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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副局长杨云生遭恶报

更新: 2019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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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四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天津报道)二零一九年四月一日消息,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调研员、副局长杨云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审查和调查,遭了恶报。

杨云生,男,一九六三年生,自一九八二年十二月起,历任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警察、公安局治安二处干部、天津市公安局防暴总队指挥科科长、特警总队副调研员、总队政治处副主任,二零一三年七月,任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调研员、副局长。

杨云生在任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副局长期间,“全运会”村选址在了河西区,河西分局如临大敌,动用了1500余名警力全天候进行所谓的“安保”,并以反恐为借口,大肆监控、跟踪、绑架、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杨云生在“全运会”的新闻发布会上,发布拥有652个监控探头可视化指挥,并搭建所谓的群防群治平台,建立联络微信群,互相监控,互相举报,对所谓的可疑人迅速处理,把河西区治理成了大“集中营”。

根据明慧网报道所做的统计,仅在二零一五年(截至二零一六年一月十日明慧网报道)天津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共计475人(771人次),河西区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人数就有75人,在全市十七个区县,以武清区、宁河县、河西区最为严重,共计250人次,占比全市迫害总数的32%。

二零一六年,河西分局及下属的派出所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中,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1、法轮功学员何爱云,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被河西法院非法判三年,当庭表示上诉。但天津的法院搞暗箱操作,从何爱云上诉到被非法关入监狱,没有通知家属。

2、天津河西法院在没有通知律师及家属的情况下,二零一六年五月三十日突然非法开庭,非法宣判法轮功学员赵月花有期徒刑三年。赵月花本人及家属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3、天津法轮功学员付少娟于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被绑架到天津市河西区看守所迫害,据家属后来得知,付少娟被冤判三年,二零一六年九月份,家人才可探视。

4、今年六十八岁的天津市河西区法轮功学员万慧敏,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六日,因实名起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被绑架,非法关押一年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被天津河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对天津河西区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时任河西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的杨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今天,为中共迫害法轮功“立功”的杨云生,被中共毫不留情的抛弃。杨云生积极追随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犯有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参与迫害者将面临全球的追查和究责。

善恶有报是宇宙运行的法则,曾经参与迫害者应该幡然醒悟,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赶快“三退”保平安,才是明智之举。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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