场上也没有树荫或屋顶可以遮阳,但当不少学员在广场上打坐时,感觉到一股微微的凉风习习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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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到希腊的法轮功学员每天早上在广场上集体发正念与炼功,下午集体学法交流,其余的时间则化整为零,分散到雅典各处去散发法轮功真象材料。有几个学员到中央公园去,递传单给坐在凉椅上的路人,有个老先生接到传单后马上说:“我知道法轮功,我昨天看到你们的游行了。你们是好人,我喜欢你们!”

    当学员到面包店买面包时,遇到一位中国人,很友善的与学员们打招呼并且聊天。他说他昨天就拿到法轮功的真象材料与光盘,马上就看完了。他对功法感兴趣,并询问炼功的地点。

    学员们还来到雅典最著名的观光景点“卫城”去讲真象,在入口前不远处有一块大岩石,在那上面可以鸟瞰整个雅典市的风光,是游客与各国摄影记者最常驻足拍照的地方。几个学员在那块大岩石上拉着“法轮大法好”的横幅,到了全球定点发正念的时间,便坐在上面发正念。这个场景便成了摄像机与照相机摄取的镜头画面。当学员要从那块岩石上下来的时候,有一个英国记者过来与他们交谈,得知法轮功学员将于下个星期在古希腊圆形剧场里举办文艺表演后,更仔细询问日期与地点,表示了她想更進一步了解的兴趣。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8/15/51387.html>


    斯洛文尼亚国防部:中国政府应终止这场针对法轮功所展开的毫无意义的迫害

    文/欧洲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2004年3月19日,斯洛文尼亚国防部部长办公室主任致函奥地利法轮大法佛学会,谴责中国政府(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镇压,并支持法轮功学员信仰的权利。信件译文如下:

    奥地利法轮大法佛学会,

    选择生活方式是人类的天性,如果个人的信仰及行为并未损及他人的自由时,没有人有权力限制他的信仰与行为。国际人权宣言也明确禁止任何人侵犯他人及其信仰,否则个人的自由将受到限制。

    我们斯洛文尼亚国防部谴责实行或支持任何形式的群体灭绝,特别是由原本应保护公民的政府所启动的群体灭绝。我们完全同意美国国会第188号共同决议,其指明中国政府应终止这场针对法轮功运动成员所展开的毫无意义的迫害,法轮功是传统的身心改善方法。此外,法轮功的法理是基于真、善、忍,毫无疑问的是,法轮功对人类的精神、身体及知足的影响绝对是正面的,唯有知足的人才能创造一个健康的民主社会,進而促進所有人的成长及发展。

    除此之外,我们支持所有人加入法轮功运动的权利,因为信仰是人类尊严最重要的基本要素之一,是不容侵犯的。

    部长办公室主任
    达可路比先生(Mr. Darko Lubi)


    大法洪传台湾大街小巷:阿嬷主动来学功(图)

    文/台湾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一天我们在捷运站出口洪法炼功,一位阿嬷一看到我们炼功时的动作就跟着学,我们做叠扣小腹时,她也跟着叠扣小腹,我们做合十动作,她也合十。小弟子看到了这情景,就过去递上一份简介,阿嬷就很认真的看,不一会儿,就主动问学员有关功法的情形及哪儿可以学炼,学员们很耐心的说明,阿嬷很愉快的走了。

    但过一会儿,再看到阿嬷时,令人惊奇的是,她竟坐在捷运站出口的阶梯上跟着我们学炼第五套静功,而专注祥和的神情,真令人感动。学员们看到此相片,也为阿嬷心中明了法轮大法的美好而为她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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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炼第五套功法的阿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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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捷运出口的洪法炼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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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捷运出口的洪法炼功


    法轮功使台湾老人身心健康(图)

    台北松年大学结业感言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台湾台北县政府提倡银发生涯规划,各地成立松年大学,在泰山乡的福泰分校,为老人开办各种课程如语文、舞蹈、歌唱、气功等。当地法轮功学员主动接洽主办单位,义务指导老人修炼法轮功功法,获得支持。一学年下来很多老人身心受益,结业时在纪念册上留下他们的修炼心得:


    图片:台北松年大学结业纪念册部分内容

    林竹旺:我是退休老人,报名气功班,刚听到法轮大法这四个字,充满许多问号,很多热心的法轮功学员细心教导五套功法,在学习过程中,碰上动作不标准或是困难度较高的,我没有放弃,下决心好好学。我已年老力衰,一向有失眠和精神厌倦感,早上起来精神很不好,学了法轮功后,从此改善许多身体上的小毛病,对我身体有很大的帮助,学了法后我的心灵得到了清静。

    姚陈阿妍:感谢一年来法轮功学员耐心的指导和鼓励,我接触了最善意的人们,让我感受到最真的感情,法轮大法让我获得平静,在生活中释怀一切争执,法轮功真是一种修身养性的好功法,学会了受益无穷。

    庄林素琴:自从参加炼功后,原本走路不到5分钟就会脚痛的毛病渐渐改善,我现在已经可以走上20分钟的路没问题,而且全身舒畅,睡眠品质提高,这是我学习一年来的收获,愿以感恩的心分享我的喜悦。常听到一句话“活到老,学到老”,虽然松年大学是老人的课程,但我们在学习中把健康带回家中,让家人也感受到法轮功的美好。

    潘信助:学气功已有一段时间了,但松年大学里教的法轮功,内容易学效果佳,很引发我的学习兴趣。刚炼习打坐有点辛苦,日常生活中都尽量盘腿,当时想单盘就这么难,何时才能双盘呢?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现在我已可以双盘了,而且越学越有兴趣,感恩法轮功学员用心指导和陪伴,让我们这群老学生有修炼的机缘。

    王潘紫:自从到松年大学学炼法轮功后不再失眠了,精神状况良好,身体健康,回想刚开始学的时候,担心年纪太大学不会、学不好,常想打退堂鼓,但课堂中那么多热心的法轮功学员一直帮忙和鼓励,我也一直在慢慢进步中,现在反而常期待上课的时间快点来临呢!

    黄林秋:法轮大法不但是炼功健身,也是一种修身养性的修炼方法,我学了以后,身体各方面都很好,腰酸背痛的毛病都好了,读了《转法轮》知道做人的道理,脾气个性由暴躁变得温和,做起事情来心平气和很顺利,心情很快乐,我们很珍惜能有这段修炼的时光。

    杨静云:感谢推动松年大学法轮功课程的所有工作人员,这是一件最好的事,因为你们无私的奉献,让大家身心受益,真是功德无量,如果能继续推广法轮大法,不仅能助人祛病健身、净化心灵,提升道德,大家做一个好人中的好人,则社会将更祥和和少纷争,全民将更健康快乐。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8/16/51412.html>


    在爱尔兰基而戴尔市洪法

    文/爱尔兰西人学员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2004年8月7日星期六,来自爱尔兰中部地区的法轮功学员到基而戴尔市(County Kildare)的新桥(New Bridge)洪扬法轮功并希望让更多的人们了解发生在中国的迫害真象。

    天气很晴朗,许多人外出购物。在竖起一面写有“真、善、忍”的大横幅后,法轮功学员们分头去分送简介、展示法轮功功法及发正念。

    中国的法轮功学员所遭受的酷刑真象的系列展板吸引许多路人的目光,他们询问很多问题。听闻恐怖的真象后,人们均表震惊并表示难以理解今天的中国会发生这么恐怖的事件。在看到美妙的法轮功功法后,许多人都深受感动并对这么美妙的事物竟然会在中国遭到禁止而感到不解。

    一名女士向法轮功学员走过来并告诉学员她曾在都柏林看过法轮功,今天驾车经过新桥时,她看到横幅并且不自觉的停下车来看看。她非常高兴再度看到法轮功,为了弥补上次错过学功的遗憾,她热切的与一名学员约定次日到学员家中学习功法及开始修炼法轮功。

    学员们在整天的活动中都保持和平及祥和,他们和许多人交谈、回答问题及讨论迫害真象,并且告诉人们在中国针对法轮功学员展开已长达五年的群体灭绝迫害运动的元凶,已在全球面对多起法律控告案件。


    请为自己的所为负责,善恶有报绝不是迷信

    一位法轮功学员护照被剥夺后给中国大使馆的信
    文/一位护照被剥夺的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

    尊敬的领事:

    您好!

    上次的信能够这样写并寄给您,我是基于两点想法来这么做的:一方面,设身处地的考虑到您的难处,您所处的位置,而您本愿并不想伤害我和我的家庭。我一直以来也是很尊重您的,因为每个人都是有尊严的,尊重别人和尊重自己是一样的。

    另一方面,我讲出的是事实,法轮功的学员从来没有反对过中国政府,也没有违反过中国的法律。事实上,中国政府中有相当多的人反对镇压法轮功,中国政府中有相当多的人本人或其家人就是法轮功学员。不知您有没有注意到,全面反映法轮功学员各方面情况的网站“明慧网”在转载外界媒体报道或评论时,当其中有“中国政府镇压法轮功”等字样时,都会在括号内注明为“江泽民及其610组织”等。全世界法轮功学员反对的是极少数人利用手中的权力,出于变态的妒嫉心理,以灭绝人性的“政策”,完全违反国际法和中国宪法,实施的这场对众多法轮功学员的犯罪。而令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难堪的,使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陷入窘境的正是实施镇压的本身。

    有人以为“法轮功学员反对中国政府,违反中国法律”,这正是造谣宣传造成的,可是谎言永远不是被说了一百遍就成了真理。就象在打倒国家主席刘少奇的时候,说他是“汉奸、工贼”,他就真的是吗?依法上访,向国家领导人反映自己修炼法轮功的真实的情况就违法吗?说句“法轮大法好”就违法吗?拿一个写着“真、善、忍”的布条就违法吗?告诉全世界的人们法轮功学员所遭受迫害的真实情况,就违法吗?从来也没有哪个法轮功学员说过“打倒谁”或“推翻谁”;甚至从来也没有哪个法轮功学员因为遭到警察的辱骂和毒打而去还口、还手。面对着这么一群善良的、诚实的、“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好人,真的就能不动心吗?!谈到镇压法轮功的违法性,已经有相当多的法律界人士深入、细致的分析、评论过了,这里不再细谈了,只说一点事实:1999年7月20日开始了铺天盖地的迫害法轮功运动,1999年10月30日人大“立法”,作出了“取缔X教组织、防范和惩治X教活动的决定”,就是说镇压在先,立法在后,而法律不得追溯以往行为,这是最基本的法律常识。

    对于我而言,有悖事实的话,我也实在写不出来什么,我也从来不想通过欺骗的手段换取什么(然而作为海外的中国公民拥有证明自己身份的中国护照是与生俱来的最基本权利),这不符合我的做人的准则,也是在侮辱我的人格。特别在当前的残酷的现实面前,我更要守住这个做人的最低底线――“据2001年10月底中共官方内部统计,拘捕中的法轮功学员死亡人数已经高达1600人,全国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6000人,被非法劳教的人数超过10万人,数千人被强迫送入精神病院受到破坏中枢神经药物的摧残,大批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各地‘洗脑班’遭受精神折磨,更多人受到所谓‘执法人员’的毒打、体罚和经济敲诈。”

    据从劳教所里九死一生走出来的法轮功学员讲,里面的每一天法轮功学员都可能失去生命。现在,我家里的亲人就被关押在中国的劳教所里,我不知道我还有没有机会再见到善良、纯朴的我的亲人。我多么希望所有披露出来的对法轮功学员所施以的酷刑、凌辱都不是真的!这几年来,法轮功学员所苦苦呼吁的也不过是:“释放所有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及严惩凶手”。凡是有助于此的事情,我都赞成,力所能及可以做到的我都会去做。哪个爱国的炎黄子孙不希望这场在中华大地的浩劫尽快结束呢?自从1992年以来,随着法轮大法开始逐渐洪传世界,法轮功学员善良、坦诚、宽忍的胸怀也为世人所有目共睹。然而,这不是说那些明明知道法轮功学员是好人却恶意谋害其的恶人(那些主谋、那些文字打手、那些沾满了法轮功学员鲜血的行凶者)就可以逃脱责任而不受惩罚。否则,人间将无公理和正义。

    不知您注意到了没有,网络上有两条消息:一条是,2003年11月26日全球审江大联盟向海牙国际法庭首席法官递交了世界各国起诉江泽民的书面材料,提出审判江泽民的要求;另一条是,2003年11月20日德国法轮功学员向联邦最高法院递状起诉江泽民。正如法律学专家于浩成先生所言,“‘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绝不是迷信,这是符合历史规律的。齐奥塞斯库、米洛舍维奇最后被送上法庭,中国的专制独裁者也逃脱不了同样的下场。……对那些警察来讲,不可以说奉命行事的了。你现在明知道那是错的你还去做,那是有责任的。”同时,这对仍处于这场镇压运动中的人们也是个警示,每个人一定要为自己的所为负责!

    几个月来,我和我的家庭因为我的护照被拒更新,所受到的精神上的压力是相当大的,在这样大的压力中走的并不容易。为了自己的良心,为了国内千千万万还在遭受残酷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生命和信仰的权利,我们无怨无悔。希望您能帮助我更新护照。

    诚恳的寻求您的理解和帮助!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9/5/52108.html>


    ■ 人心与因果


    湖北浠水县恶警绑架好人 遭村民谴责阻止

    文/湖北浠水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2004年8月8日下午,湖北浠水县公安一科一车六个警察,闯入浠水朱店镇九坪村大法弟子姚望来家,妄图绑架姚望来。

    姚望来以强大的正念抵制迫害,向恶人讲真象,六恶警不听,并强行围攻姚望来。六恶警的非法行为激怒了姚望来的家人,姚的两个弟弟与恶警据理力争,坚决不许恶警带走姚望来。恶警使用暴力,吵骂声震动九坪村,知道此消息的农民纷纷的从田间、地头、家中,赶来姚家,向恶警解释姚望来是我们村最好的人,老实、善良、遵纪守法,连村长都说姚望来是最难得的好人。恶警不但不听劝告,反而更嚣张。

    这时来姚家的农民已有一百多人,姚家76岁的老母在恶警的暴力下当场昏死过去。众人被激怒了,纷纷指责恶警非法暴行,并强硬的向恶警表示:坚决不允许抓人!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

    强大的正念之场,使邪恶之徒的威风荡然无存。众怒难犯,此情此景,恶警不得不放弃抓人计划,仓惶离开姚家。九坪村农民这场反迫害的正义之举,震动全县。

    8月9日上午,恶人不甘心,再到姚家抓人,姚望来已离开了家,恶警再次扑空。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8/26/51752.html>


    派出所所长说:这叫我们怎么去抓她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2004年某月的一天,贵阳市一位女大法弟子在街上拣到一个包,打开一看有一大叠人民币和一些票证。大法弟子想到失主一定很着急,放弃自己的事未办,立即把钱交到了派出所,经民警清点有人民币两万多元。

    待找到失主后,失主万分感激,当即拿出六百元钱表示感谢,大法弟子说:“我不要你感谢,你只要记住我是修炼法轮功的,牢记法轮大法好!”

    经过这事,派出所的所长深有感触的说:“上边叫我们抓法轮功,这叫我们怎么去抓她?人家这是拾金不昧啊!”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8/26/51750.html>


    老人心向大法 疾病一扫而光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

  • 老人心向大法 疾病一扫而光

  • 母亲坚修大法 儿子疾病痊愈

  • 心里默念大法好 年逾古稀得福报

  • 老人心向大法 疾病一扫而光

    有一次我到弟弟家,有一位邻居老太太,长年的高血压、心脏病折磨的她对生活产生了绝望。第一次她想喝毒药死去可她没成功;第二次她从五楼上往下跳,也未成功。我就对她说:你要坚强的活下去,庙里少去,因为庙里度不了人了,你只要从内心默念“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真、善、忍好”,也叫别人念,佛就会保佑你的,病就会好。

    开始她也记不住,可后来她一个字一个字的念:“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真、善、忍好”。过了几天,我又去弟弟家她见了我老远就喊了起来:“你快来呀!我按你说的做了,现在饭也吃的香了,觉睡的香了,人也精神多了,感觉轻松了,谢谢你!”

    我说不要谢我,要谢谢我们师父,师父是度人的。

    湖北荆州大法弟子
    2004年8月13日


    母亲坚修大法 儿子疾病痊愈

    我是1999年7月20日前三个月才从姑妹子那里得法的,而且在后来7月20日前夕,炼功点上清楚的看到了三花聚顶的神奇景象。以前我儿子有肝炎、胸膜炎等疾病,五年了,我一直做着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一切事。最近,我儿子单位搞健康普查,结果我儿子身上什么病也没有,一切正常,真是一人炼功,全家受益。

    荆州大法弟子
    2004年8月13日


    心里默念大法好 年逾古稀得福报

    大连某市场有一年逾70老人经常到我的摊点取货,有一次取货时,来到我这儿时几乎要晕倒,我问他:您这是怎么回事?他就跟我说:这都是多少年的老病了,花了很多钱,用了各种方法都没治好,严重时走路都困难。

    这时我告诉他您在心里默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就一定会得福报的。事后这位老人乘车时头又晕了,这时他突然想起了上次取货时那位小伙子告诉他的话,他便诚心照做,果然马上感觉唰一下子脑袋轻松了,头不晕了。

    第二次来时,他高兴的说:你教给我的办法真灵,我的头不晕了,这是用什么代价都换不来的,谢谢你!从那以后便时时牢记在心里。紧接着又一次来时,他到我跟前马上向我敬了一个礼说:小伙子,真是太谢谢你了,我不但头不晕了,而且我还能很轻松的上楼了,这是以前从来都没有的,法轮大法真好。


    身患强直脊柱炎 修炼一月返校园

    文/东北大法小弟子 博源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我是2004年刚得法的十五岁小弟子,在偶然的一次机会中,得到了世界上最珍贵的法轮大法。以前看到大街的墙壁上、电线杆子上到处都是“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的标语,那时做为一个常人的我,不能正确的认识这部大法,想政府不让练就不练呗,为啥拼命的去宣传呀。

    2003年2月份,我身患强直性脊柱炎,病魔使我这个天真烂漫、活泼而又顽皮的孩子,变成了在床上生活的人。我不能上学走路,走路得靠爸爸和妈妈的搀扶。脊柱和关节疼的睡不着觉,特别是晚上更加厉害,经常得让父母按摩疼痛部位,暂时缓解一下痛苦。为了解除病痛,我和爸爸踏上了长达一年多的求医之路。

    我们走遍了吉林、长春、沈阳有名的各大医院,特别是在长春市医大一院,住院治疗一个多月花去两万多元钱,却没有任何效果。西医大夫认为,这种病是缺少一种基因造成的,只有保守治疗——化疗,维持现状,不发展下去就不错了,目前治疗这种病,国内外尚没有特效药。

    2004年2月,休学快一年的我病情仍不见好转。有病就乱投医,父母领着我走遍了十里八村的巫医、大神,上香还愿,烧替身……

    2004年3月,一位法轮大法修炼者,是位老学员,他给我们讲了他修炼法轮功的体会:炼功能治病,如果是一个真正的修炼者,师父就给清理身体。在这次交谈中,我和大人由于顾面子,只是顺情说好话,但根本就不相信这一切。送走这位把大法介绍给我们的客人。躺在床上的我不禁想:我找了长春市各大有名的中西医教授,沈阳的医学博士,还有那些“大神”、“大仙”,他们都没有把我的病治好,在我幼小的心灵上不知加上了多少伤痛,简直不敢相信这一切的一切,而看书、炼功就能治病?医院都看不了的病,看书炼功怎么能治病呢,这不是开玩笑一样吗?一本书就会改变我的命运吗?

    一晃半个多月过去了,躺在床上的我,一眼看见电视柜上那位老学员留下的那本《转法轮》,度日如年的我为了消磨时间,就想看看这本书。抱着一种好奇心,一页,两页,三页……直到看完了第一讲,我觉得很有意思,我继续看下去,在我的内心深处,总象有一种追求似的。爸爸妈妈喊:快休息吧,都半夜12点多了。我说:再看一会儿。我一直看下去,那天晚上我的精神特别好,不知哪里来的劲,一点也不困,特别对第七讲“治病问题”、“医院治病与气功治病”,反复阅读,把《转法轮》看了一遍后,我在大人的搀扶下开始炼功,不到一星期,师父开始给我清理身体。消业的状态就象病情比以前加重好几倍似的,特别是髋关节疼的我似乎要昏死过去,妈妈坐在我的身旁,不停的流泪。接着膝关节和脚脖子,肿的根本站不起来了,是我从未有过的一种奇特表现。但我心里却有着一种特别好的预感。就这样我每天坚持看书炼功。一个多月过去了,我的病情大有好转,身体越炼越强壮起来。

    2004年4月16日,是我最高兴的一天,休学一年后的我,又背上书包重新返回校园了。法轮大法真正改变了我的人生和命运,是法轮大法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我要从心底里大声说:“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8/28/51830.html>


    原山东潍坊市委副书记遭恶报死于肺癌

    文/山东潍坊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王立福,男,1931生,潍坊高密市人,原潍坊市委副书记,分管全市政法工作,主管迫害法轮功。王某极端仇视法轮功,早在1998年他就多次在大小会议上批判法轮功。

    1999年7月14日潍坊及周边地区大法弟子就坊子“科普论坛”诬蔑大法等问题,到潍坊市政府办公大楼前進行合法上访。当时主持市委工作(市委书记、市长在济南开会)的王立福,看到上访的大法弟子,竟吓得休克数次,整个晚上靠输液支撑。7.20后,王立福对大法弟子進行了疯狂的报复。7.14上访时大法弟子推选的十位谈判代表,在7.20时全部被非法抓捕并被多次非法审讯。王立福为发泄私愤,主谋在全省第一个非法判处了十位谈判代表之一、原潍坊市法轮大法辅导站站长李天民有期徒刑四年。

    善恶有报是天理,多行不义必自毙,2002年春天,在王立福刚升任潍坊市政协主席不久,就遭恶报死于肺癌。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9/4/52083.html>


    山东胶州五名犹大遭恶报身亡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

    山东胶州五名犹大遭恶报身亡

    8月3日晚8时左右,山东胶州籍犹大刘方彩开着一辆白色轿车,并拉着另外四名犹大,其中有胶南的宋新忠、张金芳、青岛王云芳(音)、临沂1人,欲到临沂地区散布谎言,在行至日(照)东(明)高速公路平邑路段时,突发车祸,该车钻入一停靠在路边的大货车底下,造成五人全部死亡,无一全尸,死状惨不忍睹。近期来,上述五名犹大在山东青岛地区的乱法活动极其频繁、猖獗。它们对师父对大法所犯下的罪业已不可饶恕。希望这个惨痛的教训能使那些目前仍然邪悟的人幡然醒悟,悬崖勒马,赶快停止邪悟游说,立刻闭上被魔利用的嘴,否则等待你们的也将是无比悲惨的天理报应。

    天津市武清区下伍旗镇恶报实例

    董振兴:北阎庄书记,五十多岁,带头迫害、举报大法弟子,得肝癌死亡。

    刘旺:49岁下伍旗镇政府恶人,打骂大法弟子,诬蔑师父和大法。后得血喉癌死亡,遭到了恶报。

    杜华甫:70多岁,下伍旗镇良官屯村退休工人。大法弟子跟别人讲真象,他到了跟前,开始反对大法、诬蔑大法。立即摔倒,抢救无效,现世现报。

    赵晓光:33岁,下伍旗镇政府人员,参与破坏大法,遭煤气中毒,死亡。

    * * * * *
     
    迫害法轮功和大法弟子是造业极大的事。常人平时有灾有难,都是自己欠下的业力需要偿还所致。如果再加上迫害法轮功所造的天大罪业,即便伤及性命也很难一次还清,通常下了地狱还得继续受罪,直到还清为止。奉劝那些还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不法之徒们:不管你是否相信神佛的存在,都不要拿自己的性命做赌注。赶紧悬崖勒马停止你们的罪恶行为并将功赎罪,赎回自己的未来。

    四川广安恶人恶报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四川省广安华蓥市阳和镇余家院村李家老院子恶人余恒富,于2004年1月3日阻碍一大法弟子向民众讲清真象,当时在场的几十人都听得入迷,而他一个人又骂又闹,殴打这位大法弟子,后被人阻拦。当时这位大法弟子就给他讲,你阻碍讲清真象,以后会有报应的。他没在意。当时这个恶人身体状况很好,40多岁。结果这人于2004年2月24日暴死。

    四川省广安华蓥市阳和镇派出所所长乔小平,几年来追随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2003年,绑架了一位大法弟子到广安洗脑班并敲诈勒索这位学员2000元现金。2004年2月28日,这名恶警所长因涉嫌走私罪被云南公安局依法逮捕入狱,丢了所长坐了牢。

    99年7月20日江氏集团开始镇压法轮功后,广安市岳池县伏龙镇派出所所长刘道明、恶警刘伟,使用各种手段迫害大法弟子:多次非法抄大法弟子的家,收走大法书,扯毁法轮大法条幅,把许多大法弟子抓進看守所、洗脑班。由于他二人作恶多端,在2003年11月6日下午(刘道明生日)遭车祸,刘伟当场死亡,刘道明经抢救无效死在医院里。

    * * * * *
     
    迫害法轮功和大法弟子是造业极大的事。常人平时有灾有难,都是自己欠下的业力需要偿还所致。如果再加上迫害法轮功所造的天大罪业,即便伤及性命也很难一次还清,通常下了地狱还得继续受罪,直到还清为止。奉劝那些还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不法之徒们:不管你是否相信神佛的存在,都不要拿自己的性命做赌注。赶紧悬崖勒马停止你们的罪恶行为并将功赎罪,赎回自己的未来。

    ■ 大陆综合


    2004年8月13日大陆综合消息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

  • 多名被劫持在沈阳第一监狱的大法弟子绝食抗议迫害

  • 胜利油田大法弟子正念制止陆人杰行恶

  • 黑龙江张海峰被非法关押在海伦市看守所 正绝食抗议

  • 湖北吕细球、南小青被浠水公安迫害

  • 河南省唐河县袁泽焕遭绑架

  • 辽宁省锦州市大法弟子王林讲真象时被抓

  • 湖北孝感市怪现象:有信仰便不能上户口

  • 石家庄铁路系统在鹿泉市非法开办洗脑班

  • 北京市顺义不法之徒欲非法审判大法弟子

  • 多名湖北涞水县王村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

  • 年近六旬的老人在沈阳所谓的“法制学校”(洗脑班)遭残酷迫害

  • 四川攀枝花米易迫害大法弟子的恶人名单

  • 四川省攀枝花市盐边县恶人非法迫害大法弟子

  • 山东济南章丘市部分恶警电话

  • 河北唐山丰南区公安局胥各庄镇派出所恶人

  • 对“广州东山区不法人员毒害学生的洗脑基地挂牌”一文补充材料

  • 广东省三水劳教所部分已知设立的集中营恶警名单

  • 多名被劫持在沈阳第一监狱的大法弟子绝食抗议迫害

    多名在沈阳监狱城第一监狱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从七月末开始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要求还法轮大法清白,立即无条件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

    到八月十日,他们已绝食十多天。绝食期间大法弟子遭到狱警野蛮的灌食迫害,如不進食不给拔灌食管,直到進食为止,至今尚有大法弟子坚持绝食中。

    呼吁各界善良人士声援所有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停止邪恶之徒对大法弟子的迫害。

    第一监狱长:宋长德
    主管副监狱长:伍东玉 电话:024-89296251 手机:13998110771


    胜利油田大法弟子正念制止陆人杰行恶

    近一段时间以来,由于以陆人杰为首的胜利油田610以打所谓举报电话有奖的方式,鼓动不明真象的群众和见利忘义的小人,给610打所谓谁炼法轮功的举报电话,使多名大法学员受到严重迫害。

    从本质上看,胜利油田610邪恶组织这种迫害法轮功的邪恶方式,与江××流氓集团南非雇凶杀人是一样的。都是拿老百姓的纳税钱来迫害老百姓。希望胜利油田大法弟子進一步揭露610不法之徒的这种邪恶行为,找出自己不足,用正念窒息邪恶。

    这是陆人杰继开办迫害法轮功的邪恶网站、以奖金为诱饵在整个胜利油田搞迫害法轮功的有奖答题之后,又一迫害法轮功的邪恶行为。所以我们建议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尽快将陆人杰立案追查。


    黑龙江张海峰被非法关押在海伦市看守所 正绝食抗议

    黑龙江省海伦市扎音河乡大法弟子张海峰于2004年6月28日早在北安――绥化的列车上看电子书,被乘警非法搜查抓捕到绥化车务段公安局,29日被非法关押到哈尔滨铁路看守所,后被送回海伦市看守所迫害,现他已绝食7天。

    请海伦市大法弟子于每晚增加发正念时间,彻底清除迫害大法弟子张海峰的邪恶因素;同时正念正行,利用各种方式讲清真象,揭露邪恶,制止迫害,营救同修。我们大法弟子是一个整体,让我们真正的把同修的事当作自己的事,一天不释放大法弟子,我们就营救不止!也请看到此消息的同修共同除恶。


    湖北吕细球、南小青被浠水公安迫害

    8月7日,朱店大法弟子吕细球被浠水县公安一科绑架,现已关押在浠水看守所。

    浠水大法弟子南小青(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南初寅之子)被判重刑8年。


    河南省唐河县袁泽焕遭绑架

    袁泽焕,女,38岁,河南省唐河县桐寨铺镇李松庄村齐庄人。

    2004年3月9日晚,袁泽焕在平顶山市讲真象时被邪恶之徒绑架。于3月19日转至唐河看守所关押至今。现她家中只剩下一70岁的公公和一个12~3岁的孩子,其丈夫已于2002年初流离失所至今。这期间610之徒诱骗老人和孩子要他们需要的口供想用来迫害袁泽焕,请看到此消息的同修予以关注。发正念加持同修的正念,否定邪恶旧势力的安排,早获自由。


    辽宁省锦州市大法弟子王林讲真象时被抓

    2004年8月10日,辽宁省锦州市大法弟子王林(音)中午左右在回家的路上,在市府路的路边买东西讲真象,身边有一个女的对王林说:“别说了,你走吧。”王林没走,那个女的伸手把车钥匙拔了去,并打电话给凌南派出所的警察,把大法弟子王林抓到了辽宁省锦州市第一看守所。

    王林家在凌安里住。

    辽宁省锦州市凌南派出所电话 3880017


    湖北孝感市怪现象:有信仰便不能上户口

    近日我去办理户口转移手续时(我和爱人,小孩的户口不在同一区),窗口的工作人员说:除需要对方派出所出注证明,身份证以外,还需要出一份不炼法轮功的证明。

    户口和炼法轮功有什么关系,法轮功修炼“真,善,忍”,教人做好人,有上亿人在炼,洪传世界六十余国,获褒奖不计其数,为什么不能炼,户口难道要和个人信仰挂钩,有信仰便不能上户口,就不是中国的一个公民了。


    石家庄铁路系统在鹿泉市非法开办洗脑班

    石家庄铁路系统正在河北省鹿泉市举办洗脑班,目前已知大法弟子李秀敏就被关押在那里遭受迫害。

    附部分恶人电话:区号0311 邮编050200
    国安大队:2012082 队长李荷竹(女)宅电:2011953
    洗脑班电话:2015926 2014086
    610主任沈立新  宅电:2018280
    副主任霍建顺  手机:13932189537 宅电:2101012
    曹志峰 手机:13032667607 张利勇(恶警)


    北京市顺义不法之徒欲非法审判大法弟子

    北京市顺义区大法弟子郝丽华因向世人讲天安门自焚真象,被顺义保安(便衣)杨秀国举报,于2004年4月1日被绑架,15天后被送往北京丰台拘留所被集中关押,现仍被非法关押在泥河看守所。

    顺义区法院定于北京时间2004年8月13日上午9时非法开庭审判。望看到此消息的同修正念清除迫害。

    相关责任人:恶人杨凤海(北京顺义区检察院)电话:010-81496835“此案”负责人,曾参与对其他大法弟子的迫害
    刘军(顺义区法院刑事诉讼庭)电话:010-69444395 现卷宗在刘军手上
    顺义区法院总机:010-69446132
    恶人王涛(顺义区检察院公诉人)曾叫嚣要“严办”大法弟子,现已遭恶报。


    多名湖北涞水县王村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

    2004年7月,湖北涞水县王村乡辛庄头村部份大法弟子被恶人举报,涞水县公安局不经任何法律手续就把四名大法弟子直接送劳教所,其中包括一名54岁、一名53岁、一名49岁的学员,还有两名被送涞水县拘留所非法关押,详情待查。

    涞水县610头子王福才,王村乡派出所所长;
    张连辛庄头村村支书:张明电话0312--4639159、手机:13582287716


    年近六旬的老人在沈阳所谓的“法制学校”(洗脑班)遭残酷迫害

    沈阳大法弟子冯恩珂,男,58岁,苏家屯人,发真象光盘被人告发,被非法判两年劳教。2004年6月10日被送入沈阳法制学校(洗脑班)。

    冯恩珂坚持不放弃修炼法轮大法,邪恶之徒唆使普教人员对其使用电刑,在右侧扁桃体处、心脏等部位均有电伤,每次通电十多分钟,共行刑三个小时。在此呼吁社会各界及其亲属给与此事严正关注,在此也正告邪恶之徒:善恶有报是天理。


    四川攀枝花米易迫害大法弟子的恶人名单

    四川攀枝花米易公安局 区号:0812 (办公室) (手机) (小灵通)
    局长:李国宏 8175009 13908149342
    副局长:王斌 8179999 13908145718
    副局长:黄波 8176029 13808146526 6906526
    副局长:谢英强 8179688 13508222110 6933110
    副局长:龙放 8179668 13808140261
    国保大队队长:杨梓华 8176265 13982346598
    副国保大队队长:李协松 8176265 13982338731
    刑警大队队长:谢嵘 8174110 13908145596
    副大队长:张亮勇 8174110 13982359608
    看守所所长:朱成龙 8172367 13982378416
    副所长:许晓林 8172367 6933266
    指导员:马福军 8172367 6933719
    政工科科长:张勇 8176036 6935870
    禁毒大队大队长:谢金权 13908145399
    丙谷派出所片警:撒莲片区:丁兆春 13908140658
    垭口片区:冷杰 13982359667
    丙谷派出所所长: 吕光中 13908145601 6933601
    普威派出所所长:尹刚 8200110 13982359602


    四川省攀枝花市盐边县恶人非法迫害大法弟子

    现被非法关押在四川省攀枝花市盐边县看守所的大法弟子高朝群、徐浪舟、陈和琴从2004年4月6日起,被610办公室、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单位的恶警与坏人,正加重迫害。现附恶人名单如下:

    恶人单位 职务 姓名 邮编 手机号码
    攀枝花市政法书记601主任 谢道全 617000
    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 院长 郝伟 617000
    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 朱晚林 617000
    攀枝花市公安局 局长 刘毅 617000
    攀枝花市公安局国保支队 队长 张柏林 617000
    攀枝花市公安局国保支队 邱天明 617000
    攀枝花市公安局国保支队 田萍 617000
    攀枝花市公安局601办公室 处长 张曦 617000 13908142037
    攀枝花市东区国保大队 队长 王志丹 617000
    攀枝花市盐边县人民法院 院长 刘晓华 617000
    攀枝花市盐边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 王坚 617000
    攀枝花市盐边县公安局 局长 胡世明 617000
    攀枝花市盐边县政法委 副书记 明方远 617000

    有关电话号码(以下区号为0812)
    中共攀枝花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办公室 3348675
    攀枝花市国家安全局(炳草岗)办公室 3343342
    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室 3335395
    副院长室 3332407
    3335396
    3335397
    3335730
    攀枝花市检察院检察长室 3362349
    副检察长室 3362049
    3364109
    3362649
    攀枝花市公安局局长室 3344995
    副局长室 3345899
    3323342
    3323028
    3336028
    3323029
    3323017
    东区人民法院办公室 2226147
    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办公室 2222756
    副检察长办公室 2231740
    2222752
    2232706
    东区公安分局办公室 2222232
    国家安全保卫大队 2225114
    盐边县法院院长室 8653737
    副院长室 8653379
    8653902
    盐边县检察院检察长室 8653759
    办公室 8653825
    盐边县公安局局长办公室 8654792
    副局长室 8654791
      8657263
    盐边县看守所 8653630


    山东济南章丘市部分恶警电话

    章丘市明水派出二所
    张仁民:家电:0531—3212855手机:13705417736
    李刚: 家电:0531—3269799手机:13905411160
    王斌: 家电:0531—3269238手机:13606379035
    章丘市双山派出所
    王相和:家电:0531—3230118手机:13953137989
    宁利军:家电:0531—3218902手机:13905418362
    高传军:家电:0531—3228320手机:13964002488
    王军: 家电:0531—3269226手机:13708923037
    章丘市龙山派出所
    张征翔:家电:0531—3216069手机:13905419293
    王成安:家电:0531—3220739手机:13605417168
    杨建国:家电:0531—3223712手机:13708923585
    章丘市普集派出所
    李成先::家电:0531—3226839手机:13606376398
    景慎洋:家电:0531—3210951手机:1360516669
    王文涛:家电:0531—3265892手机:13605417663
    祝传友:家电:0531—3219912手机:13605416157


    河北唐山丰南区公安局胥各庄镇派出所恶人

    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局胥各庄镇派出所所长孟建勋,从2001年初刘国安调入此镇派出所后,紧随江氏集团疯狂迫害大法弟子,多次在管辖区内带人非法抄家、抓人、毁书,大法弟子多次善意相劝,仍不知悔改,一味作恶。

    他迫害过的大法弟子有:胥各庄镇岭子上村的魏国萍,女,46岁。董秀玲,女,47岁。董久荣,女,67岁。于庄子村的郑宝敏,女,51岁。东望马台村的李胜云,女,63岁。贾翠玲,女,58岁。董强,男,38岁冯翠英,女,年龄不详

    恶警,刘国安, 40多岁。 宅电:0315-8121636


    对“广州东山区不法人员毒害学生的洗脑基地挂牌”一文补充材料

    据7月31日《广州日报》报道,广州市委组织部部长苏志佳,市委宣传部部长陈建华到东山区调研以推進未成年人道德建设为名,企图在中小学中灌输对大法的仇视宣传,毒害众生。该日,“爱科学,拒×教”教育基地在东山区中小学学生素质教育基地挂牌。这是广东省成立的首个中小学生所谓的“反×教”教育基地。广州市校园拒绝“×教”宣传教育活动将从7月份起,企图持续半年。这说明邪恶欲将毒害加强灌输于青少年,它想断了人的未来!请海内外正义人士共同制止!

    广州 市委宣传部 :广州市法政路市委大院5号楼 (邮编 510046)
    办公室电话: (020)83105557
    宣传处 : (020)83105563
    部长 : 苏志佳

    广州 市委组织部 :广州市法政路市委大院5号楼 (邮编 510046)
    电话:(020)83554318
    部长:陈建华

    广州 东山区委宣传部:广州市署前路8号,区机关办公大楼十楼(邮编 510080)
    电话: (020) 87755888 转1809, 1718 (020) 87776143
    副部长:涂经武

    东山区教育局:广州市寺贝通津10号 (邮编 510080)
    电话: (020) 87783366, 87674555, 87674557
    局长: 朱健强
    书记:车慈晖
    副局长:张远木,陈军,吴泓

    东山区团委:广州市署前路8号,区机关办公大楼(邮编 510080)
    电话: (020)87755888转 1244, 1214
    书记: 王卫国

    东山区组织部:广州市署前路8号,区机关办公大楼八楼(邮编 510080)
    电话:(020)87755888转 1885

    东山区政法委员会(综治办):广州市署前路8号,区机关办公大楼四楼(邮编 510080)
    电话:(020)87776113
    主任: 张主任 (87755888 转401), 李主任


    广东省三水劳教所部分已知设立的集中营恶警名单

    广东省三水劳教所部分已知设立集中营直接对大法弟子肉身摧残的恶警名单

    第一次设立集中营(时间自2002年12月2日至2003年2月)

    马立明 王嘉梁 叶秀嘉 张青美 陈瑞雄 邹俊明 王德敬 何晓东 温志光 黎祜林 曾庆平 曾冠华 周泽华 郭保思 卢金虎 刘大易 张武军
    此外,还有部分广东省劳教局、610办公室人员進驻。

    第二次设立集中营(时间自2003年3月23日至2003年中秋后)

    叶秀嘉 张青美 丘剑文 朱琦 温志光 邹俊明 王德敬 曾冠华 郭保思 赖如峰 翁胜强 张武军 刘大易 郑国强 陈志浩 江焊青 杨远

    第三次设立集中营(时间自2004年春节后至现在)
    丘剑文 邹俊明 王德敬 郭保思 周泽华 曾庆平 何晓东 童朝银 丘安升 郑国强 赖如峰 温××(警号:4406759)
    另两名不知名恶警,警号为:4406842 4406674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8/30/51892.html>


    大法弟子起诉河北怀来县派出所的诉状

    文/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

    河北省怀来县人民法院:

    我们是法轮大法修炼者,经核实了解,怀来县土木乡派出所多次非法抓走大法修炼者,造成人身和经济伤害。

    被告:土木乡派出所
    案由:被告的行为侵害及剥夺了原告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

    诉讼请求:
    1:对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刘玉书,刘兆红,刘兆辉停止迫害,解除劳教,无条件释放;
    2:对原告赔偿非法关押期的经济损失;
    3:对原告公开道歉;
    4: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事实及理由:

    自1999年7月20日以来,江泽民、罗干等不法之徒掀起了镇压法轮功的运动,土木乡派出所助纣为虐蓄意迫害大法弟子刘玉书一家。2000年夏天,因刘玉书为了讲清真象,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在沙城东沙河洪法被非法抓捕,在看守所受迫害,2001年警察只因怕他去北京上访,就把他无故抓起来迫害,2003年因开两会,又把他抓起来进行精神摧残。这种类似“神经质”的做法,真让人费解。开两会与修炼人有啥联系?又因为派出所的非法抓人,还说:“你进来三次了,所以要判劳教一年。”荒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被知法犯法的人践踏的一文不值。

    各位法官,法轮功学员不求名不求利,只求做好人信仰“真,善,忍”,难道做好人也犯法吗?当今社会官场腐败,工人下岗,青少年犯罪率上升。人类的道德在下滑。在中国大地上出现了这些按照“真,善,忍”标准做好人的群体,这是国之福民之愿应予发扬光大。然而江泽民罗干等邪恶集团凌驾于法律之上,出于妒忌利用媒体肆意造谣诽谤法轮功及创始人。当法轮功学员自己省吃俭用做些真象资料让人们了解法轮大法好,江泽民集团在怎样欺骗人民的时候,同样又有无数的学员被抓被迫害,而社会上那么多乱七八糟污染社会污染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流氓传单随处可见却从来没听说公安部门管一管。中华民族究竟要走向哪里?人权何在?为何不给信仰自由?

    各位法官,木土乡派出所不听法轮功学员讲清事实真象,一意孤行,对刘玉书一家造成重大伤害,其大女儿刘兆霞因不放弃修炼,其身为军人的丈夫被部队逼迫离婚,孩子失去了母爱。二女刘兆红,二子刘兆辉都因修大法被关押劳教。人只要理智一点,尊重事实,就不难看出事情的本来面目。刘玉书一家都按“真,善,忍”做好人,却遭到无端的迫害。各位法官,法轮大法传出十几年,传遍世界60多个国家,各国政府和人民给予大法褒奖1200多项。只是江罗集团对网络,消息进行了封锁。你知道吗?江罗等人已在近十个国家被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和“反人类罪”等罪名刑事起诉。世界人民需要“真,善,忍”,大法弟子决不会放弃做好人的权利。一场讨伐“江罗”集团的正义之声将突破一切封锁涌进中华大地,江罗集团被送上审判席的日子一天天逼近。聪明的法官为自己的未来选择“真,善,忍”,为大法弟子伸冤是天职,也是功德无量。我们之所以向法院提出以上的诉讼请求,也是我们内心对法官的相信。我们相信真理永远不会被践踏,我们相信法官明白了真象总有一天会为我们做主。我们虽然不是刘玉书的家属,但坚持扶正除邪,为大法弟子伸冤也是我们的责任。


    大陆同修投书 补充酷刑演示资料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

    明慧编辑:

    你好!看了明慧文章《建议更多大陆同修将提供酷刑演示资料视为己任》,我介绍一下我在看守所由于不背监规而遭受的脚镣酷刑。

    脚镣重十斤左右,由一根半人高的铁链与手铐相连。正常情况下可以直立行走,但脚镣太重,要手提铁链才行。对不背监规的就把靠近手铐的铁链与靠近脚镣的铁链锁在一起。这样平时只能蹲着,直不起腰。行走时也是弯着腰,用手端着脚镣,一点一点蹭,十分痛苦。

    建议演示正常直立、行走,和锁铁链蹲立、蹲走。


    广东省三水劳教所部分恶警名单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

    ( )内为其警号

    姓名   职务
    张圣钦 广东省610办公室主任
    施红辉 广东省劳教局局长
    何和启 广东省劳教局政委
    王旭东 原广东省司法厅厅长
    陈伟雄 现广东省司法厅厅长
    陈志强 广东省三水劳教所政委
    张乡 广东省三水劳教所所长
    马立明 广东省三水劳教所副所长,踏着大法弟子的鲜血,非典后调升为广东省横山涡劳教所政委。
    黄昌华 原广东省三水劳教所管理科科长,现升为继马立明职位的副所长。
    王嘉梁 (4406241)原广东省三水劳教所教育科科长,现调往广东省法制教育,继续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
    廖海滨 现为广东省三水劳教所教育科科长
    梁钢山 (4406249)现为广东省三水劳教所管理科副科长
    叶秀嘉 (4406057)现为广东省三水劳教所教育科副科长,“转化”教育办公室负责人。
    邹俊明 广东省三水劳教所教育科干事
    王德敬 广东省三水劳教所管理科干事
    黎祜林 原广东省三水劳教所“专管大队”的干事,后调往管理科。
    石山 广东省三水劳教所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大队所在地第三分所政委
    陶涛 广东省三水劳教所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大队所在地第三分所所长
    罗裕棠 广东省三水劳教所第三分所副所长
    张青美 (4406685)广东省三水劳教所迫害法轮功直属中队中队长,后改称为“法轮功”大队,任书记兼大队长,2003年7月22日以后,调往第四分所任管教办主任。
    陈瑞雄 原法轮功直属中队教育干事,2002年下半年升为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大队副大队长,2003年4月份调往广东省法制教育所,继续迫害大法与大法学员。
    丘剑文 (4406579)原法轮功直属中队副中队长、后为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大队副大队长,现为大队长。
    范清平 原法轮功直属中队、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大队管理干事,2003年7月22日后调升为入所队副大队长。
    卢金虎 原为关押法轮功学员的中队、大队的干事,2003年4月与陈瑞雄一同调往广东省法制学校。
    张武军 (4406177)现为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大队管理干事。
    朱琦 (4406317)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大队的干事。
    温志光 (4406758)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大队的干事
    曾冠华 (4406069)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大队的干事
    曾庆平 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大队的干事
    周泽华 (4406360)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大队的干事
    郭保思 (4406187)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大队的干事
    赖如峰 (4406544)非典开始后,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大队的干事。
    翁胜强 非典开始后,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大队的干事。
    郑国强 (4406132)非典开始后,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大队的干事。
    黄锡清 (4406977)原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大队的干事,现调往其他分所。
    雷惠清 (4406698)2003年7月22日后调进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大队任副大队长。
    何晓东 (4406349)原关押法轮功学员的中队、大队的干事,2003年7月22日后升为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大队副大队长。
    童朝银 (4406126)2003年7月22日后调进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大队任书记。
    江焊青 非典开始后,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大队的干事。
    钟秋良 (4406262)原关押法轮功学员的中队的干事,后调往法制教育所。
    刘世满 原关押法轮功学员的中队的干事,后调往法制教育所。
    王海青 原关押法轮功学员的中队的干事,后为副中队长,再后为副大队长,2002年下半年调往第四分所,现为四分所政工办主任。
    丘安升 非典开始后,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大队的干事。
    杨远 (4406356)非典开始后,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大队的干事。
    杨琳(女) 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大队的干事
    陈燕强 非典开始后,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大队的干事,2004年上半年调往一分所二大队任分队长。
    刘大易 广东省劳教局下派三水所实习干警。
    车开林 广东省劳教局下派三水所实习干警。
    肖×× 广东省劳教局下派三水所实习干警。
    温×× 广东省劳教局下派三水所实习干警。
    陈伟加 (4406236)非典开始后,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大队的干事。
    林国涛 原为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大队的干事,非典前调离至三分所一大队任干事。
    陈志浩 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大队的干事。

    广东省三水所管理科电话:0757—87318294

    其他分所、大队直接向大法弟子施暴行恶、加重迫害的恶警:
    白宁管 现为四分所一大队书记
    钟文荣 现为四分所一大队大队长
    蓝新柄 现为二分所副所长
    刘玉勇 (4406302)现为一分所一大队长
    李耿然 现为一分所一大队指导员
    丘志光 现为一分所一大队教育干事
    李海松 (4406628)现为一分所一大队分队长
    冯世军 现为一分所一大队分队长


    劝善之心化飞鸿——讲真象信件汇编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
  • 给深州市教育系统各校校长的公开信

  • 给石家庄市公安局政保大队陈雷的公开信

  • 给河北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法院李晓明院长的公开信

  • 给深州市教育系统各校校长的公开信

    ××校长:

    您好!得知全市教育系统执行上级命令:暑假开学后在各校播放诽谤法轮功的节目。感到非常痛心!因为这场针对法轮功的迫害完全都是建立在谎言和江××个人的嫉妒和极权之上的。对一群天真无邪的孩子灌输谎言,种植仇恨,这是对人类先天最美好善良本性的践踏,是对人类道德的破坏,对人类正义良知的扼杀。

    孩子就像是一张白纸,划上什么就是什么,很多东西是要影响其一生的,而老师在学生心目中是尊敬和信赖的偶像,其崇拜程度会超过家长。孩子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想一想你们所担负的责任是多么神圣、伟大,你们的言行在学生的面前是多么有分量!

    对于法轮功,你们接触到的都是电视上的一面之词,而没有真正听到过法轮功真实的声音,因为江××害怕诬陷歪曲法轮功的事实被曝光而在极力封锁消息。在没有真正了解法轮功之前,请不要轻易下结论并给孩子们灌输。

    现在江××因迫害法轮功犯下“酷刑罪”、“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已在海外多的国家被刑事起诉,并被告上国际法庭。“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并已对参与迫害的组织机构及个人展开了全面的调查;“全球公审江泽民大联盟”成立至今,已有世界一百多个团体及各界知名人士加盟。审江已形成一种全球声势,不久它必将会被绳之以法,受到人心、道义、法律的审判,江××必将永远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所以,我真心奉劝××校长,如果有向学生宣传灌输诬蔑法轮功的节目时,请不要做江××的陪葬,不要在这场迫害中推波助澜。因为这关系到你与孩子们的未来,关系到你家庭的幸福。当然,我们也理解你们的处境,得执行上级的指示。可是您想过没有,当法轮功平反那天,你说你在执行命令就能摆脱应当承担的责任吗?原武汉电视台台长赵致真、前教育部长陈至立现已被起诉,罪名是宣传和煽动仇恨罪。第二次世界大战已过去几十年了,可至今人们还在追查那些杀人凶手,罪犯能说这是执行希特勒的命令就没罪了吗?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从中央到地方,那些曾执行文革小组命令的造反者,从处决到判刑到处分,哪个又能逃脱惩罚呢?历史是一面镜子,请好好想想,想想你的将来,当法轮功真象大白于天下,从下达到传达到执行命令的人哪个又能不对曾犯的错误和产生的负面影响不承担责任呢?想想吧!当有一天你的学生说:是你在欺骗他们向他们宣传谎言仇恨时,你又如何去面对尊敬信任你的学生呢?

    ××校长,请用您的正义和智慧、诚信和善良抵制这场邪恶吧!当雨过天晴,你的学生会铭记和感念你的道德勇气,全因为有您这样的老师而感到骄傲自豪。也会因为在这个黑白颠倒、道德下滑的时代曾是您的学生而感到幸运。因为是您保护了他们才使他们没有受到欺骗和毒害,保护了他们才使纯真的本性没有受到污染。

    请呵护孩子们的善良吧!不要在他们纯洁的心灵上种植仇恨!

    一名深州市大法弟子
    2004年8月10日


    给石家庄市公安局政保大队陈雷的公开信

    陈雷:

    在这些年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你一直明里暗里充当积极迫害好人的角色,做着很不好的事。我从旁观者的角度替你感到不幸和惋惜。在人中聪明、能干,这种能力用在其它工作中可能会给你赢得成绩嘉名。可用在迫害法轮功学员上便成了一把锋利的双刃剑,在伤害善良人的同时,直接受伤的就是你自己。你等于把刀架在自己脖子上,使劲越大伤害越重,直至搭上自己的未来。

    镇压五年了,可根本无法动摇法轮功学员对“真、善、忍”的信仰,镇压者反而陷于越来越难以自拔的被动和难逃的法网。此时,任何一个有头脑有理智的人都会三思,谨慎自保。你想想,被用来害人的枪、工具,用完后能不处理吗?

    人的幸运与不幸,一念之间。有幸修炼者不知珍惜,堕落为犹大,行恶者。那么,当历史翻过这一页,这些人将成为最不幸者。因为明知故犯,谤师卖友那怎么说连人都不如。而不幸被江氏集团的谎言欺骗而曾对法轮功学员行恶的人,如能在这个机缘中明白了真象,从此不再助纣为虐,利用自己的条件,善待法轮功学员,善用自己的权力造福一方百姓,那不言而喻,这样的人已为自己选择了美好的未来。

    我们不看人的工作、不看职位高低,我们讲真象就是给每个人善恶之间做选择的机会。我在梦中梦到你,很不好。你正在策划对法轮功学员的一些牵连性的迫害。在梦中我对你说“请将恶念化成善缘,我想救人。”我想你能生在大法洪传之时,切莫错过机缘。眼前名利如梦幻泡影,别看太重。珍惜生命的永远才是明智,才是真正的聪明、智慧。

    一位关心你的大法弟子


    给河北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法院李晓明院长的公开信

    李院长,你好!

    我们是秦皇岛市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听说秦皇岛市大法弟子陈迎、韦丹权、吴文章等人因为在2004年4月30日去山海关爬长寿山--在山上喷贴法轮大法真象标语, 被公安批捕移交检察机关,最近山海关法院准备非法开庭审判。我们想告诉你,这个审判完全是违反中国宪法的,是不公正的,是政治迫害。

    江××镇压法轮功5年了,我们不知道你对法轮功了解多少,在这里,我们向你陈述事实真象。首先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无罪的,也是完全符合中国《宪法》规定的信仰自由的。修炼心性,道德升华,讲真话,让百姓摆脱江××谎言的欺骗、了解事实真象没有罪。政府制定的政策错了就得有人反映真实的情况。可是为了一句真话我们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我们的家属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在这里,不能说你们执法机关没有责任!

    5年来,面对强权暴力的镇压威胁,大法弟子及学员一直恪守着师尊的教诲“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这一和平、理性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完全用善心告诉政府及世人“法轮大法好”,何罪之有?其实现在许多人都知道,说法轮功参与政治只是江氏镇压的借口,天安门“自焚”是闹剧。如果法轮功不好,不用你政府管,让我们炼都没有时间。为什么讲真象,目地是让中国人有知情权,从谎言的欺骗中觉醒,免遭历史审判而淘汰,讲真象是为了世人好。

    另外,中国政府不一直在讲人民当家做主吗?那么,山不是属于国家和人民的吗?在山上写几句真话就要被判刑吗?哪一条法律这样规定的?天理何在?他们这么做,不正是因为他们的言论自由被剥夺,他们没有任何发表自己言论的渠道吗?为什么不去惩办践踏公民言论权利的不法官员,反而迫害那些维护自己言论和信仰权利的善良百姓呢?

    公安系统等执法机关的执法犯法者,5年多来对待自己的同胞--善良的大法弟子,根本就没讲过法律。在不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非法拘禁大法弟子,路上拦截、绑架大法弟子;雇佣地痞流氓对大法弟子家砸门、撬锁,利用升降机私闯民宅,抢夺财物,比土匪还厉害。在这次抓捕过程中山海关公安人员执法犯法,采用威逼利诱,欺骗诱供,刑讯逼供,酷刑折磨(包括:手铐、背挂、大吊挂、脚镣、上绳、棍棒打、警棍电击)等违法手段迫害大法弟子。大约在5月2日,鲍长江在家中被山海关不法公安人员当场殴打;李跃坤在看守所被公安外提审讯时,被连续杀4绳,折磨一夜;陈迎也遭受了非人的迫害,恶警两天两夜不让她睡觉;吴文章因为不吃饭被上大背铐。迫害的详细情况因邪恶封锁消息还不清楚,以上只是一点点。恶警抓人后几天不通知家属,采用欺骗手段诱供、逼供,屈打成招等等一系列执法犯法行为。

    为什么在国家严惩5类侵犯人权案件的关键时刻,公安如此胆大妄为?执法犯法?关键是权大于法,法院、检察院不能严格执法造成的,但是这一切不会长久,任何参与迫害好人的人都要承担历史责任,并且偿还一切所干的坏事。纸里包不住火,现在秦皇岛百姓都知道了这些人员的犯罪事实,这些事实真象我们会依法往上反映,并且被载入历史,我们相信正义终将战邪恶。更何况受迫害的是一个很大的主流社会的群体!

    另外,请问院长:你真的维护同胞的基本人权了吗?中国真的是人权最好的国家吗?为什么中国的商人赵燕在美国被警察打,除了医药费全部由美国政府承担外,赔款就500万美元。而在中国呢?警察打死人白打死!此话不虚吧!山海关的法轮功学员侯桂敏被警察逼死一事,谁来承担责任呢?许多遭受酷刑的大法弟子呢?法轮功学员也是合法的中国公民哪!希望你能够调查此事,不再有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情况发生!

    一个人不论干了什么,无论是主动干、还是被动干,都要承担责任。文革当中那些服从命令的人不是一样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吗?!善恶有报是天理。希望执法机关能够秉公执法,依法查办危害人身安全的5类案件,严惩恶人,保障人权,给秦皇岛百姓一个公正。重塑公安维护正义形象。

    目前江泽民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多个高官以“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被世界多国起诉,前河北省委书记王旭东因迫害法轮功学员在芝加哥被起诉。中国前教育部长、现任国务委员陈至立因参与迫害法轮功在非洲国家坦桑尼亚被起诉并到法庭应诉。迫害大法弟子的酷刑展在世界多国展出,世界上越来越多的人起来反对中国对法轮功的血腥镇压。

    法轮功洪传60多个国家和地区,《转法轮》这部著作被誉为高德大法,被翻译成20多种语言,许多国家(如:加拿大的各州)的大法弟子设立了明慧学校,从小就教孩子们如何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江泽民集团迫害大法弟子和栽赃陷害法轮大法的谎言已被世界揭穿,只有中国的江氏集团在拼命的封锁真象,以维持“假恶斗”的暴政,表面粉饰太平,制造虚假的繁荣。这一点我们相信你们比普通百姓更有感受。

    江泽民一伙为什么要封锁真象,为什么密令你们打压法轮功学员,就因为一个字“怕”。怕你们知道真象,更怕中国人民知道真象。江贼要死也要拉一部分人跟它一起下地狱。我们讲清真象是为了救人,是为了让被谎言欺骗的世人、可贵的中国同胞、父老乡亲了解法轮大法的真实情况。

    我们真诚的希望院长能够听听群众的呼声,立即停止迫害大法弟子!不要为了眼前利益充当迫害好人的工具,不要再追随臭名昭著、即将灭亡的江氏集团,不要再制造更多的冤假错案,不要再拆散更多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因此而成为秦皇岛市人民的罪人。快快醒来吧!

    当历史走过这一页时,一切都会大白于天下,首恶江泽民一定会被绳之以法,跟随其迫害善良好人的恶人也必将受到正义的审判。“文革”的教训应该不会忘记吧!万望三思而后行!

    再次真诚希望你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善待大法一念,天赐幸福平安!

    真心为你好的同乡

    秦皇岛法轮功学员及家属
    2004年8月12日

    转交:王郁副院长、王建文审判长


    写给镇江市同修的一封信

    文/东北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

    老家的同修,你们好!

    我是你们的老乡,家住在江苏镇江市东乡。十几年前我随家迁移到东北的一座城市定居。96年在这里我有幸得大法,这是我的福缘!可是2000年春节回老家探亲,家乡人都没有人知道法轮功是什么。老百姓都是从电视中知道的宣传,根本就不知道真象。

    2001年底,当地邪恶610监控电话,来了4个恶警闯入我家。把家翻了个遍,找到了一本汇编和4张国外大法弟子在天安门证实大法的照片。这样不法人员就把我抓到了610办公大楼。我也没有配合它们想要得到的东西。家兄找了它们的头,它们非法罚了3000元,让家里人将我领回家后,我才知道家人给了钱。

    2002年回老家时。我带了点真象材料,在周围的村庄做了点真象(送了光盘),让恶人举报到了乡派出所。邪恶便兴师动众,从省、市、县到乡来了一群恶警。因为我榜上有名,它们直接找到了610。当年7月11日早晨,恶警守候在楼下,我上班一出门,就被它们抓住送到当地派出所。在派出所当时就有一个恶警向我姐要钱,说给了钱就放人。我叫家里人这次不要听它们的。到晚上9点,它们把拘捕证拿来叫我签名,我当时把拘捕证给撕了。它们气急败坏的将我反铐送进里看守所,准备带回镇江判刑。这时我丈夫和哥姐他们都急坏了,就到处找人。因为是人际关系很复杂,在找人和请它们吃饭花了近2万元后,610又罚款5000元,一个月后它们放我出来。回到家里后才知道家里人做的这一切。

    当然,这一切的出现都是自己正念不强,有漏让邪恶钻了空子。但是不管怎样,出来后,我也没有放弃给家乡人讲真象。我就写信给知道地址的朋友、同学讲真象,告诉他们我被抓的事。在这过程中家里人的反对、丈夫的打骂,都没有动摇我坚修大法和给家乡人讲真象的决心。直到现在我都是在坚持写信回去或寄材料。

    最近有封信丢了,同学没有收到,在我家楼下又看到镇江地区的车子停在那里。我没有回家,本地的大法弟子都帮我一起发正念,铲除黑手的干扰,全盘否定旧势力安排的一切,邪恶的阴谋没有得逞。

    今天写此信目地,是想和老家的同修商量:你们能否在可能的情况下,去东乡那一片──大港、大路、姚桥、石桥、丁岗等去做做真象。那里的世人都在渴望得到真象材料。我写信讲真象就象大海的一滴水,远水解不了近渴!希望镇江市的同修力所能及的去做做真象,这是我个人的一点想法,有不妥之处,请慈悲指正。


    80人发表声明──声明强化洗脑作废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编者注:“严正声明”是在压力下曾给邪恶写过“不炼功保证”的法轮功学员宣布重返修炼的声明。为保持严肃性,声明必须用真名实姓发表。如发现使用化名的“严正声明”,将予以删除。在明慧网上发表严正声明,必须写清(1)自己写给邪恶的“保证书”作废;(2)郑重宣布从新修炼、弥补损失。

    * * * * *

    声明人:曹佳煜 张玉兰 潘桂平 马琼芳 单秀芬 单国栋 潘桂芝 徐彩红 汪久琴 王丽娟 徐向兰 陈成林 胡金华 马俊勇 张艳敏 白英姬 杨秀凤 林艳茹 刘成 徐海淞 范振兰 杨占云 朱慧春 汤永发 刘廷瑞 邓国禄 周长春 戴伟华 张玉清 姜虹霞 罗星 王建华 赵海芝 史玉清 王淑荣 李秀伶 关凤芹 孟宪功 黄杏英 张天祥 刘奎莲 吕春华 吴野 周岩 李凤珍 宋素英 陈翠华 汪友梅 黄淑珍 卜海燕 郭兰英 孙寿兰 王晓莺 薛莉 张淑清 陈惠英 陆新松 张策 王守芳 孙云英 周絮娥 于金凤 郑加武 任德宽 唐国民 赵志红 李兰菊 李国立 孙慧君 张秀莉 刘朝静 吴会英 徐贵琴 郝淑芬 刘严臣 严桃清 冯艳 彭梦华 李田元


    科学与迷信

    文/沈阳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有一种人把一切宗教信仰统统说成是“迷信”,以此来否定有神论。他们的依据是所谓的“科学”,岂不知他们对科学的信仰也是一种迷信。迷信二字的涵义就是指人在迷中、在迷的状态下而相信某些事物。其实所有的世人都是生活在迷茫之中,把人类所有掌握的科学知识都加在一起与人类未知的、无限的宇宙领域相比,其比值就等于零,所以人类怎么不是处于迷的状态呢?

    虽说人们都处于迷的状态,可是又各自有所信仰,有人相信“实证科学”,有人相信“神学”。所以说这样的信仰都属于迷中之信,简称“迷信”。

    两种信仰表面看来好象是对立的,其实二者并不矛盾,只不过是从不同角度、用不同的方法、通过不同的渠道观察、验证、认知宇宙。如果你看了《转法轮》一书,你就会知道作者是应用现代科学知识和辩证唯物主义观点解释、揭示、论证了气功界、宗教界、修炼界中的一系列问题的真相与本质。明示人生之谜和人生真谛。

    然而那个狭隘的执政者却对法轮佛法的修炼人、炼功人抱着敌视的态度,一看炼功的人多了就产生了妒嫉和怕心,生怕影响了他的政权(完全是庸人自扰)。于是就撒了个弥天大谎,导演了一件残害生灵的“天安门自焚”事件,诬陷法轮功、欺骗世人,進而下黑手打击炼功人。

    这里要告诫的是另一种人,他们对气功界宗教界修炼界基本是一无所知,却随着上级领导的指挥去加害、攻击炼功人,干着为虎作伥、助纣为虐的行为。其中还有的人为了保住个人的名利地位昧着良心干着伤天害理的事。当权者也是利用这些手下人的私心,以撤职、罢官、停发工资、开除党籍等手段相威胁,逼着他们去迫害那些无辜善良的炼功人。由此可见当今的执政者已腐败堕落到什么程度了。

    人们不都讲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吗?为了眼前一点利益而陷害修炼的人一定会遭报应的,你们还是立即停止作恶吧。


    轮回报应小故事两则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

    变牛还粮

    外爷(公)告诉我他自身经历的一个真实故事。由于这件事使他相信人死后会转生,并且不一定转生成人,可能转生成动物或其它生命。

    外爷说,从前他有个朋友也和自己一样,是靠种地生活的,日子过得平淡,但还算有吃有穿。有一年,朋友家突生祸事,一下子变得一贫如洗了,外爷知道后前去探望,见老友面带愁容,生计窘困,就说:我帮你点啥能让你度过难关?他的朋友知道我外爷家也不宽裕,脸扬了几扬,叹口气,才开口说:行的话,先借给点粮食让我们糊口。我外爷毫不犹豫的说,那你就跟我来吧,我家有牛有车,你先拉回点吃着。

    就这样他的朋友拉回七斗小麦,解了燃眉之急。可祸不单行,外爷的朋友又突然一病不起,没多久就撒手离开了人世。他的妻儿更是无依无靠衣食无着,就背井离乡四处讨要,当然就更无力偿还这几斗麦了。

    第二年夏天的一个晚上,我外爷在院外睡,正在似睡非睡时看见他那位朋友,见面就大声说:“老七,我还你麦来了。”(外爷排行老七)

    外爷说:“你呀,我对你说不要了。”话刚说完,他的朋友不见了。外爷坐起来心里明明白白知道他的朋友已经过世,正胡思乱想感到奇怪时,儿子在院内喊:爹,牛产了。他到院里一看,真的下了一头小牛犊。

    小牛犊长大后好抵人,可不抵外爷。当它抵别人时,我外爷只要说:“你烧毛,烧毛哩。”它就老实的站着不动了。

    这件事村里人都知道,家人感到奇怪,邻人也感到奇怪。

    一年后小牛犊卖了,卖的钱按当时的粮价,刚好可买七斗小麦。此后,我外爷逢人便说:小牛犊是他朋友转生的,并且还了七斗小麦。

    因为他亲身经历的缘故,使他确信人是有轮回的。

    转鸡还面

    从前有姐妹二人,先后出嫁,各自成家。姐姐勤劳能干,在家纺线织布,操持家务;姐夫起早贪黑在地里劳动,男耕女织,日子过的有吃有穿,家境还算富裕。

    妹妹不同姐姐,好吃懒做;妹夫更是吃喝嫖赌俱全,二人成家不几年,家业挥霍殆尽,穷困潦倒,无吃无穿,生活困难。

    恰在这时,姐姐因操劳过度积劳成疾,双眼失明。妹妹每到没吃的时,就拿一个大罗(筛面的工具)到姐姐家借面,还面时就把罗扣着还(翻过来用),这样可以少还很多。就这样多次借又多次还,以坑姐姐苦度时日。

    突然有一天,妹妹得急病死了。姐姐为此还伤心的哭了多次。那一年姐姐养了十几只小鸡,喂大后只有一只母鸡,剩下的全是公鸡。这只母鸡就喂下来了,三天两头的下蛋,很是“勤快”。

    转眼过了十多年,有一天,姐姐正在纺线,突然听到鸡飞腾声,还有说话声:“仰罗借扣罗还,偿还姐姐十八年。”接着鸡又叫了一阵,死了。

    姐夫回来一看,说死的就是那只母鸡。姐姐明白了:原来妹妹生前是那么黑心。

    后来姐姐常常给人说起此事,告诉别人,人做坏事,人不知天知,欠了是要还的,做坏事不还,天理不容啊!


    诗歌:割舍执著;救苍生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

    割舍执著

    文/大陆大法弟子

    千年万年缠
    生生世世绊
    万千执著束一身
    纯真不再现

    得法苦修炼
    执著渐渐断
    层层缠绊任割舍
    还我本来面

    放下人观念
    执著化飞烟
    “容心轻体”悠悠起
    自在法无边

    苦缠千万年
    离去一瞬间
    心无执著路自通
    大法神威显

    童声:问月牙
    词:大陆大法弟子

    1.小小月牙天上挂,
     嘴巴弯弯笑开花。
     月牙月牙我问你,
     妈妈何时才回家?
     为了讲真象,
     为了说真话。
     为了救你,为了救他,
     为了救度众生大家,
     妈妈却被抓。
     我好想妈妈,
     盼着亲爱的妈妈快回家。
     问声小月牙,
     何时妈妈才回家?

    2.弯弯月牙不说话,
     闪着清光泪儿洒。
     月牙月牙别难过,
     妈妈一定能回家。
     毒打不屈服,
     酷刑压不垮。
     坚信师父,坚信大法,
     坚信真理正义必胜,
     佛光照天下。
     我盼望妈妈,
     盼望千万个妈妈快回家。
     小小月牙啊,
     那天已经不远啦!

    救苍生
    词:大陆大法弟子

    山重重,水重重,
    跋山涉水讲真象。
    风餐露宿不畏苦,
    只为众生明真象。

    村重重,路重重,
    走街串巷步不停。
    披星戴月不怕累,
    一腔慈悲向世人。

    雾重重,霜重重,
    踏雪迎风救众生。
    风雨兼程不停步,
    何惧风狂雨又急。

    门重重,锁重重,
    放下生死救众生。
    身承酷刑不屈服,
    感天动地撼众生。

    小站
    词:大陆大法弟子

    1.旅途漫漫,你我有缘,
     人生小站,久别重见。
     万千感慨,无从叙起,
     唯有送上,一席真言:
     善待大法得福报,
     心向大法享平安。
     江氏谎言切莫信,
     心生善念福万千。
     小站啊小站,
     有缘的小站,
     把我们彼此相连,
     把真象随缘相传。
     啊,小站,
     救度的小站,
     似一首小诗,
     沁入心田。

    2.岁月之河,匆匆向前,
     风雨人生,流连忘返。
     一朝得法,迷团终散。
     返本归真,“真善忍”伴
     苦海中,大法是船,
     风雨中,大法是伞。
     无明中,大法是灯,
     迷茫中,大法是岸。
     朋友啊朋友,
     善良的朋友,
     请把真象告诉亲友,
     请把真象辗转递传。
     啊,小站,
     美丽的小站,
     似一道风景,
     宁静清远。



    ■ 资料汇编


    小册子:送福系列——天赐洪福(第1期)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前一段时间我们这里出过《天赐洪福到您家》和《天赐洪福》,反映都很好,首先是吉祥的封面题目,老百姓比较喜欢,给他们这样的小册子都乐意接受;再就是里面文章大都是大法美好和正面的信息,人们看了也比较接受,从内心开始认识大法的美好,从而更愿意了解大法被迫害的真象。

    我们听了一些反馈意见,觉得应该做下去,所以初步打算按半月刊方式做,从第一期开始。

    主要是针对大陆一体机,版面是B5或者16K,二合一,word中打印不用另外排版,只要在打印对话框“缩放”中选择每页2版,缩放到实际纸张大小就可以了;往A4上做四合一字有点小。插图主要采用线条图和比较适合一体机的轮廓清晰的图片,但是彩图也都转成黑白了。

    现在大陆乡村空白较多,城市相对资料比较多,一遍一遍的做好几年了,而农村有很多地方还没有看到过我们的资料。城市人们观念太多,这么大量的资料做下来还是很多人不能正面认识大法,而在自己既得利益中打转转。相对讲,农村百姓观念少,尤其40岁往上的人,只要给他说了真象一般马上能接受,信神的底线比较高,所以有同修说,他们才是最值得去救度的人。

    此真象小册子主要就是面向农村的,材料大多数选自明慧“人心与因果”,为了农村百姓好阅读,文章一般选择篇幅短小的,因为大陆农村现在在村里初中毕业一般来说算是文化程度高的了,因为有些年轻些高中毕业的一般也会在城市打工或做别的了。

    (2合1)16开纸 24页

    目录:

    修炼人故事
     修大法十天 生命垂危的病人下地干活
     施大爷的药
     从600元到6万8千元
    人心与因果
     三十年的哮喘病好了
     诚念“大法好” 重见光明
     村书记善待大法学员 本人村民皆得福报
     参与迫害遭恶报 改过修炼祛病痛
     遇危难求救大法 新生儿起死回生
     丈夫对我好了,不嫖不赌了
     善待大法 脑血栓2个月痊愈
     口诵“大法好”  老人得福报
     两汽车夹撞 有福人脱险
    真象与人心
     朋友分析自焚栽赃案
     小学生给市教委干部上了生动的一课
     制作真象资料的钱从哪里来?
     江泽民的“以德治国”:警察强迫乘客骂人
     悔过
    善恶有报
     杀害陈子秀的凶手高新功遭恶报
    热点话题系列:
     4.25上访绝不能成为迫害的理由
    迫害真象
     大法弟子高蓉蓉被恶警电棍毁容
    海外传真
     江西省九江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长犯罪途中暴死
     世界日报:法轮功周五华府组成勇气城墙
     中国时报:大陆迫害法轮酷刑 真人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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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册子:福送百姓家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4合1) A4纸 36页

    目录:

    法轮大法 称誉中国
    “真、善、忍”辉耀人间
    人传人 心传心
    法轮功受到中国各界普遍支持
    闻者喜之,修者日众
    [蓄谋镇压]
    阴谋家罗干全国性围剿法轮功, 遭惨败
    “4·25”和平上访 不能成为镇压的借口
    江泽民违宪设立“610办公室”
    [公开镇压]
    乌云狂舞满神州 沧桑中华染血泪
    仇恨是怎样煽进中国老百姓心中的
    透视“1400例”的谎言
    [真人真事]
    修大法绝症愈 尿道排出结石
    [又造栽赃案]
    天安门“自焚”栽赃案----精心策划的谋杀!
    在医院目击“天安门自焚者”
    [被掩盖的杀戮]
    五年间 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逾千名
    修大法浪子回头 慈悲做人反遭迫害
    [五年反迫害]
    和平理性反迫害 坚韧不屈讲真相
    江泽民在世界各地被告上法庭
    悼念为真理献身的法轮功学员
    法轮大法 洪传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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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册子:星海聚焦(第5期,大连)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4合1) A4纸 24页

    目录:

    真象人心
     大连市开发区警察:我也想做李老师的弟子
    短剧欣赏 去毒记
    自焚骗局 气管割开还能唱歌?
    迫害发生在你我身边
     “五马分尸”、阴道塞辣椒刮刷──大连恶警苑龄月双手沾满大法弟子的鲜血
     沈阳龙山教养院施酷虐 高蓉蓉被电击毁容
    善恶祸福一念间
     窃贼進屋不偷盗
     交通事故带给人们的启示
    我们为什么修炼法轮功
     修炼大法 身心健康
    时事传真
     原爱尔兰法轮功学员刘锋被成功营救回爱尔兰
     反酷刑展震撼世人
    历史的审判已经开始
     江泽民奥运前夕在希腊被起诉
     前教育部长陈至立在非洲被传唤出庭引起震动
    法轮大法 洪传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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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刻录机的安装(图)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

    (一)原理

    刻录机是连接在电脑主板IDE接口上的,普通电脑的主板提供2个IDE接口,每个IDE接口可以连接2个IDE设备,所以一共可以连接4个IDE设备。

    通常最多能够连接1块IDE硬盘、3个刻录机。如果想实现类似光盘刻录拖机的1拖5、1拖7的批量刻录功能,需要借助电脑的其它接口,连接多刻录机。

    (二)方法

    方法(1):用USB接口连接刻录机

    购买USB转IDE的转接线、外置光驱盒:


    转接线

    转接线

    外置光驱盒

    把刻录机连接在转接线上,或者放在外置光驱盒里面,再把转接线或外置光驱盒的USB接口连接在电脑主板的USB2.0接口上。最好直接连接在电脑主板上的USB2.0接口,机箱前置USB接口、机箱后面主板引线出来的USB接口一般不太稳定。如果电脑的主板只有USB1.1接口,没有USB2.0接口,台式机电脑可以购买一个PCI转USB2.0的转接卡;笔记本电脑可以购买一个PCMIC转USB2.0的转接卡。

    方法(2):把PCI接口转换成IDE接口
    购买具有raid功能的电脑主板,或者PCI转IDE的转接卡,或转IDE接口的raid卡:


    具有raid功能的电脑主板(这种主板有4个IDE接口,可直接连接8个IDE设备,就不用购买转接卡了)

    PCI转IDE的转接卡(型号:PROMISE Ultra 100TX2)

    PCI转IDE的转接卡(型号:PROMISE Ultra 133TX2)



    转IDE接口的raid卡(型号:Adaptec ATA RAID 1200A)


    转IDE接口的raid卡(型号:Promise FastTrak100 TX2)

    转IDE接口的raid卡(型号:HighPoint Rocket RAID 100)


    PCI转IDE的转接卡:支持硬盘启动,一般可以连接硬盘和刻录机,连接刻录机进行刻录的时候CPU的占用率显示的比较高,一般只能连接1台刻录机。安装此卡后,此卡连接硬盘和1台刻录机,电脑主板的IDE接口连接4台刻录机,共5台刻录机。转IDE接口的raid卡:支持硬盘启动,一般只能连接硬盘。安装此卡后,此卡连接硬盘,电脑主板的IDE接口连接4台刻录机。

    在选用“方法2”时,注意:
    如果对电脑软硬件不是很精通,最好把电脑的主机、硬盘拿到商家,他们的技术人员会免费为你安装(因为自己安装比较麻烦,这里不再详述)。注意隐藏或加密保存好硬盘中的敏感数据,安装时告诉技术人员不要做双硬盘的硬盘阵列,那样会造成硬盘数据全部丢失。

    方法(3):使用串口主板、串口硬盘
    购买具有SATA串口硬盘接口的电脑主板、串口硬盘:


    具有SATA串口硬盘接口的电脑主板

    把串口硬盘连接在电脑主板的SATA接口上,电脑主板的IDE接口可以连接4台刻录机。

    也可以把上面介绍的第1、2种方法、第1、3种方法结合使用,这样一台电脑通常可以连接5-6台刻录机。

    (三)电源供电

    连接三台以上的刻录机最好另外购买一个电源进行补充供电:

    目前的电源基本都是ATX的电源,需要手工接通电源来通电工作,扣子那个方向朝下,上面那排是从左往数过去第四口,下排是从右数过来第四口,用曲别针把两个口接通:


    也可以买一个2手的机箱(包括奔4电源),这样电源供电问题解决了,6台刻录机也可以分别放置在2个机箱里面:


    组装好后,把2台电脑机箱合并放在一起就可以了:


    明慧新闻简报(2004年8月13日)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

  • 要点文章

  • 海外综合

  • 迫害真象

  • 人心与因果

  • 弟子切磋

  • 修炼人的故事

  • 大陆综合

  • 资料汇编

  • 要点文章

    明慧汇编:法律及人权常识(专辑)
    明慧汇编:关于在中国大陆运用法律武器反迫害的讨论(专辑1)
    明慧汇编:酷刑示意图(专辑2)
    内蒙古女青年王霞被监狱摧残情况补充(图)
    明慧汇编:中国劳教所里的奴工生产(专辑3)


    海外综合

    2004年8月9日,俄罗斯法轮功学员向检察院递交了诉状,起诉正在俄罗斯進行访问的现任中国商业部部长薄熙来,控告他在担任大连市长和辽宁省省长期间,残酷迫害法轮功。目前,起诉书已被俄罗斯检察院接受,此案正在按照法律程序進行当中。自1999年7月20日以来,薄熙来直接操纵、指挥了大连市和辽宁省对法轮功的迫害,夺走了多名法轮功学员生命的“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就在辽宁省。薄熙来在世界上多个国家遭到了类似的起诉。

    2004年8月7、8日周末两天我们参加了在纽约曼哈顿地区举行的讲真象活动,我们在南街码头举办酷刑展,因为南街码头地区举行青少年篮球赛等多项活动,显得人山人海。一位先生来自罗马尼亚,罗马尼亚人民在过去也曾遭受类似独裁集团的残酷迫害,他相信法轮功学员也将会取得自由炼功的权利。在我们展览对面的David起先怕我们影响了他的生意,明白真象后,他先帮我们向过路人发传单,然后再做生意。

    2004年8月6日下午,我们在纽约的海岸码头展开了酷刑展,下午这里人流不断,许多人都驻足细读我们的展板。有一个卖T恤衫和帽子的小贩还帮我们发传单。参与演出酷刑展的学员,都表现出了大法弟子的庄严和祥和。很多人都告诉我们,我们的酷刑展很好,应该在数个地方都做。有一位父亲还很详细的告诉他的两个儿子整个展览的内容和法轮功在中国遭受的迫害。

    加拿大国会议员罗伯特-安德斯8月4日就南非枪击事件致信加拿大外交部长皮埃尔-派特格鲁,信中指出枪击事件的可疑之处。联系到法轮功学员在加拿大所受到的骚扰,安德斯议员要求加拿大政府向南非政府施加压力彻底调查这次枪击事件,明确袭击背后的动机。

    2004年8月11日,奥运会开幕前的两天,法轮功学员多姿多彩的游行队伍出现在本届奥运会东道主希腊的首都──雅典。人们停住忙匆匆的脚步,以惊奇的目光、喜悦的笑容和热烈的掌声表达着对法轮功学员带来的“真善忍”和“法轮大法好”的欢迎和感谢。法轮功是本次奥运会活动中唯一得到游行许可的团体。

    2004年8月5-7日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召开有关人权和信仰自由的跨国议会的国际会议,法轮功学员、哈佛大学梅森学者张而平先生应邀做大会报告,他在演说中讲,每一个时代都有着代表性意义的时刻与运动,我相信中国的法轮功问题正是左右当今人类文化遗产的议题之一,有无数的目击者见证了过去几年中学员们在门户深锁的监所背后所遭受的酷刑和侮辱,警察使用一些极不人道的酷刑。全球的法轮功学员已对这场流血迫害元凶中国独裁者江泽民提出控告,指控它犯下酷刑、群体灭绝及反人类等罪行。

    一些有志于成为法官或致力于人权事业的欧洲不同国家的法学研究生,第一次来日内瓦参加联合国人权分委员会会议。他们要求法轮功学员全面介绍在中国发生的镇压法轮功的情况,特别是两年来的对迫害责任人的起诉及有关条约的执行情况。讨论進行得很活跃,发生在中国大学里对法轮功的迫害使他们深受触动。

    2004年8月8日,波士顿法轮功学员参加了当地中国城中秋联欢节。学员们为游客们准备了多种中英文的法轮功真象资料和印有“法轮大法好”的氢气球,并通过教游客们折莲花的方式向人们讲清真象。摊位前围满了游客,有中国面孔的也有西方面孔,有大人也有孩子。


    迫害真象

    成都市大法弟子邓建萍,女,40岁,于2004年3月13日被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分局非法绑架至成都市郫县第一看守所,邓建萍坚决抵制迫害,遭长达5个月的残酷迫害致精神恍惚,后被送至青羊区人民医院,于2004年8月11日中午12时30分被折磨致死。

    黑龙江省佳木斯劳教所七大队强迫大法弟子超负荷劳动(老、弱、病、残),粘补货车篷布。每个篷布重160斤,每天从早晨7点到晚上5点,每组必须完成十个。干不完就加班或者加期,这种超负荷、超体力劳动,使大法弟子身心受到严重摧残。

    自99年7月20日以来,吉林市化纤公司九华派出所(原化纤公安处)那些恶人、恶警充当了急先锋,他们先后把十多名法轮功学员送去拘留所、劳教所,有的学员被他们开除了公职,他们还对退休的学员停发退休金。

    孙秀华,女,47岁,家住吉林省农安县合隆镇韦家村,99年10月与同村另一名大法弟子進京上访,中途被恶警绑架,遣送回农安拘留所非法关押22天,被罚款6000多元后释放回家。2000年1月,当地派出所几名恶警突然闯進家门将正在看书学法的孙秀华非法绑架,送到农安拘留所拘留,又罚款6000多元后释放回家。孙秀华由于身体被折磨和精神上的压力,经济上又被罚款,身心受到严重伤害,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于2004年6月16日离开人世。

    我是一个农民,家住四川省彭县三界镇。因去彭县炼功,被彭县公安抓住非法关押,警察对我又打又骂,又体罚,还抄了我的家。回家后,不法警察经常到我家骚扰,有一次又把我抓到派出所关了30个小时。后来我发传单、讲真象,他们把我抓去劳教1年半,还抄了我的家。

    河北保定劳教所部分大法弟子近期受迫害情况


    人心与因果

    二零零四年八月二日,从南京来剑桥暑期学习英文的中学生,违背当地法律,恶意撕毁悬挂在英国剑桥市中心的法轮功广告横幅,目前当地警察正在对此事進行立案侦查。作为中国前教育部长的陈至立,紧随江××迫害法轮功,在中国教育系统大肆毒害无辜青少年,把仇恨的种子播撒進幼小的心灵,严格的说,她才是这件犯罪案的教唆犯。

    由新泽西、纽约明慧学校连续举办的两期夏令营,日前已顺利结束。来自纽约、新泽西、康州及费城的6至15岁的近40名孩子,愉快的共同度过了这难得而有意义的时光。有两个非法轮功学员的家长也将孩子送到了明慧学校夏令营,得了法的两个孩子日新月异的变化使其家长看到了法轮大法的超常。夏令营结束后,这两个孩子再次参加了明慧学校的课程。

    2004年7月25日及8月1日在台北县三峡镇图书馆阅览室里各开办了一场很特别的演讲,这是延续暑假期间“生命教育──法轮大法研习”系列活动中的第二场、第三场演讲,分别由法轮功学员施学兢先生带来他对“史前文明”个人研究和一些考据的心得分享;沈锟進先生则是从实证医学的角度来看修炼和身心健康之间的关系。

    录像片:我是明慧好学生


    弟子切磋

    按大法的标准对待家庭矛盾也是正法修炼的一部分(1)─与受家庭矛盾困扰的同修切磋。首先符合大法弟子的标准,才能走好证实法的路;首先要纯正自己,才能做好救度众生的事。这个“走好”与“做好”,应该是在任何环境中。对大法弟子来说,我们自己也是被归正的对象。正法弟子在正法时期所担负的责任重大,而这个责任绝对是与心性的实修溶在一起的。不能说在外才是证实大法,而回到家就不是证实法了。在任何矛盾中,所起的作用只能是“真、善、忍”,而不是挑起矛盾或加剧矛盾。

    读经文“别哀”有感。在这种环境下,大法弟子应该多学法,多背法,只有大法时常装在心中,才能正念正行。还有的学员在狱中转化出来后,发现精進不起来,没有了信心。我认为这些学员应找出在哪些执著心的作用下转化的,在不断的修炼中,去掉这个人心。

    纽约证法之行。我们发现真正在法上时,没有累的感觉。大家体会到,在这次证实大法的行动中,多种角度,多个组配合同时讲真象是当务之急。目前坚守在纽约的大部分学员还只是发资料和简单的介绍。很多必要的沟通、协调都要尽快建立,如固定炼功点的建立,很多人在明白真象后都要问,在哪能学到法轮功,还有很多人反馈说,通过和我们的网站上的联系信息,和给的材料的电话,都无法和我们联系上;再如,申请各种许可证也需要协调好。需要全球海外弟子的帮助。

    面对面讲真象的经历

    坚信师父和大法,正念显神威。2004年7月18日,我和一同修被绑架到派出所。我一路在心里对师父说“弟子有难,求师父帮助”,并高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大法千古奇冤。到看守所后绝食抗议。世人们亲眼见证了大法的神奇,也看到了邪恶的疯狂和不堪一击。只要正念正行,心里装着大法,大法的神奇就会展现,就能做好一名合格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

    由“DC法会活动的反思”所想到的。中国大陆大法弟子间的切磋交流都是很难得的机会,有的地区由于受迫害严重,封闭严密,彼此联系都很少,更不用说能聆听到师父的亲自讲法了。海外的负责人、协调人更应明白自己肩上所担负的重任。在一个相对和平、稳定的环境中,时时主动修正自己也是至关重要的。对大法弟子之间出现的矛盾,一方面首找自己的原因,另一方面也应清醒的认识到:有些矛盾是旧势力的黑手有意在大法弟子间制造间隔、混乱,挑起事端。

    回忆师父在广州讲法班的日子


    修炼人的故事

    大陆六岁小弟子 慧慧的修炼心得。我已经能背《洪吟》第一本、第二本了。我现在正在通读《转法轮》呢!我在修炼中遇到许多过关的事。一次我发烧,很难受,吃什么吐什么。我听妈妈念法时就想“就这点事我一定能过去的。”到第三天时就哪儿都不难受了,我知道这是师父给我净化了身体。 还有一次,我的牙突然痛了起来。我哭个不停。爸爸教我发正念,等我们发完正念,我的牙就不疼了。前些天我们幼儿园9个小朋友不知为什么总欺负我、打我,我想起了师父说“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我没生气,也没有把他们打我的事儿告诉老师。 在修炼中我最喜欢做的就是讲清真象的事。我在幼儿园是班长,我经常给小朋友们讲神话故事,他们可爱听了。现在小朋友们很多都知道“大法好”。我经常和爸爸、妈妈去发真象材料或粘贴真象标语。我每次在楼道里或在街上看到有真象传单扔在地上时,都要捡起来。一次晚上8点多我和妈妈去楼里发真象材料。我到了7楼刚要往门上贴,门就开了,是一位叔叔,我拿出一份真象传单说:“叔叔给您一份真象看看吧!”叔叔说“好吧。”叔叔还问我“天这么黑不害怕吗?”我说“不害怕。”叔叔说:“你是不害怕了,倒把我吓了一大跳。”我没出声乐呵呵的下楼找妈妈去了。

    小青的故事。小青因为发法轮功真象资料,2001年被非法判三年徒刑。在派出所、看守所、在监狱里,那些曾关押过她的地方,人人都知道炼法轮功的小青。据说公安内部曾有令:做通小青的“转化”,行政升一级,工资涨三档。许多人都来试过,最后,一位警官无奈的说:我也没办法,除非把她打死。从此,监狱里的警察对她异常客气。刑期将满时,监狱长问她出去后有什么想法,小青说:“还要出去讲真象。”出狱那天,市政法委派车来接她,并给她安排工作。出狱后,小青如饥似渴的学法,每天都讲真象,逢人便说,见人就讲。

    河北蠡县里吾镇北陈村的赵春生,75岁,从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他每天赶着一个小驴车下地干活,种着十几亩地。2004年5月阴历初十的下午,他和老伴干完活赶着小驴车回家,路上碰上本村一村民正在挖一电线杆,村民的三马车挡住了路,老人只好停了下来,和老伴在车上坐着。突然,电线杆倒下来,正好在老人和驴的中间砸下,电线杆摔了三截,可两位老人和驴一点损伤都没有。当时挖电线杆的人吓得惊呆了,可老人心里清楚:“是师父在保护着弟子啊”!

    一位台湾美容业者的修炼故事:神奇法轮功。我四十岁不到,却已开始被各种疾病折磨了,比如五十肩、腰酸、失眠、胃病、偏头痛,三天两头跑医院,家里药罐子堆得满桌都是。四年多前一偶然机会,我看到法轮功免费教功的讯息,先生不但去学了,还学得非常认真与投入,我第一次看到他的转变这么惊人!他才去学了几天,竟然股票不玩了,牌也不打了,最难得的是,连暴躁的脾气都变好了。这些年来,我从大法中得到了健康的身体、安祥的心灵、和乐的家庭以及明白了人生的目标,这些是用多少钱财也换不来的无价之宝。怀着一颗无比感恩的心,想让更多世人知道法轮大法的美好,我经常一个人背着一大袋真象资料到公共场所、学校、政府机关、甚至警察局派发,也经常远渡重洋到瑞士、美国、加拿大等地参与世界性的讲真象活动。此次在台北中正纪念堂举行的“尊重生命、悼念七二零”纪念活动,我运用累积多年的专业功夫向世人揭露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所使用的酷刑。很多参观民众都震慑于这些血腥酷刑,表示要签名支持法轮功,反对正在中国大陆发生的这场人间冤案。

    台湾水电工的修炼故事。没修炼法轮功以前我有很多不良嗜好,抽烟、喝酒、吃槟榔,脾气暴躁,一喝酒就打孩子,妻儿都对我十分畏惧。一天老板女婿说:“你脾气那么坏,去炼法轮功好了。”约我参加法轮功九天学法班。我坚持上完九天班后,感觉到无病一身轻,法轮功实在太神了。从此我早晚炼功,有空就学法。B型肝炎、骨质增生、心脏不好、失眠等毛病一扫而空,所有不良嗜好抽烟、喝酒、吃槟榔不费吹灰之力都戒掉了。按大法法理做人,再也不乱发脾气,从此人际关系变好,家庭和乐。亲友看到我的改变相继学炼法轮功。以前三个孩子身体很差,时常感冒生病上医院,是我的家庭最大精神负担,我带他们参加九天班和上明慧学校,到现在他们都身体健康,再也没生过病了。每次去洪法回来感觉像充电一样,接到任何洪法活动的消息,我都全力以赴,因为我从大法中受益太多,我要让所有人也能跟我一样受益。

    放弃修炼患癌症,重新学法获新生。我今年50多岁,是湖北乡下的农民。97年我学炼过法轮功,后来因怕邪恶迫害等因素,害怕不敢炼了。2002年,我被诊断出鼻咽癌晚期,只有回家等死。这青天霹雳把我们全家都弄懵了。看到妻子和孩子们与我生离死别的痛苦场面,产生了对生存的强烈希望,我气息般的对妻子说:“现在只有李老师和法轮大法能救我,我要修炼法轮功。”我妻子万分同意。我叫她赶快去找《转法轮》一书,得到多方面的帮助后,我如饥似渴的手捧着宝书仔细看。经过20多天学法,我能大声说话和下床行走,开始学五套功法。不到半年,我就完全康复了。现在我身心各方面与以前判若两人,我和我们全家都知道是李老师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我的相邻们看到我这个等死在床的人,一分钱医药费没再花,只是学法炼功就全好了,也都对法轮大法的美好与神奇深信不疑,对李老师由衷的敬佩。现在我每到一处,都现身说法,揭穿江 的欺世谎言,用铁的事实唤醒迷中人,收到很好的效果。


    大陆综合

    2004年8月12日大陆综合消息:

    ◇河北省邢台市9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残酷迫害大法弟子的河北邢台恶警宋加熙被邪恶势力“嘉奖” 。

    ◇于学忠,吉林市大法弟子。2004年6月份去蛟河被蛟河天北派出所非法抓捕,送往八家子看守所受到严重的残酷迫害。7月9日,被送九台饮马河劳教所劳教一年,前段时间昏迷不醒。

    ◇四川大法弟子李伟、兰州化工学院高级工程师钱世光被团河劳教所恶警残酷折磨

    ◇辽宁抚顺公安假借查户口和身份证为名迫害大法弟子

    ◇黑龙江省牡丹江以蹬三轮车维持生活的大法弟子小张失踪

    ◇河北省雄县大法弟子高月仙正在河北保定劳教所绝食抗议

    ◇广东怀集县大法弟子陈志芳2004年7月27日遭到绑架,估计是送到广东省三水洗脑班。

    ◇河南省洛阳市中国洛阳拖拉机厂配件厂大法弟子崔德芬,2004年7月在老家辽宁省抚顺市被非法抓捕,现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

    ◇辽宁锦州杨丽凡被非法拘留一案情况补充

    ◇山东省高密市姜庄派出所恶人吴庆林

    ◇建议四川同修加强发正念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迫害纪实

    ◇2004年8月9日吉林省通化市大法弟子唐淑贤被社区主任刘雪梅抓到,8月9日送到长流看守所。

    ◇非法关押大法弟子的天津河西分局电话

    ◇抵制、曝光恶人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抓捕、关押和迫害

    ◇2004年5月13日,大法弟子聂振荣、刘治华被蓬莱市610的不法之徒非法绑架。现聂振荣被关進了看守所,刘治华及3岁的孙子被关在610.

    ◇吉林丰满区恶警曹建国仍在做恶

    ◇吉林省磐石市610、国安大队恶行

    ◇吉林市北华大学师范分院恶人胡云清犯罪事实

    ◇高阳劳教所恶行:全身通电、活埋窒息、放毒蛇咬

    ◇贵州省桐梓县恶人名单

    ◇广东省连山公安局恶人榜

    ◇曝光《秦皇岛晚报》诋毁大法的犯罪事实

    ◇湖北武汉市610系统不法人员名单

    ◇河北省容城县主要恶人

    正告湖南祁东县政保股股长贺峥嵘

    劝善之心化飞鸿──讲真象信件汇编

    中国当代“地下工作者” 年花费等于40个农民年收入(图)

    诗三首:归故乡;正心;得新生

    狱中歌数首

    今日116人严正声明,在邪恶的强化洗脑及高压迫害下,所做的一切不符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损失,向世人讲清真象,跟上师父正法進程。

    明慧新闻简报(2004年8月12日)


    资料汇编

    明慧周刊(第135期)
    真象报章:天地苍生(第192期)
    真象连环画:修大法治愈绝症尿道排出结石
    真象报章:“法轮大法好”〔五十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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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册子:重庆真言(第1期,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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