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新华社、新华网、北京青年报、中央电视台职工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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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4月29日】你们首先应该是人,一个遵循道德的善良的人,而不是冷酷的宣传工具、国家机器。所以我真心希望你们用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去真正关注一下那些为法轮功上访的人群,真正关注一下法轮功这件事。

法轮功是93年东方健康博览会明星功派,也曾经受到过你们媒体(上海电视台,羊城晚报等等)的许多正面报导,其功效卓著,修者众多。那时候在没有政治压力的情况下才是对气功、健身这样一种社会现象的客观报导,不是吗?我们判断一个人的行为要看他的动机的。你们的行为前后一百八十度转弯,使我不得不得出这样的结论,你们现在就在做着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的事,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的。

我们的社会,应该是公正的,我想这一点你们是认同的。那何以对法轮功那么不公平?为何不让受益者说几句呢?难道没有人受益?不是。所谓的1400例,姑且不去评论这些编造栽赃的伪案的可信度,你们为何不拿医院治病的死亡率来比较一下?为何不拿各国人口的死亡率比较一下?如果你们媒体是标榜客观公正的,那为何不能让大家看看炼功受益的例子?为何不让群众自己不被左右、不被灌输而得到公正的判断?

你们报导洗脑班有人被所谓的“春风细雨”般的转化,我听了真的很震惊啊。我觉得,做这种报导的新闻工作者都要为自己这种报导感到羞耻!第一,我想问,被洗脑的人有人身自由和思想自由吗?!他们的人格,他们视为生命的信仰得到尊重了吗?!这不是对人性最大的侮辱吗?这种报导本身不是对新闻职业精神的嘲笑吗?你们知道他们为何会在洗脑班里吗?他们都是善良的人,他们爱事业,爱家庭。仅仅因为他们履行了宪法赋予他们的权利,上访,或仅仅因为坚持自己的信仰,就遭到劫持,这在别的国家是不可思议的。而你们媒体如果不是一边倒,情况会这么坏吗?从文革到现在,为何中国人老是整自己的同胞?法轮功学员被恶人绑架,反过来,你们又说法轮功使人妻离子散,这是什么逻辑呀?

可是,不管压力有多大,“强制改变不了人心”(《强制改变不了人心》),很多大法弟子坚强不屈。即使那些在各种压力下表态放弃信仰的人,大多都醒悟过来,发表严正声明重新开始修炼。这样的署真名真姓的声明每天都有上百封刊载在明慧网上。那些洗脑人员为了指标和个人利益,用高压屈服人的所谓“成果”一个个烟消云散。而我的外国同事也从我身边发生的例子清醒地认识到中国严重的人权问题。许许多多法轮功学员,包括我,正在持续不断向世人讲清真相。因为我们相信,不久的一天,沉冤将要昭雪,正义将被匡扶!

中国有老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更何况迫害修炼佛法的法轮大法弟子?请看:大同市公安局长迫害大法弟子手段极其残忍,现遭车祸的恶报;四川省610办公室副主任江朝林,已经于2002年4月12日凌晨遭报应,惨死于车祸……然而社会上出现的种种迫害大法弟子的恶行,你们新闻机构不也在其中推波助澜吗?当你们执笔不负责任的编写新闻,甚至是恶意伪造栽赃的的时候,难道你们真的要跟随江泽民政治流氓一条路走到黑吗?难道你们不为自己的真正将来考虑一下吗?为自己亲人的未来考虑一下吗?有人会说他不过是按命令办事,以“上面安排”等等为借口推卸责任;还有人认为这是政治需要,播两条新闻而已。不,你们错了!作为媒体,是应该对道德负责,对群众负责。你们不但不能对社会的道德回升起到积极的作用,反而沦为刽子手的杀人不见血的屠刀。要知道你们所歪曲报导的,不是一般事件,而是可能让全社会许许多多群众受益的法轮功啊!伤害的是亿万的老百姓啊!法轮功可不是一般的祛病健身的气功,他是使人修心向善的修炼法门。我相信你们之中有人是清醒的,是了解真实情况的,那么你们应该知道,昧着良心写这样的稿子,给别人灌输谎言,种植仇恨和偏见,将会造下多少罪业?你让别人看这样的稿子,和你向他们贩卖毒品有什么区别!?买不买毒品别人还能自己决定,而你们在硬往别人嘴里塞啊!你们是在害人害己啊!!

最后想送给诸位一句话:人为善,福虽未至祸已远离;人为恶,祸虽未至福已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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