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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劳教所遭受的毒打和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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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10月25日】我因2000年11月去北京上访,被恶警绑架,经18天的折磨后,被非法判劳教三年。

2001年3月我在劳教所炼功,被几名犯人拳打脚踢头部,致使我头部及双耳受到损伤,如呼吸时双耳有通风的感觉,长达一两个月之久。同年11月份,因参加集体绝食,抗议劳教所非法超期关押其他大法弟子,并公开炼功,遭到劳教所的残酷迫害,多次被“上绳”、“坐老虎凳”、“强行灌食”等。右臂及双腿受伤。

2002年1月22日当中央电视台再次播放所谓的“自焚案”栽赃法轮功时,由于我们解释这与我们所学所看到的法轮功的所有书籍中对炼功人的心性标准要求相反时,触及了某副大队长的“面子”,我们几人被诬蔑为“袭警”(一同修被打时撞到了他身上)而遭受残酷打压。我的牙被犯人打掉一颗,并被某犯人重击后脑部,当场打倒,昏死过去大约二十分钟。后又被一张姓警察重拳打击两腮及心窝处。由于当时身体麻木且口中流血而免坐老虎凳三天,算是“宽松”了。

今年“4.25”我们集体绝食抗议对法轮功的迫害,而遭到劳教所的打压,多次被上绳,当众污辱、拳打脚踢,我被关进小号坐“老虎凳”七天七夜,后因身体失控,抽搐、站立不稳而改坐了冷板凳,共37天。期间被多次殴打,并捆绑拖去强行打针。有一些犯人曾用圆珠笔尖戳扎我的头部和腰部。

由于身体的状况十分不好,经常抽搐昏倒,在家人的努力下(担保金就一万元),终于于8月末以“所外就医”保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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