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视大法弟子身份 时刻以救度众生为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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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12月12日】做为一名大法弟子,我们都能做到是常人中的好人;在正法时期,大法弟子仅满足于做常人中的好人,显然是不够的。我们要时刻清楚我们是来救度众生的,是来兑现我们的誓约。如果我们把这部法仅用于个人修炼,那么我们不是太自私了吗?而且,我们不修去“私”又怎么能有“善”哪?

最近发生在我身上的几件事,对我的触动很大,决定写出来与我有相似之处的同修做个提醒。

几天前到电信公司交手机费,当时交50元,营业员打完回执单后,又找我50元,我马上对她说:我交的是50元话费,你找多了。营业员接过钱对我略略一笑,就离开了。在回来的路上,我反复的想,当时为什么不向她洪法?告诉她我是大法弟子!自己深深的向内找,发现有一颗隐藏很深的“怕心”。

还有一次,我去买食品,营业员当时多找我10元钱,我也是毫不犹豫地把钱退了回去,但同样没有告诉她我是大法弟子。又是那种人的怕心。

这两件事的教训对我的触动很大,使我看到自己思想深处旧宇宙生命的烙印。同时也提醒了我,作为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一定要重视去掉自己不纯的每一个机会,这样才能不失一切时机地证实大法、救度众生——这是我们来到这里的目的。在我们每个弟子的日常生活、工作中,所接触的一切人和机会,我们都不能把其看作偶然。机不可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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