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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影幢幢的网吧大火(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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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7月7日】2002年6月16日凌晨,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的“蓝极速”网吧发生一起离奇纵火案,烧死25名无辜百姓,烧伤13名。这起网吧纵火案之后,中国大陆包括香港在内,掀起了席卷全国的查封网吧的运动。

说这起纵火案离奇,是因为这把大火发生的时机离奇,烧得离奇,事后的处理离奇。

(一)发生的时机离奇

当权者对网吧早已切齿有年了。从2001年4月开始的全国范围整顿网吧直到当年年底,8个月内整了近10万家网吧,罚款、罚没不计其数,各地警察大发利市。

但是还不够。

今年6月11日,在北京召开了“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动员大会”。会上决定,至今年10月1日前,北京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专项治理行动。据称“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的重点是,坚决整治“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中出现的危害国家安全,煽动民族分裂,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传播淫秽、色情、暴力、赌博等有害信息。”

这场大会5天之后,学院路网吧就燃起大火,真是不迟不早,恰到好处。可是天下哪有这样巧的事?“动员大会”怎么动员出一场大火来?往下看看小石头的分析,读者自会心明眼亮。

(二)好买卖──“1.8升汽油”,查封全国网吧

我们先谈谈事后的处理。仅北京市一地,截止到6月23日,出动了四万两千七百八十二人次对全市网吧进行查封,同时在各大报纸上刊登“举报电话”,鼓励市民“举报”(也就是告密)所谓“黑网吧”。(这来自北京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吉林在6月23日的“打击网吧工作部署会议”上的报告。)原因呢?据说是因为黑网吧“消防设施不完善”。那么人们不禁会问,你北京市政府、中南海的消防设施应该是够完善的吧?让那两个小毛头──13岁的“张某”、14岁的“宋某”浇上“1.8升汽油”不是一样着大火吗?是不是应该把你贾庆林、江泽民给查封了?我看很有这个必要。别忘了这是纵火,不是失火,跟消防设施不完善有什么关系?北京市历年来春节放鞭炮烧了多少仓库、学校、住家,最后也只听说有个“禁放鞭炮的条例”,没听说查禁全市仓库,查禁全市学校,查禁全市住家。按照贾庆林的逻辑,这些仓库、学校、住家“消防设施不完善”啊!

哪里出事就查封哪里,追捕哪里的管理者,根据这个逻辑,中国多少飞机坠毁,多少矿井爆炸,多少桥梁倒塌,多少毒米毒油毒面粉毒瓜子,这个国家的头头脑脑们,早就该统统下大狱了。可他们不还是在百姓头上作威作福吗?

随着北京的纵火案,全国范围内开始查封网吧,媒体对网吧一致声讨,所有的罪恶似乎都是从网吧发生的。

比如,河南偃师市诸葛镇中学初一学生被四名本校高年级学生寻仇在网吧找到,拉出网吧后打死,因此网吧就被查封。这真是荒唐:杀人者是诸葛镇中学的学生,受害者是诸葛镇中学学生,要查封也是查封这个一举培训出四名杀人犯的诸葛镇中学啊,为什么查封网吧?

广州也很懂得凑趣,6月22日上午9点20分左右,广州市白云区先烈东横路11号一间网吧适时地燃起熊熊大火,员工宿舍被焚毁,据现场消防队员介绍,“火灾来得好像十分突然”,同时,“警方立即封锁了现场”,这一手也是跟北京市政府学的。然后大家被告知:“起火的原因还得要进一步调查才能够知道。”

(三)黑网吧?白网吧?

各个渠道的报道告诉我们:这次起火的“蓝极速”网吧是所谓的“黑网吧”,也就是营业手续不全的网吧。可是我在到现场调查后,却发现背后大大的有猫腻。

带着沉重的心情,我来到了火灾现场。我在石油大院里和院内居民聊天,当说到网吧开业不到一个月时,一位居民把眼一瞪说:“谁说的?!”我诧异的回答:“新闻里呀?”他说:“胡说!”。然后他告诉我说:这个网吧至少两年前就开业了,只不过当时是在马路边上一家房屋里,后来因为拆迁,搬到大院里面来了。而那个房屋是今年4月15日才开始拆除的,也就是网吧搬进大院开业以后,原营业场所已经空了才开始拆除的。那么从4.15到6.16起火,这家网吧实际已经在石油大院内开业两个多月了。另一位居民也明确说网吧开业已有两个多月了,他们还多次进去过。并且在场居民们一致认为,新闻中却把它说成开业才半个多月是有“鬼名堂”。

那么这里就有一个问题:此网吧已开业两年多了,两年前开业的网吧那时环境还是比较宽松的,审批很容易,办理“三证”应该不是难事,老板不会两年多还没有办齐所需证件。这最起码说明它有工商营业执照,而且它在马路边上营业,很容易被工商、城管监察、公安查到。而北京经过去年到今年一年多的反复对网吧“清理、整顿、治理”,如果它没有营业执照,肯定早给封了。所以,报道中说其是非法经营是有很大疑问的。

可是新华社的报道完全抹去了它开业已两年多的这一重要事实,而且把其在大院内也已开业至少两个月说它开业不到半个多月。

但是,谎话编得再圆,也会露出破绽。《生活时报》记者孙展、叶斌于6月17日报道,“蓝极速网吧是因原址拆迁而搬来的,装修完开业只一个多月。”;《三联生活周刊》记者巫昂庄山、实习记者郝利琼报道,“……罗来(化名),是“蓝极速”网吧的网管。据他亲戚说,他是因为别人介绍从郊区农村来这里打工的。他的网络技术全靠自学,已经在这个网吧做了一年了”,这说明,“蓝极速”网吧起码开了一年了。

石油大院的居民还讲,出事以后,公安把附近的店铺强行关闭了5天,不准店铺业主们进出。同时公安向他们了解情况而且还做了笔录,有他们的签字。以北京公安对此次事件的重视程度,怎么会连业主开业两年多还是半个多月这样一个重大基本事实都搞错了呢?!

那为什么还硬要这样报道呢?其目的很明显,就是想给人造成一种认识:网吧老板急着开业,还没有来得及办理执照──他是“非法”经营。这样就可以完全推脱管理部门的责任,把责任栽到网吧的头上,放手进行打击了。这样混淆是非,是为当权者打击、取缔网吧制造借口、创造舆论。栽赃陷害、挑动群众斗群众、从中达到自己的不可告人目的,这是自XX党在江西“革命根据地”抓“AB团”特务以来的一贯手法。

(待续)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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