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缅因州参众两院通过支持法轮功联合决议(图)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3年2月22日】几年前,我们开始同缅因州议会的议员们接触,向他们介绍法轮大法和中国[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的真相。

在一段时间里,我们经常约见他们并向他们提供迫害的最新消息,这样我们逐渐建立起了良好关系。此后,一位学员在去年联系了他的议员。这位议员作出了积极答复,并表示愿意发起一个决议。之后他通过适当渠道在议会和参议院提出了一项联合决议。这个时候缅因州其它地区的几位主要议员都已经了解了法轮功,因为他们所在区的学员因在中国讲真相时被捕了。

缅因州的政府官员和地方媒体通过个人联系、公共活动以及新闻报导等渠道了解了我们和法轮大法。缅因州所有的国会议员都支持了国会188号决议,而且在所在选区会见了学员。

自1999年以来,联邦参议员奥林匹亚-斯诺威一直非常支持我们,他特地写信支持这个联合决议。新当选的国会议员迈克尔-米乔德也很快表示了对我们的支持,并写了一份声明表示对法轮大法的支持。

这项决议于2月初提交到州议会两院,由于学员们的努力和细致的工作,每件事都非常顺利。作为一个整体我们共同工作,并提醒议员们决议表决的时间将要到了。

几位缅因州和联邦政府的官员表达了对我们邀请他们支持这项决议的谢意。这些理解法轮大法价值的政府官员能够公开支持大法实在是太好了。

举行联合决议新闻发布会

2月11日,在缅因州首府奥古斯塔(Augusta)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宣布这一支持法轮大法的联合决议。

州参议员肯-莱蒙特州众议员本-达德雷会后的愉快交谈
参议员肯-莱蒙特和学员合影留念记者采访

这项决议由来自波特兰的州议员本-达德雷发起,来自约克的州参议员肯-莱蒙特、来自帕奇克-考威的州议会众议院发言人卡迪纳,和来自肯尼克的参议院主席百威利-戴盖德等联合发起。

缅因州众议院于2月11日星期二通过了这项联合决议,表达了对法轮功学员的支持,缅因州参议院于2月14日星期五通过了这项决议。

在新闻发布会上,达德雷议员和莱蒙特参议员发言支持法轮功并谴责中国[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在新闻发布会上还宣读了联邦参议员奥林匹亚-斯诺威和国会议员迈克尔-米乔德的支持信。

两名曾于2002年3月被中国拘留并驱逐的缅因州法轮功学员叙述了他们的经历。会上还宣读了另一名因揭露迫害而被中国驱逐的缅因州学员的声明。

新闻发布会后,政府代表们留下来同学员们交谈了很久。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