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被秘密判刑一年 济南市姜玉芹被劫持入狱

更新: 2019年07月27日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经多方打听得知,济南法轮功学员姜玉芹,被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法院秘密冤判一年,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一日,被劫持入狱。

姜玉芹,女,五十多岁。因为济南市长清区平安中学好教师贾兆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日,在老家齐河县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绑架,非法关押在德州看守所,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上午,姜玉芹陪同贾兆民的妻子去齐河县公安局了解贾兆民的情况。

当姜玉芹与贾兆民的妻子离开齐河县公安局时候,突然被跟上来的警察将俩人强行扣押,并隔开非法审问她们。之后,警察将姜玉芹非法关押在离齐河县六十多公里的德州市看守所。

齐河县公安国保大队警察一直在找所谓“证据”陷害姜玉芹,家人、朋友一直没有姜玉芹的消息。后经多方打听,才知姜玉芹刚被齐河县法院冤判一年,在七月十一日被非法关押入监狱。

贾兆民,男,四十九岁,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身心受益,道德素质提高明显,在家庭孝顺老人、疼爱孩子,家务事任劳任怨的做,在教学工作中,认真备课教课,平安中学领导、教师和学生评价贾兆民,教课好,忠厚老实、为人善良,是个好人。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日,在老家德州市齐河县胡官屯镇孔官村、司李村向民众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几个村民绑架,并恶意举报,后遭到齐河县胡官派出所警察绑架。第二天,贾兆民被齐河县公安国保大队警察直接关押在德州看守所非法刑拘。

在齐河县政法委、公安国保大队的操控下,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贾兆民在齐河县法院被非法开庭迫害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