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认识和态度

更新: 2016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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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一九九九年十月四日】 和众多坚定实修的大法弟子一样,党、政、工以及公安各部门层层领导已分别多次找过我。国庆前还用了三天半时间让我离岗接受“教育”,从名、利、情各方面进行软硬兼施,规劝、诱导、威胁、恐吓,能使的办法都使尽了,最后要我表态。我独自一人面对他们,平静而又坦然地说了以下四点:

1、法轮大法和政府不对立,不干涉政治,也不做坏事。我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公民,我们的人身自由、信仰自由和行动自由受宪法保护,没有任何理由对我们不准这不准那的。我不能答应任何“不准”的要求。

2、我对国家对企业忠心耿耿,一贯以来工作兢兢业业、不计报酬、默默奉献。目前企业面临暂时经济困难,需要一部份职工下岗,以减轻企业负担。作为大法修炼者,遵照师父的教导,做到“无私无我,先他后我”,为企业分忧,把活路留给他人,假如企业需要我下岗,我没有意见。眼下我们达标工作很紧张,我日夜在加班。我曾经向我们主管领导表示过:只要我还在岗位一天,我一定会尽力做好工作,即使我下岗了,只要还没有失去人身自由,我可以无条件地帮忙干活,直到达标工作结束。

3、现在中央和政府对法轮功一时还不够了解,作出了不公正的决策。公司各级领导不明真相,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精神是应该的。无论对我作出任何处理,我遵照师父的教导,对国家、对企业、以及对在座的各位领导都无怨无恨。但我仍会不断向人们善意地进行解释,并且相信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终究会了解法轮功。

4、我对国家、对企业、对社会无所求,只有一个小小的心愿,希望政府能给予我们一个宽松的、公正合法的修炼环境,让我们能够静静地修炼。这就是我和我们所有大法修炼者唯一的愿望和对政府唯一的请求,也是中南海事件的真正原因。

此外,我是一名大法修炼者,绝不会在大法遭受磨难的时候以任何借口自己寻求哪怕是暂时的躲避。我认为,哪怕是说出一句“不炼”的假话,都是对大法的亵渎,对自己修炼的不负责任。我一定会与大法同命运。

大法学员
一九九九年十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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