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稿:就新华社报道 答读者问


【明慧网2003年9月19日】

您好!

新华社和《人民网》9月14日公布一条消息,称美国法院撤销针对中国国家领导人的所谓“诬告案”。不知您是否知道,这是一个什么案件?被起诉的是哪个“国家领导人”?让我来告诉您这是怎么回事。

被起诉的人其实就是江泽民。由于它一意孤行迫害法轮功,至今为止已被确认了的就有780多人被迫害致死!这一罪行已经在世界范围引起公愤。由国安部和公安部精心策划的“天安门自焚”骗局,更是引起国际社会的震惊!

去年10月,法轮功学员在美国芝加哥联邦法庭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等把江泽民告上美国法庭,引起各国高度关注。今年8月20日,比利时著名律师博捷代表六名法轮功学员在比利时联邦法院正式以同样罪名起诉江泽民,引起国际媒体轰动。现在,美国、英国、加拿大、比利时、澳大利亚、西班牙、德国等许多国家正在展开一个大规模起诉行动。“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已经正式成立并且开始全面追查它的罪恶。与此同时,“全球公审江泽民大联盟筹委会”在世界各方正义人士的积极倡导与推动下,于2003年7月正式成立。

此外,追随江泽民的多名中共官员在海外已被起诉。其中湖北公安厅副厅长赵志飞等已经被纽约的美国联邦法庭判定虐杀法轮功学员罪名成立。据法新社报道,今年9月9日,610办公室负责人罗干在他欧洲访问的第一站冰岛被起诉,著名冰岛人权律师阿道思廷代表法轮功学员,控告罗干在镇压法轮功中犯下的酷刑及群体灭绝罪。另据自由亚洲电台报道,9月11日,罗干在芬兰访问期间再次以同样罪名被起诉。

美国联邦法院伊利诺伊州北区法院初步裁决因江泽民有国家元首豁免权而撤诉;但是原告的律师泰瑞玛什说,”这个案件只是刚刚开始,我们将继续上诉。历史不久将证明,我们的原则将会取胜。这就是:任何国家元首不能借助他们的地位犯下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却不受惩罚。无论在法律还是在公众舆论方面,江泽民绝对无法逃脱其迫害法轮功的历史罪责。”

江氏集团为了挑起群众的仇恨达到迫害法轮功的目的,炮制了“天安门自焚”伪案,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震惊!国际教育发展组织于2001年8月在联合国总部发表声明:“我们得到一份自焚事件的录像分析却表明,整个事件是由政府一手导演的。我们现有该录像的拷贝,有兴趣者可来领取。”另外,从录像的慢镜头中我们清楚地看见刘春玲是当场被打死的,王进东全身烧焦了,但腿上放的装汽油的塑料瓶,却完好无损。你们想想:火点着的一瞬间就有4、5个警察手持大灭火桶已开始扑火,1分半钟整个灭火宣告完成,天安门广场上的“自焚”史无前例,警察的灭火桶从何而来,又怎么如此之快投入工作?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拍戏!还有那个小孩因自焚喉头烧伤而做了气管切开,空气从管道走,然而央视采访中小孩说话却很清楚,还能唱歌。这在国外已成笑话。还有那些杀人的、自杀的报导就更离奇。您想想,99年7月以前法轮功在全国传播7年多,数千万人修炼,现在海外60多个国家深受欢迎,为什么没有那些怪事,唯独大陆那一块地方,而且只有99年7月江泽民下令镇压之后,怪事就层出不穷?

作为一名关心祖国的海外华人,我希望所有真正热爱中国的中国人民能够站出来纠正江泽民的错误,停止对法轮功的镇压,结束这场“文革”式的悲剧!让我们的国家从历次人整人运动的恶性循环中走出来,集中力量和资源来解决国家和人民当前急待解决的问题,如官员的贪污腐败,工人下岗等等。最后衷心祝愿您和您的家人:心存善念,拥有一个健康、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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