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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原深圳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施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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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明慧网发布《通告》,美国政府将严格审核赴美签证,对人权及宗教迫害者、迫害法轮功者,拒发签证,拒绝入境。这一消息发布后,明慧网陆续收到中国民众的举报信,原深圳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施志刚被民众举报。

一、个人信息

施志刚,SHI,Zhigang,
出生日期:1958年9月
出生地:湖南省常德市
工作单位名称:深圳市公安局
职务:原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正局级副局长

二、任职经历

施志刚在一九九八年三月至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任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公安分局局长,迫害多名法轮功学员;在一九九九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一年八月,任南山公安分局局长,后被提拔为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长;二零零九年十二月起又被升为深圳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第一副局长(正局级),主持迫害法轮功。

施志刚长期主抓深圳市国保支队、市公安局610、维稳处工作,是深圳市迫害法轮功的元凶之一。施志刚也是严重贪腐分子,因在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三年间多次收受他人礼金,二零一五年七月,施志刚受到公安部党内警告处分。但是,直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仍任深圳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第一副局长(正局级),一直主持迫害法轮功。

三、主要迫害事实

(一)施志刚任南山公安分局局长期间及之后,南山区上百名法轮功学员遭受严重迫害

南山区是深圳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重灾区。南山公安分局“610”、国保大队采用各种流氓手段,积极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对学员肉体上摧残、人格上侮辱、心灵上迫害,实施跟踪、监控、抄家、拘留、酷刑、办洗脑班、强行堕胎、劳教、判刑等残酷手段,造成无数家庭悲剧。

施志刚纵容、唆使南山看守所不法人员的迫害手段令人发指,如

1. “泼水法”

中共酷刑示意图:浇凉水
中共酷刑示意图:浇凉水

女仓狱警李燕芝的恶毒发明“泼水法”:在寒冬,把法轮功学员拉进厕所,一盆盆浇冷水,不许换衣,不许上床,只能睡地板或厕所。

2. “坐名字法”

酷刑演示:暴打
酷刑演示:暴打

恶警李燕芝用一张纸写上法轮功创始人的名字,放在地上,强迫学员坐在上面,如果不坐,就由五、六个人抬起学员,硬按着坐,否则拳打脚踢。更有甚者,还把纸塞入女学员的内裤,极尽侮辱之能事。

3. “株连法”

只要一个法轮功学员不吃饭,罚全仓所有犯人饿着,饿昏了头的犯人把所有的怨气都发泄到法轮功学员身上,疯狂殴打、虐待学员,达到了挑动群众斗群众的目的。

另外,还有“鞭打法、厕所闻味法、用拖鞋打耳光法、脚镣惩治法,以及阴毒变态的”针刺法”——犯人用作手工用的细针,刺法轮功学员的肉体,叫“透透气”。

法轮功学员沈德明、王晓东就是在南山看守所被迫害致死的。施志刚等还粉饰罪恶,骗取“荣誉”,在广东省推出所谓的“南山经验”,利用新闻媒体发表所谓“学员反悔”,用来欺骗、愚弄不了解真相的群众。所谓“南山经验”,就是滥抓、滥关、滥判、滥施暴行,疯狂践踏人权,践踏法律,让法西斯暴行在中国大地上重演,特别是对主流社会修炼法轮功的民众的迫害,仅举几例如下:

1.刘喜峰、王晓东夫妇,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因坚持信仰,夫妻双双被南山区外语学校开除,并被强迫搬出学校宿舍。曾获得深圳市优秀教师称号的刘喜峰,因为几次进京为法轮功喊冤,被劳教二年,后又被判刑十年,遭受过深圳国安超出人体极限的酷刑。王晓东被迫害致死。失去双亲的幼子被公安送进孤儿院。

2. 家住蛇口的李尉军(本科毕业)、王少娜夫妇,于二零零零年二月进京上访的途中被抓回,丈夫被关进蛇口看守所,妻子因怀有六个月的身孕无法坐牢,便从派出所被强行送往医院做了堕胎手术。二零零零年六月三十日,他俩在家中再次被水湾派出所恶警绑架,李蔚军被非法判刑十年,王少娜在看守所再次被强行堕胎,后送三水劳教所迫害。

3.何宾是深圳市蕖华实业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该公司属深圳高科技企业,下属员工一百多人,仅在一九九九年、二零零零年就向国家缴纳税款五百多万元。何宾也是中华慈善总会创始人之一,曾向中华慈善总会捐款一百万元,在江西省捐建过一所希望学校。

因坚持信仰,何宾于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五日被抓,公安人员多次到其公司调查、威胁员工,想查封公司银行账户。全副武装的公安人员为避人耳目,深夜把所有值班保安带走问话两小时,使公司大楼处于无人看管状态。人事部经理温艳前去交涉放人,公安人员说:既然你送上门来了,就不要回去了,先关半个月再说。温艳被强制送往南山看守所。公司内人心惶惶,正常生产秩序被严重破坏。何宾被迫放弃家业,离开祖国。

4.吕朝晖,深圳市能达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因进京上访被关押在南山看守所,因被迫写的“悔过书”被加工篡改发表在报纸上欺骗群众,他经正式向公安机关声明自己的所谓“悔过书”乃被逼迫所为,宣布作废,后来被迫流浪国外。

(二)施志刚与深圳西丽洗脑班的恶行

所谓“深圳市法制教育学校”(深圳西丽洗脑班)是一个明里打着法制旗号、暗里违法犯罪的黑监狱,从二零零一年至二零一零年已非法关押、迫害过八百多人,至今它共计残害了上千名法轮功学员,造成了深圳无数主流社会民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和流离失所的人间悲剧。试举两例:

1、二零一二年二月,刘喜峰冤狱期满,被劫持到西丽洗脑班继续迫害。因行走不便,他被几个人扶进洗脑班,上厕所台阶都要人帮忙,生活不能自理。获得短暂自由后,因刘喜峰去某国大使馆,二零一三年九月左右又被劫持到西丽洗脑班非法关押,当时里面传出的消息是,他已被迫害的精神不太正常了,疑似被在饮食里下了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听说后来洗脑班在外面租房,派专人照顾(实际上是监视)刘喜峰的起居。刘喜峰实际上是被软禁了,现在消息全无,死活不知。

2、深圳市福田区六旬法轮功学员张福英,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因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警察劫持到西丽洗脑班,期间被迫害出严重病症,全身浮肿,回家不到两个月后含冤离世。怀疑被下毒药致死。张福英的遗书可做佐证,也可见证那些恶人丧尽天良的变态嘴脸。详情见明慧网报道《张福英生前揭露深圳西丽洗脑班的罪恶》一文。

施志刚及其治下的国保大队对此犯下不可推卸的罪责。有资料显示,二零一二年,迫害一个深圳户口的法轮功学员,深圳洗脑班就可以得到七万元的经费,由深圳市政府财政支出。大力抓捕好人可以捞钱——这与施志刚因貪腐受到公安部党内警告处分的新闻报道高度吻合,可想施志刚属下的国保大队能干出什么事,制造多少冤案。

(三)爬上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长后,施志刚在全市各区对法轮功的迫害

这里仅举深圳龙岗区为例,引自明慧网文章《深圳市龙岗区法轮功学员18年遭迫害综述》所披露的数据:一、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七年一月被迫害案例21人:二、被迫害致死和失踪的法轮功学员3人:三、二零一一年“大运会”前后遭迫害案例16人;四、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二零一零年间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事实(29人):五、被迫害的外籍及香港法轮功学员3人。

在江氏犯罪集团的指挥下,施志刚属下的深圳国保人员还多次参与乱港行动,在香港抓民主人士回大陆,比如香港《成报》经常揭露江氏犯罪集团的犯罪行为,因此不久前,有人准备在香港《成报》大楼外跨境绑架《成报》高层,被《成报》编辑报警,香港警方抓了几个国保人员,交给深圳市公安局,《成报》等公开要求深圳国保头目施志刚对此事给个说法。

施志刚及其下属国保、“610“执法犯法、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社会行径至今没有收敛。如:

1.深圳江荣欣被绑架、非法关押大半年,面临非法开庭。律师三次要求接见,被看守所违法的以种种无理借口拒绝。二零一六年十月十日左右,江荣欣在深圳宝安九围看守所又出现心肌梗塞症状,血压很高,危及生命,家属与律师强烈要求办案单位放人。可是他们非但不放人,还把江荣欣转到深圳市第一看守所(此看守所通常关押十年以上刑期的重犯)加重迫害。据说从过年到现在,江荣欣几乎每天都被提审(实际是强行转化他),国保和610人员还放风说江荣欣被“转化”了。律师连续三次都被拒之门外,无法接见当事人。据悉,原因之一是迫害江荣欣的深圳国保、西丽洗脑班的帮凶怕律师接见影响所谓的“转化”,据悉在西丽洗脑班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可以拿到奖金七万元。这些国保人员横行霸道、执法犯法惯了,头脑里根本没有法律的概念。

2.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深圳龙岗国保警察撞冯少勇车,绑架冯少勇博士,还带冲击钻,没有合法搜查证就去抄家。家属多次要车及私人用品都要不回来。

3.深圳电脑软件专家陈泽奇于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被绑架。当日下午,深圳龙岗区国保人员与爱联派出所警察敲陈泽奇的宿舍门,骗说他朋友的汽车被撞了。骗开门后,一个瘦高便衣当胸一拳,把陈泽奇打懵了(后来陈泽奇右胸越来越痛,在看守所陈要求去医院检查,但医院没告知检查结果)。警察没出示搜查证,抄走了陈泽奇工作用的电脑、几本大法书等等私人物品。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三十七天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陈泽奇被非法批捕,陈泽奇家人没有得到通知。

他的律师希望与检察官肖宇连当面交流对案件的看法,被拒绝,按其要求,向检察官肖宇连邮寄了“关于陈泽奇不构成犯罪的法律意见书”,其中写道:“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在受案之初,龙岗公安局国保警察既无举报人报案,也无相印证据证实被告人有罪即立案并强行闯入被告人家中,对被告人进行殴打,并在没有出示相印证件的情况下强行搜家,事后并伪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搜查证(事实上根本就没有要当事人签字),本案办案单位工作人员存在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4.现在深圳各个法院庭审法轮功学员时,都是大量布满黑衣特警、巡警、便衣警察和国保,公开开庭却制造恐怖,不许市民进入法院,严重破坏习近平提出的“依法治国”理念。

以上法轮功学员的遭遇,其实是施志刚滥用职权,利用深圳国保、610非法组织迫害深圳法轮功修炼者的冰山一角。

(四)施志刚近年的恶行

1. 二零一七年一月至十二月,法轮功学员熊文芳等至少二十一人遭非法判刑(或非法开庭),吴治明等二十五人遭绑架;李伟等六人次遭骚扰。案例:湖南籍法轮功学员徐琴(因尿毒症被保外就医)一家三口均遭重判,龙岗区法院分别对贺显仁(徐琴的先生)、缪佳良(徐琴的表弟)、贺冬秀(徐琴的婆婆)非法判刑八年、七年、三年、七年。

2. 二零一七年五月,深圳市610、国保及派出所、居委会人员开始了所谓“敲门行动”,以查户口等借口打电话、上门骚扰辖区内法轮功学员。据不完全统计,各区已有超过十例骚扰事件,幕后主使之一就是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长施志刚。

3. 二零一八年遭绑架和非法批捕的深圳法轮功学员至少有十一人,遭非法庭审(尚未宣判)的有五人;二零一七年底和二零一八年遭非法庭审并遭诬判的达十二人。案例:深圳科技精英冯少勇博士、陈泽奇工程师分别被重判八年。徐琴被非法判刑七年,至此徐琴一家四口均遭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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