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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市两位善良女士被非法判刑八年、五年

更新: 2019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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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九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安徽报道)合肥市两位善良法轮功女学员丁书梅、黄莉萍,分别被非法判刑八年、五年,并被勒索罚金数万元。目前丁书梅和黄莉萍都已经上诉。

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九点多,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下简称高新区法院)非法审判丁书梅和黄莉萍,此前高新区法院已经在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第一次开庭,这是第二次开庭了。

两次开庭都采用了远程视频开庭,两位法轮功学员都在看守所,庭审人员、律师和家属在高新区法院。在同一个城市内,两位学员身体健康,法院没有经过当事人申请,滥用视频开庭,视法律为儿戏,肆意践踏当事人的权利。

这次庭审历时四个多小时,大量的时间都用在确认两位学员在哪些小区发了多少资料。法院说丁书梅总共发放了1400多份真相资料,黄莉萍总共发放了700多份真相资料。丁书梅和她丈夫都听到参与绑架的警察说,丁书梅和黄莉萍已经被警察盯上一段时间了,警察派便衣跟踪她们发资料,并把真相资料收去作为所谓“证据”。律师在庭上指出这是非法获取的证据,应当排除,但不被法院采纳。

三位律师为两位法轮功学员做了无罪辩护,她们俩人也都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审判长、刑庭庭长李德家多次打断或干扰两位学员和律师的辩护行为。法院还卑鄙地把法轮功学员家属的笔录作为所谓“证词”,指控法轮功学员,挑拨学员和家人的关系。

法院最终枉顾事实,在二零一九年八月九日非法判处丁书梅八年重刑,黄莉萍五年重刑,并各处罚金五万元和三万元。审判长李德家,陪审员崇椿、王永清,书记员王新艳。李德家是合肥市高新区法院刑庭庭长,二零一一年作为审判员给丁书梅非法判刑五年。

这是两位法轮功学员第二次被非法判刑,丁书梅曾在二零一一年被合肥市高新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黄莉萍曾在二零零六年被合肥市庐阳区法院非法判刑八年。丁书梅多次被迫害,一次劳教,两次判刑,并被工作单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三十八所)非法开除公职。

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日晚,丁书梅和黄莉萍在合肥市瑶海区某小区被绑架,据悉出动几十个警察,为了掩人耳目,说是抓偷手机的小偷。两位法轮功学员随后被非法刑事拘留,十二月七日被非法批捕,二零一八年八月六日被合肥市高新区检察院起诉到高新区法院,公诉人是高新区检察院公诉科的柯秦,公安阶段责任人是高新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的夏登飞。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中共本性“假、恶、斗”,自暴力篡权以来,杀戮不断,通过周期性的各种政治运动,迫害了中国一半以上的家庭,害死了八千万无辜的中国民众,这个死亡数字超过了两次世界大战死亡人数的总和。并以所谓的“马列主义”摧毁中华传统的儒释道文化、珍贵的历史文物,破坏空气、水等自然环境,现在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把人们心中的道德、是非彻底破坏、颠倒,假、恶、斗横行中华大地。

所有中国人都是这场无理迫害的受害者。希望公安警察、检察官、法官等执法人员都能维护善良、公平、正义,尽快从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操纵中解脱出来,抵制邪恶的指使,给子孙后代开创一个公平、正义的生活环境。

合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海棠路299号
电话:0551-62695009,65388465,65385456,65325301,邮编:230031
高新分局刑警大队
地址:高新区银杏路8号,0551-64232221
夏登飞电话:0551-65385345

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
地址:合肥市高新开发区天通路20号,举报电话:65312000 案管中心电话63504141 63504140 63504137,邮编230027

高新区检察院主要领导电话:杜薇检察长63504101 姚传华副检察长63504102 王勇副检察长63504130 倪爱国副检察长63504136 洪星副检察长63503123 白飒飒公诉科科长63504111 徐正立侦监科副科长63504117 马祖富控申科副科长63504131

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
地址:合肥高新区燕子河路398号,联系电话/传真:65352452 查案电话:12368 立案庭电话:65352425 陈太敏庭长65352437,手机18955148520 查账会计65352454,邮编230088

高新区法院主要领导电话:院长施光远,原院长丁寒梅65352486,手机13856068303,18956019178 宋长城副院长65352488,手机13075537870 贾庆霞副院长65352497 黄文新副院长65352477,手机13955129887 解作荣原纪检组长65352490,手机13855109851 艾云政治处主任65352449,手机18956019138 办公室主任张友国65352455,手机13856924106,纪检组长李才彬,副院长许磊,吴经芳副院长

高新区法院主要法官电话:

刑事审判庭:查案电话65352461 李德家庭长65996509,手机15956559216,刘德鸿65352461,手机13865996002 郭小宁法官65352461,18755140227 王新艳65352461,手机13866174975 刘玉莹65352461,手机13855182161
民一庭:李铭庭长65352463 李魁法官65352464 袁琳珠法官65352465 周鹏法官65352462 汪靖法官65352465 张小娟法官65352462
民二庭:刘亚鹏庭长65352450 傅世章法官65352457 刘正红法官65352459 钱越法官65352456 陶磊法官65352458 程荫法官65352458
执行庭:唐峻庭长65352489 李群法官65352485 尹刚法官65352492 肖华法官65352483 王俊法官65352483
行政审判庭:刘正红庭长
合肥市明珠人民法庭地址:合肥市佛掌路与青翠路交口,立案庭电话:63807500。
明珠法庭主要法官办公室电话:李刚庭长63807503 孙宗欣法官/梁书记员63807502 刘文静法官63807509 宋书记员63807505

审判委员会成员

施光远 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宋长城 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黄文新 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吴经芳 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唐 峻 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 魁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毕守国 副县级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德鸿 副县级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马 箭 民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太敏 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倪 花 审监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 刚 明珠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友国 办公室(研究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德家 刑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 铭 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正红 行政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尹 刚 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 群 民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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