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轮功在才有我在

更新: 2016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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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七日】我是97年2月得法的,得法后也叫儿女二人得法,母子三人一齐修炼法轮大法,这是我们的福份。现在在政府错误的舆论导向下,一些不明真象的人对法轮功说三道四,攻击、诬陷我们师父,今天我想说说我的心里话,如果不是李洪志老师传出法轮大法,如果不是我有缘得法,我这个家庭早就不存在了,是师父的慈悲,是法轮大法的威力,挽救了我的家,挽救了我们可能消失的生命,李老师如我的再生父母,用语言无法表达我们母子对师父的感激之情。

因为家里发生了不敢想象的事,丈夫在外面专门坏事做尽,当我知到真象时,我已在修炼法轮大法了。我如果不得法,按我以前刚烈的个性,在我一气之下整个家庭就会消失,正是师父传了法轮大法,教我们“真、善、忍”的法理,不断修心性,做事先考虑别人,我才忍受住这件事。任何人、任何方法都不可能解决我家庭的这个矛盾,而师父帮我解决了,对我来说,人类的什么东西能比得上大法的伟大呢!因为只有大法在,才有了我的存在,如果政府反对大法的话,那么也就等于反对我们的存在,所以在7月22日政府宣布法轮大法为非法组织时,我和女儿立刻就去了北京,直到被警察遣返,无论是在北京或是在当地的派出所,也无论他们怎样审问我,我始终对他们说:没有法轮功就没有我,我不修炼法轮功,我的家庭早就不存在了,这就是我上访的原因。他们就不再说什么了。在当地派出所,女儿多次被强逼写保证,女儿写的是修法轮功我们全家受益最大,因为女儿大学刚毕业,到上班的时候他们说炼法轮功的不要,说女儿认识不好。我们心里很坦然,我们把大法放到最重要位置上。

还有一件发生在我身边事情,我母亲也修炼法轮大法,因为她不识字,我读给他听,修炼才十天左右,动作还没学会,她就开始消业,她的右脚跌断了,她开始起不来,可不到十五分钟她就能走路了。一天后我才知道,我弟弟叫我背她到医院拍片接骨,一看,已经全好了!她可高兴啦:我不用医了,我好了。真不可思议,70岁的人断了骨头,按理说半年都好不了,就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好了,这就是大法的威力。而母亲在修炼大法之前,没有一天不吃药的,有时一年输血两次,而现在什么病都没有了,每年节省上万元的医药费。

我们一家三代人修炼法轮功受益的事实,以及成千上万人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的事实,不正说明法轮大法是真正的高德大法吗?我们的政府啊,你们为什么不尊重这些铁事实呢?

大陆弟子 9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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