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 1999年10月31日 星期日 全部文章 10月31日大陆消息 纸包不住火,谎言掩盖不了真相 中国政府,请不要践踏自己的宪法 延吉市部分学员致安南秘书长的公开信 致全国人大代表们的一封信 -------------------------------------------------------------------------------------------------------- 10月31日大陆消息 【明慧网1999年10月31日】 【10月31日大陆消息】 国内去北京上访的法轮功弟子基本上都没有回来,据可靠消息,很多人被关在北京丰台体育场。越来越多的人去上访。 【10月30日大陆消息】 据此间有关人士透露,法轮功学员不顾当局的严密监视,在北京门头沟区秘密举行外国记者招待会,造成广泛的国际影响,此事激怒了正在国外访问的江泽民,要求北京警方一周内破案,向中央政法委汇报。北京市公安局从昨天(29日)起,抽调大批警力,会同一处、二处、十三处的专业侦察人员,在门头沟区大规模搜查记者招待会的会场。有关人员从海外报刊的照片看出会场的内部装饰档次属于中等偏上,这种会场在门头沟区大约有300家,包括学校、宾馆、旅馆、企业、部队等。据悉警方目前正在根据照片逐家搜查比较,力争在三天之内找到嫌疑地点。另据透露,昨天曾有人向警方举报,门头沟斋堂一带大前天曾看到一批外国人,故警方今天的搜查重点是斋堂、燕翅等地的可疑目标,截止到发稿为止尚没有进一步的消息。 【10月30日大陆消息】 辽源女弟子吕春云、于春玲(30余岁)、丁晓霞(一中优秀英语教师)、李淑兰(约50 岁,一中退休教师)等被关在长春女子监狱,其中一人的亲属说没收到任何法律手续。据悉,还有吉林其他地区的弟子约30人同在长春女子监狱。 鲁瑞宿(男)、杨伟霞(女,20岁左右,众辰公司职工)9月22日被关进看守所,10月 22日放出。每人被交3000元押金。 学员郑刚与一对夫妻学员打电话被窃听,他们三人已被关在龙山区向阳一带的看守所。没有任何行动却被非法拘留,这是彻头彻尾的因言获罪,不知公民的言论自由如何体现?另有学员孟凡强夫妇大约10月28日在天安门因为是法轮功修炼者而被抓。 -------------------------------------------------------------------------------------------------------- 纸包不住火,谎言掩盖不了真相 关于闽籍青年所谓炼法轮功发疯故事的真相 【明慧网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10月28日侨报于头版最醒目位置刊登了一篇题为“闽籍青年在美炼法轮功发疯”的文章。因法轮功在近三年中在美国越来越为人所知,社会上很多读者阅后感到该文中的事件情节和自己对法轮功实际印象有很多出入;法轮功学员阅后更感到蹊跷和疑惑。于是我们为此事专门寻访了文章中的有关当事人,以求澄清疑点、了解事实真相。 林姓青年现正在纽约一家医院住院治疗,无法接触外界。29日上午,寻访者终于在曼哈顿中城找到了林姓青年的舅舅王先生。经过几番交谈,发现一些事实的确与侨报所述相去甚远。 访谈中,林姓青年的舅舅王先生告诉我们,他的外甥是几年前由福建长乐偷渡来美的,来美后一直在佛罗里达州的餐馆打工以偿还所欠5万美金的偷渡费用。林姓青年每月只有很少的零用钱和休息日,现在只还了一半的债务。由于工作繁重,加上思念大陆的妻子和女儿,精神和身体上压力都非常大,并于一年多前开始腰部经常剧痛。但由于没有身份也没有余钱支付医疗费用,他一直没有就医问诊。后来有一位的餐馆打工的四川籍同事教了他一种气功,从此林姓青年就经常讲话不正常了,例如常说自己有很大的功能“能给人治病”,还常说“主降临我的身体了”等等。 听到此法轮功学员心中已经有数,知道此林姓青年根本不是法轮功修炼者,因为其一,为保证学员真正修炼到高层次,法轮功对治病问题要求非常严格,所有法轮功学员一律不准发功给人治病,真修者由师父给净化身体达到无病状态,对其他人则主张通过个人自己炼功达到净化身体的效果,所以法轮功学员根本不会把用功能治病的事放在心上、挂在嘴上。其二,法轮功强调在符合常人社会状态中明明白白地修炼;学员均按照“真善忍”一点一滴地从自身做起,踏踏实实地提高自己的心性,大家都称法轮功创始人为师父或老师,也绝不会讲“主降临我的身体了”这种话。后面的访谈更证实了我们的想法。 例如当王先生谈到他外甥在休假日有时会来纽约他家时,我们问及有没有看到他外甥看有关法轮功的书籍。王先生回答说,因为忙于打工赚钱,不看任何书,也没有见过外甥看法轮功的书或身带法轮功的书。当被问及有没有看到他外甥炼功、炼的是什么样的动作时,王先生回答,从没见到他炼过功,外甥来纽约时,只是弄点吃的,一块喝喝酒,还告诉我们他外甥很能喝酒。 法轮功注重心性修炼,修炼中的学员们都是经常阅读《转法轮》一书,因为觉得越看此书越有启发和收获,能不断从书中得到提高所需的各种指导。师父也一再强调“学法修心,加上圆满的手段——炼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如果一个人根本不读《转法轮》,也不炼功,那他无论如何声明自己是炼法轮功的也不能实际成为法轮功学员。何况法轮功的五套功法炼起来身心都非常舒服,也不强调时间和地点,所以不管多忙,学员们都会抽时间炼上一会儿。师父也说过,其实炼功是最好的休息。至于喝酒,法轮功强调净化身心、提高境界,所以不管过去有多长的烟酒历史,真正开始修炼法轮功的人都不会再沾烟酒了,而且是自然而然地戒掉。详细道理《转法轮》一书中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此文因篇幅关系毋庸赘述。 另据了解,林姓青年此次精神病突发也是事出有因,起因是在佛罗里达州餐馆和同事发生争执被老板遣回。在当事人现有的经济状况、身体条件和身份状态下,这样的刺激绝非小事一桩。现在领馆官员和侨报振振有辞地说此青年是因炼法轮功而发疯,实在无异于张冠李戴、血口喷人了。 后来王先生还告诉我们,外甥发疯的事成为新闻,是因为他的邻居,一个自称是民主党人士的先生,看到他负担不起高额医疗费用,出于同情,给他出主意把事情捅到报社去,以引起有关方面的注意和捐助。不料消息一传出,马上被中国领事馆、侨报用来炒作、攻击诽谤法轮功,连大陆的中央电视台都已来采访过王先生,而所报道的,连王先生都说和他告诉他们的不一样,他还说,这些报道只可相信百分之十。 中国大陆媒体对法轮功的“一言堂”攻势不但仍在继续、而且变本加厉。然而现在大陆政府中某些人已经不再满足于对大陆舆论的控制,并且已通过各种途径开始展示一个政府在海外其他国家也可以极尽的造谣、诬陷、攻击、诽谤之能事。上述闽籍青年发疯一事只是其中一例,少数人目前财力、权力俱在,网罗人力再搞出个什么“1400例炼功致死致病案”也不足为奇。又一幕丑剧既已登场,那些不甘寂寞的所谓“政治家”是不会轻易让帷幕落下的。只是宇宙中善恶因果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从善从恶是个人选择,但对个人言行后果的报应最终不会因为某些人不承认或不相信而不兑现。 在近来中国政府疯狂镇压法轮功的整个过程中,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人类文明即将进入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一个起码应该是为民服务、有基本正义感的大国政府,竟然会这样肆无忌惮地一边歪曲事实、愚弄欺骗广大民众,一边残暴镇压一个上亿和平善良百姓参与的、以“真善忍”为依据、从在日常生活中做好人起步的群众性修炼活动。这实在是一个世风日下、私欲膨胀、物欲横流的社会和少数无神论者胡作非为、横行霸道丑行的现实写真。 美国法轮功学员 1999年10月30日 -------------------------------------------------------------------------------------------------------- 中国政府,请不要践踏自己的宪法 【明慧网1999年10月31日】中国的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为最高的权利机构,有监督宪法实施及撤消政府部门违宪决定的权利,而且任何一个公民,有不需要任何人批准到人大常委会申诉的权利。 10月25日,江泽民超越宪法赋予国家主席的权限,在国外以个人身份宣布法轮功为邪教。 之后的几天里,陆续有一些法轮功修炼者在宪法允许的范围内,自发地到人大常委会递交申诉材料及口头申诉。这本是每一个人应有的权利,因为这是国家根本大法─宪法上明文规定的。 然而这些申诉的人却一去不回!人大常委会不但不接受申诉材料,政府还派出大量警力将申诉者当场装车抓走。有的被关押在看守所,有的至今下落不明。人们不禁要问,自称依法治国的政府,为什么要自己践踏自己制定的法律?如果一个政府告诉他的公民:你有表达意见的权利,却将其在表达意见之前就先抓起来,那么这个政府不可怕吗? 每一个公民都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赋予每一个公民的基本生存权利,是一个国家得以安定发展的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是当一个政府作出了一系列违反宪法的错误决定,当国家主席超越宪法赋予的权限行事时,公民们想善意地向政府反映意见,执法部门却在光天化日之下,将他们抓走,拘留,公然地执法犯法,践踏自己制定的法律。这样他做法不是在等于告诉所有国民:只要谁权利大,谁就说了算。宪法是一纸空文吗?这是对所有国民的人权的践踏,是对人类文明的践踏。 因此,我们请中国政府停止这种自毁长城的做法,公正文明地执法,勇于正视自己的错误做法,尽快将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放出,这样才对国家的安定团结真正有利,才会得到民心。 俗话说:良药苦口利于病,衷言逆耳利于行。希望政府不要把舍命进衷言的法轮功学员当成敌人。敢于看一看他们的申诉材料,敢于听一听这些善良人的心声,这样做其实才是正常的,其实并没有什么难的。执法者尊重自己国家的宪法,才是真正的维护国家的利益。因为宪法是代表大多数人的意志的。请以国家利益为重,用理性、用良心、用正义之念面对这些无辜的善良人。 大陆学员 1999/10/30 -------------------------------------------------------------------------------------------------------- 延吉市部分学员致安南秘书长的公开信 【明慧网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一日】尊敬的安南秘书长: 您好: 我们是中国大陆的法轮大法修炼者。我们得知您将于11月14日访华的消息, 感到非常高兴,在您临来之际,我们怀着一颗真诚的心给您写此信。敬请您及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倾听一下我们法轮大法修炼者的心声。 法轮大法在中国的遭遇国际社会已经都知道了。7月22日中央电 视台播发 公告,要在全国取缔“法轮功”。从此,法轮大法被诬蔑为歪理邪说;全国各地公开大逮捕;炼功场所被强行取缔;上访学员遭非法拘留、暴力镇压;被关押、拘留的学员遭到了非人的待遇和酷刑折磨;公安机关轮番审查,要求写“保证 书”……时至今日,每一个坚持修炼法轮大法的人都面临着种种磨难:公务员会被降级、处分或开除,对坚定者要采取更强硬的镇压手段,许多人被列为犯罪嫌疑犯,非法拿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列为重点人口登记…… 做为一个公民,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在自己所热爱的国度里,突然间被自 己所信赖的政府打成敌人,公安大动干戈,说抓就抓,说打就打,定下种种“不许”。对此,我们深感困惑----我们修炼法轮大法哪儿错了?我们感到不公---- 大家都是在做好人;我们更是感到深深的痛心----法轮大法只是个群众性炼功活动,没有什么组织,更没有任何政治目的。他使修炼法轮大法的学员解除疾病,身体健康,人心向善,道德高尚。大家都是以提高心性、同化宇宙特性“真、善、忍”为根本。可是,政府却把做好人的群众,对社会,对人民、对政府有百益而无一害的好人当作敌人,我们能不痛心吗?! 然而,我们是修炼的人,无论政府对我们如何,我们不会反对政府,无论现 在或将来永远都不会反对政府。对政府不公正的对待,我们做到了不计不报,无怨无恨,用大善大忍的胸怀容忍这一切。对警察的拘捕、打骂、侮辱我们全然没有同样对待。我们只是劝善,善意地向政府、工作人员及身边的群众讲述法轮大法的真实情况,我们每一个大法修炼者身心受益的真实情况,我们的真诚和善心感化了许多来做我们“思想工作”的人,他们说,我们也没有办法,这是工作。炼法轮功的是好人,要炼你们自己在家炼吧。 中国政府根据某些诬陷者捏造的“证据”取缔了法轮大法,并且要于近期审 判没有任何罪过的大法义务负责人可又不许中国的律师事务所为法轮大法修炼者提供任何服务,这种审判的公正性可想而知,在延吉市,大法学员以一个市民的权利和义务联名给市长写了一封公开信(详见附录《给市长的公开信》),用自身受益的事实证实法轮大法“是真正的科学而不是说教与唯心”。向市长倾吐普通市民的真心话。结果,执笔学员被非法关进拘留所。公安人员说:“这件事省公安厅来人,省长亲自过问,他(指写信的学员)还不老实就判他五年徒刑。……上述种种哪里还有一些“法制国家”的风范呢?这不分明是执法者在践踏法律----权大于法吗?这不都是严重地侵犯人的尊严、人的最基本的权益吗?! 人有信仰自由,有和平表达意愿的自由,我们得不到。我们个人遭到不公, 无处申诉,我们可以以大忍之心无声地忍受。但我们是修炼的人,修的是善,是大慈悲。“别人可以对我们不好,我们不能对别人不好”(《我的一点声明》一文)。政府不冷静的决定,给国家造成的错误导向,“由此而产生的后果会使人民对政府及领导失去信任,对中国政府失望。”(《我的一点声明》一文)作为政府,“失去民心的事才是最可怕的事。”进而会给国家的形象、国家的威望及中国人民的将来都会带来严重的不良后果。为了维护国家的法律,维护《国际人权公约》,为了国家的稳定和民族的幸福,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呼吁世界人权委员会及有关的国际机构,对这件事情给一公正解决。 法轮大法是一部宇宙大法,他不仅仅是中国人的,也是全人类的。他为人类社会做出的杰出贡献是有目共睹的,他的灿烂光辉是没有国界的。”正如我们李老师所说:“人心的向善,道德提高后的修炼人对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民族都是一件好事。”(《我的一点感想》)为了让更多善良的人们了解真实的情况,为了让更多的世界人民得到这一给人健康,引人向善的高德大法,我们真诚地希望国际人权委员会及有关的国际机构能直接面对亿万法轮大法学员,和我们广大的修炼者直接沟通,听一听群众的呼声,听一听真实的情况,我们愿意配合您们作深入、细致的调查。我们坚信:法轮功真相必将会大白于天下。法轮大法这一深受世界人民喜爱的高德大法必将得到更广泛的弘传! 最后,向您表示敬意和祝福,并祝您访华圆满成功。 中国吉林省延吉市部分法轮大法修炼者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 致全国人大代表们的一封信 【明慧网1999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代表:你们好! 我是一名普通的法轮功学员,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公民。我想向你们反映一些情况。但是我现在很怀疑我是否还被允许有这种权利。依据《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我想我反映情况应该是合法的,毋庸置疑的。可是目前发生在中国的形势又让我很怀疑,那么多的法轮功学员凭一颗善心去上访,可是连信访局的人都没见着就进了公安局。这是怎么回事呢?我和某省公安厅的一位负责处理法轮功问题的一位干部谈话时问他:“宪法和中央的决定以哪个为准?”他说:“以中央的决定为准。”我又问:“我们有没有对中央关于处理法轮功问题的决定提出建议的权利呢?”没有!其它问题可以,这个问题不行!”他斩钉截铁地回答道,“在中央作出取缔法轮功这个前提下,上访就是不允许的!”这就更让我疑惑了。宪法上明确写着“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和宪法相抵触 ”。如果都以一句“中央已作出决定”来搪塞,那还要宪法的约束干什么?不正是由于中央政府也可能犯错误才需要设立一部根本大法的吗?不过,作为一名法轮功学员,本着对国家、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我不得不说一些话,尽管这可能要冒极大的风险。 现在政府不让我们说话,真的达到了"畏民如畏虎"的地步,不但 不让我们说话,还不准串联、不准三人以上聚集,难道历史真的倒退到要人民“道路以目”的年代了吗?中国之大竟没有一块可以安全合法地炼功的地方!全国人大作为全国的最高权力机关,理当考虑人民群众的意见,要不然人民代表代表的是谁的意志?上亿法轮功学员的意愿是不是民意?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央高压打击法轮功深感困惑、不解甚至反对是不是民意?你们真的做到为民众着想了吗?那么多的法轮功学员为了向国家说明事实真相,避免中央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他们失去了工作、家产、前途,他们无声地忍受着身体上和精神上的痛苦,甚至付出了自己的生命!看到这些就一点都不动心吗?你们如何还能忍受某些人心安理得地继续编造谎言、迫害忠良?你们如何能够逆民意而行,要通过法案来名正言顺地打击这千千万万的无辜善良群众呢? 我扪心自问:我是个邪教徒吗?我所接触的这么多法轮功学员是邪教徒吗?回答只有一个:根本不是,我们是以“真善忍”为行为准则,时时处处为别人着想,找自己不足的好人。我曾经在公共场合打扫别人丢弃的垃圾;我曾经为了关不上的公共水龙头四处找人维修;我曾经义务冲洗公共厕所;我曾经一人包揽集体的打水扫地;我曾经在公司里大声疾呼复印纸的节约……所有的这一切都是我开始练习法轮功以后而为,而这些比起广大法轮功学员所做的好事来又是多么的微不足道,多么的不 值一提。可我经常听到周围的人讲,"XXX真是个好人!","如果人人都炼法轮功那该多好!" 我真的想不通,我怎么会被说成是个邪教徒.我们从来没有做过对不起国家、对不起人民的事。如果我们是邪教徒的话, 那这个世界还有好人吗? "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种白薯"。人大代表们,你们肩负的 是人民的希望,代表的是人民的意志,在这历史的关键时刻,能不能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凭良心为民众说一句公道话?这是为了国家的未来,也为了你们自己的未来,请三思! 一名法轮功学员 99.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