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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集团亵渎法律、践踏人权的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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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1月18日】大法弟子以宇宙的最高特性“真、善、忍”为标准修炼。通过修炼,使自己的身体得到了健康,道德得到了回升……然而,“江氏”邪恶政治流氓集团却采取种种泯灭人性的方式对他们打压。凡被抓、被关押的大法弟子,往往都被扣以“扰乱公共秩序”、“煽动闹事”、“非法聚集”等莫须有的“罪名”,并利用政府的喉舌对外说谎,给自己涂脂抹粉。

我是一名刚从教养院放出不久的辽宁籍大法弟子,在教养院期间,与同修们的相互交流中发现,许多人被抓、被劳教,警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简直就是践踏法律、乱抓无辜、泯灭人性。

下面几个例子就是铁证。

1、大法弟子甲,40岁,某企业副总工程师,副处级待遇。九九年为了维护大法,去北京上访,遭受迫害,只好辞职在家,闭门专心修炼法轮大法。平常偶尔有大法弟子来家里切磋法理,交流体会。因其社会地位较高,在企业中影响较大,对大法坚定,遭邪恶重点迫害。邪恶之徒为达到让其放弃修炼大法的目的,非法搜查其家,没收大法书籍、资料、音像制品等。并以此为由将其非法劳教1年半,暗地里还诬陷他,妄想以此达到对大法进行攻击、污蔑的企图。他在被非法教养期间,提出复议,被无理驳回。公安机关邪恶之徒还因此大骂主持正义的辩护律师。

2、大法弟子乙,33岁,某银行职员,2000年底向单位递交了辞职报告,准备上访护法。在回家途中的车上被无故抓走,冠以“聚众闹事”的“罪名”,被无理判劳教1年。也不知是怎么“聚的众”,又如何“闹的事”。在档案中所谓的犯罪经过一栏里,因实在编不出所谓的什么经过,只好空着不写。

3、大法弟子丙,34岁,某企业司机,坚定的大法弟子。单位组织被洗脑的人去做报告,让其参加,他提出如果期间允许他讲话就参加,否则不去,单位公安部门表示同意其要求后,他才去听报告。当邪悟的乱法者讲完后,他义正辞严地进行了驳斥,结果被绑架进教养院。因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所以无法下教养票,更无法定教养期限,在不明不白中,被无限期地教养至今。

以上三例,仅仅是邪恶政治流氓集团亵渎法律、践踏人权诸多铁证中之沧海一粟。

邪恶之徒啊!你以为你现在当权就可以为所欲为吗?你以为你胡作非为就没有人管了吗?你知道吗?三尺头上有神灵啊!

善恶必报是天理。

宇宙的法理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无知的作恶者,赶快醒悟吧!否则真正到了法正人间的时候,等待你们的将是极其悲惨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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