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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法、讲真象的一点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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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3月23日】我是一名海外大法弟子,现将自己洪法、讲真象的一点体会与同修交流一下:

(1)媒体。我来到萨德伯里后,把同修给我的天安门自焚真象光盘、录像交给这边最大的报社,我跟他们的编辑说,我志愿在萨德伯里向人们介绍法轮功,同时告诉他们法轮功学员在中国遭受无辜迫害的现状。报社的经理给我留了他的名片,过了几天,记者和我约了时间进行采访。媒体的覆盖范围大,影响程度大,可以更好的让西人了解真象。

(2)社区中心(community center)。在西方城市有很多的社区中心,一般这些社区中心提供一些健康等方面的服务,与他们联系进行弘法,让更多的西人了解大法,知道真象。这也是一种很便捷的方法。

(3)布告牌(bulletin board)。在一些大学的各个部门,大型的商场,商店都有自己的布告牌,一般与他们的员工说明来意后,他们都很乐意将法轮功真象资料(我用的是英文小活页,资料上有我的联系电话),贴在布告牌上,因为商场的客流量很大,这样也有很多人了解法轮大法。

(4)互联网查联络地址。例如查到国内大陆某市信息港,里面会有很多公司,单位的联系地址和负责人信息,这样我就可以把真象资料邮寄给他们。

(5)空余时间。我是一名学生,经常背着包,我把存放真象资料的活页夹放在包里,在乘车、等车的空余间隙里,向身边的朋友分发真象资料。这样更好的充分利用了时间让人们了解大法。

这是我的一点体会,同修们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大家可以分享一下。最后,让我们共同联起手来,让世人了解法轮功真象,共同窒息邪恶。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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