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自由时报:香港强制遣送法轮功学员纪实


【明慧网二零零二年七月四日】91年7月3日星期三 第15版 自由广场

 我是纽约州注册律师,现担任外商投资的金融机构的法务主管,也是法轮功学员,我想谈谈六月三十日我以香港合法签证入境时,却遭到香港政府强制遣返的整个过程。香港政府于回归中国后,在在受到江政权压力的影响,已失去了对民主法治和维护人权的坚持。

 当天下午,我搭长荣一八五五号班机独自前往香港,入境时递上我的港签及护照时,入境的官员面带微笑地与我打声招呼,然而当他把我的名字输入电脑后,他的神情转为严肃,跟我要机票并同时按下他桌下的红钮,很快的就有警察过来把我带到入境管理处的房间,那一刻,我明白香港政府法轮功的黑名单是确有其事。

 入境处办公室挤满了警察和被留置的旅客,我发现其中有几张熟面孔安静地坐在角落,我们这些人生活背景不同,职业不同,唯一相同的是我们都是法轮功学员。熟面孔的是台湾学员,还有澳洲、美国及日本的法轮功学员。其中一个学员看到我进来,走向我,告诉我他们已经被拘留超过八个小时了。于此同时,不是法轮功学员的台湾旅客开始大声抱怨为什么不可以入境?警察说不出个理由,五个月大的孩子跟大人像犯人一样关在这里十多个小时了,一个抱着孩子的母亲望着另一个横躺在椅子上的孩子,忍不住哭了起来,她的先生也破口大骂,场面嘈杂。因其姓名与黑名单的法轮功学员一样,香港政府宁可牺牲人权也绝不放过一个!但又不敢解释是因为法轮功的关系,所以旅客一头雾水。

 我一开始就要求见移民局主管,表明我是个律师,是合法地进入香港,没有任何犯罪纪录,以前也进过香港数次都没有问题,我的公司在香港有子公司,我的国际部区域主管可以证实我是一个清清白白的人,为什么不让我入境?一位黄姓主管说:「今天不能让你进香港,是因为保安理由。」我说:「我以前进香港也从未犯法,今天又是拿合法签证入境,我既没有犯罪纪录,你们更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我有任何犯罪的动机或嫌疑,何来保安理由一说?这个保安理由的说辞令人无法接受。我要知道真正的理由在哪?」他支吾其词:「香港这次不欢迎你!」我问为什么不能说出真正拒绝我入境的理由呢?我的口气诚恳而且站在理上对他继续解释,他说我心里应该清楚理由,可是他不能说出口,我请他仔细地看着我,我真的是个坏人吗?为什么今天要遭到这样的待遇?请他诚实地回答我,他最后对我说:「我知道你们不是坏人,不是你们的错,是我坐在一个不该坐的位置。(Not your fault. I am in the wrong position.)」

 事情至此,我心里雪亮,他们是奉命只能以保安理由回答,绝对不能透露是因为法轮功才强制遣返不让入境。为什么不能说是法轮功,因为法轮功在香港是合法团体,所从事的活动也是合法的,但是香港政府鉴于江泽民对法轮功心存忌惮,受迫于江的政治压力,因此江在香港回归五周年造访之际,提供了一份所谓的黑名单,不让他们有记录的全世界范围的法轮功学员入境参加当地合法批准的活动,这在法律上和道理上都讲不过去,所以移民局官员无法明说。在执行这项任务时,他们也因为理亏而不知该如何应对。最后他私下告诉我,七月五日以后可能让我们再入境,但是他也不敢担保。

 就在这个时候,他们准备强行遣返两名澳洲来的法轮功女学员。这两个女学员不肯走、不愿配合,他们就准备了麻袋,要强行把人装在袋子里送上飞机(前一天已经有两个台湾学员被绑上飞机),旁边的澳洲男学员大声喝止:「警察不可以动粗。」先前警察还没收了日本法轮功学员的录音机,不想留下任何证据。这时我转身面向七八名警察说:「你们看看这位女士,为什么她不肯走?是因为她没有做错事,你们根本讲不出这样一个平和的女士能在香港做出什么危害秩序的事,为什么要如此粗暴地强制遣返她?」在场的警察没有人回应,一脸漠然,最后这两个女学员还是被强行架走了。

 到了晚上八点,移民局的长官坐到我身边说,今天你是不能进了,要把你遣返台北。我说要我走可以,请先听我讲个十分钟,他点点头,我开始说:「我三年前身患肿瘤,是因为炼法轮功后不药而愈,身强体健,心灵平和。从那个时候起,我一个女人跑了世界那么多国家,教人学习法轮功,不求什么,就是希望别人身体好,大家做好人,世界各国都欢迎我们,从未强制遣返,今天香港迫于中国这个压力是不理智的,我也希望你身心健康平和啊!」他向我道谢,回答我:「如果把真正的理由说出口,就没有工作了。穿上这个制服,就得执行这个命令。」又对我说:「我活到这个年纪,你们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心里清楚,你们不是因为是坏人而被遣返的。」我则表示希望他忙了一天晚上回家脱下制服后能想想,今天强行把一群真善忍的好人遣送回去是错误的。即使不炼法轮功,也不能正邪不分,是非不明,也要将真善忍放在心中,做一个真正的好人。

 他把头低下,不再看我。

 之后警察要求检查行李,叫我在旁边看着他们检查,我把头回过去对官员说我没有必要看,我没有带任何违禁品,你们搜吧,我不必看。查完后告诉我行李没有问题,我随之将两个行李举高,大声地告诉站在门口及门外两排警察:「你们检查过了我的行李,里面没有一枪一炮、任何违禁品,请你们记得,你们今天将一个没有任何犯罪嫌疑的好人如此强制遣返的行为是错的!也是你们政府和江泽民的错!基于他们的政治私欲而让你们做了这个错事。」警察不语,没有碰我,就这样我与其他五名根本不是法轮功学员的台湾旅客搭当晚的长荣班机回到了台北。

 香港和台湾同样是民主法治的社会,我对香港的司法公正及警察行使公权力理应有信心。然而,我却在这两年看到香港政府对当地合法的法轮功团体活动的管制以及香港法轮功学员的人身自由保护上,甚至对于包括台湾及国外法轮功学员入境参加香港合法活动上有了明显的差别待遇。

 香港半个多世纪以来,为国际社会所称道,为香港人民所护卫的民主法治,以及九七年后所坚持一国两制的精神,不应由于受迫于江泽民个人之政治私欲而就此牺牲,因为其所牺牲的不只是香港法轮功学员的信仰和集会自由,更粉碎了国际社会对香港坚持民主法治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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