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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大法弟子龚志会遭受迫害的经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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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12月14日】龚志会,女,37岁,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攀莲镇水塘村2舍,生于1967年农历7月18日。

龚志会在被迫害前的照片龚志会遭受迫害后,头发被扯掉和牙齿在灌食过程中被撬掉的照片

2001年8月,因去同修高农英家而被米易炳谷派出所警察绑架,后送公安局政保科,被铐2天2夜。提讯时被打,政保科周玲(音)与另2人叫龚志会蹲马步,龚志会不配合,它们便大打出手。后被送至米易看守所关押2个月左右被判劳教两年半,送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劳教所拒收,又被送回米易看守所,直至2002年2月份才被放出。其间,龚志会因与功友一起炼功,被指导员刘启朝(音,现已调离至攀枝花看守所)戴脚镣手铐,后又被吴所长拳打脚踢。因身体过于虚弱,才被放回家。

不久,龚志会去挂横幅,被攀莲镇镇长阚发伍和其他几个人绑架至当地派出所,送公安局,被政保科科长向金发吊铐1个小时左右,过程中,龚志会要求上厕所,遭到恶人禁止。从吊铐中被放下后,又被一姓饶的恶警铐至审讯室,从晚上一直铐到天亮(被铐后只能保持一种既无法站直、又无法蹲下的痛苦姿势)。第2天,龚志会已无法站立,恶人才通知家人将其接回,并要家人保证看好人不让其到处走。

不长时间,龚志会与几位同修上京证实大法,被关至北京东城区看守所。看守所恶警强行给照相,龚志会不配合,恶警抓住龚志会的头发将头往墙上撞。关押期间,龚志会绝食抵制迫害,被恶人拳打脚踢、强行输液、灌食和灌药,管教一般不亲自动手,它们指使犯人对龚志会掐筋、捏鼻灌食,以致龚志会手脚多处受伤,不能行立,同时还被撬掉2颗门牙。

关押10天后,被送回内江看守所(其爱人户口所在地)关押1个月零6天,因龚志会每天呕血,被恶警送至医院检查,结果医主说心脏严重缺血,快不行了。恶人怕出人命,才将其放出,此时龚志会已由以前一百多斤的体重降至50多斤,并且双眼无法视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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