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两次流离失所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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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12月16日】第一次流离失所

2000年10月分局警察到我家欲抄家,我当时怕心很重,用人的办法,把炼功带交了,保护了更多的书籍。然后,被带到分局做笔录,警察说还要随时找我。我知道自己配合了邪恶,不配做大法弟子,心情特别沉重,觉得自己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对不起大法,发自内心的悔恨,自责。心想:要想修,就不能再失去机会,否则,千万年的等待将毁于一旦。

一日分局打电话通知我丈夫,叫我去一趟,还说春节前必须送我进去,名单已定。我丈夫说我不炼了,警察说叫我去分局写“保证”。我丈夫把此事转告给我。我说:我不去,他们说了不算。第二天我丈夫打车出门,说先把我送到单位,谁知刚上车,我丈夫告诉司机到“XXX分局”。我一听,立即要下车,车已启动,怎么叫停也不停。当时我想,今天无论如何我也不去。几次有跳车的念头。当时想到师父在《理性》中讲的话:“当有邪恶之徒问到你们是不是炼法轮功的时,可以不答理它,或采取其他回避方法,不要主动被邪恶带走。”后来车在距派出所不远的地方停下来,我另打一辆车上班去了,当天就没有回家。

因为我没去公安分局写违心的“保证”,在外界险恶环境的压力下,我丈夫特别恼火,气急败坏地说:“你如果还继续炼下去的话,我就掐死你,拿刀杀了你,你不写保证,你就永远别想再回这个家。”显然,他也是大陆媒体谎言的受害者。我告诉他:“我宁肯这一辈子不回家,也不会写保证!”就这样我第一次过上了流离失所的生活。

在这段日子里,我的常人之情时时往上泛,眼泪不知流了多少,后来通过学法渐渐的磨掉了不少。师父说:“执著于情,则必为其所累、所缠、所魔,抓其情丝搅扰一生,年岁一过,悔已晚也。”(《修者忌》)这边派出所不断地干扰,那边是我丈夫的威胁,还有10岁的孩子。师父在《真修》一篇经文中说:“当你们的名、利、情要放下时才感觉苦。”当真正放下了,就不苦了。过小年那天,我去婆婆家,我丈夫和孩子也去了,婆婆家的人都劝我丈夫,他碍于面子,对孩子说:“叫你妈妈回家过年吧!”就这样我结束了一个月的流离失所的生活。

第二次流离失所

2002年4月25日晚8点,片警来电话问我是否在家,我丈夫接的电话,并在电话中跟他吵了起来,凭我的直觉,我知道他们马上就到,这个电话可能是从分局打来的。我一边收拾东西,一边听他们俩谈话,电话一结束我就对我丈夫说:“我知道你很为难,而且你怕他们来,那我出去呆几天吧。”他说:“今天这么晚了,明天再说,我告诉他们明天早上来的。”我说:“他们既然这么晚打电话来,决不会明天早上来的,我也绝不会让他们的迫害得逞。”说着我马上就下楼了。

当时心里不紧张,头脑很清醒,就是绝不进去。如果当时我晚走一会就会碰到警察。就这样我又一次过上了流离失所的日子。

他们在家里没抓到我,就到单位找,正赶上那期间我休假,他们在单位找不到我就又去了我孩子的学校,找我的孩子、找老师、找校长,还逼着我的孩子给我打电话,问我在那儿。这次我丈夫态度也不象第一次了,给我些钱和换洗的衣物,问寒问暖的,还总是劝我回家。我知道警察还一直找我,不能被求安逸之心和情所缠,这一次我流离失所了40多天,在这40多天当中,我除了工作,就是学法,炼功、发正念(正点发)。在这期间周围有的大法弟子被拘留,后来被判劳教了。我知道只要念正,就能破除旧势力的安排,师父的法身就会保护,每个人修炼的路都是不一样的,只有正念正行才不会出现问题,而流离失所也是旧势力对我的迫害。

二次流离失所的经历,使我有了以下几点认识和收获:

1、流离失所也是旧势力对我的迫害。

2、抵制邪恶,清除在另外空间操纵片警的邪恶,从侧面让他们多了解一下大法和大法弟子的所作所为。在十六大前夕,居民委换届,送进去两个大法弟子劳教。居民委不断上门或打电话干扰我,我都不予理睬,发正念清除他们背后的另外空间的邪恶。结果片警来电话跟我丈夫说,如果居民委再来干扰我,他予以制止,我听了这话心里真为他高兴。

3、我丈夫的变化;他由从前的配合邪恶,变成了坚决抵制邪恶。当派出所来电话要抓我时,我丈夫理直气壮地对他们说:“你要不让我过好,你也别想过好,你们要来了,咱们同归于尽”。

4、通过此事,孩子的老师、校长都要了解到底怎么回事,我和孩子就对他们讲真相,从中他们也了解了真相。

5、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名单已定,我就不去,走师父给安排的修炼道路。

6、自己尚存怕心,善心不够,应该找到迫害大法弟子的人讲真相。我们是大法弟子在走最后的路,走正自己的路也是证实法的一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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