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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博士生王为宇再次面临非法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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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12月30日】清华大学博士生王为宇,2002年8月12日于上班出差途中被国安秘密绑架,在被国安非法关押14个月后,于2003年10月前后被转移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管庄的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非法关押。

今年10月期间王为宇的“材料”递交检察院后,因证据不足,曾被退回公安部门。最近又传出消息,王为宇的“材料”近日又重新递交到法院,法院可能即将非法开庭审判,但目前尚未确定法官人选。

负责王为宇案子的检察官:张东清(音),女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电话:010-65061291

王为宇,男,30岁,清华大学精密仪器与机械学系96级博士生。曾获优良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和飞利浦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曾担任班长、团支书、科协副主席、精仪系团委副书记、97级本科生辅导员等职务。清华大学本科毕业后免试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99年9月和10月两次因参加修炼心得交流会被清华派出所非法扣押,被体罚罚蹲4~5个小时,并被威逼讯问至深夜。后被迫休学长达四个多月,2000年6月再次被休学。2000年7月22日在天安门与他人交谈被警察无理拘留一周,2000年下半年,被迫离开学校流离失所,2002年8月在其打工的公司上班期间被国安特务秘密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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