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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名在天安门打横幅的大法弟子被北京市东城区法院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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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2月4日】2001年8月17日,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对25名于2000年12月31日在天安门打99米写有“法轮大法好”和18首《洪吟》诗的横幅的大法弟子进行非法判决。大法弟子们都当庭质问法官,对自己做无罪辩护。可贪赃枉法的法院不予采纳,将他们分别判了3-10年有期徒刑。

他们是:
1、邵强,男,24岁,大专文化,住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路6号,被判10年。
2、邱秀欣,女,35岁,初中文化,住山东省青岛市市兆区仲二路34号,被判10年
3、索振江,男,43岁,初中文化,住北京市石楼镇(村)农民,被判8年
4、修海峰,男,29岁,中专文化,住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花园北路姚家巷20号内8号楼304,被判8年
5、王健,女,34岁,初中文化,住山东省高密市朝阳区小木田村农民,被判7年
6、卜繁伟,男,21岁,初中文化,住黑龙江省塔河县(镇)新华街1委4组267号,被判8年
7、李晓勇,男,27岁,大学文化,住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昌吉市延安南路16号,被判7年
8、王焕平,男,54岁,初中文化,住山西省沁源县交口乡(村)余沟自然村农民,被判3年6个月
9、彭立忠,男,27岁,初中文化,住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木奇镇水手村农民,被判4年
10、李贵友,男,45岁,小学文化,住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上夹河镇(村)农民,被判3年6个月
11、赵鸿铭,男,22岁,初中文化,住吉林省敦化市大石头镇东林街30-4号,被判3年6个月
12、梁德仁,男,33岁,小学文化,住辽宁省北宁市广宁乡东门村农民,被判3年6个月
13、隋英华,男,29岁,初中文化,住辽宁省抚顺市清源县(镇)浑河街10组,被判3年6个月
14、张述良,男,54岁,中专文化,住湖北省武汉市西湖区新村田园里10号楼402,被判1年6个月
15、张大奎,男,27岁,中专文化,住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新村10号楼402,被判3年
16、于澜涛,男,42岁,大专文化,住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东吴里61号403号,被判3年
17、周波,男,21岁,高中文化,住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绥化路41号楼1单元503号,被判4年
18、王英里,男,36岁,初中文化,住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陡岭林场工人,被判3年6个月
19、马福月,男,48岁,初中文化,住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羊圈子镇新井子村,判3年
20、周绍堂,男,61岁,小学文化,住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东郭镇尹屯村,被判4年
21、刘子巍,男,25岁,中专文化,住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县石人镇兆山街3委,被判3年
22、汪溥,男,32岁,大专文化,住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将军3街58-1-1-501室,被判4年
23、郎新华,男,46岁,高中文化,住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和平街9组,被判3年
24、李德相,男,26岁,初中文化,住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大四平镇下龙湾子村,被判4年
25、梁锦春,男,28岁,大学文化,住广东省茂名市官渡一路366号404室,被判4年

目前,只知李德相、郎新华在辽宁省凌源第一监狱关押,其他大法弟子情况不详,请知情者提供他们的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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