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与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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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2月22日】有时发现自己在做大法工作中有一些执著,但觉得事情本身又不能不做,有时候有些关系是挺难摆的。在修炼中想去做一些事时,发现自己有执著在里面;而不去做,又发现也有自己对法负责的正确成份在里面。好象弄得做也不是不做也不是了。

修炼中的人在做一件事时,可能正负两面都会体现出来,不能因为有正的一面,就无视其中负的一面;也不能因还存在负的一面,就否认其中正的一面。物质都有两样性。

所以我想,摆正关系不在于做与不做,而是在于如何修,如何纯净去做,也就是在做的过程中要使“好的留下,坏的去掉”;去掉负的一面,完全用正的一面。所以应该放下的不是那件事,而是那颗心,不是做这件事不对,而是放下那颗心纯净去做才对。

反过来讲,修炼就是直指人心的。做事时表现出的执著,也不是不做事就没有了。往往不做事时也有,只是没表现出来罢了。所以表面上事情不做了也并不等于心就去掉了。真正去掉是心里真的纯净了,那时自己不去“小心防范”,也不会表现出这种不纯净的心了(因为没有那颗心了)。反之,以不做事了来表现出不执著,其实还是在表现,而真正去掉那颗心,不执于表现才是实修。

所以我觉得在大法工作中发现自己有执著时,要解决的不是工作做不做的问题,而是怎样纯净去做的问题,也就是把大法工作与修炼结合起来,在工作中实修的问题。

一点个人浅见,不当之处请同修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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