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河北省第四监狱对大法弟子郭志江的迫害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3年12月19日】大法弟子郭志江,41岁,河北深州人,因坚信大法、坚持向世人讲真象而被河北衡水公安局非法抓捕、殴打,并被非法判刑12年,现关押在河北省第四监狱一大队。

在狱中,因郭志江不屈服,坚持信仰,遭到了恶警的蓄意迫害,其迫害招术为:在生产劳动中,不给郭志江定位定岗,在他干完一道工序的活后,强行让他接着干下一道工序的活,不允许休息,稍有停歇便遭到恶警指派的犯人的训骂和污辱;收工回到监舍后,他们也不让郭志江休息,强令他给其他服刑人员擦地板、擦衣箱,一直干到晚上九点多钟。这样,从早上七点多钟到工地参加劳动,到晚上九点多钟,除吃饭时间外,每天被折磨十几个小时。恶警授意看守郭志江的犯人:“要这样折磨他两个月。”“他不服就骂他、揍他。”在恶警李鹏、赵彦辉、郑利文等人的密谋、指使下,2002年9月间的一天深夜,郭志江无端遭到几个犯人的谩骂和围攻,面部、眼部、后脑部等多处被打伤,留下青肿痕迹,行凶的犯人是:张超国、李朋涛等三人。第二天,他们强制郭志江照样参加劳动,并给其他人擦箱子。经过这种非人的折磨和迫害,郭志江身体上和精神上都受到了严重伤害,留下了经常头晕目眩的毛病。

大法弟子只是为了向人们讲真象,揭穿谎言,却被非法判刑12年,在狱中遭折磨,这是江氏一伙对大法弟子人身权益的肆意践踏。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