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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法轮功学员曹宝玉自述四年劳教迫害经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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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2月20日】我叫曹宝玉,男,现年54岁,河北省廊坊市管道局物业管理处工人。我因修炼法轮功,从1999年7月起被非法抓捕,遭劳教迫害。所受迫害事实陈述如下:

一、被捕

99年7月17日天津市武清县公安局内保科张××科长给我打电话要我去,去了之后,他们要我说一说法轮功辅导站的情况,我说今天太晚了,我要回家。我在乘长途公共汽车返家途中,一直有一辆红色夏利车尾随,之后,将汽车拦截,几个便衣不出示任何证件,将我强行绑架,当晚关进天津市武清区下朱庄派出所。

7月19日,邪恶开始了对全国大法弟子的大抓捕,当日下午我被转入武清县拘留所关押。当天晚上市公安五处来了韩学旺等二人对我实施一夜的审问。最后签字时我说:你在我师父的名字后面加上“师父”两字。他们不加,我告诉他们:你不按照我原话记录我不签字。他们无奈只得加上了“师父”两个字。当天他们便把我转到了天津市拘留所,并以“李玉”的名字代替我真名实姓,秘密关押。可见他们做的这些事是何等的卑鄙,见不得人。一个月后,他们又把我转到市公安局招待所进行所谓的“监视居住”,实际上是进行强行洗脑。四个便衣警察分成黑白班,轮流“做工作”。在他们连哄带骗和其他人员荒谬言论的带动下,我上了他们的当,向恶人妥协了。

二、在武清拘留所

在此之前,99年4月,天津教育学院违背国家对气功的“三不”政策,极其错误的刊登了何祚庥的不符合事实,恶毒攻击,诽谤法轮功及其创始人的文章。我与许多公民一样,本着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依照宪法赋予的权利到天津教育学院对他们讲清真象成了法庭指控我的第一条“罪”。天津警察殴打、抓捕法轮功学员事件发生后,我们天津部分法轮功学员代表到北京国务院信访办、中共中央信访办反映天津发生的真实情况和我们的要求是法庭指控我的所谓的二条“罪”。4.25以后,武清县公安局长和政保科张××科长一次又一次打电话找我说,希望我帮助公安局做做工作,召开辅导员会,有些事情大家谈谈。我要不去他们就来车接我。到武清县后,他们没有去人。“不应约”成了他们构陷我的第三条“罪”。

在天津市拘留所期间,恶警权××利用刑事犯高金荣(男,40多岁,毒品犯)制造一起又一起犯人整犯人的邪恶行径给我看,并威胁我说:“老东西,不转化你就死里头吧。”他们用拖鞋抽人脸,用竹夹子夹手指,用牙刷捅肛门,逼迫犯人洗冷水澡,冬天向头上浇冷水,几个人围打一个人,把人打的浑身是血,惨叫不止。高金荣还说:“你愿意炼不要紧,低个头认个错,法院给你判个两年缓期执行两年,你回家想怎么炼怎么炼。”恶犯高金荣威胁加哄骗使我麻木地在99年12月份开庭时认了“罪”。

在以后的日子里,明白过来的我心里很难受,这颗心时刻被悔恨浸泡着:我为什么要违心地认罪?我根本没罪,有罪的是迫害我们法轮功学员的人,他们在违法、犯罪,我顺应了邪恶,想求得自己一时的自由和安逸,而不顾事实违心地瞎说,我有罪啊!我真正的罪是顺应邪恶,歪曲事实的往大法和师父脸上抹黑。

在拘留所期间,他们曾两次给我录音、录像,还骗我说,表现好就马上放你出去,以自由为诱饵迫我向邪恶低头。但录到半截就中止,录不下去了。他们利用我抹黑大法的阴谋没有得逞。

转到天津监狱关押后(2000年11月至2003年7月18日),我把大法修练给生命带来的真实、健康、美好的一切都写进了一次又一次的“思想汇报”中,并严正声明:在拘留所、监狱中我所说、所写的一切有违良心、有违事实、有违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

三、天津监狱的恶警们

2001年10月份天津监狱把法轮功学员由各大队分散关押改为到教育科集中关押,成立法轮功分监区。(教育科电话:022-23099552)恶警李强任科长(电话:022-23971082,邮编300380),路文元任法轮功分监区长(手机:13803043447),成员还有恶警杨波(电话:022-27319333-30657),恶警樊雅胜、马××、孟××、刘××等。他们从各劳改大队抽调一些死缓、无期、有期刑事犯,一些牢头狱霸派到各屋任组长,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他们说:“上面给下了转化指标,不达到指标警察下岗,犯人不给减刑。转化学员多的可以多拿工资、奖金,甚至可以升级。犯人可以立功多减刑。”恶警路文元由于迫害法轮功学员积极卖力,一年后升任教育科副科长,恶警樊雅胜升为分监区长。

四、残酷迫害

恶警利用刑事犯逼迫法轮功学员背“监规”(即58条),不背即拳打脚踢。徐小龙、宋之山(大法弟子)因不背而被毒打。天津宝坻区法轮功学员因此被非法关禁闭长达四个月之久。我因不背监规被罚坐小板凳,那是一个三指宽、四指高、一巴掌长的“板凳”,从早上六点钟一直坐到晚上九点钟甚至更长,坐在小板凳上还要挺胸、挺腰、挺起头颈,蹬直腿脚,即所谓“三挺一蹬”。坐在上面如坐针毡,呼吸急促,五脏六腑都跟着提到嗓子眼一样,强吃点东西都堵在心口上,极其郁闷,难受之状难以言表。若稍不服从,恶人则训斥、辱骂殴打,不听他们摆布就几个打手一起上,我被逼迫坐了11天,臀部两边坐出了坐疮,流着脓血。


曹宝玉遭酷刑留下的伤痕
之后又改坐飞机,坐小塑料方凳,在这种迫害中我骨瘦如柴。验尿后,大夫诊断为酮酸中毒,并由此引发了颈下、背上的位置上长了一个15×25厘米的脓包,在5个月的时间里每天仍让坐方凳14小时,后来每天高烧。这种小板凳就成了天津监狱恶警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刑具之一。凡是判刑后分到天津监狱的法轮功学员不认罪、不妥协的,都被强迫坐这种三指宽的小板凳“严管”。就这样三十多名学员被他们逼迫违心地写了“四书”。据说这小板凳是恶警从天津港北监狱(地址在天津市大港区)学来的,那里当时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约有50人。另外,天津女子监狱关押约有100名女法轮功学员。

再举几例:学员王家生,男,54岁,天津宝坻区某村支书,恶警樊雅胜指使犯人于永红、肖××逼迫王家生坐小板凳三十多天。王家生坚信大法,就是不写“四书”。白天坐小板凳臀部肿起来,晚上睡一觉又消肿;白天再坐,晚上又消了。一直到我离开监狱,王家生始终没写“四书”,坚定信仰,不转化。

学员高凤存,男,40岁左右,天津市宝坻区某小学教师,只因告诉别人迫害大法的人会下地狱这句话,被恶警知道了,便给高凤存戴上38斤重的脚镣、手铐,每天从禁闭室趟镣到四楼教育科。

天津市监狱中有8名不向恶警屈服、坚定信仰的大法弟子被集中关押在两个屋里“严管”,每天早上六点钟起床,到晚上九点钟点名为止,连续坐方凳14个小时以上,不许说话,不许活动,不给放风,喝水、上厕所一律举手打报告。哪个不按他们要求做,10个屋的组长(牢头狱霸)一起上来整人。

有一天恶犯李进(男,30多岁,抢劫犯)把一只刚倒满开水的不锈钢杯放到我手背上说:“你不是能忍吗?疼不疼呀?忍得住吗?”等它把杯子拿起来时,我手背上两个水泡随之而起,一个多月后才下去。

还有一次晚上点完名我刚躺下,李进突然拿起一个枕头盖住我脸的全部使劲按,恨不得一下子憋死我。他还恶狠狠地说:“别的屋炼法轮功的都转化了,你不转化就是跟我过不去,你不转化队长(恶警)饶不了我,我就饶不了你。”他还用拳头中的一节指尖拧我的肋条处,这叫伤里不伤外。晚上睡觉李进做梦时发出的声音似哭非哭,似叫非叫,似嚎非嚎的那么一种怪音,全屋的人都被他吵醒了。我知道,只有地狱里的鬼才能发出这样的喊叫,后来我又听到一个恶犯王宝森发出与李进一模一样的夜叫声。

徐小龙(男,40多岁,原大港油田工人)多次被恶警樊雅胜指使几个屋的组长于永红、王学勇、王宝森、兰博、三利、肖××等人殴打、关禁闭,长期迫害。他们反诬徐小龙打了他们。

写过“四书”的大法学员天天被强迫去看那些以谎言编造的邪悟录像。看完后必须写观后感或组织讨论发言,强行洗脑。写的内容恶人们不满意时,就连唬带骂让一遍又一遍地修改重写,直到与他们的要求一致了为止,否则,即被罚坐小板凳。有几个年轻学员几次想推翻高压下写的“四书”,都被恶人们用坐小板凳的酷刑给害了。

五、恶警对我家人的骚扰

恶警路文元、杨波安排了北辰区杨静等四名从劳教所邪悟的人到监狱强制洗脑,还有几拨别的人,每次都被我们法轮功学员正念抵制了回去。

恶警路文元、李强到我家让我爱人给我写信劝我转化,我爱人说不会写。恶警李强自己写了一封信让我爱人抄。他们还动员、安排我爱人和孩子到监狱劝我。我爱人说不会劝说,李强说,不会劝你就哭,一见面你就哭……

99年7月以来,天津市、廊坊市恶警多次到我家骚扰,给家人生活带来极大的干扰,精神上造成极大的伤害。2003年初恶警抄了我家,抄走了大法书、法像和讲法录音带等物品,并妄图劫持我爱人去派出所。

在2003年3月的一天,天津市公安局一处的宋××科长(女,40多岁),石队长(男,30多岁)在天津市拘留所找到我说:我们可以马上放你,但你得为我们做点事儿——把法轮功活动的情况随时向我们作汇报。我说我不干那个事,你找错人了。

六、警匪一家

恶警利用刑事犯当各监室组长,迫害法轮功学员。而这些恶犯正是道德品行极其败坏的人。

恶犯于永红是迫害法轮功学员最卖力气的狂徒,恶警路文元提拔了他,一年后路文元给于局级奖励票一张,多减刑几个月。他们警匪勾结、狼狈为奸、互相利用。恶犯于永红、兰博、李进、董坤等人经常不分白天黑夜在屋里、厕所里打手机,他们每人一部手机,经常一打就是三四个小时。败露后又凑钱贿赂路文元了事。除此之外,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的打手恶犯们还在监狱里大肆酗酒、私藏现金、便服、绳索、刀具等,甚至在监室看黄色光盘,败露后也不了了之。

我们屋的组长李进长期收藏几本黄色书刊,经常与各大队的牢头狱霸交换着看。他还经常操办赌球,每次几百元不一,他从中抽头。

有个叫“大白”的抢劫犯,也是犯人“组长”,他经常设计第一抢劫方案、第二方案、第三方案,人还没出去,已在想着怎么抢了。邪恶势力就是利用了这样一帮恶棍迫害法轮功学员。

恶警李强、路文元、杨波多次对我说:“你不认罪,等到了释放期你也回不了家,出监狱门进劳教所门,咱们天津就是这样。蓟县劳教队砂石场每年都有死亡指标,死多少人都是正常,天津不认罪的法轮功学员都集中到那里去。”恶警杨波还对我说:“不信打个赌,你回不了家,你们地方政府有安排。”我说这样做没道理,也没有这样的法律。他说这是最近文件规定的。我说依法治国怎么变成文件治国啦?杨波说:“共产党的天下,共产党说了算,想怎么办就怎么办。”

天津市监狱长叫王金山,男,50多岁;天津市劳改局专管法轮功的负责人是贾××处长,男,55岁。

七、走出魔窟

2003年7月18日是非法劳教四年期满的日子,我家乡去了七部车40来人到监狱门口接我。监狱通知廊坊610办公室让我原单位派车接我到廊坊月城宾馆洗脑班。他们不讲道理,完全是违法、犯法行为,激起了30多人的抗议和斥责,恶人们狼狈极了。我被拉进了月城宾馆洗脑班,但最终我还是正念正行于当天闯出洗脑班回到家中。我和接我的大多数人都知道,这一切都是师父的慈悲救度。

我父母、祖父均已去世,只有94岁的老祖母时刻惦记着炼法轮功的孙子。当听到、看到恶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情况后更加害怕,担心我被害死。老人在惊吓中,带着无限的眷恋,在我被关押期间,于2001年离世,死后一只眼一直没有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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