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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看守所害死善良农妇 抢劫遗体

更新: 2020年0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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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一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临沂市沂南县法轮功学员李长芳在临沂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因胃疼,逐渐往下疼,下身、大腿、腰部等部位大面积出现红紫现象,被送进临沂市人民医院。二零一九年七月六日下午,在未确诊的情况下手术,手术后再也没有醒过来。

李长芳
李长芳

七月十二日,临沂兰山区东关派出所与临沂看守所,趁李长芳家属不在,拔掉正在临沂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的李长芳身体上的各种仪器管子与呼吸机,随后将李长芳的遗体抢走。

直到七月十二日去世前,家人每次到重症监护室探视,都发现李长芳的双眼被用胶带粘着。

李长芳手术前
李长芳手术前

李长芳是沂南县依汶镇隋家店村人,是一位善良普通农妇。为强身健体,按真善忍做个好人,就跟村民学炼了法轮功。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早上六点多钟,李长芳还未开门,沂南县公安局和沂南县依汶镇派出所警员翻墙入室抢劫并绑架了李长芳。当时还把李长芳的丈夫学考驾照用的电脑、李长芳的手机及儿子家的电动车一起掠夺走,随后李长芳被劫持到临沂看守所非法关押。

沂南县人民法院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作出(2019)鲁1321刑初13号刑事判决书,对李长芳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一万元,李长芳等人不服提出上诉,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鲁13刑终310号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李长芳一直被非法关押在临沂市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七月五日晚九点多钟,沂南县依汶镇派出所警员通知依汶镇隋家店村村干部,说李长芳住医院了,让家属去。当时李长芳的丈夫王西杰在外地干活,便让姐姐、姐夫及女儿王小交先去。七月五号十点钟左右,李长芳的女儿王小交等亲属到医院后,看守所警察十几人包括刘世岱(临沂市看守所副所长)暴跳如雷,指责王小交不抓紧签字做手术,检察院李局长也在场。王小交被迫签字,签字过程中王西杰打电话问女儿什么情况,女儿说:“医院说胃穿孔、肠穿孔还未确定。” 王西杰说:“先不能签字,等我到了再说。”签字被王西杰阻止。

王西杰在二零一九年七月六日凌晨两点五十分左右到了临沂市人民医院。当王西杰走进病房时,有临沂市看守所等单位十几个警察围着李长芳,他们有的穿警服,有的穿便衣。王西杰问妻子怎么回事,李长芳说她肚子疼了半个月了,一开始胃疼,逐渐往下疼,一直发展到下身,疼痛越来越厉害。送医院前的一个礼拜疼痛的不能吃饭,只能喝点水。

王西杰看到李长芳的下身、大腿、腰部等部位大面积出现红紫现象,便问临沂市看守所大队长张秀霞等警员,她们支支吾吾不做解释。李长芳的女儿在门外拍了一张母亲躺在病床的照片,手机被临沂看守所大队长张秀霞抢去并强行删除。后来临沂市看守所警员找来一医生,医生一开始说皮肤病,王西杰说我家属从来没得过皮肤病,他又说可能是皮肤感染。王西杰说你能确定吗?医生说百分之七八十吧,王西杰又问你敢保证吗?他说那我解释不了。王西杰说既然你们这里医生解释不了,那我要拍照片外请专家看看,他们极力阻挡。临沂市看守所所长陆国强说李长芳是犯人,不能拍照。王西杰就对陆国强说:“我家属现在是病人。”陆国强说:她身份不行,现在是我们的人。王西杰说:病人与身份能挂钩吗?王西杰要求保外就医,他们不同意。

王西杰从病房出来后,大约五点左右找主治大夫刘省臣,询问病情。刘省臣说:“不确诊是胃穿孔还是肠穿孔,等割开后才知道。”王西杰对刘省臣:“现在仪器这么发达,做CT还能看不出来。”刘省臣说:“全国各地跑到哪个医院都看不出来。”王西杰又问:“有什么治疗方法?”刘省臣说:“有两种治疗方法,一是保守治疗,一是动手术。”王西杰问:“保守治疗怎么治疗?”刘省臣说:“保守治疗就是不动手术,挂针观察一个礼拜,如果肠穿孔、胃穿孔眼小的话自己就能长好。看你家属也不太严重,可以做保守治疗。”王西杰问:“保守治疗有危险吗?”刘省臣说:“没有危险。”王西杰听后就选择了保守治疗。接着刘省臣对杨晓峰大夫说:“杨大夫,安排保守治疗。”

杨晓峰大夫让李长芳女儿签字做保守治疗。但是临沂市看守所张秀霞队长不满意大夫做保守治疗,说应当做手术。

王西杰再想去病房看李长芳时,看守所警察顶着门不让进。

六号中午十一点左右,大夫通知李长芳的家人要做手术,让家人签字。王西杰问杨晓峰大夫:“不是做保守治疗吗?”杨晓峰大夫说:“病情有了发展。”王西杰又问杨晓峰大夫:“不动手术不行吗?”杨晓峰大夫说:“不动手术肯定活不了。动了手术有可能保命,也可能不保命。先做微创手术,看明病情后再做手术。”李长芳的女婿问杨晓峰大夫:“看出病情后做手术还需签字吗?”杨晓峰大夫说不用签字了,一块做。临沂看守所民警和大夫强烈要求家属签字做手术,由于家人担心李长芳不保命便签了字。

签完字后王西杰再到病房,李长芳对王西杰说:“挂上吊瓶后,中午疼痛就减轻了。”王西杰就掀开薄被看了看,下身及腿、腰的大部分红、紫部分消失了。这说明保守治疗是管用的。手术前李长芳八十二岁的母亲及八十岁的老姨、姨夫及姊妹进病房看望李长芳,李长芳说你们这么大岁数还跑来并落了泪。

三点半左右动的手术,手术过程中一护士拿着一小瓶,喊谁是李长芳的家属?她告诉李长芳的家人,说是由阑尾炎引起的肠穿孔并让家属看割除的阑尾。大约下午七点左右做完手术,李长芳直接被推进重症监护室。做手术的刘省臣大夫说:手术做好了,里边形成了脓包,但都清理了,明天早上就能醒来。说四、五天后可能伤口会感染。刘省臣让李长芳家人回去。家人刚到家,重症监护室的医生又给李长芳的儿子王小飞打电话,叫王小飞回去,王小飞说签的是病危通知书和用药方面的字,签了很多张。

七号早晨八点钟左右,重症监护室的大夫打电话给李长芳的儿子王小飞说,李长芳的肾脏被感染了,并且没有尿,有点也不够标准,需要上透析机。等李长芳的丈夫王西杰、儿子王小飞、女儿王小交及李长芳的外甥赶到医院后,一名男医生和公维心医生把李长芳的丈夫王西杰、儿子王小飞、女儿王小交及李长芳的外甥叫到办公室,说了一下病情,并没有说多危险,公维心补充说:病人肾脏已感染,已上透析机,并且没有尿,有点尿也不够标准,说病情不乐观等。

八号说肝脏感染,医生说又上肝什么机,又说腹腔浓度中毒,使各脏器官感染。

七号王西杰到重症监护室探视时发现,李长芳的身体从乳房往下缠着白布,警察不让王西杰掀开薄被看。李长芳的丈夫发现李长芳全身浮肿。

七号一护士对守在重症监护室门外的王小交说:“怎么一直没有尿液?”可能是尿液无法排出的缘故,手术后李长芳的身体全身浮肿。

手术后一男医生说:阑尾炎应当右下腹疼痛,她为什么上部疼。这种症状和别的病人不一样。临沂市看守所所长丁春玲接话说:“是啊,她情况和别人有点不一样。”

七月九号,专家会诊后,公维心(女)大夫说,送来之前就已经感染了、休克了,正常人血乳酸达到2就很危险了,她乳酸达到20,超过正常十倍多,肝红素也升高了,肝酶超过最大值,指标看着正常也是用机器维持着。刘省臣大夫说: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以后的事与我无关系了。

七月九号李长芳的女儿进重症监护室(每天只允许探视一次,每次只能一人)探视时,发现母亲的双眼——眼皮上下被用胶带粘住了。李长芳的女儿走出重症监护室后就问守候在重症监护室门外的父亲为什么妈妈的眼睛给粘住了?李长芳的丈夫说我也纳闷。

直到七月十二号去世前,李长芳的丈夫王西杰、女儿王小交、儿子王小飞每次到重症监护室探视,都发现李长芳的双眼被用胶带粘着。

七月十日临沂市看守所所长丁春玲电话约王西杰一起去问询医生李长芳的病情。当李长芳的丈夫王西杰、儿子王小飞、女儿王小交及其姐姐、姐夫赶到医院时,医院里布满了警察和便衣。警察逼迫王小飞签字,王小飞要上厕所几个便衣跑上去抓王小飞,王小飞问他们干什么的,哪个单位的?他们不说,王小飞让他们出示工作证,他们先是说没有,接着改口说他们是看病的。王小飞说你们是看病的抓我干什么?王西杰找车位停车时接到丁春玲的电话,说:“你儿子太激动,和警察吵起来了。”王西杰赶到时他们正围着王小飞,王西杰问他们单位并让他们出示工作证,他们凶巴巴地说没有。王西杰说国家法律明文规定,执法人员执法时必须穿警服、带警官证,你们是不是执法犯法呀。他们觉着理屈,就钻到警车里不出来。后来丁春玲让他们撤走了。丁春玲对王西杰说:沂南县法院来人了,叫你们签字。王西杰问签什么字?她说监外执行,也就是保外就医。王西杰说:“一开始我要求保外就医,你们不同意,现在人不行了,你们就推责任,我不签。我现在只想把我老婆病治好。”丁春玲说签了字(李长芳)就是你们的人了,看守所的人就全部撤走了,以后由你们自己管了。

七月十日下午两点半探视的时候,王西杰让儿子给他母亲照张像,看守所人员不让拍,外面的四个警察就跑进去了,然后丁春玲跑来对王西杰说:“你儿子袭警。”四个警察出来时王西杰问他们单位并让他们出示工作证,他们凶巴巴地说没有。然后又钻进重症监护室。随即临沂东关派出所高中军带人把李长芳的丈夫、儿子、女儿、六岁的小外甥、亲属彭辉劫持到警车上,非法关押在东关派出所。东关派出所警察非法审讯了每一个人并强行让他们写保证书,保证以后不能闹事了。到子夜才把李长芳的丈夫、女儿及女儿六岁的孩子、姐姐家儿子彭辉释放,但李长芳的儿子王小飞仍被关押在派出所。东关派出所所长高中军威胁说:“你们的事可大可小,就看你们的态度了。只要你们配合就放人。”七月十一日王小飞才被放出来。

到了十二号下午两点半,王西杰探视时,对着李长芳的耳朵喊了几声,王西杰发现李长芳呼吸急促,王西杰又喊了几声,李长芳的头扭了一下,王西杰继续喊,李长芳的头又动了一下,然后眼角流出了一点眼泪。当时王西杰心里特激动,就对医生说:“我家属有知觉了,头能动了。”医生说这不是她自己的意识,完全是机器控制的。

七月十二号下午六点左右,医院打电话说李长芳心脏不行了,需要抢救。等李长芳的家人赶到医院时,医院里布满了警察和便衣,重症监护室里也是便衣,殡仪馆的车已在那里等候。在路上大夫就告诉李长芳的家人,已经压了一个多小时了,再压就压扁了,穿衣服就不好看了。等李长芳的家人进重症监护室时发现,氧气管子已拔了,压心脏的机器也停了,看李长芳的家人进去才开始压。随即把李长芳的家人赶了出来。

接着临沂市看守所所长丁春玲拉着李长芳的女儿去买寿衣,说这衣服得自己女儿买。等买来寿衣,李长芳的亲属要进去给李长芳穿寿衣时,却不让进,就连李长芳的女儿和儿媳也不让进,也不让哭。临沂市看守所一所长给王西杰一张释放证明,释放日期是十号。一会李长芳的尸体就被抬出来了。王西杰强烈要求等一会抬走,因为李长芳的姨和舅已经在路上,想让他们看一眼。东关派出所高中军指使手下把李长芳的家人架起来,把李长芳的尸体强行抬上殡仪馆的车拉走了。

七月十三号,临沂市看守所丁春玲约李长芳的家人面谈。李长芳的丈夫王西杰、儿子王小飞和外甥及律师和市公安局监管支队队长、市公安局一政委、临沂市看守所刘所长、杨所长、朱大队等人面谈。当时王西杰要求录的音。临沂市看守所刘所长说:自10号写了释放证明后李长芳就不是我们的人了。律师问:“那是哪的人呢?”他无言以对。

律师写了《提请法律监督申请书》,李长芳家人七月十四号到检察院信访办递交。他们不收。七月十六号再次递交,他们再次拒收。他们请示了检察院李局长,李局长同意让李长芳家人先看录像,限制最多六个人。七月十七号李长芳家人去看监控录像,十八号就不让李长芳的表弟去了,说是远亲不行。从六月十九号的监控录像开始看,还不让放快了,看到十九号星期五,又从二十二号星期一看到二十四号星期三,才看到六月二十二号的监控录像。李长芳家人一直要求看六月三十号至七月五号的监控录像,检察院推看守所,看守所推检察院,就是不让看。

七月二十五号,王西杰一个人去看监控录像,李局长不让看,说必需加上李长芳的儿子、女儿和李长芳的两个姊妹才能看,少于五个人不让看。并说让这五人下周三到检察院一趟,他接访。王西杰要求录音,他当时同意了。八月二号李长芳的家人到了检察院,他们又不让带手机和录音。李局长说:“临沂市看守所没有责任,监管环节没有错,看守所刘所长、杨所长、陆所长还要你们承担三十多万元的医疗费,还要追究王小飞(李长芳的儿子)的责任。

临沂市人民医院病历显示“李长芳胃病十余年”与事实不符,因李长芳在入所前和入所体检时一切正常。李长芳在关押期间死亡,临沂市看守所存在严重过错,特别是管教干警和医疗人员存在严重渎职,触犯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已构成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应当承担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法院本应依法予以法律监督,查明事实,追究责任。但却与看守所沆瀣一气,包庇犯罪。

八月十七号沂南县依汶镇一副镇长和一协调员去告诉王西杰的姐夫,说抓紧处理尸体,说尸检也好,火化也好,先把人埋了,然后再慢慢处理,否则看守所要起诉,让王西杰支付医疗费用。

八月二十二号,沂南县依汶镇镇政府人员拿着起初家人在未确诊病情看守所却要家人签字做手术,家人拒绝签字的录像播放给隋家店村全体中共党员观看,并说:“李长芳如果不炼法轮功的话和家人及时签字的话,李长芳就不会死。这一切都是他们自己的责任。”

二零一九年十月一号前后,沂南县依汶镇镇政府人员又找到李长芳的家人,说不用陪医药费了,给四万元钱把尸体火化了。李长芳的丈夫王西杰说:给四万元钱也行,得把尸体还给我们。一政府人员说:要尸体门也没有。

关于李长芳被绑架迫害情况,详见明慧网文章《山东沂南县李长芳被迫害致病危》、《山东沂南县公安局以“扫黑”之名迫害善良百姓》、《发生在年关前的荒唐庭审》等。


参与迫害的相关单位:
临沂看守所所长王良水、刘世岱、杨本锋、陆国强、丁春玲
临沂看守所大队长张秀霞
临沂市看守所民警:林娜、王红、赵立凤、葛晓等
临沂中级人民法院 邱文0539-8138239
沂南法院院长 李宗强 0539-3276110 0539-3221008
临沂公安局长 李登全
临沂人民医院参与迫害医生
刘省臣 13583955413 身份证 37112219731010317X
刘清缓 15054985361 身份证370204197203270812
杨晓峰 15953959186 身份证372801197008210633
临沂巡警 警号 93701
临沂兰山区东关派出所 13969956571 警号074116
沂南县依汶镇610办 咸春亮 13791526321
沂南县政法委 0539-3221415
东临沂河东区公安局长 刘星 13905397663(原沂南公安局长,指使绑架李长芳)
沂南公安局长 高兴先 13969980806
沂南公安局治安队长 胡法强 13573991801 13573982901(原沂南国保大队长,参与绑架)
沂南县依汶镇派出所所长 刘维明 13573951366 (宅电)0539-3230208
沂南县国保大队长 贺方胜 13305497709
沂南检察院 苗士武 0539-3296699
沂南法院 尹传伟 18553917169
沂南司法局 0539-3238148
沂南公安局 0539-3221238

丁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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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世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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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秀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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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本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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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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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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