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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无理拘留的美国法轮功学员致法国官员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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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2月5日】

尊敬的先生和女士们:

这份公开信是2004年1月24日在巴黎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的详细记录。我们认为我们经历的是一场非法的拘留,是对法国警察部门权力的滥用,并且违反了基本人权。我们向你们递交这份公开信,希望你们关注这些严重的违法事件,并且向法国政府有关部门表述你们的意见。

医学博士韦韦安娜-佳丽 (Viviana Galli),出生年月(略),美国护照号码(略) ,家庭住址(略)

医学博士珊丽-卢(Sunny Lu),出生年月(略),美国护照号码(略),家庭住址(略)

事件经过:

2004年 1月23日,珊丽-卢(Sunny Lu)医生和韦韦安娜-嘉丽(Viviana Galli)医生前往瑞典斯德哥尔摩(Stockholm, Sweden)期间途径巴黎并短暂停留了约 34个小时。我们此行的目的是为了参加1月26日至28日在斯德哥尔摩举行的一场有关种族灭绝的人权会议,并且在会议上发言。在我们在巴黎的停留期间,我们的一位朋友,来自美国俄亥俄州哥伦布市(Columbus, Ohio)的李小姐与我们同行。1月23日星期五,我们三人一行走在巴黎著名的香榭丽大街(Champs d' Elysses)上,前往凯旋门(Arch de Triomphe)。我们看到人们忙于在大街两边挂庆祝中国新年的旗子。我们得知明天这里将会举行中国新年游行。稍后,我们去埃菲尔铁塔(Eiffel Tower)。穿过埃菲尔铁塔,我们参加了几百位法轮功修炼者的集体炼功活动。参加集体炼功的法轮功修炼者大多数身着“Falun Dafa”(法轮大法)的黄色毛衣或夹克。一位法轮功修炼者向我们证实了第二天将举行中国新年游行活动。

第二天中午时分,我们一行三人前往香榭丽大街参加新年庆祝活动。我们在人群中走了大约三个多小时后,大约十数个武装警察在大街上将我们拦住。这时是1时30分。他们说,珊丽-卢医生和李小姐被捕了,因为她们穿黄衣服,上有真、善、忍字样。嘉丽医生问为什么她没有穿任何黄色的衣服也被捕了,一个警察说:“因为你干了违法的事。”嘉丽医生:“我做了什么‘违法'的事?”一位警察稍后说她之所以被捕是因为她戴了一块蓝色的围巾,上面有“法轮大法”的字样。卢医生:“为什么昨天我们这身装束没问题,今天不行?”警察:“昨天合法,今天不合法,我们收到命令抓所有穿黄衣服的人。”

卢医生对警察说,法国是一个民主国家,是自由的土地,我们是美国公民。其中一位警察说,“法国不是民主国家,法国就是法国”。卢医生问其中一位警察,“你知道法轮功修炼者是最安全的人吗?他们总是那么的和平,他们从来不使用暴力,即使他们在中国被虐待折磨的情况下”。这位警察点了点头。卢医生继续对这位警察说,“警察这样做只能伤害更多的人”。这位警察无言以对。

嘉丽医生告诉警察我们是在巴黎停留一天的旅游者,我们在前往瑞典的旅途中,我们的航班将于下午 7 时起飞。嘉丽医生告诉警察我们需要在下午2时离开,以便收拾行李并且准时抵达机场。警察则对我们说,“你们被拘捕了”,但却没有给出任何对被捕理由的解释。嘉丽医生反复要求他们让我们离开,否则我们将错过航班,但是每一次我们得到的都是相同的答案,或者什么答案也没有。

稍后我们向他们讲述法轮功遭受的迫害以及法轮功修炼者是和平的人士,一位警察告诉我们说,他们“接到命令拘捕今天所有穿着黄色衣服的人”。

我们反复告诉他们我们是美国公民;我们刚刚抵达巴黎,并不知道穿黄色衣服将成为问题。然后,一位警察打了一个电话,接着他们向我们索要我们的护照。不久,另一组戴头盔和身着防弹背心的警察向我们冲了过来。他们从二辆警车中冲出,几分钟后将我们带到一个大的白色警用旅行车上,该车车牌号码为#75N-91900。这辆旅行车停在Rue de Verne和Rue de Bassano,离香榭丽大街只有几米远。我们被扣留在这辆旅行车上直至下午4时。

嘉丽医生要求使用洗手间。她被告之因为她正被拘留,因此不能使用洗手间。当Galli医生第二次要求使用洗手间时,坐在驾驶位上的警察在她说话的时候拉下了面前的窗子。我们几次要求让我们打电话给美国大使馆,但是他们一直都说因为我们正被拘留的缘故,因此我们不可以和任何人说话或者前往任何地方。

当我们被带进警车里时,我们发现一对德国夫妇和三位中国学生已经在车里。这对德国夫妇,太太因为手中有一些法轮功的小旗被拘留,先生是德国人,并不是法轮功修炼者,也被拘留。他之所以被捕是因为他拿着他太太的护照,在他的包中有法轮功的资料。三位来自中国的大学学生也不是法轮功修炼者,因为打出一幅上有中文和法文的“北京大学自行车协会”字样的白色横幅也被拘留。 警察告诉我们他们不懂中文,他们不得不等翻译前来。

下午4时左右警车将我们带到一个警察局。一位警察告诉嘉丽医生他们将要把我们带到16 街的一个警察局或者是第16区的警察局。我根本不知道到底是街警察局还是区警察局。但是警车在Invalides上开了一会,然后向右转至Rue De Maune上。不久警车在中心警察局门前停下,警察局大门上有一个很大的号码116。我不知道警车是否在途经Rue De Maune后拐了弯或者是还在同一条街上开。

在警察局里,我们被告之排成一行,不能交谈。警察仍然拒绝让我们打电话给美国大使馆,嘉丽医生在使用洗手间之前不得不等候更多时间。警察还记录了我们的美国护照,姓名和在美国的家庭住址。

卢医生被带到警察局的二楼,因为她第二次拒绝交出她的护照。她不清楚警察的目的何在。她对警察说,“我没做任何错事,我不会签任何东西”。一位女警察将我带至二楼与一位明显更高级别的警察官员交谈。他穿着平民的衣服,他告诉我他们需要检查我的护照,我不需要签署任何东西。他还表示,因为警察没有使用手铐,他们并没有拘留我。

3个半小时后,没有任何对被捕理由的解释,警察释放了我们。我们离开警察局的时间是下午5点。

我们认为我们的以下权利遭到了侵犯:活动的自由,非正当理由不得被拘留的权利,与律师联系的权利,与美国驻法国大使馆联系的权利,个人自由的权利,遭到侵犯的个人自由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在多次请求下仍不允许嘉丽医生上洗手间,以及把我们当作犯罪行为人加以对待。

作为一位美国公民,我们从来都不感想像这种事情竟会发生在一个遵从民主政治和基本人权的自由国度――法国从18 世纪起就以追求民主政治和基本人权而闻名于世。我们特此要求法国政府对这类非法的拘留事件,以及以穿着黄色衣服就是“法轮功”为由对我们进行错误对待的荒谬事件进行调查,并且向所有法轮功修炼者公开正式道歉。对法轮功修炼者修炼权力的限制是对公认的国际法和协定的公然违背,以及对基本人权价值观的藐视。因此,面对这些侵犯,我们除了表达我们真诚的关注以及维护我们的基本人权之外没有其他的选择。

真诚地,

韦韦安娜-佳丽,医学博士,美国公民
珊丽-卢,医学博士,美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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