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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百姓议论‘天安门自焚’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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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2月7日】 早就预料春节前后要出什么事。因为前不久江政府放出风来,说法轮功要搞什么自杀。按照以往的惯例,政府要做什么事都要先造舆论。所以大家都在等待看江泽民又要用什么花招来陷害法轮功。

  这不,除夕就出现了‘天安门自焚’大事件。且看四位百姓聊天的内容。

  甲:听说炼法轮功的在天安门广场自焚。
  乙:是不是下岗工人没生活出路了,在天安门广场自焚。警察栽赃,栽到法轮功头上了?
  甲:听说是炼法轮功的,身份都搞清了,还有照片呢!据新闻说事发一分钟警察就用灭火器将火扑灭,现正全力抢救伤者。
  丙:没听说警察在天安门巡逻随身还带着灭火器?咱北京的警察真有能耐,能掐会算,就知道今天有自焚的。
  丁:是啊!会不会是政府预谋的?干这种事政府可是一流。

  甲:也没准是法轮功。听说现在对法轮功打死白打,已经打死一百多个了,没处告去。现在上边也说了,是敌我矛盾,要对炼法轮功的,经济上拖垮,政治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给逼得没办法了,就自焚抗议呗。
  丙:甭管怎么说,都是政府造成的。我听说京海公司有一个女的炼法轮功被抓进去打得鼻青脸肿的,后来被单位开除了。另外,现在学生高考都要填表,家裹有炼法轮功的一律不准参加高考。表格还要学生家长去单位盖公章。
  丁:但是我听说炼法轮功的人说,真炼法轮功的不杀生也不自杀。他们说他们不会这样干。还说法轮功的书里面根本没有用自杀来圆满的。
  乙:是啊!我家附近,炼法轮功的也挺多的,没听说有自杀的。这政府够缺德的,法轮功应该把受迫害的事向国外传媒透露谴责它。
  丁:别提了。只要一说真话,立刻逮捕,说你泄露国家机密,最轻劳教三年。

  甲:中国同联合国签署了人权公约和人权备忘录了,再说宪法也允许人民有信仰自由。
  丙:嗨,这都是骗外国人的玩意儿,你还当真。再签一百份也没用!
  丁:这江泽民也真是,炼法轮功的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在个人利益上不争不斗,这不挺好吗?让他们炼去吧,非得要镇压,搞得这么多事出来。
  甲:听说法轮功在外国和香港闹得还挺欢。

  乙:政府镇压他嘛!又给他泼脏水,又酷刑伺候。人家肯定要向国际社会说明情况。哪个政府也不能不让人说话。你不折腾他,他也犯不着拼命出来说了。
  丙:咱们都是从文化大革命过来的,那冤假错案太多了。批刘少奇那会儿,说他是大叛徒、大内奸、大工贼,各种人证、物证、旁证都有,可以说要什么证有什么证。到最后都是假的。所以政府的话,都要打个问号,别轻信他的,假的太多。
  丁:这件事又是一个信号,保不齐大规模行动还在后边,咱们走着瞧吧。……

众所周知,大陆不是一个法治社会,而是一个人治专制社会,凡是言行态度上与独裁者不一致的,都有可能受到迫害。所以,为了朋友们的安全起见,不提供上述谈话者的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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