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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诉江案 多伦多大学学生会致信加拿大司法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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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4月24日】自从加拿大公民,法轮功学员张昆仑教授于3月15日在加拿大启动诉江法律程序,委托律师马塔斯和格林斯潘向加拿大司法部长、最高检察官考特勒先生递交了刑事起诉江泽民、罗干、刘京、吴官正等迫害法轮功参与者的请求信之后,得到了来自包括政府议员、大学教授、学生会等等加拿大各界人士和团体的支持和声援。

日前,加拿大最大的大学学生会——多伦多大学学生会致信加拿大司法部长考特勒先生,公开表示支持张昆仑教授按照加拿大刑法起诉滥施酷刑的人,希望最高检察官同意张教授请求,并且支持法轮功学员起诉迫害责任人、通过法律途径制止迫害、伸张正义之举。同时,信件还附上了“多伦多大学学生会支持法轮功的决议案”。据悉,多大学生会还将会把这份决议案的附件转发给联合国秘书长、加拿大总理、外交部长和中国驻加拿大的各领馆和使馆。

致加拿大司法部长考特勒先生信件以及“多伦多大学学生会支持法轮功的决议案”的原文翻译如下:

亲爱的司法部长先生:

我给您写这封信的目的是敦促加拿大遵循加拿大刑法的规定,支持起诉那些导致加拿大公民(张昆仑教授)在中国期间被酷刑折磨的人。

在2000年到2001年期间,张昆仑教授,一个中国著名的雕刻家,仅仅因为他信仰法轮大法,在中国被非法关押四次并受到了残酷的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张教授的起诉并非只为了他本人,他希望能够帮助制止以消灭象法轮大法这样平和的功法为目的的残酷镇压。加拿大人持续地对中国大陆正在进行的迫害法轮功的这种侵犯公民基本人权的做法表示极大的关注。

张教授提供的证据描述了用来破坏法轮功学员的意志和经济生存条件的系统性迫害方法。其中包括使用酷刑和精神控制来强迫他们放弃自己的信仰和法律给予的权利。而且,列在被告栏里面的人员名单以及他们被指控的罪行都清晰的表现了这场迫害的严重性以及系统性。

这些证据还表明中国的司法系统并不能给法轮功学员们提供一个正当的寻求正义的法律环境,而且司法系统本身也成为了迫害法轮功的一部分工具。这些事实表明起诉只有在中国以外才能够得以进行。今天,张教授的起诉案是加拿大的第一例使用加拿大的法律来伸张正义和给予那些受到这种迫害的受害者们以保护。

加拿大政府在签署及认可的联合国反对酷刑的公约中承诺采取有效手段来制止酷刑。如果该案对此有帮助,那我们认为他当然应该得到法院的审理。

做为加拿大最大的大学学生会,我们代表了多伦多大学四万三千名本科生。我们希望您能够允许法庭接受张教授的起诉案,并支持法轮功学员们对追求正义和反对犯罪者们对法轮功学员们的迫害和酷刑折磨的不懈努力。实施酷刑折磨的罪犯们应该被警告停止他们对人权的侵犯,如果酷刑的受害者们能够拥有合法的起诉途径的话,社会会更加美好。这个起诉案同时也是一个机会可以展示加拿大作为人权拥护者的形象,并执行加拿大的法律和联合国反酷刑公约。非常感谢!


诚挚地,

迪兰-瑞
多伦多大学学生会副主席

参考:多伦多大学学生会支持法轮功的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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