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 2000年09月15日 星期五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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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泽民---邪恶镇压的总策划和主演

  • 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 江泽民镇压法轮功,实行网络专制

  • 加拿大法轮大法学员就“中国大使馆谈话”的声明

  • 法轮功真实故事图片展在欧洲议会大厦举行

  • 山东某市法轮功真象妇孺皆知

  • 瑞典学员:在洪法中修炼

  • 难忘的日子

  • 人权的国际保护:《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案例

  • 2000年9月15日大陆综合消息

  • 长春女子劳教所丧失人性迫害法轮功学员

  • 如何安全使用电子信件

  • 英文传单

  • 大中央枢纽弘法小记

  • 法轮功在纽约炮台公园

  • 自由时报:法轮大法是正法

  • 从慈悲的乐声回来



  • 江泽民---邪恶镇压的总策划和主演

    文/燕山

    【明慧网2000年9月15日】 提起这位国家主席,中国的普通老百姓都说:“江泽民的主要问题是他不知道自己是谁。很可笑。”江泽民很关心个人的历史评价问题。近几年来,抓住每一个机会都要大肆树立个人大权在握的形象,孰不知英名盖世的君主皆有盛德于民,自己那点成绩都是前人栽树的结果。

    如果说从前还很难说江主席胸中德行有几何,那么自从他力排众议、不惜一切地决定镇压法轮功便可知他该归哪一类了。你看一年前他发动攻击法轮功时那个得意样子,什么“无神论战胜不了有神论,岂不是天大的笑话?!”看看他选择发动攻击的时刻就能看出他的轻薄:选在共和国五十周年大庆前两个月。他要知道法轮功这么顽强、坚韧,他才不敢这样做呢。国内群众一开始都很不理解,认为他在法轮功问题上“反应过度”,“老头老太太练功你管他干什么?”后来看到江泽民和法轮功拼命了,于是从中琢磨出点味道来。

    江总书记管着这么大的一个组织,拢不住了,什么组织生活啊什么主义的,贪污腐败,吃喝嫖赌,鱼肉人民,谁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到底这些人干了什么?不是咱们的事,总之他们已经很难说过去的敌人怎么不好了吧!再往下就与炼功人有直接关系了。法轮功的基础是“真善忍”,法轮功学员真心地努力“做一个好人,做一个更好的人”,那个组织里的大批愿意做好人的成员也自愿到法轮功中做好人。这就不行!这就是“与党争夺群众”。所以江泽民镇压法轮功不是误解。他非常知道法轮功是好人。镇压的原因就是因为你是好人。因为法轮功太正,所以一切邪的都会出来说三道四,而最邪的就要大打出手。

    成语说的好:“邪不压正”。邪的要想打压正的,所能拿出的招数只能是邪的。看看一年来江泽民镇压法轮功的历史便可知道,就是“谣言在前打头阵,专政机构在后做后盾”。如果江泽民用正的东西来攻击,那不和法轮功说到一块儿去了?!所以谣言不断,不断地造法轮功的谣。很多各级领导干部从政治运动经验出发,早已料到运动的结局,并不出力。江泽民事事出头打先锋,正说明他的孤立处境。请看今年9月在新西兰召开的亚太地区经贸合作会议上,他厚着脸亲自把攻击法轮功的小册子送给与会的各国领导人,包括美国的柯林顿总统。江泽民这种赤臂上阵的小家举动使众多的西方外交官意外得瞠目结舌,私下里忍俊不住。再请看前几天江泽民与CBS华莱士先生的对话,江氏在法轮功问题上信口雌黄、无中生有,说什么。。。而回国后又不敢在国内公布。江氏在镇压法轮功问题上担任了总策划和主演,而一年以来甘心跟着他跑龙套的只有被社会公义和人类道德彻底遗弃的渣滓,这种局面的形成,只能说是出自于江泽民妒忌、恐惧、迷信、张狂和凶狠的混合本性。

    从去年力主镇压,到每一个阶段的部署,都有江泽民的讲话为依据和驱动源。仅仅这些讲话就构成江泽民违反宪法罪推卸不了的证据。这些罪证都曾作为机密文件下发到各个单位,不信大家把材料凑凑,那些鬼鬼祟祟下达的中央文件摞起来也该有个规模了,任何否认和抵赖是无济于事的,倒是为很多人摆放自己的良心和生命未来的位置提供了一个机遇。冤有头,债有主,到了清算的时候,“解铃还找系铃人”。


    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江泽民在CBS答法轮功问题想到的
    文/孙罡正

    【明慧网2000年9月15日】 常有人问我:“法轮功是不是在搞政治?”我回答说:“不是,是修炼,是修身养性。”随后,就会被问到:“那中共干吗要镇压法轮功?”当然,西方人和东方人对于同一问题,想得到的答案不一样:西方人只是觉得不可思议,这是在他们的国度决不可能发生的事;而东方人则想知道你们背后是不是有什么隐瞒的。而我只能无奈地说:“我也很想问问江泽民:修身养性的法轮功学员从来没有与政府为敌过,为什么他要这样敌对法轮功?”想问归想问,当然机会是极小极小的。不过这次华莱士对江的采访,倒给了我不少启发。

    采访中,江说法轮功创始人“自称是‘菩萨转世、耶稣转世’”。我不禁有点纳闷,前不久中共媒体不是还在说“暗示释迦牟尼转世”,怎么现在说词又变了?是不是江主席背错了台词?看来“说谎不容易”。然而当我再仔细琢磨琢磨,似乎恍然大悟:最近听说不是要进一步镇压法轮功吗,那总得编点理由掩人耳目吧;而西方人普遍同情法轮功,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心大陆法轮功学员遭到迫害的境况,要转移西人的注意力,搅乱人们的逻辑,那就得编点新的。‘勾结西方反华势力’?这个理由煽动不起美国人的‘爱国热情’,‘一千四百例’一一在被揭穿,‘释迦牟尼’偏偏又是东方人的神,看来只有‘自称耶稣转世’才有可能引发西方人的反感。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不过,谎言终归怕见人,这不,CBS的采访在大陆播放时,大陆百姓就没有‘福气’聆听到江主席的这段台词了。

    其实,经过一年多的了解,人们多已看出了些端倪:江和中国政府媒体所宣扬的只不过是为了他们的镇压而找的借口,用来掩盖他们犯罪的事实。邪恶是怕曝光的,当真象大白于天下时,它们就将被历史所淘汰。当知道了中国政府打死了五十多位法轮功学员时,当听到了数万百姓因坚持信仰坚持炼法轮功而惨遭迫害时,当看到了法轮功学员的平和与坚强时,谎言不攻自破,人们自然就辨别出了什么是好、什么是恶。越来越多的人发出了他们正义的呼声:停止镇压法轮功!

    (2000年9月13日)


    江泽民镇压法轮功,实行网络专制

    【明慧网2000年9月15日】江泽民镇压法轮功实行的是封建式的、网络式的专制手法,从政治上,经济,生理,肉体,精神各个方面全面地迫害法轮功学员,手段残酷、凶狠。

    1。株连九族的控制

    父母,丈夫妻子,儿女,孙子孙女;眼见迫害致死的人员,知情者,亲戚,朋友,同情者。

    2。基本生存条件的钳制

    户口证,身份证,外出证的扣留。
    下岗开除党籍,团籍,军籍,学籍,工作。
    不准参军,升学,不准参加工作。
    不发工资,退休金。
    没收房屋,收音机,电视机,计算机,存款,罚款,要巨额保证金。
    转化学习班实为土刑庭,集中监视。
    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劳教,劳改。

    3。坐连网络的日夜监控

    邻居,地段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区,乡,县,市,省。
    户籍警,派出所,公安局,政法委员会。
    监狱犯人,不控制法轮功学员,其他犯人不准吃饭,不让家人探视被罚,利用犯人监视,毒打法轮功学员,狱警,警察。
    各地方警察与北京警察联手抓捕法轮功学员。
    各交通要道,重要路口,车站,码头,地铁站出口盘查堵截。
    便衣,警察,武警配合盘问,抓人审讯分工负责。
    地段,街道,警察,公、检法协同。
    写保证,每天打电话,报导,上门查问,监视,跟踪,重大节日关起来,窃听,举报。
    警察迫害不力,扣奖金,下岗,撤职,逼迫助纣为虐。

    4。实行人格侮辱,酷刑生理肉体伤害,直到肉体消灭。

    掌嘴,拳打脚踢,电棍,皮鞭,老虎凳,大棒打,脚镣手铐,苏秦背剑,地牢,脱光打屁股,打伤,打昏,打死。
    不准大小便,不准睡觉,不准喝水,逼迫绝食,强迫灌食,不准吃喝,不准拉屎拉尿,被逼绝食,酷刑拷打,逼跳楼,跳车。
    闻大便,摁便桶。往口里塞臭袜子,脏布。
    不许睡觉,车轮审讯,雪地里冻,冬天用冰水浇。
    精神折磨,把正常人整疯,直到肉体消灭。

    5。把健康的正常人整成疯子

    非法关进精神病院,强行注射伤害神经的药物,把人整成疯子。
    把正常人整疯,直接破坏正常人选择自己人生道路,以致生存的能力。
    让人丧失正常人的记忆,精神,摧毁人的元神,直到肉体消灭。

    6。强迫所有的人说谎话,彻底摧毁中华优良道德

    自己在一切场合讲假话,栽赃陷害。
    不许受益的大法学员讲真话。
    逼不是大法学员的人谎称受骗上当。
    逼伪装的特务混进好人,逼便衣警察诱骗大法学员。
    逼地方警察谎报当地大法学员上京情况。
    逼新闻媒体做假报导。
    逼各级干部整治群众,逼不明真相的基层干部犯下害人害己的严重罪行。

    (2000年9月15日)


    加拿大法轮大法学员就“中国大使馆谈话”的声明

    【明慧网2000年9月15日】25日、26日在多伦多、蒙特利尔等主要大城市的部份中文报纸刊载了“就法轮功举行大法周,中国大使馆发表谈话”的文章。为此,我们发表严正声明如下:

    中国政府对法轮功和大陆的法轮功炼功人的迫害与镇压违背了人类社会普遍承认的“信仰自由”原则,违背了国际公约,侵犯了人权。是不能接受的。

    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发言人发表谈话,公然攻击加拿大法轮功炼功人,攻击在加拿大境内合法举办的民间团体活动,我们认为,作为加拿大公民和合法居民,我们的名誉已经受到了伤害,我们受加拿大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已经遭到了侵犯,这是绝不能容忍的。

    大使馆发言人居然公开指责加拿大法轮功学员“散布了不少谎言”,并煽动加拿大学员“不再参与”法轮功的“任何活动”。

    众所周知,本次“法轮大法周”活动直接获得了包括加拿大总督和许多政府高层官员、国会议员的关心和支持。上述人士亲笔签名的贺信、贺词以及发表的谈话记录,新闻媒介已多有报导,大使馆发言人说法轮功学员“散布了不少谎言”,岂不是在说包括加拿大总督和其他社会知名人士都已被“谎言”欺骗,已经“丧失了判断是非善恶的基本能力了”吗?岂不是在说在全国范围内动用了的军队、武警、公安和雇佣来的地痞对数以百万计、千万计的手无寸铁的炼功民众进行了野蛮,残忍和流氓式的镇压的中国大陆方面,是“受了委屈和冤枉”了吗?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中国大使馆发言人正在使用的不正是“贼喊捉贼”的伎量吗?

    中国大陆的老百姓在自己的生活中认识到了法轮大法是真理,法轮功是使人身心健康的最好功法。在自92年以来的八年炼功实践中,太多的人从死亡线上被挽救回来,太多的人从病魔缠身的痛苦中解脱出来,太多的人从人生的迷茫中、从道德的沦丧中警醒过来。他们成为了健康的人,成为了真正的好人。这是包括中国政府高官和中国国家权威机构在多次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所公开承认的。这岂是东拼西凑的所谓“1400例”所能诋毁的?

    中国政府先制定镇压政策,再搜集伪证;先抓人,再罗列罪名;先定罪,再制定定罪的法律,先在电台、电视台、报纸上公布“罪行”,再开庭进行所谓“法庭审理”……这种种荒唐的逻辑混乱的行径,实在是使“泱泱大国”名誉扫地,使曾经拥有“仁义礼智信”优良传统的中华民族蒙受莫大的耻辱!

    中国使馆爆出新谎言:镇压得到大多数国家的理解和支持

    而中国大使馆发言人居然在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政府、议会公开支持的情况下,说什么中国对法轮功和炼功人的镇压“得到了大多数国家的理解和支持”。这又是一个自欺欺人的谎言。事实是中国对法轮功的迫害得到了世界众多国家和地区的谴责。99年7月,中国当权者要求引渡法轮功创始人,立即遭到国际刑警组织拒绝;同期,加拿大率先谴责中国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美国参众两院全体通过议案要求中国停止镇压法轮功。澳大利亚外交部公开警告中国政府停止骚扰在澳法轮功修炼者;欧洲议会就法轮功等问题通过决议强烈要求中国政府维护法轮功修炼者的权利;联合国人权主管公开抨击中国压制言论、信仰、宗教自由;国际特赦组织等40余人权组织同声谴责中国对法轮功的迫害,……难道这些就是发言人所说的“得到大多数国家理解和支持吗”?

    中国政府将法轮功定为“邪教”,不能不使人联想到历史上曾经多次发生的事,将千千万万的人打成“反革命”“里通外国”“特务”,其中包括多少科学家、艺术家,多少为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而立下汗马功劳的功臣,甚至是开国元勋。历史上血的教训难道还没有给今天的人们留下足够的教训吗?“只能信我的”,不信就是反革命,就要被抓、被关、被劳教、被判刑、甚至被处死,而且还不许亲友申诉,不许向新闻媒介曝光,被动刑之后,还要在镜头面前”感谢政府的挽救”……究竟谁是邪教,难道不是再明确不过了吗?

    中国大陆方面在全面封堵了中国大陆法轮功炼功人公开为自己申辩的任何途径,剥夺了炼功人信仰自由的同时,利用一个大国的高科技手段、一大批专业人员,充足的钱财,向海外各国散发了大量诬蔑法轮功的文字和音像材料,甚至中共总书记亲手将这样的材料递到美国总统的手中。同时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在各个城市的华人社区和华人团体(包括各个大学的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中,多次召开专门攻击法轮功的会议,放映攻击录像带,散发攻击文字材料。所有这样的会议都是背着法轮功学员召开的。法轮功学员多次呼吁直接对话、和平解决目前危机的善良愿望,一次次遭到大使馆和各地领事馆的拒绝。法轮功学员敢于在任何场合与任何人讨论事实真伪,而中国大使馆和各地领事馆却一次也没有走到法轮功炼功人中。是谁见不得阳光?是谁邪?否则为什么不乾脆在电视台举办一次像样的讨论会,由中国大使馆、中国大陆方面与我们法轮功学员讨论一番,让天下人看一看。真能这样的话,正邪善恶不是自有公论了吗?

    五年多来,在加拿大,炼法轮功的人越来越多,人们身心收益,人传人,心传心。我们就是在公园绿地上炼炼功,在借到的公共活动室或学员家里看看书,交流心得体会。中国大陆公开镇压法轮功以后,大陆的法轮功学员失去了任何说真话的机会,我们认为,作为一个正直的人,有义务站出来向广大人民,向国际社会和国际舆论讲明事实真相。

    我们采取的所有方式都是合法的。我们整理的所有事实真相材料都是公开的,都曾力图递交到大使馆和各地的领事馆里,但多次遭到拒绝。甚至,中国外交人员在大使馆和领事馆之外的华人社区的公共场所里,放映攻击法轮功的录象时,居然粗暴地拦阻法轮功学员入场。而这样的场所本来是人们可以自由出入的。

    更有甚者,我们的学员当中有人被跟踪过,有数人多次接到电话威胁,学员们在公共场所炼功时多次被可疑人士照相、录象,集体活动时多次明显被人长时间监视,有人以记者身份或伪装成记者,伪装成法轮功学员,伪装成前来学功的人士,刻意搜集法轮功学员住址、电话。还有更多更直接的对加拿大法轮功学员的威胁,我们正在进一步确认之中。

    还有在华人新闻媒介中多次发生了明显带有倾向性的偏颇报导,都使人们从逻辑上不得不怀疑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或中国的某些部门在其中是否起了什么作用。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在法轮大法修炼中获得了健康身体和美好精神境界的加拿大法轮功学员,为了保护自己个人的公民利益不受侵害,为了自己的妻子儿女不会在大街上被人骂为“邪教分子”,为了不让已经铺天盖地而来的愚弄中国人民的拙劣谎言,再次愚弄呼吸自由空气的加拿大民众,为了捍卫天赋人权的信仰自由,也为了保护庄严的加拿大法律的公正,确保受法律保护的“言论自由”,不至因为来自任何政治势力的压力而遭到扭曲,我们(加拿大法轮功修炼者被迫站出来说话了。

    加拿大境内的言论自由能否容忍其他国家侵犯?加拿大境内的信仰自由能否容忍任何政治势力干预?加拿大境内的新闻媒介的公正性能否容忍被玷污?我们加拿大法轮功炼功群众正在密切关注着。

    加拿大法轮大法学员郑重声明:对于任何使我们公民名誉、财产、利益受到损害的行径,我们保留任何合法的追究权力。


    加拿大部份法轮大法学员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七日


    法轮功真实故事图片展在欧洲议会大厦举行

    【明慧网二零零零年九月十五日】2000年9月12日至14日,法轮功真实故事图片展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的欧洲议会大厦中举行。由于得到了欧洲议会议 Cecilia Malmstrom女士的大力支持,使此次图片展得以顺利进行。参加此次活动的有来自英国、法国、德国、比利时、爱尔兰、瑞典等国家的法轮大法学员,而且大部分是白人学员。有的白人学员刚刚参加完纽约的洪法活动,便立即赶到了比利时参加此次的洪法活动。

    在欧洲议会大厦100多平方米的展厅内,欧洲学员们布置了由英语、法语、德语组成的三个展区。

    9月12日上午11时,举行了法轮功真实故事图片展记者招待会。在记者招待会上,Cecilia Malmstrom女士这样讲到:“我为能主持这个展览感到骄傲,同时也为需要这样的展览而感到伤心。我们举办这个展览的目的是因为法轮功的人权遭到了中国政府的大规模侵犯……”。此后一位法轮功学员宣读了欧洲法轮功学员的声明。声明中指出:“中国必须和所有联合国成员国一样遵从同样的国际人权标准。我们感谢欧洲议会通过的关于谴责中国侵犯人权的决议,并敦促欧洲议会继续帮助制止人权迫害,尽快认识到法轮功是使全世界上亿人民受益的和平的、非政治性的精神修炼。”一位学员还代读了另一位英国学员回国后所遭受的种种非人折磨的经历,此英国学员因护照被中国大使馆扣留而无法到场。

    记者招待会后,记者们采访了在场的法轮功学员和Cecilia Malmstrom女士。下午两点,Cecilia Malmstrom女士主持了此次法轮功真实故事图片展的开幕式。参加开幕式的有许多欧洲议会议员和各界来宾,我们向欧洲议会所有626名议员都发出了邀请。因此,展览会期间,许多议员和在大厦中的工作人员都利用休息和吃饭的时间来到展厅观看了图片展,并主动索取大法资料。各欧洲国家的学员们还积极联系了本国的议员,并向他们详细地介绍了法轮大法和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国内受到残酷迫害的真相。许多议员对此次展览表示了极大的兴趣,并向我们提供了许多如何向世人讲明真相的建议。 (2000年9月13日欧洲学员报道)


    山东某市法轮功真象妇孺皆知

    【明慧网2000年9月15日】 山东某市大法学员,自从99年7月22日以来,全市大法学员遭受到邪恶势力的严重迫害。去年10月份凡是进京上访、炼功的学员都被停发工资、下岗。今年7月20日以来,所有坚持炼功的学员全部停发工资、大量罚款、交保证金。在这种艰难的形势下,他们没有被邪恶吓倒,一年来,学员们一直保持着联系,他们以上访、善意申诉、向世人讲明真象、出去炼功、集体学法等作为主要的护法形式,他们还自发组织小型交流会,使学员互相启悟,认清当前修炼的形式,整体提高,整体升华,以法为师,共同精进。

    在生活遭受极其困难的情况下,他们省吃俭用,节衣缩食,把多年的积蓄拿出来印制大量的洪法、真象材料,部分被迫下岗的学员,就把大量的精力用于向世人讲明真象,救度世人。一开始他们印的材料少,就采用张贴的办法让更多的人了解法轮功的真象,后来材料多了,他们就改变了方式,对政府机关部门采用直接邮寄成册的真象材料,系统地介绍法轮功真象。比如《法轮功和平历程》(16页)、《法轮功真实的故事》(60多页)和《法轮功真相》(80多页);对家属楼采取递送的方式,送去看完之后再要回来传阅;对居民楼采取插放单张的洪法材料的方式;还有的学员在集市、公共汽车上、大街小巷直接将真象材料送给来往的行人等等,不拘形式。为了避免重复,他们还把该市划分成一些小片,几个学员负责一小片,根据自己的时间掌握发放洪法材料,大约有五六百名学员积极行动起来,很快在7月20日以前就把整个城市全部无一遗漏、无一重复地都发完了。在短短的几天内,整个城市对法轮功真象几乎达到了妇孺皆知。

    今年7月份,当地公安机关非法拘留、关押、监控了一批大法弟子,把他们关在不同的地方,在没有相互联系的情况下,学员不约而同地绝食,用生命抗议公安机关的非法行为。几天后,他们全部释放。释放后他们再一次掀起了护法的高潮,走出来向世人讲明真象,这段时间针对周边的农村,基本上是采取散发单张的洪法材料,主要有《善良的人们,请来了解法轮功真相》、《一位北京老大娘的公开信》、《“纸包不住火“,法轮功真相简编》等。

    该市共印制《法轮功和平历程》(16页)两千余册,《法轮功真相》(80多页)近六百册,《法轮功真实的故事》(60多页)一千余册,印制单页材料共50万张。现在该市已恢复以小组为单位的集体学法。

    (2000年9月14日大陆学员报道)


    瑞典学员:在洪法中修炼

    Vasilios & Carita

    【明慧网2000年9月15日】 尊敬的师父、亲爱的朋友:

    我叫瓦斯理欧斯, 我叫卡睿塔。我们有一个女儿,叫奥莉维亚,8岁,也是个修炼者。

    我们很高兴和您分享我们的洪法修炼体会。

    瓦斯理欧斯:98年5月我在瑞典从电脑网络上发现了法轮大法,我们的生活从此开始。我立刻开始读师父的小传,并相信这是非常可贵的东西。我带着从电脑上打印下来的“中国法轮功”回到家,我们就开始了修炼。

    卡睿塔:那时我一天到晚想的是我们正在希腊建造的并打算八月搬进去的新房。在希腊北部的一个小村庄,我的公婆住在那里,在那里有我过去六年以来一直规划的对未来的美好、浪漫的幻想。我先生将和一位伙伴开始自己的生意。他们将向瑞典的公司提供去希腊岛屿上以气功来解除压力和紧张的旅游。所有的准备工作都就绪了,如宣传用的小册子,和瑞典最大的旅行社的合作,及我们对舒适轻松的生活的梦想。然而,接下来发生了什么呢?我们找到了法轮大法。您可以想象,在以后的两个月里,一切都发生了变化。

    八月份我们去了希腊。我已经放弃了我的梦想,并且不太想离开瑞典。我先生也放弃了他未来的生意。我们去希腊的主要原因是希腊人还没有得法。也许我们为此而做些什么。突然间,没有同修的帮助,我们必须自己来做事情。然而我们才修炼了两个月,而且希腊的环境比较复杂。想到我们将会有许多过关和考验,我有些害怕,同时又很欣慰。

    瓦斯理欧斯:我们打算在我父母家里住两个月,等待我们的新房完工。刚一到父母家,我母亲便要带我们的女儿奥莉维亚去教堂用圣餐和葡萄酒。当我们告诉她我们不再去教堂,而且努力向他们解释原因时,我们的洪法中的修炼便在这样激烈的方式下开始了。我的父母感到震惊,他们说不希望我们回来,并且不再认我这个儿子。当然他们不会把我们赶出去,因为怕在乡亲们面前丢脸。因怕他们把我们宝贵的书拿走,我们只能在夜里等他们睡着了以后读法。

    后来,我们告诉别人我们修炼法轮功,并向他们解释法轮功是什么,他们告诉我们不要到处宣讲。在希腊,特别是在乡村,教堂有很强的地位。人们认为除了希腊的正统宗教,其它的全都是邪的。但实际上,只是由于我们的怕心使我们不能以好的方式洪法。

    到希腊两个星期后,我们参加了瑞士的法会,师父在会上讲了法。晚上,我参加了来自不同国家的辅导员会。过了一会儿,师父来了。我们可以问洪法方面的问题。我也举了手要问师父应怎样在希腊洪法。很快我起了各种害怕的心理,我想我们可能不能去商店里买食品,我们的女儿会被赶出学校。我坐在那儿,几乎整个会议中我都举着手,却从未轮到我发言。即使只有我一个人在举手,师父也没注意到我,而且我就坐在师父的前面。一位坐在我旁边的同修甚至告诉我站起来,以便引起师父的注意。此时,我放下手来。我知道师父是让我悟什么事情。我的问题并非是问题,不过是对自己和自己的处境感到可怜的抱怨而已。师父在“真修”这篇经文中说:“真修弟子啊,我教你的是修佛修道的法,你们却因为在常人中的利益损失了而对我诉苦,而不是因为自己在常人中的执著心放不下而苦恼,这是修炼吗?”

    卡睿塔:从日内瓦回到希腊,时间很快过去。我们认识到有许多执著心在阻挡着我们,使我们不能很好的洪法。我们决定更加精进地修炼自己,做个好公民。一天我住在附近那欧萨镇的瑞典朋友告诉我,有一位男士在户外的运动场上练某种中国式的运动。这在希腊是少见的。他能这样做,我们认为他一定思想很开通。我们想找到此人。当时我们没有意识到他是将帮我们在希腊建立第一个炼功点的人。

    瓦斯理欧斯:我们需要尽快找到他。因为到了我要去希腊军队服六个月兵役的时间了。突然间,我们收到了另一位那欧萨镇的瑞典朋友的电话,她告诉我们她知道一个人在那欧萨的运动场上炼太极。我们认定是同一个人。便让朋友告诉他我们炼法轮功。朋友告诉他后,他立刻就想见我们。由于各种干扰,在我服兵役前,我们未能见面。在我回家休假时,我们有一个约会。可是,不巧那天他太太生小孩!八个月我们未能见上一面!

    在军队时,我试图把大法告诉别人。我每天在户外和户内炼功,以便别人能知道法轮功。开始时,我的上司及其他士兵对我很有敌意,因为他们认为法轮功是不正统的。他们甚至把我的书拿走。经过多次向他们解释法轮功是好的之后,我将书要了回来。在我的兵役即将结束时,我的所有上司和其他士兵都明白了法轮功是正的。我的上尉和一些士兵甚至要书看,并开始了修炼。“佛光普照,礼义圆明”。我的兵役圆满结束,我可以回到村里去了。

    卡睿塔:这位八个月来我们一直想见,但因种种干扰而未能见到的先生,在我先生回家后不久便给我们打来电话。正是那天我们决定般回瑞典!没有任何事情能阻挡他,在我们决定离开前他奔向我们。当天晚上他来到我们家。他七岁就练武术,并在那欧萨有自己的武术学校。他四十岁,很热心。他向我们讲述了自己惊人的故事。他七岁时,在学校,他在白色的板子上画一个使人奔向耀眼的、明亮的光的台阶。当他的老师问他是什么时,他说“将来有一天我要去那里”。从孩提时,他就感觉自己被保护着。我先生和我都觉得他和法轮大法很有缘份。例如,一次他在梦里梦见卍字符,他便在他的学校里划一个卍字符。他过去经常请一些武术师。经过一些学习,他们总是告诉他,他们可以教他“中国国粹”,气功。然而他从未感兴趣,直到他听到“法轮功”,马上如梦方醒!

    瓦斯理欧斯:我开始为他翻译“转法轮”和师父在纽约及法兰克弗法会上的讲法。我们教他炼功。他说不知为什么这一切对他来说都感觉很熟悉,但他不知为什么。当然我们知道。那天晚上很晚开车回家,他看到车前一个大法轮。可我们还没看到法轮呢!当我翻译师父的书中的话或引用师父的词时,他总是看到师父的法身在我身后。我们一起在那欧萨成立了第一个炼功点。当时共有六个学员,现在大约有十五个学员参加每周两次的集体炼功学法。他们也在将“转法轮”翻译成希腊文,我们希望不久能印成书。

    卡睿塔:我们在希腊住了十六个月。在这期间,村里的每个人包括我的公婆,由不喜欢我们变得爱我们。就是从未与我们讲过话的人,听说我们要离开都流下了眼泪。有些人甚至问我们是不是因为他们的过错我们才离去。他们开始向内去找了。我们再一次体会到“佛光普照,礼义圆明”此时离开希腊我有些伤心,但我知道我们的朋友会在希腊继续洪法。或许做的比我们还好。法轮功终于在那里洪传起来了。我和瑞典的学员打算不久将去那里支援他们和洪法。我从未感到过自己足够成熟和有足够的能力去洪法,特别是在希腊,我甚至不太懂那里的语言。但我总是严格要求自己。我体验到如果修炼自己,做好我的工作,努力做一个社会的好成员,向公众展示功法,就会对他人有很大的影响。我意识到,就是我是个新学员也没关系,我也能为洪法做我能做的。我知道如果我能向世人讲明法轮功真相,“助师世间行”,我也能成为这个世界上的正法中的一份子。

    瓦斯理欧斯:今年一月我们回到了瑞典。因为我们在一家大工厂工作,我们决定每天午休和下午休息时炼功,以便人们能接触到法轮功。我们还发放了关于法轮功和中国镇压的材料。尽管人们表示感兴趣,但没有人来学。过了两个月,我们觉得没希望了,因为没有人加入我们。但我们依然继续炼功。一天,我们没能炼功时,一位先生问我:“你们今天不炼功吗?还是我错过了你们的炼功时间?”当时我意识到坚持不懈的向世人洪法是很重要的。如果我们一天不炼功,就会由于好的东西突然消失而使他人失去希望。即使他们自己不炼,他们都感觉法轮大法好。我们继续每天不间断地向世人洪法并让他们知道真相。大法洪大的慈悲能为人类带来希望。我们感到在洪法和向世人讲清法轮大法真相方面做得太少了。我们将会更加精进。

    就象师父在“理性”中讲的:“用理智去证实法、用智慧去讲清真相、用慈悲去洪法与救度世人,这就是在建立觉者的威德。”

    谢谢大家。

    (2000年9月发表于纽约法会)


    难忘的日子

    回忆在北京4.25-7.22

    【明慧网2000年9月15日】
    师父好!
    各位同修好!

    我是于1997年在北京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去年9月初来到英国。很高兴能参加英国第二届法轮大法法会,也很高兴能有机会向各位同修介绍一下1999年4月25日至7月22日期间,我在北京的一些见闻和修炼体会。

    4月25日和平请愿

    4月24日晚,我们在集体学法时,几个功友说起了前几天发生在天津我们的学员被抓的事情。事情的起因是中国科学院的何某某在天津市教育学院的校刊上发表了题为《我反对青少年练气功》的文章。该人在文章中恶意攻击、诬蔑法轮功,并暗示有可能导致成义和团之亡国运动。首先读到此文的天津学员自发地到该学院编辑部请求他们给予更正,但是校方的态度非常不友善。随着此事的传开,更多的大法学员陆续地去该学院反映真情,然而该校领导却叫来天津市的警察开始打学员并抓人。介绍完这个基本情况后,一个功友给我们念了一遍何某人写的这篇攻击大法的文章,并说有许多学员想在明天(4月25日)去府右街国务院信访办公室向中央领导反映天津市警察局乱打人抓人的情况。我们对此也进行了讨论,各抒己见,有的认为这是在六四前的敏感时期,我们去向当局反映情况容易引起误解;有的认为我们应当及时反映情况,要求释放天津被抓的学员;也有的说我们不仅要要求释放天津被抓的学员,还应当向中央领导反映有些政府职能部门随意决定禁止出版法轮功的书籍并在有些省直接干扰学员炼功的情况。然而,持不同意见的人彼此都很难说服对方,最后大家都觉得自己怎么悟的就怎么做吧,谁愿意去就去,都不要勉强。

    4月25日早上,我先对我先生简单讲了一下天津发生的事情,并告诉他我要去府右街同其他功友一起向信访办反映情况。他开始不同意,后来还是让步了。所以,等我从家里出来经西单商场这边赶到府右街时已是十点多钟,远远就看见与府右街相垂直的这条大街两旁的人行道上坐满了学员,有很多是外地人装束,心里不免觉得惭愧来得这么晚。我先来到府右街上。这是一条南北向的大街,所有学员都在街道的西边人行道上,最前边站着一排学员,让出了盲人道,这排学员的身后留下了一条供学员行走的小道,然后从这儿一直到墙角密密集集地坐满了学员。大家都非常安静,或者在自己看《转法轮》。我想站到前排的学员中,但是已经是人挨人,肩并肩,根本没有空间再多站一个人进去。而且后边坐着的学员中也是同样没有地方可再多坐下一个人。所以我顺着供学员行走的那条小道往北走,不多远就是西华门(在府右街的东边),我们的学员代表就是从这里进去向政府反映情况的。然后我从这里折回到刚来时的那条街与府右街相通的街口上,在那里找了一个地方,与三个北京师范大学的退休老师坐在一起。我在这里一直坐到了下午两点钟。其间去胡同里的卫生间时,才发现原来府右街西边的这些胡同里也坐了许许多多学员,大家同样很安静。

    两点钟,一个大约只有十几岁的小功友一边抹眼泪一边向我们这边跑来,并绕过我们几人,原来她的父母坐在我们身后。这女孩手里还拿了一张传单。顺着她跑来的方向看去,有几个人在这个街口向学员散发传单。我起身过去询问那小女孩出什么事了,要过传单看了看,原来是以北京市公安局名义发出的叫大家离开这个地方的所谓公告,也没有加盖公章。而那个女孩在向她父母激动地讲述着的却不是这个传单,而是当那几个不明身份的人向学员发传单时,天空中出现了许多许多法轮,这个女孩因为看到了那壮观的景象而激动得哭了起来。当然,那几个人的传单也就再发不出来,拿到传单的学员也未继续传递。

    同那几个北师大的老师坐在一起时,我心里一直总感到有些不安。自己是年轻人,应该到府右街上去与第一排的功友站在一起。告别了师大的功友,我穿过几条胡同,随意从一个胡同走出来,没想到这个胡同口西南方的对面便是西华门。我挤着在这个胡同口边上同大家站在了一起。这里的气氛在安静中,显然又多了几分严肃和庄严。对面西华门的两侧分别向北向南一辆接一辆地停满了小轿车及警车,街道中的警察比起我在上一个街口看到的要多得多。第一次面对这么多警察这样站着,心中突然觉得有些紧张。

    后来,我发现在对面西华门下也站了一个人,有时在那里踱来踱去的。看其样子既不象政府官员,也不象警察。心中不免生出疑问:这人是谁?为什么他可以这个式地站在那里而警察不管他?我不时抬眼看那人,心中的疑问有增无减。等到我终于发自内心地不想再琢磨那人是谁时,身旁站着的功友突然轻声问我:你知道对面门下站着的那人是谁吗?我说不知道。他说那人就是何某某。怪不得他能站在那个地方。头天晚上听着功友念他的文章时心里还很气愤。这时看见这个攻击大法的人就在眼前时,心里却一点气恨都没有,平静得就象这个人根本就不存在一样。在这里站了一整天的功友们也都知道他,然而大家也都是那么平静,没有丝毫的仇恨。是啊,对这样一个将会遭到形神全灭的人,确实没有什么好气恨的。

    下午四点多钟,由南向北驶来了一辆辆装满警察的警车,一直向北开去,不知道停在了什么地方。府右街上过往的车辆也在逐渐减少,后来基本上只剩下公共汽车和警车。很明显,官方在做着某种准备。这段街上的警察人数也在增加,我感到气氛紧张了起来,怕心也起来了。但是我周围的学员,不论是站着的还是坐着的,都依然是那么平静,而且不断地有学员想再站进来。这给了我很大的鼓励,我告诉自己,一定要在这里站足三个小时。时间到了三个小时后,我又开始向南走,街道上警察比西华门那儿少多了,而且比我上午来时看到的还要少,他们看起来也很轻松,抽烟,聊天。无疑,学员们的祥和与安静打消了这些警察的戒心。当走到一个单位大门口前边时我挤着坐了下来,府右街上也只有这样路口的地方还能挤着坐。我小声地与身旁的一个功友交谈修炼心得。他是从天津的邻近地区——河北省保定来的,得知天津学员被抓的消息后,他当晚就乘长途公共汽车到了北京想上访。我对他说我有些害怕,他平静地说,没有什么好害怕的,我们有大法在。他说得非常平平淡淡,但是他脸上自然流露出的纯真、朴实,却深深地震撼了我的心,我也真切地感受到了从这些来自不同地方的、聚集在一起的大法学员身上体现出来的大法的力量。我的心一下平静了下来,不再觉得害怕。值得一提的是,和我们坐在一起的还有一家从北京郊区来的功友,那个小婴孩不到半岁,也不哭也不闹,那对年轻的父母也总是笑眯眯的,当问及那婴孩有多大时,那位年轻的母亲脸上所洋溢着的、用常人的话来说叫做幸福自豪的笑容真是令人心动。他们一大清早就到了府右街,在这儿已经一整天了。

    后来,开始有学员过来传递一些口信,从内容看,我们发现官方开始施加压力。最后一次口信,大意是说,如果警察来抓人打人,请大家以修炼人的标准要求自己,不要同警察发生冲突。听完后,我们只是平静地把口信再传递给身后的学员,大家都没觉得受到威胁,也没有害怕。警察施加的威胁和压力,就象木渣掉进了一个大熔炉,瞬间就被熔化得无影无踪。周围的一切都是那么的宁静祥和。六点钟左右,有功友叫我看太阳,太阳周围是一片红光,就象我们在炼功场上看到的那种红光。我们都静静地看着。慢慢地,太阳变得好清凉,一个好清凉的世界。再后来,一个大圆盘罩在了太阳上,一个金色的卍字符逐渐显现出来在不停地正转反转,原来这是一个大法轮。虽然我看不见四周的小卍字符和太极,但是我相信肯定有的功友看得非常清楚。

    晚上七点时,脑子里又冒出来一个想法,我想从南向北走过府右街,看看有多少功友,看看北边是什么样的情况。这样我又慢慢地向北走,再次路过西华门时,那里依然警察密布,但我已经很平静了。整个府右街西侧人行道上都是我们的学员,同样地,前边紧密地站一排功友,后边一个挨一个坐着我们的学员。不知道走了多远,发现了一个学校,校门是开着的,校园里全是警察,想必就是下午看见的那些乘警车来的警察了。所有与府右街相连接的那些胡同里都坐着我们的学员,也都留出相当宽的通道所以也不影响行人出入。快走出府右街时,遇到了几个一起学法的功友,于是我停了下来。在这儿,有一位八十多岁的老人,已经坚持一天了,大家劝她孙女把她送回家,可是老人执意不走,大家挤出了一块地方使老人能躺下来。记得在学法交流时,老人曾说她早就过了天年了,现在的生命是师父延续来给她修炼的。还有一个功友说,他并不求非要得到一个什么结果,只要大法需要,他就会在这里一直站下去。

    晚上九点多钟,开始有学员向外疏散。我们继续静静地站着,默默地注视着,直到有一个学员过来说,我们的代表已经出来了,朱总理接见了他们并同意了我们提出的四条要求,取消新闻出版署对出版法轮功书籍的禁令,给予法轮功学员以合法的炼功场所,释放天津被抓的法轮功学员。听完后,我们依然是那样的平静,大家慢慢地收拾好坐垫,安静地离开了府右街。

    4月25日,这是我生命中难忘的一天。

    风云莫测的日子(4.26-7.20)

    4月26日晚,许许多多功友来参加了集体学法,包括那些没去府右街上访的。辅导员先告诉大家,这是我们最后一次在这个房间里集体学法,提供此房间的单位收回了房子,因为单位已经接到通知不准许再向我们提供场所。在同往常一样先学了一讲《转法轮》后大家就昨天的上访一事开始了交流。依然是各种认识都有,但是普遍地感到一些担心,因为这个国家的政策经常是说变就变的。

    在单位里,办公室的同事也是议论纷纷。多数表示不理解,有一个直接说大法不好,认为在闹事。我刚向他们解释了一下就闭口了,因为说不了几句话就要变成争论了。在这个时候做不到心平气和地去解释,那最好闭口不说话。否则,他们真会认为我们在争斗。这时我发现自己平时学法不够,一着急,更说不清楚了。所以那时开始大量地增加了学法时间,一遍一遍地读《转法轮》,学经文。几天后,我开始能够控制自己的情绪向同事作一些解释。

    5月初,单位传达了一份公安部的文件,说有练法轮功的人要到香山去搞什么集体自杀,还说什么如果亲朋好友中有练法轮功的,要大家去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我听了大吃一惊。生命对一个修炼者来说是多么的宝贵,怎么会去自杀?可是这是公安部的文件,也不可能乱编呀。我自己一直在中央政府部门工作,从未想过要怀疑政府部门的文件。所以我便认为这些想什么自杀的人不是真修者。5月份里,公安部的文件真是一个接一个,虽然没有直接说法轮功不好,但是总是在说练法轮功的人又要怎么怎么了,那些对法轮功一点不了解的人听了文件以后,会误以为这个功法不好,会误以为这些练功的人愚昧。这时我才开始对这些文件产生了怀疑,但是我还是不理解公安部为什么要这样做。

    这期间,集体学法显得尤其重要。我们每天的集体学法都改在了一些辅导员家中。但是,每周星期天下午在北京血站中心的学法点一直坚持到了7月份的第二个星期日,因为该单位的一个领导也是大法弟子。在这里,我们互相交流各自在单位上所遭遇的事,有的单位已经明确要求党员不能练法轮功,我们也得知参加425和平上访的一位师级军人干部最终被劝退出党;也交流社会上对我们的议论,如何在法上认识这些事情等等。这段时间的集体学法交流对帮助每一个学员在法上提高认识,坚定修炼真是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记不清是在5月底还是6月初,我所在单位机关党委作了一次关于机关工作人员练法轮功的情况调查。那是一个下午,局里一个同事每个办公室发了一张表,要求以处室为单位登记哪些人练法轮功。虽然通过集体学法交流时我已经作好了被开除出党的思想准备,可是真的事情突然出现而且还没有到想象的那么严重时,我的心还是怦怦跳了好几下,房间里也似乎一下变得安静,静得就象只能听到自己的心跳一样。我告诉自己要冷静下来。然后拿起笔,认认真真地在那调查表上写上了自己的名字。当我放下笔时,心里突然产生的那种平静真是无法用语言来描述。那时办公室里只有我和那个送表格的同事,他极力劝我要好好想一想,在文革中,有许多人就是因为讲真话被打成右派的。我只能多次对他的关心表示感谢。

    大约在5月底,我们的集体炼功也开始受到干扰。过去我们在每个月最后一个星期日下午在海淀体育场的大型炼功洪法活动被禁止。进入6月份,我所在的那个清晨炼功点也开始受到干扰。先是“法轮大法义务教功”的大横幅被派出所没收,辅导员去要回来后没几天又给收走了;再去要回来又被收走,就这样不停地被搅扰。后来派出所又把“法轮大法简介”这个小一些的横幅也收走了。同时北京市及外省区的学员炼功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干扰。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的学员继续向中央及国务院信访办上访反映情况,中办、国办于是于6月14日联合发表关于对法轮功学员上访问题的回答,指出中央及政府从未反对人们练气功,也没有说党员不能练法轮功等等。此答复也在中央电视台及人民日报等新闻媒介发表。从这个答复中,人们似乎看到了这届政府的开明。但是,在中办国办这个答复发表以后,我们的炼功依然受到干扰,有些辅导员继续被跟踪被监视。现实状况与这个答复中所阐述的相差甚远,我们明白了,事情不会就这样结束,更大的考验还在后边。

    (2000年8月发表于伦敦法会)


    人权的国际保护:《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案例

    【明慧网2000年9月15日】(摘自朱晓青“《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实施机制”,刊于中国《法学研究》杂志2000年第2期)

    中国于1998年10月5日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批准并进而实施已是或迟或早的事。该《公约》的实施机制在联合国人权机制中具有代表性。

    “实施机制”一词有双重含义。从国际层面上讲,它含有“监督”之义,实施机制的目的是监督缔约国履行《公约》;而从国内层面上讲,它含“履行”之义,缔约国应采取立法、司法和其他措施履行《公约》。本文是在双重含义上使用“实施机制”一词的。因为,不论实施机制的含义有几重,其基础是条约义务,这是确定无疑的。《公约》实施机制的特点及实际效果也是围绕着条约义务展现出来的。

    (一)《公约》实施机制的特点

    1、 实施机制的多元性。

    根据《公约》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任意约定书》(以下简称《任意约定书》)的规定,《公约》实施机制有四。

    关于报告程序。《公约》第40条第一款规定“各缔约国承担在(甲)本公约对有关缔约国生效后的一年内及(乙)此后每逢委员会要求这样做的时候,提出关于它们已经采取而使本公约所承认的各项权利得以实施的措施和关于在享受这些权利方面所作出的进展的报告”。

    关于国家间指控程序。《公约》第41条第一款规定,“缔约国得....随时声明它承认委员会有权接受和审议一缔约国指控另一缔约国不履行它在本公约义务下的通知”。

    作为单行条约的《任意约定书》,其第一条和第二条对个人申述程序作了原则规定,即:“成为本议定书缔约国的公约缔约国承认委员会有权接受并审查该国管辖下的个人声称为该缔约国侵害公约所载任何权利的受害者的来文”;“凡声称其在公约规定下的任何权利遭受侵害的个人,如对可以运用的国内补救办法,悉已援用无遗,得向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由委员会审查。”作为单行条约,《任意议定书》具有相对独立性,因而它有自己的批准和加入的规定。但是,作为《公约》的议定书,它与《公约》又密不可分。表现之一:只有《公约》的缔约国才能成为《任意议定书》的缔约国;表现之二:《公约》和《任意议定书》共有一个监督实施机构,即人权事务委员会。因此,个人申述程序是《公约》整套实施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外,《公约》第28条对设立人权事务委员会作了规定。

    《公约》所创设的这种多元性的,且由国家和个人参与的实施机制为《公约》的充分实施提供了基本保证。

    2、 实施机制以条约义务为基础。

    在对上述规定进行分析后,已不难发现,《公约》实施机制的基础是条约义务。不过,义务的性质有所不同,此外,履行的时间也有与其他人权条约不同之点。

    首先,从义务的性质来看,《公约》义务是由基于强制性义务的报告程序及基于任意性,或说选择性义务的国家间指控程序和个人申述程序所构成。

    报告程序是《公约》实施机制中唯一的对所有缔约国有强制性的监督程序。这就意味着,提交报告不以缔约国是否同意或接受为前提。一旦国家批准了《公约》,就必须受报告义务的约束。由于报告程序的这种强制性特点,使它成为《公约》实施机制的基本支柱。而根据《公约》及其《任意议定书》的规定,国家间指控程序和个人申述程序均为任意性程序。不过,任意性程序也是《公约》实施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其作用大大受制于缔约国的选择权,进而也对《公约》实施机制的充分有效性产生了影响。

    其次,从履行义务的时间要求来看,一般来说,《公约》义务是“即时义务”(immediate obligation),或“立即履行的义务”(the obligation of immediate implementation)。《公约》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缔约国承担按照其宪法程序和本公约的规定采取必要步骤,以采纳为实现本公约所承认的权利所需的立法或其他措施。”据此,缔约国有义务在《公约》对其生效后即在国内层面上采取各种必要措施以实现《公约》规定的权利。尽管《公约》在实施措施上给缔约国留下了选择的空间,也就是说,缔约国不需采取统一的措施,只要这些措施的结果符合《公约》标准即可,义务履行的“即时”性仍然是确定的。这种“即时”性在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有关比较中更容易看出来。《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规定,缔约国“承担尽最大能力...采取步骤,以便用一切适当方法,尤其包括用立法方法,逐渐达到本公约所承认的权利的充分实现”(第二条第一款)。这就意味着,批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国家只需承担“尽最大努力”,“逐渐”达到公约所载的权利“充分实现”的义务。可见,该公约实施机制的基础是“逐渐(progressive)履行的义务”。这就使得《公约》实施机制以“即时义务”为基础的特点更加显现出来。

    (二)实施机制的实际后果

    1、 报告程序的实际后果。

    按照《公约》的规定,每个缔约国均有义务在公约对其生效后的一年内提交初步报告,以后,“每逢人权事务委员会要求”时提交随后的报告(第40条第1款);报告的内容包括缔约国“已采取的实施公约权利的措施”和取得的进展(第一款),以及影响公约实施的“因素和困难”(第2款)。但这种规定是很模糊的。如与《公约》有着类似实施机制的人权公约相比,《公约》未规定报告提交的定期制;仅在《公约》第2条第2款有一些要求缔约国采取国内立法和其他措施的指导性规定,第40条未将其明确化,也未详细定明
    “因素和困难”的内容。由于第40条所使用的术语的模糊性,使报告程序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难以操作和发挥作用。尤其可以说,这种规定的模糊性成为《公约》生效后的初期只有为数很少的国家提交报告的原因。为改变这种状况,人权事务委员会在继1977年通过“缔约国依《公约》第40条提交的报告的形式和内容的一般指导方针”之后,于1980年10月建立了“定期报告制度”,以实施《公约》第40条第一款和人权事务委员会《报告程序规则》第66条第2款的规定,并自1981年7月开始5年一次的定期报告周期。这就使报告程序的可操作性有所增强,提交报告的情况有所好转。

    冷战结束后,尤其是90年代,随着人权国际保护的日益重要,人权事务委员会更加着力于澄清模糊性规定,以加强报告程序功能的工作,由此也就带来了报告程序的两项重要发展:其一是1992年,委员会通过了就缔约国报告和审议发表“最后意见”(concluding observation)的方式,此后,“最后意见”的发表成为报告程序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其二是字1991年起,当情况需要(包括发生紧急状态)时,委员会要求有关缔约国提交“特别报告”(special report)。就“最后意见”而言,由于其内容包括阐述缔约国履行公约义务中遇到的因素和困难及对缔约国报告进行研究后所提出的应关注的问题,以及向缔约国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因此,它的采纳有助于促进委员会与国家间的对话,也使报告程序确实成为了一种监督方法。并且,它还具有连续监督的特点。就“特别报告”而言,它至少便于委员会对人权危机状态的原因进行评估,掌握《公约》遭到侵犯的情况,并寻求解决危机的方式。委员会曾要求伊拉克、南斯拉夫、秘鲁、布隆迪、海地、卢旺达等国提交特别报告,并基本上得到了有关国家的响应。从上述分析可见,也正是第40条的模糊性规定为报告程序的完善与发展提供了机会,才使它成为一种越来越有效的监督公约实施的手段。

    然而,在实践中,因各种各样的因素的影响,报告程序的有效性还是受到了限制。这些影响因素一方面来自缔约国。表现之一:由于缔约国的报告义务与“采取措施”实施《公约》所承认的各项权利及“在享受权利方面所作出的进展”(第40条第一款)有关,也与存在着影响《公约》实现的“因素和困难”有关,因此当缔约国未作出进展,或面临困难时,它们有可能在履行报告义务时打折扣,从而影响了报告的质量,阻碍了报告程序作用的发挥。表现之二:至1998年12月31日,《公约》缔约国已达142个,仅从这个数字来看,缔约国提交的报告数量应是可观的,但实际情况却是存在较为严重的拖延报告的问题,使人权事务委员会的报告审议工作得不到缔约国的有效合作,最终影响了报告程序的效果。表现之三:虽为《公约》缔约国,但却未意识到报告义务是一项强制性义务,以至于不履行此项义务。另一方面是来自人权事务委员会的影响因素。尽管委员会成员是独立的专家,而不是政府代表,他们具有独立的地位,但是,他们在不同程度上“或许是无意识地会反映出其代表的国家的文化、意识形态或政治的观点”,这些均可能对报告程序产生影响。

    2、 国家间指控程序的实际效果。

    理论上讲,国家间指控程序可以促进公约缔约国之间在履行公约义务方面互相监督。《公约》起草时也曾设想这一程序将通过它国对一国实施《公约》的情况进行监督而发挥重要作用。然而,在实践中,第41条规定的“声明”至今形同虚设。因为,提交这种指控被看作是一种“不友好的行为”,因而,在国际关系中是“不可为”的。加之《公约》的几乎所有的缔约国都是联合国成员国,所以,看起来它们宁愿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一年一度的、具有政治论坛意味的会议上提出其他国家的人权问题,也不愿通过“指控”这种似乎带有“审判”之意的方式公开谴责它国。因此,国家间指控程序至今尚未被启动,并且也不能期望将来会有改变。

    3、 个人申述程序的实际效果。

    自1976年《任意议定书》生效以来,批准该议定书的国家不断增加,至1998年12月31日,有93个《公约》缔约国批准了《任意议定书》,占《公约》缔约国总数的50.3%。委员会收到的个人声称其权利受到侵犯的申述的数量也大量增加。截止1999年1月6日,委员会收到的来文共844件,涉及59个缔约国。目前,委员会正在审议的预接受(Pre-admissible)和可接受(admissible)的案件163件;已接受审议并提出意见的308件,证实其中236件违反了《公约》。其余的248件被判定为不可接受,125件停止审议。个人申述程序的效果可见一斑。

    但另一方面,个人申述程序又很难达到高效运转的程度。客观地讲,有两个即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的原因:一是委员会审议来文的时间本身相对较长。通常委员会决定一个案件可否接受许12至18个月,案件的是非曲直的审查则需1至2年,这样至委员会最终意见的提出需2至3年,甚至更长。二是审议时间的长短往往又取决于有关缔约国的合作程度以及申述者是否提供了委员会所需要的全部材料。这种“马拉松”式的审议,结果或者导致“事过境迁”,委员会的意见变的毫无价值:或者侵犯人权的行为得不到及时制止,以至造成更为恶劣的后果;或者侵犯人权行为的受害者得不到适时的援助,面临更大的危险,这样便抑制了个人申述程序的有效运转。

    4、 人权事务委员会的实际效果。

    根据《公约》及其《任意议定书》的规定,人权事务委员会有四项功能,其中三项功能与上述三种程序相对应,即为三套旨在有效监督公约所载权利实施的独立程序:报告审查程序、国家间指控程序及个人来文审查程序。第四项功能是融入
    前三项功能之中的,并在报告程序中被运用的淋漓尽致。

    由于报告程序是强制性程序,因此,作为监督机构的人权事务委员会的作用更能在其中得到充分发挥,实际效果也是明显的。在论及报告程序的实际效果时,其实已有所涉及。但鉴于委员会在《公约》实施机制中的重要地位,所以,此处再对委员会的实际效果作近一步的、或许是带有结论性的阐述。首先,委员会的地位推进了报告程序的发展。作为一个机构,委员会强调它不向任何政府负责,也不向联合国的任何政治机构负责。委员会的这种独立专家机构的地位对其有效性和信誉是至关重要的,这也才使它有可能通过创设报告程序中的新做法和解释报告程序而推动这一程序的发展。其次,委员会创设了“最后意见”和“特别报告”方式,加强了报告程序的监督作用。再次,如前所述,《公约》第40条的规定是模糊的,它未详细规定报告程序的实际适用,这使得人们很难理解条款的范围和含义,更谈不上有效操作和适用。为此,委员会通过其一般性意见、最后意见等方式对该条的模糊术语进行了解释。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委员会对影响《公约》实施的“因素和困难”的解释。委员会认为,“‘因素和困难’一般指影响人权状况的情况”。它包括立法、习惯和传统,以及经济等方面的因素和困难。而立法因素中尤其包含《公约》在国内法中的地位(包括国内法院援引《公约》的可能性)以及对《公约》的保留方面。委员会的解释无疑对报告程序和其功能的增强起着关键作用。委员会正是利用这种模糊术语留下的空间及其独立专家机构的地位使报告程序的动态解释成为可能,并“创造性地使用了第40条有关其权利的模糊语言,逐渐地扩大了其在报告程序下的活动”,以加强其作为监督机构的功能。

    但是,由于国际法的特殊性,委员会功能的充分发挥根本上仍要取决于各缔约国是否自愿地、忠实地履行其义务及是否与委员会合作,因此,实际中所存在的一些缔约国不认真履行报告义务,或不接受个人申述程序,或对委员会的意见置之不理等现象均遏制了委员会功能的发挥。

    附 类似的若干公约实施机制

    1、依《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而建立的、以“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的实施机制。
    2、依《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而建立的、以“禁止酷刑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的实施机制。
    3、依《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而建立的、以“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的实施机制。
    4、 依《儿童权利公约》而建立的、以“儿童权利委员会” 为监督机构的实施机制。
    5、依《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决议而建立的、以“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的实施机制。
    6、在《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生效后,依该公约而建立的、以“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委员会”
    为监督机构的实施机制也将开始运作。


    2000年9月15日大陆综合消息

    【明慧网2000年9月15日】【大陆】大陆弟子用各种方式向世人讲明法轮功真相

    自今年6月份以来,越来越多得法轮大法弟子悟到向世人讲明真相是“助师世间行”和“修己利与民”的伟大意义,他们不但向亲朋好友讲,还采取多种多样的方法向世人讲明法轮功的真相。

    1. 上访

    某市大法弟子自去年以来从未间断过向各级政府上访、上书申诉法轮大法的真相。

    在前赴后继的上访人群中,有一家扶老携幼同行,有祖孙三代同往,有不远千里步行、骑自行车......。他们以自身的实践,向政府、向人民讲明法轮功的真相。

    有的写信给中央领导讲述自己修炼法轮功后,由一个自私贪婪的人变成了不计个人得失、甘于奉献的高尚的人;有的讲述自己各种久治不愈的疑难杂症在修炼后康复的神奇经历......。

    2. 户外炼功

    虽然江泽民逼迫各级政府用开除公职、拘留、判刑等各种邪恶手段打压法轮功学员,但该市的公园、广场、林边、草旁从未间断过法轮功学员炼功的身影。他们有时几十人聚在一起炼功,有时一个或几个人分散炼功。户外炼功本身就是一种无言地“讲”明法轮功真相---不好谁天天炼呀?目前,越来越多的功友走出家门到户外炼功。

    3. 邮寄资料

    将“明慧网”上的有关介绍法轮大法真相的资料寄给世人。各行各业的几乎每个单位都有人收到过资料。有的功友就是在“无意”中收到了大法资料后,提高了悟性,也去复印散发。

    4. 挨家挨户送资料

    为了有别于各种广告,弟子们将有关大法资料工工整整地叠好,装入信封,挨个楼挨个楼地送。居民家没有报箱的,弟子们就用一寸长的透明胶将信封粘在居民家的门上。开始时,有关职能部门如临大敌,派人骑摩托车追,同时派人日夜在居民区站岗,但都不见散发资料人的踪影,反而大法资料越来越多。

    5. 粘贴资料

    许多大法弟子将《善良的人们请来了解法轮功真相》、《一位北京老大娘致全国人民的一封公开信》广泛张贴。居民楼道里、汽车站、公园、商场等公共场所常见大法资料张贴。虽然这些资料被很快撕掉,但功友们觉得一份资料只要能有一个人看,这份资料也就发挥了作用。

    6. 利用一切方便条件发资料

    许多功友到商场买东西时,随手送几份资料;有的在公共场所向路人发送资料;有的在乘车时向乘客、售票员发资料;还有的带着资料到外地发送......。

    功友们通过多种形式向世人讲明法轮功的真相的过程中,使当地人民进一步了解了法轮功,其中有一些人在陆续得法。



    【大陆】山东学员因被怀疑发送洪法资料被抓

    山东石油大学2000年毕业学生郑军波,因修炼法轮功,被用人单位拒收,学校又不管,户口只有带在身上,成了没有地方去的中国公民。最近因被怀疑发送洪法资料被公安带走,下落不明。

    山东石油大学另一名2000年毕业的学生,修炼法轮功,最近因发送洪法资料被公安带走,送治安拘留15天,用人单位可能要开除她的公职。

    山东东营市从8月起,因传看法轮大法经文,大法弟子发送洪法资料,已刑事拘留二人,一人已放,另一人可能要判刑;还治安拘留二十多人。



    【大陆】北京西城看守所的见闻

    1. 7月间一些在京大法弟子被警察无故看管,有的被送到旅馆软禁起来,有的则被送到看守所。这些弟子为此而绝食绝水做无罪请愿和助师正法。然而西城看守所将一些拒绝灌食的弟子由犯人或管教队长强行拖出灌食。由4、5个人按住被灌者的头、手、脚,还有一人用手(带一次性塑料手套)捂住大法弟子的嘴,不让他(她)出声。有的大法弟子被捂得快要窒息。还有的出现头晕,胸闷,呼吸困难等现象。

    2. 少数绝食者被带到附近医院打吊瓶。去者被强行"带链"(右手、右脚用铁链连上)拉到医院。如果拒绝或不配合打吊瓶,将四肢铐在窗两头,直到数小时后打完吊瓶为止。多数被绑者因时间过长造成血液不流通,手脚呈紫红色,且数日不退。

    3. 西城看守所对犯人随意搜身。进看守所的第一关就是将衣服全部脱光,由值班队长检查,以免大法弟子带进法轮章或经文。第二关是进"号"后由指定犯人再一次搜身,有的大法弟子因为不接受犯人的搜身而被犯人用鞋底抽脸。搜完后,将大法弟子的东西,包括进来后买的被、褥、卫生纸、洗漱用品等归"号长"(犯人头)或"老号"人员使用(多数号内存在这种现象)。

    4. 预审警察残忍卑鄙。一些外地大法弟子因为不说自己的姓名、地址或其它一些事情,而被警察用绳子绑在椅子上长达数小时。被绑者身体多处出现紫红色印记。还有的被警察打得臀部青黑,肿痛得不能坐。更有预审警察知道大法弟子对师父无比崇敬,就当着弟子的面撕师父的法像,还有的把师父法像贴在大法弟子嘴上等等卑鄙做法,用这种精神折磨来逼迫弟子说出情况。

    5. 进看守所的人都要在进去不长时间后去照相和按手印。大法弟子悟到:我们不是犯人,没有错,更不应该让他们取证。因此拒绝。为了让大法弟子照相,警察分别找来4、5个女犯人或男犯人,强行拉着大法弟子,一个拽着女弟子的头发,两个人拽着手,就这样照了相。不配合按手印的,被他们抬到一张特意准备好的活动床上,一个人按着脚,一个人按着双臂,再有两个人掰开大法弟子的手强行按手印。

    在谈话中有的大法弟子说:"小偷、流氓我不怕,要遇到可以打"110",但警察无故抓人,打人,抄家,我去找谁?没地方告。人类道德、社会道德败坏到如此地步,这才是最可怕的!"



    【大陆】政府撑腰 邪恶重新开始嚣张

    据知情的学员讲,梅玉兰的事在网上曝光后,孙管教对学员讲为什么把他上网,他只不过说了那么一句话,当时好多人都问他这件事,使他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来,象过街老鼠一样,他还有家庭,还要过正常的生活,要求学员把他的名字从网上拿下来。那段时间,确实因为梅玉兰的死使很多恶人有所收敛,但是,渐渐地随着政府对法轮功的进一步镇压,它们的腰杆又挺起来了,好象手里有了尚方宝剑,又可以为所欲为了,邪的气焰又开始嚣张起来。人们不禁要问:这样教唆和怂恿邪恶、暴力、罪恶的政府到底是谁一手造成的?


    长春女子劳教所丧失人性迫害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2000年9月15日】长春女子劳教所,现关有近千名法轮功学员。大部分是因去年"7.22"以来进京向政府和平上访,而被公安机关判定为"扰乱社会秩序罪",劳动教养一年。

    管教公然宣称"这里是人间地狱"。在那里不让学法、炼功,他们失去了自由,被不修炼的其他犯人管着,走廊里有"护廊",各号里有"护舍",随时在监视着学员们的言行,只要发现有学法炼功的,这些学员就将被打、被骂。有时候学员们脸被打得又青又肿。有时几个学员一起被管教拿小竹板把脸打肿打破,但更难以忍受的是电刑。有时听到电棍"吱---吱---"地响,大家就都知道这是又有哪位学员被管教用电棍电了。即使这样,学员们一天也没有停止过争取合法的学法、炼功环境。让我们看看这个"人间地狱"对我们大法学员都干了些什么:

    1、 拳打脚踢

    有一名刑事犯人很能领会管教的意图,只要知道谁学法炼功她就去打,她成了管教的打手,被她打的学员数不清多少。长得年轻白净的王丽华,被她打得整个脸和眼睛周围几乎都是青黑色的;

    2 、关"小号"

    田秀花等一些学员因炼功被关进小号,带着手铐,吃饭由其他犯人送,什么时候放出小号由管教决定,有的学员在里面一关就是1个月左右。出小号后由于每天要炼功,睡觉前就被"护舍"绑上双手睡觉,几个月的时间里几乎都被绑着睡。

    3、 绑在铁床上

    田秀花、徐功春、范秀莹、王艳、杨娜利、黄敬茹、汪敏等学员都被姓刘的管教给固定在铁板床上,什么也不让铺,头也在铁网上,手举起来拿皮带勒上,勒在床框上,两只脚也绑上,无论天多冷也不让盖东西。吃饭学员喂,大、小便学员给接,其中田秀花、范秀莹、徐功春一直到10天才被放下床。徐功春在几个月时间里就被固定三次,每次都被固定10多天。当时屋里空气不好,常常听到其他犯人的叫骂声,打骂被固定的学员,可怜的学员手脚经常被反复勒紧,手脚都肿了,而且还勒出很深的印,她们被绑在铁床上还不能翻身,痛苦得几乎整夜都难以入睡。当她们被放下床时,有的多少天胳膊、脚仍然疼得难忍,有的胳膊多少天都抬不起来。

    4、 用电棍

    陈荣辉被电得脖子都破了,出了许多血。当她弟弟来探视,见到这情景问她时,她说是干活碰的。但她弟弟一看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回家后痛哭一场。

    学员刘淑梅因炼了几下动作,被刘、马两个管教同时用电棍电,当时管教边电她边让她说"再不炼了",刘淑梅没有回答不炼,凶残的管教竟丧失人性地一直电这位学员长达40多分钟,这位学员被电得血肉模糊不成样子,脸立刻变成青黑色,肿得很大。她咬紧牙关心中坚定着大法,一声不吭地忍受了过来。之后,半个多月她的脸都在冒着水。更为残忍的是一个管教竟然拿着电棍放进刘淑梅的嘴里电,刘淑梅的嘴立刻肿得很高,真是受尽了痛苦,惨不忍睹。

    很多学员实在看不下去了,开始为这件事绝食,几天不吃饭的都有,目的是为了不让管教继续这样残害学员。在劳教所里绝食的自由也没有,用一个管教的话说"让你们活受罪!"不吃饭管教就强行给学员下管灌食,有许多学员的嗓子及食道都被管子触肿了,还有的管教竟然将灌进的食物抽出来然后再灌取乐。

    学员杨娜利原是苇子沟劳教所的一名干警、三级警督,因去北京上访被开除公职,她在狱中炼功也免不了挨打挨骂。一次刘管教竟电了她很长时间,身上很多地方被电坏。徐功春、田秀花、黄敬茹、韩春艳、陈荣辉、汪敏等一些学员被电过好几次,有的身体被电得变成了焦糊状。

    这里所讲述的劳教所里学员的遭遇,只是冰山一角。希望善良的人们能看一看《转法轮》,了解一下法轮功的真相,就知道我们为什么能忍受住这非人的折磨而"坚修大法心不动"了。

    但是在这里我也要告诉你----那些丧失人性的虐待狂们,为了你和你们的后代子孙,住手吧,善恶有报不是戏言!

    (大陆法轮大法学员 2000年9月14日)


    如何安全使用电子信件

    【明慧网2000年9月15日】 一、一般的安全方法

    使用EMAIL最安全的办法,是使用国外免费信箱。国外免费信箱收信有两种用法,一种是用自动转信,将所有的信转回国内的信箱收看,这样的办法其实还是不安全,虽然你对外界隐藏了你的身份,但是,安全部门还可能在国内信箱上守株待兔找到你。所以,最安全的办法还是直接在国外免费信箱上用POP3方式收信。这样的收信速度比较慢,但为了安全,也只好忍受。POP3收信也有两种,一种是将信从你的旧信箱收到WEB上看,这样在线时间长;另一种是将国外的信件用POP3方式收回你的邮件程序里看,就是我们常用的收信办法。建议还是采用直接用POP3方式在WEB上收发信件的方式,这是因为,首先一般邮件程序的设置比较麻烦,其次并不是每一种邮件程序都安全,有些邮件程序收发信件时并不能隐藏IP。

    有关免费POP3方式收信,我们可以用POP3和free mail这些关键字串在
    http://www.yahoo.com/
    http://guide.infoseek.com/
    http://www.lycos.com/
    这些搜索引擎上查找。下面是一些搜索到的POP3国外免费信箱:
    http://www.netfreebies.net/free/email.shtml
    http://www.1netcentral.com/free_email_directory.html

    免费信箱还有一种转信功能,也是有用的。例如,在你给国外发信时,不直接往其公开信箱投信,而是先申请一个国外的免费转信的信箱,并将这个信箱的转信地址设成所要投递的信箱,然后将所要发的信发往自己申请的这个信箱,信就自动会转给所要投递的信箱。由于免费信箱是在国外再转给刊物信箱,所有的国外路由国内公安都不可控制到,所以安全性大大提高。当然国外刊物要注意回信时不要引用来信者的原文。有关免费转信,可以用上面那些搜索引擎找关键词。以下是在www.yahoo.com上用free forwarding(免费转信)作查询字串所查出的一少部份免费转信网站。我们可先在这些网站上申请一个免费信箱:

    http://www.callsign.net/
    http://www.elvismail.com/
    http://www.findmemail.com/
    http://www.graybook.com/
    http://www.iname.com/
    http://www.mailzone.com/
    http://www.navy.org/
    http://www.army.net/
    http://www.netforward.com/
    http://www.usaf.org/

    二、进一步避免暴露身份

    其实,上述电子邮件使用方法还是不够安全,因为邮件里会含有你的真实上网IP,万一收信人如果是个公安或被公安查到,即使是用免费信箱,即使你用了国外的SMTP,也仍会暴露你的本地上网IP。那么,怎样才能在EMAIL中避免暴露自己的IP呢?有三种办法:

    1、使用有加密功能的、可用WEB方式发信的免费信箱。例如http://netaddress.usa.net/。先在该邮局申请一个免费邮箱,然后使用“普通安全代理+二次(多重)代理”的方式连接到该网页:http://netaddress.usa.net/,再登陆进入自己的邮箱,在左框中点“Write Mail”(撰写信件)(有的网页也用Compose表示“撰写邮件”),在“TO”后面的框中填上要发往的邮箱地址,在“Subject”(主题)后的框中填入信件的主题(也可不填),在最下面的大框中即时编写信件,或将编写好的信件内容复制到框中,最后,点击“Send Mail”(发信),就可将写好的信件发出去了。这里要注意的是:①并不是每一个可用WEB方式发信的免费信箱都能隐藏IP,如www.hotmail.com和www.yahoo.com等,就不能隐藏IP。②有些可用WEB方式发隐藏IP的免费信箱的网页并不能用“普通安全代理+二次(多重)代理”的方式连接,可能要多试一试。③使用这种方式发信,先要申请一个邮箱,并要填写一些其他相关资料,有一点麻烦。

    2、使用匿名邮件程序,如www.anonymizer.com。具体使用方法如下:先用普通安全代理方式连接到该网页,在其主页上点击“Services”(服务),再点击“Email”(邮件)或“Anonymizer Email”(匿名邮件),注意此时出现的网页还不是安全状态,浏览器的下端还未出现一把锁的图案;此时网页下端“TO: ”上面有一句话“This form is insecure. This means that someone can monitor your connection to Anonymizer. Click HERE to use the secure form.”,此时应该再点击“HERE”。进入下一网页后,浏览器的下端会出现一把锁的图案,这说明已进入安全连接状态了,此时我们就可以在TO:后面框中填入对方的收信地址;在“Subject”(主题)后的框中填入信件的主题(也可不填),在最下面“Message”(信件内容)下的大框中即时编写信件,或将编写好的信件内容复制到框中;最后,点击“Send Anonymously”(发匿名信),就可将写好的信件匿名发出去了。注意:①这种发信方式简单、易用,无需申请邮箱,也非常安全,建议首选使用。②这样发出的匿名信,一般对方要一、二天后才能收到;③关于匿名邮件程序,我们可以用关键词“anonymous?email”在搜索引擎或者下载站点搜索、查找。例如我们可用这种方法查到其他一些匿名邮件程序网址:www.loveemail.com、www.worldsinglenetwork.com、www.trafficgems.com等。不过,有些还需要填一些资料、申请一个免费邮箱,有些可能不是免费的,大家有时间的话不妨多试一试。

    3、使用邮件炸弹程序,将其中的转发信设置打勾后,就可隐去你的上网IP,当然,邮件炸弹程序使用时要将发信量设为“1”,否则那就真成了炸弹了。这些程序,也可以用“ghostmail”;“emailbomb”等关键词在搜索引擎或者下载站点查找,非常多。不过,使用前,一定要先给自己发一封信做试验,看看IP是不是真的隐去了。

    总而言之,要做到安全上网活动,我们必须注意到如下几个基本点:

    1、设置好自己的浏览器。主要是将安全程度设置到较高状态。如禁止Cookie、ActiveX、Java,匿名上网,不让浏览器保留历史纪录,清除书签或收藏夹不该保留的网址等。

    2、使用代理服务器上网,且最好是使用“普通安全代理+二次(多重)代理”的方式。在这种方式下,如是一般浏览,可不必使用SSL、URL加密方式,只使用一般普通安全代理或一般二次(多重)代理即可;但如果是在论坛或BBS上发表言论或文章,则一定要使用上述加密方式。若是使用这种加密方式不能上到某些论坛或BBS,则就不应发表言论。

    3、收取EMAIL,应使用“普通安全代理+二次(多重)代理+WEB方式免费信箱”的方法;发送EMAIL则既可采取“普通安全代理+二次(多重)代理+WEB方式免费信箱”的方法,也可采取“普通安全代理+匿名邮件程序”的方法。

    4、平时也应养成注意安全的好习惯。如不要在电脑中存放敏感性的文章和图像;及时清空浏览器的临时文件夹和浏览历史文件夹;在论坛或BBS上发表言论或文章时,要注意自己的笔名、信息、密码、风格等,切不要与平时的真实身份有任何联系!

    三、一种相对复杂但十分严密的安全方法

    其实,上述那些方法都有一个致命缺陷,就是一旦警方用软件在国际出口处抽查从免费信箱发往国外的Email的内容,搜索关键字,那么无论你如何隐藏IP,或将Email发送至一个海外信箱,再利用信箱的前转功能转至明慧网,仍然有暴露自己的可能(虽然通过代理服务器可以减少这种可能)。或者警察已经注意到你,监视了你的电话线并提取上网数据流,用那些已经刊登的办法就不管用了。

    经过专家推荐介绍,我们发现有一个办法几乎可以100%的保证发信人安全。这个方法就是PGP(Pretty Good Privacy)。PGP的加密机制可以把你邮件的内容在传递过程中变得面目全非,但邮件被收信方接到后又可以还原出来。

    1. PGP的原理及优势

    许多加密方法都是属于单密钥加密系统。就是收发双方掌握着一个公共钥匙。发信方将信件用密钥加密后,收信方用同一个密钥解密。这种加密方法有一个最大的缺陷,就是密钥本身的安全。比如你想给明慧网发EMAIL,如果采用单密钥系统,明慧网就必须通过某种渠道将密钥告诉给所有希望使用这种方式给他发EMAIL的人。这种渠道本身是极其不安全的,尤其是在知道密钥的人数越来越多的时候。

    PGP克服了这种单密钥加密系统的不足,他是目前我们知道的唯一的双钥加密系统,每个密钥包含公共密钥和私人密钥两个部分。私人密钥由明慧网自己保管,公共密钥对外公布。

    如果任何人希望发邮件给明慧网,那么他就可以使用明慧网公布的公共密钥将文件加密后传送给我们,然后只有明慧网中掌握私人密钥的人才能用私人密钥将其解密。任何其他没有私人密钥的人只能试图用穷举方法破译,而破译2048比特密码的概率几乎为0。

    另一个大陆读者必须注意的问题是,中国方面为了控制网络自由、言论自由,不久前规定对在网上使用加密文件者可以以“违法”等名目进行迫害。为此,我们推荐读者投稿时,先将加密后的文件打包压缩,做成zip文件后再行传送。

    2. PGP的安装和使用

    其实使用PGP比使用Word,Excel或Windows2000简单得多。首先需要下载PGP软件。下载的网址为http://www.pgpi.org/cgi/download.cgi?filename=PGPfreeware651int.exe
    这个文件比较大,大约8MB多一点。下载完毕后就会在硬盘上生成一个文件,文件名为PGPfreeware651int.exe。用鼠标双击这个文件,PGP就会自动被安装在你的硬盘上。

    在安装PGP完成后,系统会提示你重新启动计算机,按“OK”即可。

    计算机重新启动后,在Windows中点击“开始”->“程序”->“PGP”->“PGPKeys”,系统会提示你生成一个你自己使用的KeyPair(即引导你生成你自己的公共密钥和私人密钥)。(如果不提示你,那么在此时按Ctrl+N即可)。其提示界面如下:

    用鼠标点击“Next>”,进入下一步,系统提示你输入你的姓名和EMAIL地址。你不必输入自己的真实姓名和地址,因为只是给对方做一个标识而已,在本例中,我将姓名输入为yuanhui,EMAIL地址输入为yuanhui@hotmail.com,其界面如下:

    系统接下来会询问你采用哪一种加密方法,一定要选择上面的一种,其界面如下:

    然后系统会问你密码长度,选择默认的2048比特即可,界面如下:

    然后系统会询问你密码的有效期,使用默认值即可,见下:

    接下来,系统会要求你用一个口令(Passphrase)去保护你刚刚给自己生成的一对密钥。你在输入口令时尽量采用字母数字混合的口令,比如“Pass2000.secret”。在你输入口令时,系统会在窗口中部用绿颜色显示你口令的安全程度。注意:口令在输入时是区分大小写字母的!

    接下来系统会为你随机生成2048比特的密码,其界面如下:

    点击“Next>”,密码生成完成,系统显示:

    点击“Finish”。至此,你已经为自己生成了一对密钥。
    下一步,是将你的公共密钥发送给明慧网。其过程如下:

    在Windows中点击“开始”->“程序”->“PGP”->“PGPKeys”,系统显示以下界面:

    注意:上图中蓝色区域中的内容即为刚才你输入的姓名及EMAIL地址。用鼠标右键单击蓝色区域,然后在弹出的窗口中选择Copy,见下图:

    然后打开一个编辑器,将刚才拷贝到内存中的内容贴在编辑器中,下面例子中,笔者打开的是一个NOTEPAD(笔记本)文件,见下图:

    然后将此文件email给明慧网即可。明慧网就可以用你们的密码发送加密文件给你们了。

    明慧网会以同样的方式,将明慧的公共密钥贴在网上,你们下载后,将其存为一个 .TXT文件。然后用NOTEPAD打开这个TXT文件,选择“EDIT”->“SELECT ALL”->“COPY”,然后到PGPKeys程序中,按“Ctrl+V”,系统会弹出窗口,问你是否希望导入密码,按“import”键即可。

    至此,你已经为自己装入了明慧网的公共密钥,接下来就可以用明慧的公共密钥进行加密了。下载明慧网的公共密钥请点击明慧主页左侧栏目中的“公共钥匙”键。

    因为笔者建议你们采用WEB上的免费邮件程序,因此需要你们将要给明慧网发送的内容先存成一个文本文件或其他文件。然后在加密时,直接在Windows资源管理器中用鼠标右键点击被加密文件,在弹出窗口中选择PGP?Encrypt。系统会弹出另一个窗口问你希望用谁的公共密钥加密。用鼠标找到你刚刚导入的明慧的帐号即可。

    于是系统会在你的硬盘上生成一个扩展名为PGP的文件。你将这个文件作为附件发送给明慧网即可。注意这个文件是连你自己都无法解密的。只有明慧可以解开,且PGP加密方法完全扰乱了文件内容,任何在互联网上试图搜索关键字的办法都不会找到这个加密文件的。

    以上操作方法描述起来虽然显得很复杂,但实际操作时从零学起,大概2个小时即可安装并学会使用PGP,大家不妨一试。 (网友之友整理提供)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4/8/25/2679.html>


    英文传单

    【明慧网2000年9月15日】

    法轮功在世界40多个国家受到欢迎
    法轮功在美国
    停止镇压法轮功
    释放无辜法轮功学员


    大中央枢纽弘法小记

    【明慧网2000年9月15日】从9月5日到9月8日,来自全美各地与世界各地的大法弟子,在纽约开展了连续四天的弘法活动。位于东42街的纽约大中央枢纽(Grand Center Terminal)也是其中一个弘法点。

    9月8日,是这次活动的最后一天。由于这几天大法学员已在联合国大厦附近进行了一系列的活动,不少在周围工作或居住的人已非常熟悉大法学员穿的黄T恤,所以还没等学员们达到大中央枢纽,许多行人已纷纷主动向我们索取资料。

    我们的弘法点就设在一个主要进出口的过道上。当大家把印有“还法轮功清白”与“联合国督促中国政府停止镇压法轮功”的中英文标语牌放好后,便开始炼功和发资料。大中央枢纽是联结着南来北往的地铁与火车的交通要道,过道上尽是匆匆过往的行人。然而学员们优美的炼功动作和醒目的标语牌还是吸引了不少过路人。一些人走过来索取资料,一些人则不由自主地停下脚步颇有兴趣地观看学员炼功,有些带着照相机的人赶紧把这一镜头拍下来。不少人还走过来和我们交谈,问一些问题。一位哥伦比亚大学的女学生告诉我们,她正准备写一篇有关法轮功的文章,希望我们能提供素材。使我们感到最欣慰的是,一些有缘人找到了大法。一位美国妇女告诉我们,她二年前就知道了法轮功,从那以后她一直在寻找炼功点,今天真高兴在这儿遇到了我们。这真是有缘千里来相会,有志者终能得遇大法。 (新泽西学员供稿)


    法轮功在纽约炮台公园

    【明慧网2000年9月15日】
    欧洲学员积极参加各地活动
    学员在平和的炼功
    美国学员在炼功
    台湾弟子摄制学员在公园
    学员在各处发送大法资料
    学员向路人介绍大法
    八百多位学员在炮台公园炼功
    比利时学员在炼功
    一位残障学员在炼功

    自由时报:法轮大法是正法

    文/法轮功学员 程景

    【明慧网2000年9月15日】 我是一名普通的法轮功学员,我之所以走上修练大法的道路,是接受我母亲的启发而得法的。

    我的母亲彭松黔今年近六十岁,患有左额眉骨下陷,变造成右侧肢体麻木,给生活工作带来很大不便,看了很多医生均无效。直到九五年,有幸修了法轮功,身体才有了好转。对此,我感非常惊奇,开始对法轮功产生了好感。长期深受月经不调,身体不适缠绕的我,身心健康受到很大影响,跑了很多医院也不见效。于是九六年我在母亲的教导下,开始看《转法轮》一书,起初我对书中的论述也不是全信,也是将信将疑学习得很少,更谈不上心性上的提高,只坚持做一些动作,炼了一年多,虽然身体状况有了一些改变,但收效不大。

    后来,我得知我母亲因修炼法轮大法,身体发生了巨大变化,给了我很多的震动和启发。母亲因疾病缠身,修炼法轮功,有幸得了大法。她便十分真诚地学法,对照老师的要求,时刻提高心性,身体上的病全好了。从我母亲身上,我看到了一个活灵活现的事例。由此促进了我学法修心,尽量按修炼人的标准要求自己。这样坚持后,我的身体果然发生了一些变化。从而使我更加坚信师父讲的‘心性多高功多高,这是个绝对的真理’。

    九七年我跟丈夫结婚,当初因我月经不调的问题,对我婚后受孕有很大影响,也直接危及到我和丈夫的夫妻感情,给我产生了很大压力。经过母亲多次鼓励,我开始坚持按一个真正修炼人的标准要求自己,遇到矛盾多从自己身上找问题,我意识到这是老师在帮助我,那段时间后,我的心情比以前轻松了很多,其间我没吃过一颗药,从未去过医院,我的月经竟神奇般地变得很有规律,并在千禧年之前,生了一个健康活泼的小宝宝,我和丈夫的感情也变得甜甜蜜蜜。我身体变化是由于心性变化的结果。因为我读了大法后,我变得宁静,不像以前事事敏感,对许多事情变得更容忍。感谢老师的慈悲。现在我丈夫也迈上了修炼大法的道路。我切身地体会到老师说的‘我这里不讲治病,我们也不治病。但是真正修炼的人,你带着有病的身体,你是修炼不了的。我要给你净化身体。净化身体只局限在真正来学功的人,真正来学法的人。’确实如此,学炼大法的人,只要真学真修,每个人都会有这方面的生动例子,而这些例子简直太多了。

    由此我由将信将疑走向坚定不移,因为这是我及其他修大法人的经历,切身体会得到的。那些不相信法的人,凭主观想象,不去亲身调查便轻易地否定它,这样的否定,是苍白无力的,因为你没有切身的体验。

    我有切身的体验,因此我更坚信‘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九月六日,我和母亲亲自参加了逾千人在曼哈顿的法轮功大游行请恳活动,这次活动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证实,法轮功只是一种简单的强身健体的气功,法轮大法是正法,呼吁中国政府必须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虐待与镇压。中国政府使数百万名大陆法轮功学员遭受痛苦,非法逮捕入狱、凌虐,甚至身亡,这些都是严重的错误,期盼中国政府能承认这个错误,迷途知返,并立即停止每天在大陆上演的反人权行为。


    从慈悲的乐声回来

    文/台湾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0年9月15日】 我刚刚从慈悲的乐声回来。有一种说不出的感动与高兴。一种平静的喜悦慢慢在身体的不同层次飞翔,然后流泪。不是常人的喜怒哀乐,是一种觉醒,一种慈悲,是常人不会有的感觉。随着《济世》开始的轻轻的木鱼声进入一种修炼的慈悲境界。是大法的悲壮,突然明白了生生世世是为什么。然而这仅仅是序曲!随后曲声悄悄庄严,缓缓慈悲。平静了我尚存的七情六欲,曲声反覆着慈悲,反覆着又反覆着,而我的业力太重,悟性太差只是独自感受着师父的慈悲。而这样的感受像海浪般向我而来,我以为会被淹没。没想到这样的力量拥抱着我,赐与我新生的一切。我像是在妈妈腹中的胎儿,享受着师父给我的一切。

    我哭了!不同空间的我一起流泪;我笑了!不同的我知道一切;而人欲仍在的我跚跚来迟。若不是《济世》《普度》不断的曲声,我早失去机会,永远深深的痛悔。我不能永远呆在娘胎里。正如我不能一直停留在人的这一面,只是享受师父给我的一切。我要圆满,正如婴儿要出生。

    曲声仍然慈悲地充满这空间,我知道亿万大法修炼者或早或迟都听得见这弦外之音。同化于法!将大法的力量展现在人间。建立自己未来的威德,让未来的神永远记得这伟大的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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