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图片报道:德国法轮大法学员就起诉德国警察在江泽民访德期间的侵权行为召开新闻发布会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3年4月4日】
新闻发布会由法轮大法学员主持原告方律师陈述在江XX的高压下,德国警察做出了错误的行为法轮功学员展示让江XX一见就失魂落魄的黄衣服
法轮功学员展示江XX绝不敢见到的写有“真善忍”三个字的小条幅学员宣读Adlon饭店的经理当时的道歉信赵明回忆自己在中国被迫害的痛苦经历

记者会结束后,学员和记者继续交流

鉴于2002年江泽民访德期间,宪法赋予法轮功修炼者的基本人权受到德国联邦刑警和柏林警方的侵犯,日前德国等不同国籍的法轮功学员针对联邦刑警的侵犯行为向柏林等地的行政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这项行政起诉状的目的旨在确认2002年4月江泽民国事访问时他们的基本权受到侵犯,以防止今后再度出现此类事件。

这是江泽民第三次在欧洲引起法庭风波。前两次诉讼的起因都是因江泽民怕见抗议人群并通过当地警察侵犯海外民众、人权组织的基本权利,而招致当地民众、媒体、甚至议员的愤怒。95年原告为大赦国际和99年涉及多个团体权益的两次诉讼均以判被告违法为结局。英国警察公开向原告道歉。德国巴伐利亚州行政法院当时在判决书中明确指出:“任何政治利益及经济利益都不能高于宪法。”

针对去年江泽民访德期间带给德国的种种不正常现象,德国国家电视一台(ARD)于2002年4月12日晚间以“狂妄:江泽民的独裁专制在德国土地上”为标题进行了专题新闻报道。报道中说“本周在德国作客的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是一个奇怪的人物。每当他的眼睛看到黄颜色他就犯急。黄颜色是法轮功成员衣服的颜色,犯急是因为这位共产党人容忍不了任何一种反对意见。越是想躲还偏偏越是躲不过。即使是在德国的领土上,中方也竭尽全力,使他们的国家主席眼不见心不烦。我们电视台驻北京的记者Stefan Nieman 对此早已习以为常。但这可是在德国。”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