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地区追查迫害法轮功者法网恢恢公告


【明慧网2003年9月30日】1999年6月10日,在江泽民的个人意志和淫威下,中国大陆成立了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国性恐怖组织“610办公室”,1999年7.20以来的四年中,江泽民发动了一场对“真善忍”的迫害,对上亿的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群体灭绝”的国家恐怖主义,对数以千万计的法轮功修炼者进行非法劳改、劳教、拘留、酷刑折磨、精神恐吓、经济罚款、失去工作和家庭等不同程度的迫害,通过民间途径传出的消息已有779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在被迫害致死者中,妇女约占53%,50-70岁的老人约占26.5%。

从1999年迫害法轮功至今,烟台市610办公室及其指使下的公检法司、广电宣传部门紧追江××,把无辜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投入邪恶迫害之中,对待法轮功的问题是花样耍尽、恶事干绝,花着人民的血汗钱,迫害人民毫不手软:一边指使广播、电视、报纸配合中央电视台诬陷、造假、一边指使公检司法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大肆非法抓捕、关押、判刑、劳教、抄家、罚款、开除公职,很多炼功人被非法判刑、劳改、劳教;致使许许多多修炼者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流离失所;致使许许多多法轮功修炼者的亲属、朋友、同事和单位受到株连;致使烟台人民无一例外地受到媒体谎言诬陷欺骗的“洗脑”伤害。至今为止,烟台地区已经有14位法轮功群众被虐致死,这些无辜善良百姓被迫害致死的情况均经第三方证实并已经在国际媒体上报导过。他们是:王丽萱(烟台市栖霞寺口镇)、王凤芹(烟台市芝罘区)、吴海友(烟台市)、丛玉娥(烟台市牟平区高陵镇)、田香翠(龙口市丰仪镇)、任廷玲(海阳市留格镇)、杨丰斌(海阳市)、隋松娇(招远市)、赵金华(招远市张星镇)、孙绍美(招远市玲珑镇)、姜丽英(招远市)、张林(招远市文化区42号楼)、李梅(莱阳市龙旺庄镇)、夏术才(莱阳市中荆镇)。

下面概要地揭示烟台各市、区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事实和直接责任人及单位:

一、烟台地区招远市迫害法轮功事实

自1999年7月20日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招远市委以分管政法的市委副书记张桂芬和政法委书记姜忠勤为首的不法分子在招远制造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一起起犯罪案件:他们指使公安、镇政府、各村、各行业、各单位拉网式镇压,冬天扒衣服、坐雪地、浇凉水,夏天跪石子、烈日曝晒,手摇电话过电,电棍过电,胶皮棒打,皮鞋踢头,踢胸,踢脸,皮鞋碾指头,坐老虎凳,灌辣椒水,关铁笼子,野蛮灌食,送精神病院,几天几夜不让睡觉,抄家,绑架,敲诈罚款,株连家人,恐吓孩子。打死人的凶手逍遥法外并得到重用,它们无法无天地落实着江××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密令。在招远,上百个家庭因信仰“真善忍”做好人而被搞得家破人亡,以下是99年7月20日以来,迫害招远法轮功学员的部分罪行:

1、 迫害致死5人:

a) 赵金华:女,42岁,招远市张星镇赵家村村民。99年7月27日在地里干活时,被镇政府和张星公安分局抓走,在公安分局,恶徒用电过她,用胶皮棒打她,她被打得站不住了,恶徒们还说她是装的,直到打得不行了,才送张星镇卫生院抢救。到医院已没有呼吸,于10月7日下午死在医院里。当时镇政府有个叫贾洪巨的人直接参与指挥了这场杀人案,该犯现调在市政府财贸办公室任纪检书记。

b) 孙绍美:女,45岁,招远市玲珑供销社职工。多次去北京和平上访,后被抓,从此就没了音信,她丈夫接到北京大兴团河劳教所下的死亡通知,后得知孙绍美被活活打死。丈夫去北京抱回了她的骨灰。

c) 姜丽英,女,45岁,招远市玲珑镇姜家村村民。2001年正月19日早晨在家里被玲珑分局警察抓走后施以酷刑,胸前背后两块铁板夹起来过电。5天后被折磨致死,留下丈夫和两个女儿。死时两只手全是紫黑色,两腿全是紫色斑点。当时玲珑分局局长栾德青直接指挥杀人,该犯现调市610办公室。

d) 张林:女,53岁,招远市文化区42号楼331户居民,2001年5月被招远警察抓到玲珑转化学校强行洗脑,出来后流离失所2个月,警察到亲戚家抓了她。她不屈服,于2001年8月1日被送到淄博王村劳教。2001年9月28日,招远公安局通知其丈夫蒋兆寿将张林尸体于10月1日天亮以前拉回,公安局杀了人之后还造谣诬蔑。

e) 隋松娇:女,57岁,招远市金岭镇山李家村人。2003年元旦前,被送入招远市玲珑洗脑班迫害。二十多天不准睡觉,困的不行,还将她推到零下十多度的卫生间里不准穿棉衣长时间冻着。她一打盹就拳打脚踢,揪头发向墙上使劲撞,她全身被打的没有一点好地方,整个头部肿胀,面部青紫、严重变形。这期间她不但承受着巨大的肉体痛苦,同时也承受着精神上的痛苦。这个善良的老人,在残酷的迫害下,家境并不宽裕,又被洗脑班强行勒索2500元钱,家里人连惊带怕,使她身心伤害极大,导致含冤而死。

2、 被非法判刑、劳教的法轮功学员已达百人:
从2002年下半年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约10人,最多的被判8年。他们是:赵玉红;李双;杨进兰;孙桂芬;王彦庆;杨军锋;孙国;彭乐宽;王学勇;孙杰英。

3、 其他:
全市被逼流离失所的超过50人;被非法罚款、抄家、敲诈财物无法统计,修炼的多数被罚款,少则几百,多则几千,上万元。另外被开除公职的,被逼下岗的,被强行劫持进洗脑班的更多。

现公布已知招远市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单位及责任人:

a) 招远市委:张桂芬(分管政法的市委副书记)单位0535-8216006;姜忠勤(政法委书记)
b) 市610办公室人员名单:办公室电话:0535-8258610;610值班电话:0535-8242287
秦玉贤,主 任,宅电0535-8211818,单位0535-8258610,手机13906458585
蒋卫华,副主任,宅电0535-8221659,单位0535-8252610,手机13805456026
冯书贵,副主任,宅电0535-8215200,单位0535-8253610,手机13853581989
刘勤武,副主任,宅电0535-8229225,单位0535-8213509,手机1300160992
林涛,专案组长,手机13953500555
c) 招远市公安局:蔡平(局长)电话:0535-8213899 宅电:0535-8240088;曹洪广(政保科长)
公安局政工科:0535-8214876;招远市公安局巡警大队:0535-8231364;招远市人民医院:0535-8214561
d) 毕郭镇派出所:王利峰(所长)宅电:0535-8213782 手机:13905456112  
e) 大秦家镇政府派出所:邱卫方 电话:8388337 手机:13953539918;盛××、于××、刘××、王××、林××、
f) 金岭镇派出所:贾赢宾(所长);林涛(副所长现在招远市610)
g) 招远玲珑镇政府:邵玉豪(政工书记);玲珑镇公安分局电话:0535-8362019
h) 招远市玲珑洗脑班:宋书芹(主任)电话:8364552;林淑喜电话:8322476;刘玉久电话:8212261
迫害毒打法轮功学员的警察:栾得青(玲珑分局局长,现调市610办公室)、张勇、李建光、刘毅全
i) 玲珑公安分局:兰××(副局长)、陈增涛(分局治安科长)、李桂波、刘文庆、李炳新
j) 张星镇派出所:刘吉平(张星镇政法委书记);贾洪巨(直接参与打死赵金华);宅电:0535-8233969;手机:13953546505;孙世勋(所长)打死赵金华的主凶;张海(原张星镇派出所指导员)打死赵金华嫌疑人之一。
  k) 夏甸分局东庄派出所:王书生(原副所长):现因犯下受贿、挪用公款、非法搜查等罪名,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
l) 辛庄镇政府:李淑梅(镇副书记)宅电:0535-8316528;杨松柏(边防工作站站长)电话:0535-8316405
m) 罗峰办事处恶人:李连翠、李倩芝、曹亚军、丛书记;罗峰办事处警察:李兵利、张少志(所长)

二、烟台市区迫害法轮功事实

1、迫害致死4人:

a. 王丽萱:女,27岁,儿子孟昊,不满八个月,烟台市栖霞寺口镇南横沟村法轮功学员。2000年10月21日,王丽萱怀抱着八个月的儿子孟昊进京为法轮功上访。 2000年11月7日上午,在天安门广场被警察非法抓扣。因王丽萱曾在烟台开发区某企业工作过,当天下午,被烟台开发区公安局一姓牟的警察带押到烟台开发区驻京办事处--华澳中心十八层,继续由牟姓警察看押。下午四时左右,王丽萱母子自华澳中心十八层天井坠下,当时死亡,惨不忍睹。

b. 王凤芹:女,39岁,烟台市芝罘区珠玑村人,被关押在烟台芝罘区南郊看守所,于2003年1月28日(腊月二十六日)左右被迫害致死。家属到看守所看到王凤芹的衣服被冻在身上,脱不下来,手腕上有明显的手铐勒痕,看守所还向王凤芹的家属勒索了1000元钱后将王凤芹遗体火化。直接责任人以及单位:烟台芝罘区南郊看守所:535-601-5514,张所长:535-602-1328.

c. 吴海友:烟台市法轮功学员吴海友于2001年11月在烟台市西炮台派出所被警察活活打死。吴海友被西炮台派出所6名警察抓捕并遭毒打,从四楼被打跌至底楼,当场不省人事。五天后,吴海友家接到黄务派出所认领吴海友尸体的通知。直接责任人以及单位:烟台西炮台派出所:535-653-0284;黄务派出所:535-673-021

d. 丛玉娥:女,53岁,烟台市牟平区高陵镇双山屯人。2000年10月被高陵镇派出所关押,不准吃饭喝水,受尽折磨,被打致死。政府竟对外宣称:此人因心脏病突发死亡。直接责任单位:高陵镇派出所。

2、将法轮功学员送进精神病院迫害:

烟台心理康复中心(原莱阳精神病院)罪行及直接责任人如下:
a。 罪行:多次对数十名学员进行非法治疗,强行注射大剂量的药物,是真正精神病人的5倍还多,严重摧残了学员的身体与精神。有的被折磨的浑身无力,不能行走。有的被折磨的长时间流口水,有的被折磨的睡不着觉、浑身打颤等等。迫害的同时还大额收取学员的治疗费。直到目前还有学员被强行关在里面接受药物注射。
b。已知被精神病院迫害的学员:
孙香淑(女,烟台青少年宫教师);孙明毫(男,烟台市青少年宫美术教师);孙彦胜;王兴英(女,芝罘区);孙玉华(女,芝罘区);李力、姜娇、张云、李颍、王世玲、姜淑苹、腾翠杰、赵慧敏、赵玉芳(莱阳市);季燕;翟绪芬;王克伦(烟台港务局);
c。直接责任人:烟台市心理康复中心:电话:(0535)7289152
宫玉柱:康复中心(原精神病院)院长:电话:(0535)7289152   宅电:(0535)7288868
李涛:二疗主任;姜世球:三疗主任;尉秀峰:三疗主任;毛继文:五疗主任;丁元林:六疗主任;
葛瑞芳:护士长;王秀兰:护士长;石建芳:护士长;曲宝娟:护士长;王秀慧:护士长;

3、已知被非法劳教的大法弟子已有上百人:
2002年4月5日,芝罘区法院非法对五名法轮功修炼者做出一审判决。历广强、朱树珍夫妻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0年、9年,高美风被判有期徒刑9年,鞠辛、姜东生均被判有期徒刑7年。
孙元华、孙月华(姐妹俩)、宋玉(女)、刘秋红(女)、袁东(男)、张尧强、马胜春、刘芳、唐玉敏(音)、吴世全、赵巍、许玉英、段某某、刘文芳、宋玉兰、

4、芝罘区迫害事实:
a、将法轮功学员吴海友活活打死。直接责任人以及单位:西炮台派出所:535-653-0284 黄务派出所:535-673-021
b、将多名法轮功学员送进精神病院迫害:
王兴英:山东三环制锁集团公司职工,家住芝罘区文化四巷77-10号。被精神病院残害得两眼发直,眼皮睁不开,嘴巴向下迭拉着,掉了很多头发,全身皮肤发黄,眼睛黄绿色,恶心呕吐,经过医院化验,肝严重药物中毒,转安酶比她去精神病院前高出40.
孙玉华:女,53岁,烟台市日用杂品总公司退休职工,家住芝罘区环新路10号内2号。
王维杰:女,芝罘区东口子人;宋辉:芝罘区;宁淑芝:烟台市新华书店职工;
c、已知被非法判劳教的学员:
刘芳,女,28岁,白石路新成街8-1号,劳教三年;马胜春,27岁,女,白石村青松街13-14号,劳教三年。
吴世全,女,54岁,白石村青松街13-14号(马胜春之母),烟台宝石轴承厂退休工人,劳教三年。
赵伟,男,28岁,劳教二年(家中尚有刚刚分娩的妻子);唐玉敏:女,38岁,劳教三年;
宋玉兰:女,60岁,燃料公司职工,被芝罘区二马路派出所姓侯的民警绑架,劳教二年。家住芝罘区庆祥胡同。
d、法轮功学员的亲属被迫害事实:
芝罘区幸福派出所:4名公安干警将一名法轮功学员强行绑架,其女儿去派出所送东西,张圆超所长,竟然在光天化日下大耍流氓,揪住其女儿(不修炼)的头发狠狠地打了她耳光,把她的眼镜打落在地上,并边揪边强迫家属签字。紧接着又进来四五个民警,其中有两个拧着该家属的胳膊,张圆超又冲上来用脚踹该家属的肚子,并说:就打你怎么了?!你签不签?该家属始终没有签字,他们只好放她走了。张圆超事后对家属说:“你愿上哪告就去哪里告,没人替法轮功家属说话。回来我砸死你!滚!”

5、怀孕8个月被强制堕胎:
刘秋红:女,39岁,原中策药业公司工人,在怀孕8个月的情况下,被派出所强行从家中抓走,并被迫做了引产。孩子生下时还活着,会哭,但孩子打下来后被送走,现在生死不明。刘秋红引产后,不让休息,就被关在凤凰台办事处“转化”班近一个月。最近又被非法劳教。

6、烟台市福山区迫害事实:
a. 大多数学员被无理强行反复拘留,一部分人被送入精神病院,如:高红玉、翟立波等;一部分人被劳教,如:侯国庆、于忠等;很多人被释放后,又被办所谓“转化教育班”,实际上被非法长期拘禁,并且强迫每人罚款2000元,并每天交40元办班费。
b. 政府部门强行罚款,侵吞钱财,利用卑鄙手段榨取大法弟子钱财。所有进京上访学员身上所带钱财一律被福山驻京办、福山公安局、派出所等强行搜去,没有手续,堂堂警察大发黑财,国法何在?如:大法弟子赵秋贤在拘留所已绝食19天,镇领导在其被释放后,又强行送其进学习班,拿钱放人,由于数次被罚,生活已无着落的其家属得知赵绝食已有生命危险,迫不得已交出房产证才放人。
c. 政府及公安以体罚、虐待、殴打、侮辱、酷刑、游街等手段残酷迫害大法弟子。有的被单位开除,失去生活、工作的权利。
(1)、在学习班,学员被强行体罚、毒打,福山镇书记朱相平,镇长孙国富指挥人大打出手,孙国富说:“你们往死里打,只要有一口气就行。”22岁大法弟子翟立波曾四次上访,受尽折磨;99年11月,在福山驻京办纪学茂科长用鞋底毒打脸部,直至面目变形;在福山看守所被陈所长、孙指导等上铐体罚、毒打;最后一次进京上访后,被送入精神病院强行灌药,使身体、精神备受摧残。
(2)、众多女弟子难逃被摧残、侮辱噩运:胡海凤、孙燕、隋承香等在福山看守所一直被戴铐体罚;潘永卿因今年6月外出炼功,被福山公安局刘力志等用高压电棍长时间电,直至大小便失禁,呕吐不止。绝食第5天,被拘留所孙军等用铐子毒打,抓起头发撞墙;柳玉凤在福山镇派出所被张泽民等人“倒吊坐飞机”、打耳光、坐老虎凳、电棍电,张泽民一边施虐一边大笑说:“我告诉你们,我们就是穿着黄皮的狼。”另一位则说:“我们真成了代理的流氓了。”一直将柳玉凤折磨至深夜11点。
(3)、大法弟子被游街示众,俨然文革整人丑剧重演,如:侯国庆、于忠等2人被判劳教前,于2000年7月18号戴上手铐游街示众。侯国庆是一位近60岁的老人,已绝食30多天,他们也不放过。
(4)、烟台宽幅布厂现烟台北方装饰布有限公司强行解除7名大法弟子的劳动合同,开除厂籍;烟台福山区直属机关对一大法弟子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烟台包装装潢总厂对2名大法弟子判留厂察看处分。

d. 福山区大礼堂举办诽谤“书画展”,由区团委、书法家协会、机关党委、教育局、体育局、人寿保险福山区支公司伙同主办。相关单位电话:福山区区委:6356100;福山区团委:6356311;福山区机关党委:0535-6356226;福山区教育局:6363504;烟台书法家协会:6245485;中国人寿保险福山区分公司:0535-6332433;宜轩画院:6202338;宜轩画院院长:栾效傧,13505353888

7、牟平区迫害事实:
a、被迫害致死1人:
丛玉娥:女,53岁,牟平区高陵镇双山屯人。2000年10月因进京护法被抓回高陵镇派出所后,不准吃饭喝水,受尽折磨,被打致死。政府竟对外宣称:此人因心脏病突发死亡。
b、在牟平区,除了拘留所和看守所以外,区委党校、水上宾馆等地亦被当作关押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重要场所,公安人员或以开会、办“学习班”等名义欺骗学员或采取强制手段将这些学员带去集中非法关押。
c、牟平区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王波:女,39岁,牟平区某事业单位干部,原牟平区法轮功辅导站站长,非法判劳教三年。
任青柏:男,33岁,牟平区国家税务局公务员,被治安拘留15天,遭公安拷打,酷刑折磨,后非法判劳教二年。
孙月玲:女,37岁,牟平区粮食局秘书,被非法判劳教二年。
曹爱玲:女,35岁,牟平区饵料厂下岗工人,被非法判劳教三年。
许广兴:男,34岁,牟平区宁海镇西关村人,被非法判劳教三年。
王俊兰:女,47岁,牟平区电器厂工人。被非法判劳教三年。
郝 丽:女,牟平区水道镇人。在拘留期间,被警察酷刑折磨。
洪东风:女,49岁,牟平区皮鞋厂下岗工人。1999年10月被治安拘留15天,同年11月又被刑事拘留30天。2000年2月被非法囚禁于牟平党校4个半月,后又被拘30天。2000年曾两次被囚禁于党校,失去自由。
王忠平:男,30岁,刘家夼镇姜庄村人。1999年12月被非法治安拘留15天,2000年3月被非法囚禁于牟平党校达4个半月,后又被刑拘30天。2000年10月又被刑拘30天。被关押期间多次遭打骂。
刘国民;男,37岁,牟平区林业局秘书,2000年1月被治安拘留15天后转到党校非法关押4个半月,后又被非法刑事拘留30天。2000年10月24日被绑架后严刑拷打三天三夜。
王 强:男,30岁,牟平刘家夼镇小学教师;孙大松:男,38岁,牟平玉林店镇农民。两人均因进京为法轮功鸣冤而被非法治安拘留15天,又转到党校非法关押4个半月后,出走进京,在滨州被劫回,被非法刑事拘留30天。王强于9月28日至10月13日再次被非法关押。
王 英:女,37岁,牟平区仪表厂会计。1999年11月被非法治安拘留15天,12月再度被政府非法关押18天,2000年2月又被非法关押在党校4个半月,2000年9月至11月两次被非法囚禁。
谭希富:女,52岁。牟平宁海镇贵家疃村人,1999年12月被非法治安拘留15天,后转入党校非法囚禁4个半月,后被非法刑拘30天。9月与11月间,被党校非法关押。
于建平:女,39岁,牟平宁海镇董家村人。99年11月被非法治安拘留15天;因持有法轮功宣传资料被非法刑拘30天。2000年所在派出所恶警手拿铁棍闯入她家,强制带入党校非法关押十几天。
杨淑玲:女,62岁,牟平四中医务人员。99年10月被非法治安拘留15天;2000年3月被非法囚禁于党校二个多月。9月29日至10月8日被非法囚于党校,后因绝食被转至拘留所,10月25日再次被非法囚于党校十几天。
另外,曲玉平、邹积玲、邹积芳、邹丽沙、曲秀丽、赵文凯等多人都被刑事拘留,彻底剥夺了说话的权利。在审讯和关押的过程中,很多人被严刑逼供,酷刑折磨,

现公布已知烟台市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单位及责任人:

a、烟台市委:焉荣竹(市委书记);张建华(副书记);阎原田(政法委书记);刘曙光(团市委书记);王健;(市政法委)电话:628-0265;传呼:198-2721-7799;张健:(“610”办公室)电话:689-1355;传呼95950-632-2023;
b、烟台市芝罘区公安分局:(总机 0535—6224391)法轮功问题的局长为:赵和平(男);于书建(一科科长)电话:6219494、6217744,宅电:6662829;王海亭(副科长)6224391;李增言(科员);芝罘区白石路派出所:王福利(副所长)、赵志逸(警察)、张明辉;;芝罘区幸福派出所:张圆超(所长);芝罘区立交桥派出所:包乐强(民警);芝罘区二马路派出所;西炮台派出所;黄务派出所;
c、烟台“610”办公室及举办洗脑班的不法人员名单:
姜德成:市科协电话 6242606 传呼6271188---6263;于德奇:公按巡警大队电话 6297100--1721
孙明波:公安局 电话 6297100---1153;王振方:烟台大学体院 电话 6884484 邮编 264003
左言新:市宣传部 电话 6789515 传呼95828---35358;迟善书:市公安局 电话 6297100---1757
刘建国:市看守所 电话 6297100---1369;王健:市政法委 电话 6280265 传呼198---27217799
邓焕文:区党校 电话 13685459884;周国梁:烟台教育学院 电话 传呼95950---6334645
苏玉海:市总工会 电话 13905358924;卜昭国:烟台国际海员俱乐部 电话 6243425 13655452303
柳红纬:市文化局 电话 6209507(宅)、传呼95950---6355137杨少洁:市妇联 电话 16095812-----0399711
卢爱梅:市妇联 电话 13963808964;蔡志苏 市团委 电话 6640060 传呼126---8580613
刘永康:区党校 电话 6620714;姜纬:海阳市“610”(全市第一个办洗脑班的县)办公室 电话 (0535)3222558
张健:烟台“610”办公室 电话 6891355 传呼95950---6322023;顾友谊 卫生局 电话 6657730
宇仁平:卫生局 电话 6206245;陈善伟:保安公司 电话 6091677(宅) 传呼126---8575238;
姜世文:保安公司 电话 6665397;
d、烟台青少年宫:曲凤家、王延宁(副主任);
e、芝罘区教委:耿建伟(主任);张高强(教委原政工书记);姜岱坤(教委现政工书记)
f、烟台四中:于跃军(校长);郝培信(政工书记)
g、福山区参与迫害人员:
区委书记:谭伟 地址:城里街46号;福山区公安局长:刘 通 电 话:6362788;福山公安局:刘力志
区原检察院副院长:蔡德勇 电 话:6364424、6365001;福山区司法局长:福春光 电 话: 6363718
区政法委书记:宿兴 电 话: 6361503、6363724;区团委书记:李忠 (福山法轮功思想转化班负责人)
区法院副院长:李丽华 电 话: 6363447;福山区看守所所长:王之福:电话:6362744;
福山区洗脑班:王岳峰(主任);福山区政法委610办公室电话:6334610;福山区610洗脑班的电话是6338240;
福山镇:朱相平(书记);孙国富(镇长);陈积广;张建国;孙少辉;拘留所:孙军;镇派出所:张泽民
h、牟平区参与迫害人员:
牟平区政府:电话:0535-4212653;牟平区公安局:贺宋仁(政保科长);曲康(警察);牟平区看守所:4212685;牟平区公安局:4212752;牟平区党校:电话;4212584;谭希富;牟平北关派出所:孙整远(警察);正阳派出所;政府街派出所:李某(所长);负责党校关押的巡警:都兴敏、张晓峰、于建军。
i、烟台财政学校:电话0535-6014451(总机)、0535-6014438(副校长室)

三、烟台地区莱阳市迫害法轮功事实

1、迫害致死5人:
a、李梅:女,33岁,莱阳市龙旺庄镇溪主村人。镇政府赵主任于2001年4月9日将她强行带到镇政府迫害。后又将其送到莱阳市党校进行洗脑。在党校期间,被打碎脊椎骨,下肢瘫痪,后被送到医院。因镇政府不付住院费,于5月28日在医院死亡 。镇政府为了掩盖犯罪事实,给李家属3万元并强迫家属签字,让她家人对外说是自杀,李的丈夫不服,曾请过律师,但由于妻子是修炼法轮功的,无人敢接此案。李去世后,院方要求家属付6万元才给遗体。对一个农民来讲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致使李梅的遗体停放在医院很长时间。直接责任人以及单位:莱阳市党校电话:7212074或7214021;镇政府赵主任。

b、夏术才:男,63岁,中荆镇东大格庄村人。2000年12月在莱西火车站被警察绑架,押回中荆镇政府。镇政府逼其家人交2000元罚款并逼迫夏术才写保证书。夏以绝食表示对其无理关押和殴打的抗议,夏多次遭镇政府人员的毒打和折磨,于2000年12月22日晚被迫害致死。据目击者透露:夏死时瘦削不堪,死不瞑目,睁着双眼,脸上的伤痕已结痂,右手被折磨的皮开肉绽,肚子、大腿等处均有淤血,锁骨处有伤痕。直接责任人以及单位:中荆镇党委书记:李敏电话:7560012;莱阳中荆镇派出所所长:徐希俊电话:7560025,7560369;干警:刘警才。

2、莱阳市公安局在看守所、党校和老干部活动中心长期关押了许多法轮功学员,为了尽快抓到被逼离家出走的学员,以立功请赏,竟不惜钱财出高额悬赏。声称:各个单位如谁能找到一个学员,每人奖赏5000元。

3、莱阳市法院以莫须有罪名对大法弟子判刑,以所谓“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王明祥8年,梁绍波8年,杜念海8年,宋吉龙7年。

4、莱阳警察无理查抄修炼人亲属家财并鸣枪恐吓围观群众:

莱阳市大肆逮捕法轮功学员,致使许多人流离失所,无家可归。政府和公安在四处搜捕学员的同时,不停地骚扰他们的亲属及家人。2000年10月29日,莱阳公安局刑警四大队以检查纸张为由强行抄了学员华则清(女)的大姐华则红,二姐华则娟,弟弟华则雷的家(三人均不修炼),并且还抄了他们开的“双立材料装饰公司”。只因华的大姐夫辛铭伟(不修炼)坚决制止公安的恶行,他们四人便遭到干警王飞,刘纪伟等人的拳打脚踢。最后什么也没抄出来,便以妨碍执行公务为由将华则红,华则娟,辛铭伟(被戴手铐)三人强行送往莱阳看守所,刑事拘留一个月。华的弟弟华则雷遭毒打后,看情况不好,被迫逃离。当时围观群众很多,公安气焰嚣张地朝天鸣枪。学员华则清因躲避公安拘捕,至今下落不明,莱阳公安局古柳分局便将其丈夫王臣扣留,以诱骗华回家。莱阳政府大规模抓捕法轮功学员,许多人被无故关押,并被株连九族,家人也被关押和监视跟踪。

5、莱阳市党校自7.22以来,一直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根据上级“在思想上强行转化”的指示,在莱阳市政府的授意下,由莱阳司法局、莱阳公安局、莱阳检察院、莱阳人民法院、莱阳国家安全局、莱阳市总工会、莱阳市妇女联合会等七个单位组成的20人所谓“转化小组”,具体负责人是莱阳司法局副局长辛建华。另还雇用了两个社会地痞充作打手。

现公布已知莱阳市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单位及责任人:

1. 莱阳市委:王式亮(市长)公开电话:0535-7212567;行政科0535-7230054;王学宫(副秘书长,驻北京法轮功小组成员);莱阳政法委副书记;刘红涛:7218199;
2. 莱阳市公安局:杜少伟(局长)7212790;电话 7264655;孙凤高(政委);政保科:董林先7264667、刘鹏;刑侦科:魏海波:传呼:1291623579,办公室电话:7263155;王磊;
3. 城厢分局治安科:7210911基础科:7210499;
4. 开发区公安分局:程胜(副局长)7224234,其妻:姜海静,交通委客管所收费处,父亲:程孟德;林乐清(开发分局指导员)宅电:7317061;李培荣(开发区分局警长)宅电:7317116;高建福(开发区公安分局主任)7218199;刘洪涛(开发区公安分局干警)住址:莱阳市小庄村;
5. 莱阳拘留所:7264663;公园路派出所:7210733;西警管区派出所;
6. 莱阳市看守所:7264662;黄保安(看守所医生);辛江仁(看守所指导员);富水路派出所:7210299;
7. 莱阳法院:执行庭电话:7212931;立案庭电话:7218480;政工科电话:7218475;办公室电话: 7215187.
8. 莱阳市司法局:申健华(副局长)电话:7212776;莱阳市党校电话:7212074、7214021;
9. 中国建设银行莱阳支行:办公室电话:7211860;保卫科:7214717
10. 莱阳市摩托车驾驶培训中心:法轮功人员思想转化班
11. 谭格庄镇派出所:徐希牧(所长)7891000;赵万全;董永站(镇兽医站站长);
12. 岚子乡政府:于洪文(政法委员)0535-7520008、7213618(宅),其妻:张永红(莱阳火车站电信局职工);李晓东(书记),宅电:7219363,办公室:7520008
13. 岚子乡派出所:张少华(所长),其妻:张东红(龙禧食品有限公司职工原莱阳糕点厂)其儿:张斌莱(阳实验中学一年级学生);派出所电话:7520007,宅电:7219209;
14. 柏林庄乡:乡电话:7470100;刘浩全(政法委书记);李文武(党委秘书);张贵民(柏林庄乡助理);程显栋(乡委员);王晓宾(乡派出所所长)电话:7470105;
15. 和平村:李健国(治安主任)7214961;莱阳市汽车制造厂0535-7211211;
16. 府前中学办公室: 7212049;实验中学:班主任李翠萍:0535-7211196
17. 团旺镇:站克威、姜旭东(镇政法委书记);龙旺庄镇:赵主任;
18. 莱阳绢纺厂:高新民(厂长)电话:7265009;绢纺厂保卫科:7265026;
19. 中荆镇:李敏(党委书记)0535-7560012,打死夏术才责任人;戴凤章(政工书记)7560079;张春胜(副镇长);王警安(纪检书记);张所胜:(镇司法所所长)电话7560184;马雷(镇农机管理人员)中荆镇前中荆村人,村委电话:7561155;陈永波(水利部门工作人员)前河村人,其妻宫淑珍(镇政府微机室工作)徐疃庄人;董光泰(镇政府工作人员);高学广(镇土地所工作人员);中荆镇派出所所长:徐希俊电话:7560025;
20. 西至泊村:孙桂青(村委书记)7232878;张照义(政工书记);刘建辉(村长);姜志辉;
21. 河洛镇:修树娇(政工书记)电话:7490006;于忠才(镇派出所指导员)电话:7490073;
22. 冯格庄镇:周爱军(镇书记)电话:7450008;宫信伟(镇派出所所长)电话:7450866;张玉华(镇妇女主任)电话:7450777;徐文学(镇司法所所长)电话:7451148;
23. 莱阳市拖拉机厂:焦士爱(保卫科科长)电话:7267144、7267119;
24. 莱阳卫生学校:葛祖军(党委书记),其妻:刘爱萍(莱阳中心医院)电话:7264483,宅电:7230413;
25. 莱阳党校洗脑班责任单位:司法局、公安局、检察院、莱阳人民法院、国家安全局、市总工会、市妇女联合会。

四、烟台地区栖霞市迫害法轮功事实

1、栖霞精神病康复中心迫害法轮功学员:
l 烟台港务局职工王克伦,被港务局派出所强行拘留15天,单位把王克伦和另两名大法弟子送往港务局招待所“办学习班”,实为监禁。责令下岗,停发工资,调整工作单位进行思想转化,实为监视劳动。港务局多名职工都有上述类同经历。后王克伦被强行送往康复中心,在院期间,大夫和护士共六人,强行将大法弟子按倒打针,大量灌药和恐吓,王被折磨得全身无力,坐卧不宁,精神恍惚,夜里睡不着觉,手脚抽搐达两个月之久。医院同时对外封锁消息,不准王克伦接见外人,不准打电话。
l 栖霞市臧家庄镇中心小学教师(姓名不详),被绑架到栖霞市精神病医院后捆绑,灌药,打针,输液……药物致我坐卧不宁,浑身发软,手脚发抖,骨头发酥。同院还有栖霞磁口镇一阎姓学员(男,五十多岁),栖霞松山镇路某某(女,25岁)同在此院受到非人折磨。
l
2、 新华书店书记迫害单位法轮功学员:
新华书店书记崔继兴将本单位员工宁淑枝送入莱阳精神病医院,后宁在京上访时被崔继兴在驻京办事处(虹口宾馆)用手铐把脸打破,血流了一地。又用酒瓶打,手臂被划破。

3、栖霞市已知被劳教的法轮功学员:
栖霞市将判劳教的名额分给各镇和单位,并和工资、奖金挂起钩,它们竟把发财之路建立在百姓的痛苦之上。
吴兰香(棉纺厂工人);邴伟丽(谢家沟人);张以民(汉桥村人);李崇林(古镇都村中学教师);张可丽(栖霞市人);孙树理(桃村人);王桂海、战美兰(寺口镇人);牟旭辉(市体校);王志友(栖霞镇人);牟桂芹(市棉纺厂);姜永为(观里镇人);崔永杰(苏家店镇人);

4、恶人遭恶报:
中国有一句古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
a. 教委副书记李洪国直接参与策划了对教育系统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因利用职权收受贿赂被拘留,其女儿遇车祸身亡,其妻得癌症。
b. 市委副书记李宁分管迫害法轮功,一年中就将70多名大法弟子非法送进了劳教所,2002年2月9日在从烟台返回栖霞途中出车祸,其外甥当场死亡,司机受重伤。李宁面部受伤,颌骨断裂。
c. 栖霞市苏家店镇卫生院院长孙玉军迫害法轮功学员,在众多公众场合诋毁法轮功,于2001年10月9日晚在回家途中遇车祸当场丧命,死相惨不忍睹。
d. 烟台栖霞市长郭X、副市长臧X多次指使下属职能部门迫害法轮功学员,并亲自动手打过许多学员。特别是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刀X在众多场合诋毁法轮功,经他手判过多名学员劳教。2001年7月下旬众歹徒出差返回的路上,一辆载重卡车突然爆胎,致使车体倾斜,车上的集装箱滑落,正好结结实实地砸在歹徒们乘坐的两辆轿车上,导致4死2伤:市长郭X(41岁)头部重伤;副市长臧X 骨折;政府办副主任刀X 当场死亡;土地局长林X(53岁)当场死亡;规划局副局长冯X(31岁)当场死亡;建委副主任冯X当场死亡;司机只受了轻伤。

善恶有报是天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希望善良的人们能够从中得到启示,善待大法,珍惜自己的生命。

现公布已知栖霞市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单位及责任人:

a、栖霞市委:郭X(市长);臧X(副市长);刀X(办公室副主任);政法委电话:5212680;张学亭(政委);
李宁(政法委书记);
b、栖霞市公安局:刘树堂(局长);孙太国(副局长);政保科:张少荣(科长);刘新正(副科长)电话:0535—5212101;
c、栖霞市看守所电话:0535-5212
d、栖霞市精神病康复中心:
e、烟台港务局:总机:(0535)6741114
f、栖霞市臧家镇教委;臧家镇派出所电话:5511029
g、烟台市新华书店:崔继兴(书记)电话:(0535)6283097(宅);刘文田;
h、庙后镇:刘腾云(镇政府干部);镇派出所:范所长;
i、栖霞电业局:电话:0535-5210140
j、寺口镇:刘向东(寺口广播站站长);
k、西城镇:张万霖(马疃村人)
l、栖霞市教委:李洪国(副书记)

五、烟台地区海阳市迫害法轮功事实

1、迫害致死2人:
a. 杨丰斌:男,45岁,烟台海阳石剑村人。于2002年4月27日被海阳市610警察于正高、王英杰、乔成关等人绑架,在拘留所被施以酷刑折磨,后被送进海阳医院抢救。期间610警察还逼迫杨丰斌妻子交钱,其妻严正地说:“他在正常干活,身体好好的,被你们打成这样,你们要负责!”被残酷折磨26天的遍体重伤的杨丰斌于5月23日惨死(据知情人说内脏被打坏)。直接责任人以及单位:于正高(宅电:535-3237420)、王英杰、乔成关,烟台海阳市610办公室,海阳市刑警队,海阳“115基地”,
b. 任廷玲:女,51岁,海阳市留格镇小滩村人。非法关押在东村看守所其间被折磨得极度脆弱,站不起来。2001年3月被送到海阳市“115基地”已奄奄一息。一天其他学员发现她极度难受,双手抱肩,浑身哆嗦,情形非常危急,学员要送她到医院,警察不允许送。当天上午8-9点钟任廷玲死亡。警方对外谎称死于脑溢血。直接责任人以及单位:海阳市委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邵文兵,“115基地”主任于某,现已查明打死任廷玲的凶手叫王杰,因警方封锁一切消息,详情有待继续调查,

2、已知被劳教的法轮功学员:
梁跃敏:原在公安系统工作,因炼法轮功被开除,上访后被烟台市公安人员从家中劫持并被抄家。现被劳教。
梁红玲:原海阳国税局职工,因炼法轮功,被单位开除。现被非法劳教;杨志风:在家中无辜被抓后判劳教。
王春蓉:因到北京上访被劳教;李志英:在家中无辜被劫持后非法判劳教;崔春爱:因上访被单位开除后非法判劳教。
于振芳:原海阳农机检理站职工,因炼法轮功被开除。现被非法劳教;隋维丽:因炼法轮功被单位开除后判非法劳教。
孙少波:原中国工商行海阳分行职工,因到公园炼功被非法劳教;杨文华:因到北京上访被非法劳教。
纪秀元:原中国工商行海阳分行职工,因炼法轮功被开除。上访后被非法劳教。家中剩下11岁的儿子无人照料。
王玉珠:原海阳市公安人员。因外出炼功被抓,后被非法劳教。其妻因炼法轮功被开除,现无生活来源。
鲁子光:海阳农民。在家无辜被抓后被劳教;李秀芬:因到北京上访被抓回海阳后非法判劳教。
另外还有约20名大法弟子因上访被拘留,期满后没有被释放,反而被强行送到海阳计生委办“思想转化学习班”,迄今已被非法关押50多天。如想获得释放,必须交2000元保证金。

3、海阳“115基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
酷刑:对坚持炼功的学员实行吊铐。轻者被吊铐在院子篮球杆上示众,不准吃饭;重者被吊铐在房间里的高处,脚尖刚着地甚至悬空,有的学员被成宿吊着。还将学员关在单间里毒打,杨丰斌就是被这样殴打致死的。
重点控制:严格限制坚定修炼的学员的自由活动。把他们关在4楼,窗户用钢筋封住,限制与别人接触。
心理瓦解:对法轮功学员散布邪恶言论;强迫学员看诽谤大法的录像。
恐吓威胁:当着其他人的面,折磨坚定的学员,押送被非法劳教的学员,用来恐吓他人,试图使学员对劳教、酷刑产生恐惧心理,进而放弃修炼。
亲情施压:唆使大法学员亲属在其面前指责、哀求甚至下跪以动摇学员的意志。并把罪责推在学员身上,还大言不惭地说学员“无情”。
经济勒索:根据学员家庭条件,进行多则数万、少则数千的罚款,没钱的则到学员家里抢劫物品。被迫害致死的杨丰斌家里仅有的一件贵重物品──三轮车也被它们掠夺走。

4、海阳县民兵训练基地把滚热的沥青涂抹在法轮功学员的脸上:
海阳县610警察姜雪峰、张文峰光天化日之下绑架法轮功学员范庆红。海阳民兵训练基地仍长期非法关押多名学员。其中9名坚定修炼的学员每天被吊铐在大树上或高处,利用多种刑具折磨学员,把滚热的沥青涂抹在学员的脸上,惨不忍睹。

5、恶人遭恶报:
a. 海阳市委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邵文兵,迫害法轮功学员。在他的授意下,善良的人们被致死、折磨、非法劳教、长期非法关押,多人被迫流离失所、妻离子散、家破人亡。2001年12月25日他开车行至桃村附近,方向盘失灵而翻车,摔断七根肋骨,内脏胃部等移位,伤势危重,现住海阳市人民医院。
b. 海阳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徐镇锁迫害法轮功学员,罪恶累累。最近累及家人遭报:医院确诊其母亲,其姐姐及妻子的姐姐都得癌症。

现公布已知海阳市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单位及责任人:
海阳市委:王国群(书记);邵文兵(副书记兼“610”办公室主任)手机:13012593970;徐镇锁(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政法委:电话:0535-3222558;“610”吕某主任;
杀害大法弟子杨丰斌的凶手:于正高(东村镇大磊石村人)宅电:0535-3237420;乔成关
“115基地”:电话:0535-3220096;于某(主任);邹化民(警察);辛刚(警察);小纪镇派出所;
发城镇:于杰、刘同春、刘同防;刘春福;郭城镇:孟某(书记);徐家电镇求格庄村:王君令;东村镇:

六、烟台地区龙口市迫害法轮功事实

1、迫害致死1人:
田香翠:女,61岁,龙口市丰仪镇曲家沟人,于2000年7月12日被关押在丰仪镇政府。以曹承绪为主的工作人员对17位包括田香翠在内的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对他们毒打,经常是四、五个工作人员围成一圈打一个法轮功学员。田香翠被打得最厉害,在气温高达35℃的情况下对她用电棍毒打。被打得不能吃东西,还不停地咳嗽,吐出的痰中发出腥臭的气味。7月17日,被关进了张家沟拘留所,进拘留所三天后,她一直昏迷不醒,滴水未进。7月20日,丰仪镇政府叫其家属来领人,回家后她一直昏迷不醒,她家人于7月22日将她送进医院,但已无法挽回她的生命。直接责任人以及单位:张家沟拘留所;丰仪镇政府曹承绪书记、赵金田书记、柳延波等人。

2、龙口市花费老百姓的巨额资金来迫害法轮功学员:
a. 2001年为非法抓捕大法弟子吕艳娜,花费10万元,在山东平度市寻找了一个月。
b. 2001年一次性绑架19名大法弟子送至淄博王村省610强行洗脑,花费10万元。
c. 2001年在龙口下丁家镇电厂花费近百万元,建立610邪恶洗脑班。据不完全统计,至今,近400多名学员被绑架进去,强行洗脑。甚至有的学员被非法关押1年多仍不放人。
d. 99年以来,又不知道花费多少万人民的血汗钱去天安门广场、国家信访局去买法轮功学员上访名额。
l
3、已知被判刑的学员:
王智君,杨艳平,尤丽娜,孟香芬,潘丽萍,林晓虹,吴曼平,李桂兰,杨松龄,孔**,卢艳红,牛维军,
尚红,王一虎,魏伟

现公布已知龙口市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单位及责任人:

“610”主要人员:王成会(政法副书记)传呼:126-2567083,手机:13963801066;“610”基地电话:8622610、8622556;“610”办公室电话:8503460;金汝歧:95958-86120;刘晓力:162563213;赵强
龙口市公安局:局长室:8500788、8502988、8517840;行政科:8517745;保卫科:8517128;王君;王淇;
刑警大队:8501102、8517102;马道堂(刑警队长)传呼:95958-7710,手机:13001606810;于界军(警察)
戚壮大:传呼95950-6338949,手机:13505451806;马淑梅(治保科科长);
东莱分局:马向阳,BP机:95958-7305,手机:13054570030,宅电:0535-8536603
丰仪镇:曹承绪(书记)电话:8792100、赵金田(书记);柳延波;镇党委电话:8792101
龙口公安局驻京办事处:马延会手机:013906456789
龙口矿务局公安处:吴启军(处长)电话:8828715;李敬松(刑警队队长)电话:8829191
龙口矿务局北皂煤矿:桂春浩(党委书记)电话:8827420(单位),8827470(住宅);
柳玉兴(党委副书记)电话:8827412;韩名墀(公安科科长)电话:8843704
北皂前村:解得聚(大队书记);逄军(治保主任);派出所所长:王刚;镇政府副书记:李军;
北马派出所:迟永顺(副所长);七甲派出所:江澎(指导员);
下丁家派出所:霍良龙(所长)电话:8621515;邹岩(指导员)电话:8621110;梁健(警察);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迫害法轮功元凶江泽民正面临全球大审判

据我国法律界权威人士指出,江泽民镇压法轮功是违反我国宪法的,是先定罪,后立法。江泽民对法轮功的灭绝政策是“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可见,江泽民在镇压法轮功问题上从没讲过什么法律。

据国家政策委员会办公室内部透露,中国经济资源的四分之一被用于迫害法轮功,2001年2月27日,江泽民曾一次性拨发40亿元人民币在建筑物大厦安装大型的监视仪器监控法轮功学员;2001年12月,江泽民一次性投入42亿元人民币建立转化法轮功学员的洗脑中心或基地;仅天安门一地,搜捕法轮功学员的开销就达每天1百70万到2百50万人民币,即每年6亿2千万到9亿1千万;从城市到边远的农村,地方警察,公安局,以及“610办公室”的官员到处搜捕法轮功学员,江为其迫害法轮功估计至少雇佣了数百万人为其效力,这些人的工资,奖金,加班费,补贴等加一块,这笔帐可达每年上百亿元人民币。

动用媒体、公安联合制造骇人听闻的“天安门自焚”伪案。用文革整人的手法,批倒批臭,控制舆论给法轮功造谣,把好的说成是坏的,蒙骗百姓。最令人不解的是,这次江泽民迫害的是:想做好人的百姓!

2003年1月“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调查组织”已经成立,其使命是“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江泽民于2002年10月被以“群体灭绝罪”送上了国际法庭之后,今后如果因私出国的话,随时可能被逮捕。2003年日内瓦人权会期间,瑞士律师又宣布多个国家在准备起诉江泽民。2003年8月20日上午,比利时著名人权大律师乔治-亨利-波梯埃受法轮功学员委托,向比利时联邦检察官递交了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及酷刑罪刑事起诉江泽民、李岚清和罗干的诉讼状。另外,多名高官因为追随江残酷迫害法轮功而被起诉并被美国加州,纽约等地方法院确认犯有酷刑折磨罪,反人类罪等,其中包括对抚顺、沈阳等地残酷迫害法轮功罪行负有直接责任的辽宁副省长夏德仁、北京市委书记刘淇和湖北省公安厅厅长赵志飞因迫害法轮功。今后因私出国随时可能被捕。这些迫害法轮功的高官即使现在仍权势在握,不久在中国也将受到正义的审判。一切罪犯都逃脱不了恢恢法网。

在此警告参与所有迫害法轮功的不法人员以及为贪图小利举报、监视法轮功学员的人:赶快洗手不干,赶快清醒过来!历史、道义、天理不会因为你为了吃碗饭或者因为是你的工作就不惩罚你。“四人帮”及其走卒当初为执行祸国殃民的指令,耀武扬威几年后,最终身败名裂,有些被秘密处决;当年的纳粹罪犯并没有因为自以为是执行元首希特勒的命令迫害无辜的犹太人而可以免受法律的制裁,全球追捕纳粹罪犯并没有因为时间的推移就中断,迄今仍在清算。请记住:万古奇冤必昭雪,善恶祸福一念间。

追查迫害法轮功者法网恢恢公告
2003年9月

附件:
1、烟台地区法网恢恢公告(下载:38KB
2、烟台地区罪行通告(下载:9KB
3、烟台地区迫害致死案例(下载:14KB
4、烟台市迫害致死案例(下载:11KB
5、烟台迫害典型案例(下载:6KB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30/山东烟台地区追查迫害法轮功者法网恢恢公告-581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