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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辽市范晓丽在看守所、劳教所遭受的折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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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0月11日】我叫范晓丽,女,1958年9月12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家住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西门办事处。我是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也是法轮大法的亲身受益者,坚持修炼大法、说明真象。五年来,我的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人格名誉受到侮辱,被监视、窃听、跟踪。在精神上、肉体上、经济上都受到了极为严重的迫害

下面我把整个迫害过程,作如下叙述。所提供的酷刑演示图片均为本人演示。

我1996年修炼法轮功,由于修炼前患有右腿骨刺、风湿、严重的胃病,头部血管畸形以致头晕眩,神经衰弱,气管炎,眼睛长期刺痛,亏气亏血,行走半小时全身无力、懒惰、半身麻木等大小疾病30多种,使我长期挣扎在病痛中。修炼大法后,《转法轮》书中的无边法理,使我明白了人为什么活着,思想境界在升华,疾病奇迹般的消失了。大法使上亿人身心健康、道德升华,对整个社会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但江××却在利用手中的权力,发动了这场震惊世界的对法轮功的镇压迫害,使千千万万个大法修炼者被抓捕、判刑、劳教、拘留,造成重伤害、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1999年7月20日,我和十几名同修去长春上访,在车站被通辽公安国保大队邵军、薛金玉、王波等人非法抓進行政拘留所(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48小时之后,被单位和家人接回。由于我坚定修炼法轮功,单位受牵连,同年10月份,上级勒令通辽市工商银行对我“强行买断”,便离开了工作岗位。我不理解,做为国家公民正常的向国家反映真实情况,犯了哪条法?还要向罪犯一样被抓,蹲拘留、签字、画押。

面对国家新闻媒体的对我的师尊、对大法的疯狂造谣和诬陷,99年12月23日我终于踏上了去北京上访的路,26日有消息说北京非法开庭审判法轮功研究会负责人李昌等,我决定去法庭。当我和同修站在北京八宝山第一人民检察院附近与几个行人一起站着,还没弄清在哪里开庭的情况下,就被非法抓上了警车,押往石景山体育场,近11个多小时一直被罚站、罚蹲,在被押到驻京办事处之后,强行被搜身。驻京办的公安哈斯把我的1000元现金搜走,还有一个20多岁的李姓警察(与哈斯在一起)贪污5000元(我有现金11,000.00元,他说都给我邮回)实际邮回6000元,而且没有任何手续。通辽公安到北京接人时,搜走现金102元,到通辽公安局又被搜走现金500元,至今都未送回。我被以“扰乱社会秩序”非法投入通辽市科尔沁区看守所。这简直荒唐可笑,我按宪法赋予我的权利,如实的向国家政府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和给修炼者身心带来的奇效,没有伤害他人,说真话就被拘留吗?究竟是谁扰乱了谁呢?

在通辽科尔沁区看守所,经常被罚站、罚蹲,2000年1月份我在号里炼功,恶警雷××拿根长长的绳子,强行把我高高的吊绑在号里的铁窗栏杆上,坚硬的尼龙绳不断的在我伤口处缭绕、拽拉。因为当时床板铁皮把我手腕处刮伤,血肉模糊,每绕一圈,都钻心的疼痛,两只手腕被牢牢的绑住了,只有脚尖着地,站在厕所台阶上,要躲开水池就得扭着腰,恶心、手脖子抻的痛、麻、胀的感觉,脚趾头酸疼,所以只能双脚交替着重心,使其缓解,都是一个姿势,腰累得几乎无法坚持下去。恶警雷××看到我嘴在动,他马上把随身听收音机放最大的音量,紧紧的贴在我的耳朵上,还不断的换台,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震的好象一下子跌入了万丈深渊,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了,头象爆炸一样。

本人演示图片

我从早上开始被吊了七八个小时,解开后,我的手都不会动了,肿的向馒头一样,几乎失去了知觉,拇指和食指麻木半年多没知觉了。手腕处被绳子磨的,至今还有伤痕。

在2000年3月份左右,我和一同修在地上打坐,恶警刘贺艳(已调出),看到后,气愤的打开房门,大步的冲進来,用力向我的胸部猛踹一脚,我随即向后倒去。他又用锁门的铁链子,向另一同修劈头盖脸乱打一通,然后,将我俩强行拖出去,双手被反绑在外面的大铁门两侧,我的两臂胳膊和三角钢柱牢牢的绑在一起,不能动一点,硌的骨头非常疼,然后恶警气势汹汹的随手拿起早已准备好有一米长铁锹把,抡起来往我胸部等处猛打,嘴里脏话连篇,骂骂咧咧,直到他打累了。我俩光着脚,穿着单衣服,从早站到晚,身体早已凉透了。左臂被角铁硌的象拧劲了一样疼的不敢动了。

本人演示图片

2000年3月18日,我被非法判劳教一年,关押在图牧吉劳教所。在这里被强制长时间的超强奴役劳动,干农活,队里的干完,还有队长家的。身体疲劳到极限了,即使是劳教,国家也有明文规定,大概每天不得超过6小时。在这里我和其他法轮功学员一样,休息的时间全部被剥夺,吃饭,上厕所都有人看着,集体去,其他劳教人员可单独去,法轮功学员就不行。

我每天都被罚、铐、绑、不许说话,不许接打电话,通信受限制,来信都要打开看、截留。国家对劳教人员也有规定(更何况我不是劳教),通信自由。可针对法轮功学员,劳教所根本不讲什么法律、法规了。我刚到劳教队当天,教一个劳教人员炼功,被一个班长(劳教人员)发现,便找来四、五个犯人,还拿着手铐,她们象恶狼扑食一样,一齐把我围在中间,动手就连打带抓,把我按倒在地上,准备强制性的给我戴手铐。我挣扎着,不知是手铐还是手指,划破了我的手脖子火辣辣的痛,但我很清醒,我不是犯人,绝不能这样对我。想到这,我猛的站起来了,她们五个人立即向后倒去坐在地上,然后我严厉的指向她们说:我不是犯人,你们给我戴手铐是对我的侮辱,你们拿手铐是对国家法律的无视,从某种意义上说,我是好人,你们是坏人,你们才是在这里应该接受劳动教育的人,你们不配这样做!有事你把警察找来,这时我发现我的手臂已是道道血痕。她们这样伤害、侮辱我的人格,侵犯我的人权,首先劳教队和犯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2000年6月2日,为反迫害、反对针对大法学员频繁非法搜身等,17名大法弟子集体绝食绝水。6月5日早晨起来,不法人员就让我们出去跑步,我们四名同修拒绝这种加重的迫害,2个男治安员(据说是200元雇来的打手)把三位同修拖到屋里毒打。一治安员无理的打我一个嘴巴子,还让我站着,几个小时后回到屋里,仍罚站、罚蹲,我四天没吃饭已经痛苦难以忍受,即便躺在床上,也不能免去饥饿后的痛苦,可是那些良心丧尽的恶警,还要雪上加霜,使迫害加重。这时我只有背法,管教科恶警尹××(干事,一中队尹桂娟的姐姐)问我,你动嘴干什么呢?我想动嘴犯法吗。

恶警尹××看我没说话,就猛的站起来,抓住我用力的打我,还揪住我的头发使劲往下拽,边打边说:这几天,我就看你说的挺多,早就想收拾你。我的头发让她拽掉几缕,身体呈90度弯腰,打累了,又拿个电棍,把我衣服掀开,贴着皮肤,不停的电我的腰部,只听电棍不断的发出响声,她打累了,直喘粗气。来了两个治安员,又让他们猛拽我的头发,头皮痛的钻心,一切痛苦好象都向我袭来,几乎到了极限,直到同修流着泪不断的向她讲让她停止,直到她打不动了,才罢手。几天后我的腰电击的伤痕,半年后仍清晰可见。

本人演示图片

6月6日那天,恶警王桂荣,强行让我们坐在院里的地上曝晒,她却躲在阴暗处。那天气温很高,象下火一样,只见汗从脸上流下来,喘气困难、心慌、头痛、头晕、恶心,有些感受无法形容,我们实在坚持不了,有个同修晒休克了。王桂荣边骂边问:吃不吃饭?不吃就继续在外面晒着。同修再次休克,我也坐不住了,五、六个小时过去了,恶警自己感到累了才让進屋,多邪恶呀,他们一点人性也没有,视大法弟子的生命为儿戏。

为了镇压这次绝食,劳教女队、劳教局、公安局联合起来动用全部警力,女队院内布满了警察,雇用治安员专门打人。绝食到了第7天,也就是2000年6月8日,镇压升级,医生先给法轮功学员检查心脏、血压,然后实行暴力镇压,我被至少4人群殴。

本人演示图片

周××(原女大队长,现调离)、周国玲(副大队长)、两个治安员(男),他们围起来打我,打嘴巴子,拳打脚踢,我被打的站立不稳,几乎旋转起来了,只感觉脑袋发胀,耳朵直响,眼前一片黑似的,分辨不清方向了,头上被打的好几个大包,全身无力,鼻子、嘴角流出了血,打够了问我吃不吃饭,还说要拿最粗的管给我灌食。

周国玲看我仍继续绝食,就把我带到另一个房间,坐在椅子上,一个医生劝我吃饭。周国玲拿个高压电棍逼迫我写吃饭保证,我拒绝她,她就恶狠狠电击我的前胸和脖子部位,随着电棍的响声,我的脖子已经被电出了血痕。已经绝食绝水7天,大队不但不给解决问题,相反的又违背法律加重的迫害。

本人演示图片

2000年7月份的一天,吴秀花同修在夜里11点多起来炼功,被恶警王桂荣带到门卫室,恶警王桂荣把水泼在地上,又让吴秀花坐在地上后,往吴秀花身上泼水,再用电棍电击全身,还要用1米长的竹条抽打她,我被一阵吵骂声惊醒,意识到是同修被打,我就起来炼功打坐。恶警王桂荣过来就把我捺在床上,把我的双手铐在床头上,挥起竹条(1米长)抽打我的全身。

恶警王桂荣曾说过:偷抢、杀人、放火都不管,炼法轮功就不行。这就是劳教场所有关执法人员执法犯法,为了私欲而不顾国法制裁好人,多么可怕呀!这样下去我们国家还有希望吗?我们的子孙万代还有希望吗?我和同修只为炼功,又不影响他人,不危害社会,却遭到执法人员无理的伤害,戴一夜手铐太经常事了。这些所谓的“执法人员”们才是真正的罪犯,因为她们无所顾忌的使用各种卑鄙、残酷的手段制裁大法学员,明目张胆的违背《宪法》的有关规定,为让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采取长时间罚站、罚蹲、弯腰闻尿桶、坐飞机、手铐、上绳、电击、打嘴巴、掐、不让睡觉、不准上厕所,还把外地邪悟者叫来强制洗脑宣传,全封闭式的迫害。

2000年10月27日我离开了图牧吉劳教所这个扼杀善良的场所。半年后,想到在劳教所被非法关押的同修在与外界隔绝的情况下被迫害,我决定亲自去图牧吉劳教所,揭穿邪恶伪善和谎言的面纱,把外面的消息告诉给仍在那里受迫害的同修。

2001年5月3日,我到了图牧吉劳教所,政委朱吉君告诉黄干事给我开接见票,我见到了那里的同修,我把海内外大法弟子多方采取积极努力营救被非法关押的同修和整体的正法形势,都如实的告诉了她们,还有让她们知道,不是邪恶宣传的全国转化,而是转化是错误的!恶警又阻止我见她们。第二天走时管教科科长对我说:欢迎你再回来。我当时没有明白恶徒的这句话的背后阴谋。劳教所政委朱吉君亲自给通辽公安写信、打电话,让他们抓我。10天之后我去一同修家,被以查电表名义非法闯進她家的市公安局和东郊派出所的一帮警察在毫无法律手续的情况下无理绑架,非法关押在科左中旗看守所一个月,后又转到通辽科尔沁区看守所,我受到了非人的折磨,每天都被罚站、罚蹲、戴铐。

2001年6月份,我刚告诉一个犯人炼功动作,就被警察从监控器看到,恶警陈××和所长孟××打开牢门,把我强行拖出去,我拒绝犯人给我砸镣子。大队长王力过来凶狠的抓住我的头发,用力压着我的头部,我的脸几乎贴在地上,呼吸困难,头发被拽掉了几缕,我的双腿被压住,犯人给我砸链子,我被强制戴上了“猪链”。

本人演示图片

我的双手、双脚被铁链锁在一起,间隔不到1尺长,行走时弯腰不到90度,什么都做不了,生活不能自理,都靠别人照顾,吃饭、上厕所、换衣服都不行。睡觉时一个姿势,骨头、筋、皮肤都抻的非常痛,每次翻身都得准备一会儿,怎么翻,困什么样都很难入睡,勉强睡着又痛醒了。

为了抗议这种非人的折磨,为了减轻同修和同屋人的麻烦,我当天绝食绝水,白天还能坐着,第三天我就突然脱象了,眼窝塌陷,手脚皮肤明显抽巴的象七、八十岁的老人,躺在那不能动,还大口吐血,全身发热,同修用凉水给我不断的擦身,稍停一会我就难以忍受了,头部和全身的骨头都痛,心率出现异常,说不出的难受,我第一次感到我的生命在受到威胁,周围的人不断的喊警察,可是他们只是看看。第7天早上才拿掉链子。拿掉后,我还是团着腿,伸不直。

四个月后,我被非法劳教一年,送图牧吉劳教所,在那里我被扒光衣服,拆开被子,用品等检查,每天不许互相说话,坐着必须伸腿,不许闭眼,睡觉时间不许坐着,集体上厕所,如有一个上厕所,全班的人都得去陪着,与外界隔绝。我从被入所队调来的犯人包夹,在这种迫害下,我每天几乎睡2个小时就醒。

外面来人或检查,就把迫害的生活不能自理的学员藏起来,屋里铺上白色床单,人都得出去,食堂挂上假食谱,检查人员走后一切都换掉。我得知父亲因挂念我而住進医院打氧气抢救时,我向中队提出回家看父亲,他们根本不理睬。我的心情很沉重,心脏、心率出现异常。

11月27日,二中队长恶警罗進芳让学唱歌曲,因很多人不唱,她就问我为什么不唱,我说:师父被通缉,大法受迫害,大法弟子被关押,我父亲住院了,我也上不来气,所以我不唱。她让犯人把我拽到内卫室,她進屋抬手就打我。我就制止她说:不许打人。她拿电棍时不好使,过一会又电我,我当时就觉得身体突然无力,强忍着站住,两肢胳膊颤抖两下,三天后,我的心脏突然出现异常现象,心率快,有时无脉,全身抽,头不停的抖动,口吐鲜血,头晕目眩。护士李××说不救就有生命危险了。

我吃饭时躺着吃了几个月,她们还说我装病,让犯人看着我,方方面面找我的麻烦,不给我打饭,床上的铺盖都收走,经常被辱骂。为了不放我回家,让我出工劳动,让两个打手一样的犯人用一尺多长的铁棍,粗暴的插在嘴上,每天给我强行灌药(说营养药和治心脏的),我的嘴角被划破、划出血。恶徒罗進芳、那仁花、杨洁还强拖我出工。4个月后,在我家人的强烈要求下,才让我到医院检查,护士李××隐瞒医检实情,但从他们的语言中,知道我的胃出现严重问题,血压高、心力衰竭,严重吐血、抽等还没检查完。

在2002年1月份晚恶警刘××(二中队警察)叫人给我穿衣服,说是给我去医院检查,车在外面等着,我拒绝,因为不可能晚上出去。张伟(犯人)、宝西(犯人)强迫的把我抬到门卫室的沙发上,护士李××用听诊器给我检查身体后,宝西扶着我,刘××和李××、张伟她们三人一齐动手打我,打嘴巴子、头部、掐我的胳膊、腿等处,拳打脚踢的。我只感到右耳处轰轰直响,头部在扩大,喘不上气来,脸火辣辣的疼,眼前视觉错乱,还出现心绞痛直到现在,直到我就要从沙发上掉下去,暴徒们才罢手。李××说:你炼功吧,快点炼,你不是要炼功吗,今天给你时间。她们知道,我只有炼法轮功才能好。李××威胁说:回去你不告诉别人,如果有一个人知道了,我就收拾你。

有一同修为此事向外地来人高喊:“释放大法弟子,不许迫害大法弟子”时,被五个恶警以谈话为名骗到大队,电击两个小时后,造成严重心脏问题,全身震颤,生活不能自理。大概2002年2月份左右,71名大法弟子全体绝食六天,受到恶人的镇压,省直接来人解决,但迫害仍在继续。

我身体状况越来越坏,严重的心绞痛,心力衰竭,几次出现昏迷状态,有时大量便血,胃溃烂,肚脐淌水发出臭味,心抽搐、四肢严重变型、变细、左脚走路时、向里翻掌,手脚不听使唤,不能写字,自己地法站立行走,让人扶着,严重时两个人架着才能走。

吐血近7个多月,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队仍不放我回家。上级来人检查,又不让我见。直到她们怕出生命危险时,才通知我家人来接,并勒索我家人5千元现金,家人在图牧吉饭店请警察吃饭,其中有科长宋某(图牧吉劳教所)。2002年6月27日,我家人把我抬着出去,我再次逃离了图牧吉劳教所魔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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