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火灾说明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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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12月23日】“看中国报道”12月20日电,19日晚23时30分左右,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呼和浩特宾馆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中组部下派挂职干部、呼和浩特市委常委、副市长林选才,北京玛拉沁饭店副经理史子义,呼和浩特市接待办副主任王安明3人不幸烧死,另有17人烧伤,2人失踪。

内蒙古自治区的不法官员自1999年7月以来,对大法弟子残酷迫害已罪恶累累。仅举几件。

由内蒙古呼伦贝尔盟莫旗犯罪分子江局长带领的政保大队为首,还有扎如木台乡派出所的崔所长、开车的司机小谭等不法人员对大法弟子残酷迫害。莫旗旗长、公安局长为了保住自己的乌纱帽,操纵随从做他们的打手,把大法学员全都抓进看守所非法关押。对本旗的大法学员长期非法关押,不敢往上报;农村的大法学员被强行送去非法劳教;那些被迫妥协了的人也被他们非法关了近一年也不放。他们对待坚定的弟子就更残忍了,给带上几十斤重的大脚镣,长达七八个月,后来大法弟子绝食抗议非人迫害,他们就更加凶残地把大法学员锁在床板上灌食。邪恶狱医扬言说:我能灌到你死!

大法弟子贾海梅,女,第一次被非法劳教三年,并被勒索3000元。2001年2月回家后被监视居住,公安经常到家骚扰,使其无法正常生活,被逼无奈,将个别公安的腐败行为揭露,然而却遭到公安的报复。2001年5月初,不法公安一行10多人,其中五六个年轻的毫无羞耻的公安将贾海梅身上的衣服扒光,仅剩下一个裤头。她5岁的儿子、13岁的女儿哭着喊着“妈妈是好人,你们坏!”不让邪恶的公安抓走妈妈,往回拽。这些公安哪还有人性,不但把贾海梅抬走,还将来串门的贾海梅的母亲抓走,并将家中的电视机、VCD抢走,之后又到大法弟子贾东伟家中抓人,将家中的电视机、VCD、4000元存折一起抢走。

人犯了法,有世间的法律制裁,人破坏佛法,就有天法惩罚。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呼和浩特宾馆发生的重大火灾,不就是当地邪恶之徒的暴行带来的灾祸吗?为防止类似灾祸的发生,我们唯有共同阻止江泽民及其帮凶的危害众生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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