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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氏集团三年来对我的经济掠夺、洗脑、劳役和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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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10月7日】我今年57岁,山东某地小学教师。我从1997年夏天开始读《转法轮》和炼功。时间不长身体内的各种疾病全部消失,思想和道德得到升华。《转法轮》这部高德大法,不管什么人学,都会身心受益,自觉地做好人,与人为善,无私无我。

然而江××这个妒忌心极强的家伙,凌驾法律之上,编造谎言在全国乃至全世界诽谤大法,对法轮功及法轮功的修炼者,进行惨无人道的诬陷和迫害。作为法轮功学员,自1999年7.20以后,我长期被乡镇政府、公安迫害,并于2001年元月11号,被非法判三年劳教。此间无端扣发工资并被多次非法敲诈勒索人民币两万余元。

自1999年11月份在多次被非法关押中,镇长崔某自作主张扣发我的工资,以前也只发基本工资的85%,补贴一概不给。县公安局在2000年1月8日向我家人勒索7000元,其中2000元至今不给收据。2003年镇派出所所长鲁某又勒索2000元。他们无法无天,推行的完全是江×ד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恶毒政策。

99年7.20以来,在邪恶之首的亲自操纵下,不法官员可以对法轮功修炼者任意绑架、毒打、非法关押。在地方没处讲理的情况下,我指望去北京讨个公道,哪知带来的是更大的祸端:被非法关押、审讯、打骂、罚款、拘留、非法判劳教等等。99年11月上旬,我去北京上访,被镇派出所所长鲁某把我强行送到县公安局,县政保科科长是整治法轮功的帮凶,他把我送进看守所。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的一个月中,恶警们叫刑事犯看管和监督我们这些被关押的大法弟子。恶警随便提审、逼供、打骂、任意给戴手铐、脚镣,进行精神上和肉体上的毁灭性的摧残。放我回家后,县公安、镇党委、派出所仍时刻不放过我,特务暗地监视,恶警三天两头闯入我家,恐吓一家老小,闹得鸡犬不宁。

2000年正月十四日晚,我住在亲戚家,八点多钟了,派出所开车又来找我,叫我去一趟派出所。我知道他们不怀好意,就坚决不去。开车的林某是个坏家伙,他骗我说:“你去一趟,我们马上把你送回来。”结果,他们把我非法关了起来。白天我被带去县公安局政保科,晚上带回派出所锁到铁笼内,五天后又把我送进看守所。

我被关到6号监室,两个女看守凶恶地随意给我戴了五天大镣,戴了二十六天手铐,而强迫我戴镣铐干活。在水泥地编一种编织品,我的两手指肚被磨的直流血。那种痛苦的滋味是很难忍受的。而且晚上他们轮班闹得你不得安宁。有一个姓魏的恶警白天手提皮棍,歪着头,瞪着眼,尽找茬打人。有一天晚上,他喝得醉醺醺的,凌晨三点,就到监室门口大吵大嚷,闹得人不能安睡,并且肆意诽谤大法,诽谤大法师父。谁跟他辩理,他就残酷地折磨谁,这天他恶狠狠地逼迫我把已经戴着手铐的双手伸出窗户外,在外面又给戴上一副手铐!在这寒冷的冬天,我双手被冻得失去了知觉。

这看守所的恶警人人心狠手辣。那个魏××对大法弟子特别仇恨,打起人来一棍接一棍,不肯停下;有个姓田的大队长,提审时专打人的太阳穴,穿大皮鞋踢人的两腿关节处。

一个月的酷刑后,恶警放我回家后仍不死心,三番两次到我家骚扰。镇党委和派出所又办了一个非法的洗脑班,他们无耻地诽谤大法和大法师父,失去理智地在精神上摧残大法修炼者。洗脑班最后一天,逼写“保证书”,看我们不写,镇长崔某、鲁某、刘某等几个整大法弟子的黑手们,强迫我和另一功友站到暴雨下淋,长达三个小时。鲁还大叫:“使劲淋,我不信淋不出病来!上边说话了,死了就死了,死了也赖不着。”他说的上边,就是江××这个黑指挥。想把我们折磨死,正符合江犯“肉体上消灭”的阴谋。我们按照师尊教导,修大法,做最好的人,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给国家节省药费,给家庭带来和睦,给邻里带来团结,恶人们为什么如此仇恨?

洗脑班后,610、县公安局、镇政府和派出所更加狠毒,不仅扣发我的工资,连老伴的工资也给扣掉了,家庭生活被弄得极度困难。各级干部一伙一伙,成群结队来我家恐吓骚扰,闹得一家人不得安宁。在如此恶劣的环境,逼得我不得不离家,流离失所。

流落的五个月中,我不断学法,我想我修心向善没有错,对大法和师父更加坚信。我不信中国没有讲理的地方,因此再一次去北京,为大法、为师父,为修炼者讨公道,告诉世人:法轮大法就是好。这是2000年10月中旬的一天,我刚站到天安门前,恶警们不容分说就把我抓进石景山看守所。这时我真切的感到:在中国这样一个国家里,真的没有了法律,没有了人权,没有了信仰的自由,也就没有了讲理的地方。我再一次被抓回关进了县看守所。在看守所,天天被提审、逼供。有一次提审恶警鲁某等几个人从早上八点一直到晚上十二点,对我拳打脚踢,揪头发,折磨了整整十六个小时,他们已经人性全无。

之后,又把我从看守所转到镇上。镇政府在镇教委大院私设公堂,非法审讯。镇长崔某,每天亲自审讯我一次,公然要把我送进精神病院。被我拒绝后,他又叫嚷:“你不去精神病院,我送你去劳教!”当时江××把劳教的批准权下放到基层,镇派出所可以随便决定炼功人去劳教。江氏一伙在法律面前随心所欲,把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

在这个不挂牌的拘留所里将我关押了二十天后的一天,即2001年元月,鲁就得意地来喊着我的名字说:“你嫌这是私设的看守所,今天就给你换个地方!”然后把我带到派出所,宣布判我三年劳教,并叫按手印,我不按,它们说:“按不按都一样,反正都得去劳教。”他们就是这样肆无忌惮,无法无天。你不偷、不抢、不做坏事,说真话、做好人,竟要遭劳教,要把好人转化成坏人?!

这个劳教所更加邪恶,对待大法弟子比一般犯人还要狠。罚我们两手抱膝朝一个方向坐着,不准动,随时等候提审、挨打受骂。走上邪悟的毒瘤,以2-4人一组,不分昼夜地做所谓“转化”工作。恶警们神魂颠倒地信口开河,天天编造谎言骗人,诽谤大法和师父。它们轮流值班,不让大法弟子睡觉。泰安的一个犹大王××和胶南的张××中毒最深,是劳教所的打人凶手。它们使劲打人的头部,逼迫向邪恶妥协。给它们指出“打人犯法”,她反而不知耻地说:“这是帮你消业。”有一次王××凶狠地揪着我的头发,弄得我脸朝天,其它的一些人一起上来别胳膊扭腿地整治了我半天。折磨够了以后,恶警和犹大们一块狞笑。谁要不屈服,它们就说:“这人还不正常,没转化过来。”谁要在它们暴行下屈服了,就说:“又救了一个人,这人得到了新生。”什么新生?我们师父讲过:“强制改变不了人心。”

在劳教所这个邪恶的地方,善恶与好坏全被颠倒了。恶警用败坏了的道德衡量一切,劳教所完全成了教人变坏的魔窟。大法弟子被剥夺了一切人身权利:睡觉、出工、走路、上厕所,分分秒秒都在被监视中,就连一笑、一抬眼都不被允许。虽在邪恶的环境中,坚定的大法弟子时刻不忘自己是一个修炼者,不可与邪恶为伍。我经常背诵师尊《洪吟》中的一首诗:“一潭明湖水,烟霞映几辉,身在乱世中,难得独自美。”(《游日月潭》)我们知道这人间地狱,不是大法弟子应呆的地方。

劳教所在对我们精神折磨、肉体摧残的同时,把我们当成它们发财的资本,强迫进行繁重劳动,加长劳动时间,加重劳动强度。在做出口布料勾片时,最长劳动时间达14-16小时,晚上七点半一直干到凌晨四点。还不准说“加班”,是正常出工。超强度的劳动,累得人抬不起头来;手指、肩背、腰胯、手腕疼痛难忍,本质上就是一种邪恶的惩罚。我的左手食指指甲托背子断了几次,中指、食指指肚被磨成了老茧,还经常被针扎的出血。过度的劳累折磨,它们发财了,我们被累垮了。再累再病再痛楚,也不准休息,天天拖着下车间。

江××不惜挪用大量国家资金,大量扩建劳教所,再加上从我们身上榨取的血汗钱使得该劳教所近几年不断扩建:恶警住宿楼,接见室楼,锅炉房等,还嫌钱不够用,又从大法弟子家属身上榨取,来探视被关押亲人,半小时要交10元人民币。

在这里正邪颠倒的又一例是,社会上乱七八糟的犯罪人员在恶警的眼里成了依靠的对象,每时每刻都让它们看管法轮功修炼者,用坏人管好人。劳教所实质上就是教人变坏的地方。

综上所述,现在这些所谓国家干部、人民公安利用手中的权力,无法无天地对人民明抢暗夺、欺压和糟蹋百姓,为所欲为地残害善良,打家劫舍、任意抓人打人、祸国殃民,在光天化日之下,执法犯法,其罪是不可饶恕的,应该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善恶到头终有报,人不治天治。目前江××的罪行已引起人神共愤。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江氏和它的黑手们已经被一个个推上了历史的审判台,大审判已经开始了,彻底惩治人世间祸国殃民的罪魁祸首、流氓集团头子江××的日子临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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