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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节与律师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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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九月十日】每年的九月九日,是台湾的“律师节”。律师秉持“法律人”的职责,维护当事人在诉讼程序中的合法权益,是现代文明社会维系公理正义不可或缺的一环,因此律师一向是颇受世人敬重的职业。

台湾法轮功学员遍及士农工商各行各业,涵盖医生、律师与教授等专业人士,他们修心重德,实践“真、善、忍”,在工作岗位上贡献心力,蔚为社会中的安定力量。例如台湾大学法律学士、中正大学法律学研究所硕士陈惠如,与台湾大学法律硕士洪士渊,都是学炼法轮功的执业律师。

而在海峡对岸,法轮功呈现了迥然不同的景象。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出于妒嫉炼功人数众多,中共编造了一连串自焚、杀人、敛财等弥天谎言,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洗脑、毒打、电刑、强迫注射破坏中枢神经药物,乃至活摘器官等残酷迫害,迄今至少有四千五百多名法轮功学员经核实被凌虐致死,难以计数的无辜百姓被绑架进看守所、劳教所、监狱、洗脑班、精神病院,遭迫害致伤残、失学、失业、流离失所与家破人亡。

山东省济南市法轮功学员刘如平,是舜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原济南长清区中共党校教授法律和经济管理的高级教师、法律教研室主任,曾遭受中共劳教,两次被劫持到洗脑班迫害。二零一零年刘如平被非法判刑七年,在山东省第一监狱遭严重迫害致重伤,监狱一直剥夺家属的探视权。

更可叹的是,在中国大陆,不只修炼法轮功者遭受中共残酷迫害,即使挺身为法轮功学员仗义执言的律师,也难逃中共毒手。

二零零七年起,辽宁省大连市干均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永航,多次为法轮功学员提供法律援助。二零零九年七月,王永航被中共警察绑架、非法判刑七年,关押在沈阳第一监狱迫害。二零一二年五月,在监狱二号楼的四楼黑屋子里,教育处副处长阎天翔指使犯人把王永航手脚固定在“老虎凳”的铁椅子上,连续“熬鹰”(不让睡觉)13昼夜。王永航受尽了非人的折磨,出现肺结核、胸腹水病症,腰部以下全部麻木,呈现瘫痪症状。王永航律师的妻子多次要求与王律师本人见面,都遭到监狱无理拒绝,中共的迫害致使他们夫妻俩三年见不到一面。

与中国大陆血脉一源、同文同种且承传中华文化的台湾,则呈现了鲜明而强烈的对比。法轮功有益于身心健康、福国利民,得到台湾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支持。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五日,台湾最大的律师公会——拥有四千名以上会员的“中华民国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发表了一份联合声明,呼吁中共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支持法轮功学员对迫害元凶江泽民提出的国际人权诉讼,这是全球第一个表态支持法轮功“诉江案”的律师界团体。

该声明书全文为:“本会鉴于人权为普世价值,无分国界,对法轮功学员坚持真善忍的人生信仰,为维护言论自由之基本人权,反对对人身自由的侵害,对于中国镇压者提出国际人权诉讼的用心表示充份理解,并呼吁中国遵守其所签署之《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资为对法轮功团体及其学员的处理依据。尤应尽速释放被拘留的台湾同胞,以免伤害两岸人民感情”。

台湾有“律师节”,中国大陆却有“律师劫”。两岸一水之隔,境遇天差地别。相同的是,所有华夏子民都衷心期盼这场迫害早日结束,大陆民众重获信仰与修炼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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