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劝善之心化飞鸿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 最珍贵的东西也许是免费的

  • 前车之鉴 勿蹈覆辙

  • 给云南安宁市国保及公检法人员的信

  • 身居惩恶扬善之位 应做惩恶扬善之事

  • 最珍贵的东西也许是免费的

    亲爱的朋友:您好!

    百种人有百种人生。有的人一路顺顺利利走到底,有的人却曲曲折折,最重要的是,我们今天以信的形式相遇了,那就是缘份。愿我们彼此珍惜,不管怎样,我都默默为您祝福。

    仔细想想,这个世界上很多美好的东西,是免费的:阳光是免费的,芸芸众生,没有谁能离开阳光而活下去;空气是免费的,人只要活着,这就是须臾不可或缺的;亲情也不是收费的,没有父母的照料、哺育,谁都活不下来,可是没有一个父母会对孩子说:你给我钱,我才会爱你。

    真正的山泉是免费的,还有奔流不息的大江、大河。再想想,还有希望、信念、皎洁的月光、润物的春雨、凉爽的夏风等等。这些滋润心田、救命的东西都是珍贵的,也是免费的,这些都是造物主的造化。造物主早已公平地把这些对于生命来说最为珍贵的东西无私地奉献给了你我。

    除此之外,我现在还找到了生命中最为珍贵的东西,也是免费的。我愿意与您分享:那就是真正纯正的教导也是免费的。

    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自从一九九二年五月十三日,公开向中国民众传出了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教导和优美的五套功法,以其博大精深的内涵和祛病健身的奇效传遍中国和世界一百多国家和地区,真、善、忍是超越一切宗教、种族、年龄、性别、地域、肤色和文化的普世价值,学者免费。我最粗浅的理解,对人“真诚、善良、宽容、忍让”,完全是为了别人好,成人之美,是无私的。

    上有天,下有地,人世间有良心。家有家规,国有国法,“真、善、忍”就是宇宙存在的特性和规律。当人的思想行为符合宇宙的特性“真、善、忍”的时候,人就健康长寿了!所以说“善待大法一念,天赐幸福平安”,您想想天赐的洪福与平安是不是免费的呀!

    人生的三大终极问题:我是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古今中外多少圣人、先哲,包括苏格拉底、柏拉图,爱因斯坦等;多少文人墨客,西方的莎士比亚,东方的陶渊明、李白、王维,苏东坡等大文豪,穷尽一生、踏破铁鞋,都追寻不到的天理大道,佛法真理,现在就在世界上洪传,那就是法轮大法,他带给人类健康、幸福、希望。这该是多大的好事呀!找到佛法的人都愿无私无畏地与您免费分享。

    宇宙大法在世上洪扬已经二十七年,经历二十年的风雨洗礼。法轮大法依然是法轮大法,没有参与政治、没有暴力、没有报复社会、没有报复警察,只是和平理性的反迫害,讲真相,送真相,传真相,揭谎言。二十年里,您一定接到过免费的电话,收到过免费的传单、书籍、光碟、台历、车挂等等,没要您一分钱。二十年如一日的坚守使人们看到的是慈悲的力量,真理的光辉,到目前为止,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人有幸入道得法。

    一本书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一个家族的命运、一个国家的命运,相信吗?一本书能让一个每天喝一斤半白酒,抽两盒烟的厨师,不花一分钱,不费一点力,不知不觉中四天戒掉烟和酒,这是什么力量?一本书看一遍,就让一个失眠十年的人从此每天酣然入睡,这是什么力量?一本书能让一个被医院拒之门外的病人健步如飞,让多少濒临破碎的家庭温暖如初,让多少浪子回头,让多少从未上过学的老太太读书写字,请问这是什么力量?这个力量来自这样一本书——《转法轮》。

    《转法轮》一书问世二十四年间,被翻译成四十种外文,而且是民间形式的,不花政府一分钱,却促进了世界文化的交流。《转法轮》的作者李洪志先生面对下面不同背景的七、八千人,甚至上万人,不带任何讲稿,洋洋洒洒讲几个小时,而且直接将讲话录音转换成文字成书,在全世界互联网上发表。可以说大法经书是将天机尽泄,就看您去不去拜读了!告诉您所有的大法书籍与音像,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下载。而且所有的教功、传功都是义务免费的哟!请问这又是什么力量?

    法轮功,在古老的中华大地上,把“神”又请了回来。回归传统,重建道德,恢复对神的信仰,不好吗?!千百年来东西方古老的民族都是从神话开始,人们敬天信神,感恩惜福,在诸神的引领护佑下走到今天。

    然而在中国,一九四九年之后的七十年的历次运动,特别是十年的浩劫,彻底革了中国文化的命,彻底切断了人与神的天然联系。人们不再是神的子民,而是马列红龙的子孙兵。心中有神,才会见贤思齐,道德回升,得到神的佑护。神佛的慈悲是不求回报的,只要我们那颗向善的心!

    法轮功是教导人们神佛的存在,共产党的无神论是排神,罪恶滔天的。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开篇就讲:一个幽灵,共产主义幽灵,在欧洲上空游荡。马克思自称共产主义是一个幽灵,幽灵是什么?就是鬼魂,不是具体有形的东西,专门附人体的。当人举着拳头宣誓“为共产主义奉献终身”的时候,就被幽灵附体,如同狐狸附体的妲己。人被幽灵附体,还是人的状态吗?人没有道德心法的约束,人类不危险吗?

    不过马克思紧接着写道:为了对这个幽灵发起神圣的围剿,旧欧洲的一切……都联合起来了。马克思一开始就知道共产主义一定会被剿杀的宿命。现在全世界都真的联合起来了,从美国、加拿大到欧洲、澳洲,非洲、韩国、日本,还有大陆三点三亿多觉醒的中国人都对这个幽灵发起神圣的围剿。天灭中共是历史的必然。一个多世纪以来,这个无法无天,反天、反地、反神佛、反人性、反传统、反道德、反法治、反宇宙、造成了上亿人死亡的宇宙间头号邪教,已经走到穷途末路,再也无力回天。神赐天书《九评共产党》、《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魔鬼在统治着我们的世界》,揭开了其真实本质和天大阴谋。不读此书,生命永远都在迷中!为了自己在乱世中活个明白,请免费阅读这三本救世神书。

    我们知道宇宙的法理是公平的。无论谁做了什么都得自己承担。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谁种下仇恨也是自己遭殃,这是善恶必报的天理。人们说善恶若无报,乾坤必有私。然而乾坤是无私的,所以善恶必报。

    法轮功没有敌人,除了江、罗、曾、周、薄等恶首自己走到绝路之外,世上的人都是我们的亲人。所以无论严寒酷暑、还是险阻万难,大法弟子都有责任走出去,告诉人法轮功被迫害是千古奇冤,退党团队保命的天机,万万不可为行将就木的共产主义做殉葬。

    佛要度人,魔就毁人。而江泽民利用中共迫害佛法,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酷刑罪、迫害信仰自由和滥用职权等十八项罪名。总之无论是在道义上,还是现行法律下,都是违法的,都是犯罪。是江泽民一意孤行从内部断送了中共。

    江泽民利用共产幽灵迫害佛法,迫害大法弟子,其实,真正被迫害的是被谎言毒害最深的中国人。除了几百名高官落马潮之外,目前中共自己网站公开通报的就有六十几个中共政法委正、副书记相继落马,其中包括中央政治局常委级、省部级的、厅局级的,一百三十名公安局长遭恶报,被撤职,二零一七年,也有四十名派出所所长因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命丧黄泉,这都是天理的报应。

    生命是可贵的,是最值得珍惜的,稀里糊涂地为共产主义买了单,也对不起炎黄祖宗呀!对不起父母、子女和自己呀!

    再说一件免费的事是:就是不花钱,不费事,不用真名,不到组织内去退,只是对劝你三退的人说“我要退党、团、队”或者翻墙到《大纪元》退党网站自行声明退掉你加入过的党、团、队,就好使,真名、小名、化名都行。因为三尺头上有神灵,因为人心生一念,天地尽皆知。上天有好生之德,为自己和家人负责,请您选择“三退”(退党、团、队),为中华民族伟大的精神觉醒运动尽一份力。

    罗列了一大堆免费的事,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希望您平安!这个世界有骗吃、骗喝、骗名、骗利、骗色的,没有骗您平安的。生命是可贵的,神佛是慈悲的。但神佛不能出现在您面前,那就破了世间的迷,所以他要派使者来。神佛不会因为您的相信与不相信就不存在,他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他象阳光、空气、水、大地一样,包容、温暖、慈悲您我。因此不论相信还是不相信,请您珍惜。中国有句话叫: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时间会证明一切。当历史走过这一页,已经三退的您就为自己庆幸吧!请珍惜逆耳的忠言!

    您要问我们是谁?我们是一群手无寸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修心向善的人;我们想祝福您有一个光明和美好的未来。

    最后,敬请您记住九字吉言: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祝愿您大吉大利,一生平安,日日快乐,永远幸福!新年吉祥!

    珍爱您的朋友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前车之鉴 勿蹈覆辙

    ——致大连公检法司人员的一封公开信

    大连公检法司公职人员:

    你知道吗?法轮功学员把告诉亲人的“平安秘诀”同样告诉了你们,这是把你们当作亲人对待呀!他们不图任何回报。绑架、构陷无私善待你的人,你图个啥呢?每当有无辜的法轮功学员遭到绑架、陷入冤狱,其子女、父母、爱人、兄弟姊妹以及亲友,有多少人即刻陷入惊恐、伤心、无助之中?!所有家庭被愁苦笼罩。你敢说,这真是你愿意干的吗?你敢说,你这样做是在履行“除暴安良”的神圣职责吗?

    其实,你们最清楚法轮功学员都是最善良、无私的好人!他们因为修炼法轮功不仅自己身心获益,而且在家庭、在社会都时时处处践行“真善忍”理念,做事先替别人着想;无条件地帮助有困难的人,甚至是不认识的人;面对打压和不公,还在无怨无恨、苦口婆心地劝善。一个恪守道德良知的人,怎么会干违法之事呢?

    从历次绑架、冤判法轮功学员来看,所谓的“罪证”不外乎就是:向世人讲了“法轮功祛病健身有奇效”,或者用自己省吃俭用的钱制作了“法轮大法好、信者得福报”等真相内容,然后,无偿地赠送给民众;或弘扬“真善忍”普世价值,让人们知晓善恶有报的因果,不干坏事,努力做个好人等等。在中共“无神论”、“假恶暴”教唆下道德崩溃的今天,引导人们走出互相坑害的绝境,回归传统正道。你想:他们究竟做错了什么?

    面对十九年血腥迫害,法轮功学员始终以大善大忍的胸怀,不顾个人安危让你了解真相,就是让你停止迫害,支持善良,从而得到神的护佑。

    不要以为暗室欺心人不知,三尺头上有神灵!你看,近年来纷纷落马的中共大大小小官员,已经多达几万;哪个不是无所顾忌地追随中共作恶?哪个不是疯狂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然而,人在做,天在看!不相信“善恶有报”,不等于不在这个天理之中。

    曾经紧紧追随江泽民靠打压法轮功而升大官、发大财的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李东生等人,一夜之间便从天堂跌入地狱,是多么可悲可叹!

    下面举几个大连发生的恶报事例,警醒自己吧。

    曹爱华,大连市原常务副市长,遭恶报;二零一六年九月二日被停职调查,被判刑八年半,罚金一百五十万元。曹爱华主要负责公安、司法、信访、政府法制等。仅二零一三年,大连当局绑架法轮功学员一百三十三人,居大陆城市排名前四恶。其中一人被迫害致死,二十三人被非法判刑,多人被迫害致生命垂危,四人被迫害致残。大连成为全国重灾区之一。

    于永祥,大连市甘井子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重案二中队探长。二零零一年五月十三日十三时十分,正在参与筹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时,突发心脏病“牺牲”。
    年仅三十七岁,被包装为“拼命三郎”。

    王新,大连普兰店市公安局(大连非法劳教签字人),遭恶报丧命。王新失去良知的给无辜的好人签字劳教,给自己的积累了重大的罪业。终因胰腺癌晚期不治,二零一七年八月九日在痛苦折磨中悲惨离世,时年51岁。

    于卫东,大连金州区巡警。二零零三年七月,于卫东绑架、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苗俊杰;导致苗俊杰被非法判刑九年(当时苗的女儿才三岁),于卫东在同年年底突然得不治之症病死,年仅三十七岁。

    姜周,原大连普兰店市长,遭恶报被立案调查。他在大连市普兰店任职长达六年,直接造成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流离失所、非法劳教、被注射不明药物、被绑架抄家等。其为人贪得无厌、心狠手辣、不择手段。二零一七年他在任铁岭市委副书记、市长仅十一天被立案审查,被称“短命市长”。

    李绍举,大连普兰店市行政执法局局长、国保大队长,脑出血猝死。此人生前迫害法轮功学员从策划到安排,再到实施绑架、判刑,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二零一五年二月九日,在年前布置迫害法轮功的内部会议上暴跳如雷,企图发起再一次迫害,大喊大叫谩骂法轮功。正起劲疯狂时,忽然栽在桌子上,当场脑出血猝死!年仅五十七岁。

    刘晓明,大连市中级法院刑庭副庭长,遭恶报死亡。刘晓明,生前非法庭审、枉判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七年四月份,突然患败血病,两月后死亡,只有四十一岁。

    “检察院死一个,法院就死一个”。自二零零九年七月,甘井子区检察院两名检察官因参与迫害法轮功遭恶报,得了白血病,被曝光后,一位检察官说:“哪止两名,有好几个了。不止是白血病,肝癌最多,检察院死一个,法院就死一个;法院死一个,检察院就死一个,而且很准。法院的人说检察院丧门,检察院的人说法院丧门。”因为每构陷一位法轮功学员,检察院、法院都得同时参与,恶报与恶行是相连的。

    还有大连中山区政法委书记胡家耿,五十多岁遭报病死;辽宁省大连市中级法院院长李威遭恶报被双开,等等实例,从表面看是因为腐败,或者某某原因而遇难,其实,都是迫害法轮功才遭到上天的惩罚。

    恶报是我们不愿看到的悲剧,写出来也只是为了警醒还在追随中共赌命作恶之人!

    前车之鉴就在眼前,千万不要重蹈覆辙!因为时至今日,大连市政法委防范办还在指令国保、公安绑架法轮功学员,还在胁迫大连检察院、法院枉法构陷、冤判重刑!给众多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庭制造重大的灾难!同时把参与迫害的警察、法官推向悬崖的边缘!

    二零一八年,大连炮台镇派出所警察绑架金州区石河镇九名法轮功学员,都被大连市金州法院非法庭审、判刑;十一月十二日晚,大连市政法委防范办、市国保大队及中山区公安分局,同时绑架了二十多位法轮功学员,并抄家。其中七位已经被非法批捕。如果把这功夫用在打击偷盗抢劫诈骗、拐卖儿童、杀人放火的社会乱象上,那英雄也是当之无愧!可是,让老百姓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把枪口偏偏指向给回归传统道德带来唯一希望的善良人群。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关押。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和维持的这场群体灭绝性的迫害,给上亿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的家人带来巨大的苦难。同时,这场对无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也使中国社会的道德越发沦丧。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希望有关部门、有关人员选择善良,都能遵照维护善良、公平、正义,尽快从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操纵中解脱出来,抵制恶人的指使,走出属于自己的人生路。在您的权利范围内保护法轮功学员,定会有福报相随。

    今天,我们本着慈善心写这封信,奉劝你们守住良知、积德积福、成就大义。赶快释放无辜而被绑架、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吧!让他们跟正在痛苦中无奈哭泣的子女、病榻上白发苍苍的父母,以及焦急盼望的亲人们团聚;尽快挽回即将造成的不可估量的巨大伤害,使受难的家庭恢复往日的欢乐!希望!衷心希望你们做出善举,给他人、给自己带来平安幸福!

    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九年二月


    给云南安宁市国保及公检法人员的信

    云南安宁市国保及公检法人员的朋友:您好!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能看到这封信,咱们都是安宁市这块热土上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乡里乡亲,想跟您说几句心里话,希望您能静下心来把这封信看完。信中的内容和你们息息相关。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七日,原云南安宁昆钢桥钢厂职工,五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高惠仙,象往常一样到母亲家做饭,给年迈的老母亲吃。中午十二点左右,安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桥钢保卫科警察撬锁入室,绑架了高惠仙。后将高惠仙劫持到高惠仙自己家里非法抄家。高惠仙被绑架后,至今家人和朋友不知道她被非法关押在何处。现在已将近两个月了。高惠仙年迈的老母亲天天以泪洗面,生活无人照顾,期盼女儿回家。

    也许有人会说,谁叫高惠仙要炼法轮功呢?谁叫你们“搞政治”呢?国家不是给你们定性了吗?有些人可能知道法轮功祛病效果好,就会说:好,就在家里炼,你们为什么要到处去宣传,要叫人“退党、退团、退队,反对共产党呢?”……这些是很多公检法的朋友一直困惑和不理解的地方。我们今天就和有缘的朋友交流交流这些问题,希望能帮助您了解真相(真实事实)。我想,了解真实事实,没有人会反对,因为没有任何人喜欢被蒙蔽和欺骗,是吧?

    先说说高惠仙为什么修炼法轮功,以及她修炼后受益的情况。

    以下是摘自于明慧网上登载的高惠仙的自述。

    1、高惠仙自述得到法轮大法的经过

    我叫高惠仙,云南省玉溪市人,原是云南安宁昆钢桥钢厂350车间吊车工。我从小身体就不好,经常感冒发烧,身体虚弱,抵抗力不好,拉肚子,贫血,浑身没力气,头昏。因为身体的缘故,也练过许多气功,但是都没有效果,身体依旧不好。

    一九九八年八月,一位法轮功学员邀请我去她家里看李洪志师父在广州讲法的录像带,我就跟她去了。才看到师父的法像,我就有浑身一震的感觉,与师父似曾相识。看讲法带的时候,我就感觉到师父在我小腹部位(另外空间)下了一个法轮,看完一讲师父讲法,我回家的路上,就感觉到小腹部位的法轮在(另外空间)转。就这样,我在她家每天看一讲师父讲法,连续九天看完九讲师父的讲法。

    看了师父广州讲法的录像带后,我下定决心要开始修炼法轮功,就请回了一本《法轮功》,师父教我们按照真善忍的原则从常人中的一个好人做起,直到最后达到圆满境界的人,返本归真。同时我也明白了要想真正获得健康,就要重德,提高心性,按照李洪志师父的要求做,才能实现。

    2、通过修炼法轮功,高惠仙得到了健康的身心、和睦的家庭

    通过修炼法轮功,短短的时间,我以前身体的不适都消失了,感觉一身轻。改变最大的是我的性格。修炼前,我心胸小,凡事爱斤斤计较,不能吃亏。以前在单位工作,自己干活看着别人不干,心里就不高兴,爱发牢骚。修炼大法以后,该我自己干的我就干好,也不再发牢骚了。读了师父的《转法轮》,我明白了不失不得的道理,以前看见地上有钱就捡了揣兜里,觉得反正不是偷来的,拿着就拿着了。修炼后,在银行营业员多给钱了,也主动退回去,知道不是自己的就不要。这些在修炼以前是做不到的。在家里,我的父母、丈夫和女儿都看到了我的变化,身体好了,主动做起家务,遇到家庭矛盾,家人向我发火,我都能忍,从内心找自己的不是,家庭和睦了……说到这里,其实高惠仙通过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的情况并不是一个特例,很多法轮功学员包括笔者当初就是因为疾病缠身,四处就医无效,走投无路才来修炼的。修炼后,多年的沉疴消除,甚至绝症痊愈,一个人经过了长期病痛的折磨,历尽了失望和绝望的悲伤,突然通过修炼法轮功在短时间内无病一身轻,而且明白了做人的目的和人生的意义,按真、善、忍来做好人,做到时,是那么的快乐,原来吵闹争斗家庭和工作环境,因此变得和睦……你们说,前后的对比那是什么心情?那用“重生”来形容,一点都不过分啊。

    所以这就是我们虽被中共江泽民集团残酷迫害(高惠仙因为坚持真、善、忍的信仰,被两次非法判刑,共冤狱九年,受尽磨难),被中共污蔑,受尽世人的各种误解和歧视,但我们仍要坚持修炼法轮功的原因。因为我们自己的亲身体会,因修炼受益的事实是任何人都抹煞不了的,我们心中是有数的,法轮功学员遍及社会各阶层,很多人经历过中共的各种政治运动,有盲目的崇拜和失落,这样的人叫他们轻易相信什么是绝对不可能的。中共对法轮功的各种诬陷和栽赃只能蒙蔽不知情的民众和公检法人员。

    法轮功是教人向善的正法

    有些人认为国家已把法轮功定为“邪教”了,或者说国家已经给法轮功定性了。其实国家根本就没有把法轮功定为“邪教”。“邪教”之说是江泽民在1999年10月26日接受法国《费加罗报》记者的访谈时首先抛出的。第二天《人民日报》跟风发表评论员文章,重复江泽民的诬蔑之辞。然而,个人讲话和媒体报道不是法律。我国《宪法》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对国家主席的职权作了规定。国家主席在职权范围内的活动代表国家,在职权范围外的活动不代表国家,只是个人行为。江泽民作为国家主席是没有权力做这样的认定的。因此这只是江泽民的个人行为,不代表国家。

    其实,认定一个宗教是正教还是邪教,在当今世界,这不是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机关、立法机构、司法部门能够判断的。说白了,这是信仰领域的话题,不是世俗权力机构有权、有资格干预的,邪教根本就不是法律术语。

    2000年4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公安部联合颁布了《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通知中关于“现已认定的邪教组织情况”表明,到目前为止,共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种,而这14种邪教里面没有法轮功(在网上输入“中国政府认定的邪教组织”然后搜索就能查到公通字【2000】39号文件全文)。在此我们暂且不去讨论世俗权力机构是否有权做这种认定,但是“中国政府认定的”这14个邪教组织中并没有法轮功。

    公安部颁布的这个通知,明确否定了江泽民和媒体对法轮功的诬蔑之辞,表明法轮功不是邪教,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迫害法轮功没有法律依据。

    更值得注意的是,在迫害法轮功15年后的2014年6月2日,《法制晚报》又公开重申了公安部的这个通知,重申了已认定的14种邪教。这无疑等于再次明确了法轮功不是邪教。

    实际上,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或一个社会群体,根本就没有能力也没有条件去破坏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因为只要你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国家司法机关就可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来惩治你。因此,对于普通公民来讲,根本就谈不上什么破坏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因为普通公民根本就没有条件也没有能力实施这样的犯罪。

    能够破坏法律实施只能是法律实施的主体即执法者,只有手握国家权力的官员、特别是握有最高权力的人才有能力或有条件实施这种犯罪,如以权代法,以人治代替法治,或者利用权力插手或干涉司法活动,破坏司法的独立性、公正性(如“610”人员操控公检法以法律形式迫害法轮功学员),这才是破坏了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这才是真正的犯罪。

    迫害法轮功违宪违法,迫害的一切理由都是谎言

    我国宪法明文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违反宪法关于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规定,是对宪法赋予公民权利的肆意践踏和侵犯,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迫害法轮功二十年来,我国法律界甚至国外法学界都强烈谴责这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如中国政法大学著名学者滕彪教授、东南大学法学院张赞宁教授等。许多律师出庭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这些年来,已有一百多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作了一千多场无罪辩护。

    许多律师在法庭上指出:在当今社会,贪污腐败的、刑事犯罪的,没有一个是炼法轮功的。法轮功学员是一群最善良的守法公民,他们高尚的道德境界令人赞扬和尊敬。用法律手段打压这些最好的人,是我国法律的悲哀。所有的法轮功案子都是冤假错案,所有办案人员都已涉嫌违法犯罪,都将要承担法律责任。

    这些律师为法轮功学员所做的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使许多在场的法官、检察官、警察及旁听者受到震动,经常有人佩服的竖起大拇指说,律师讲的太好了,太精彩了,真是给我们上了一堂法律课啊。原来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打压法轮功才是违法啊。人们都认识到了这场迫害的荒谬与邪恶。

    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是一种佛家上乘修炼大法。法轮功教人向善,要求修炼人从做好人做起,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修炼自己的心性,提升自己的道德境界,从而获得心灵的净化和身体的健康。法轮功一经传出,因其教人向善的法理和神奇的祛病健身效果,立即受到人们的普遍欢迎,短短几年就传遍神州大地,到1999年,已有上亿人修炼法轮功。

    1999年7月迫害发生前,国内许多报纸、中央及省市电视台、电台都对法轮功做过正面报道,赞扬法轮功在提升人的道德和祛病健身方面的神奇功效。1998年,国家体育总局组织北京、武汉、大连及广东省的医学界专家,对近三万五千名法轮功学员做了五次医学调查。调查表明,修炼法轮功祛病健身的有效率高达98%以上。1998年下半年,前全国人大委员长乔石组织人大一些老干部对法轮功进行了数月的深入调查,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

    现在法轮功已洪传到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所到之处,人心向善,道德回升。人们纷纷盛赞法轮功不仅能给人带来健康,而且能提升人的道德境界。许多国家的政府也纷纷给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颁奖,表彰李洪志先生对人类身心健康做出的杰出贡献。

    这样一个教人向善、使人健康、福益社会、受到世界人民欢迎的高德大法,却遭到江泽民犯罪集团的无理打压,这是任何一个有理智的人都无法理解的。

    江泽民犯罪集团迫害法轮功违宪违法,迫害的一切理由都是谎言,都是为了抹黑法轮功而编造出来的。挖空心思的给法轮功造谣抹黑,制造“天安门自焚”伪案,嫁祸法轮功。视频中警察背灭火器巡逻、塑料瓶遇火烧不破……事实上就是在演戏,国际社会间也早已了解“自焚”是造假新闻。欺骗人民与法轮功为敌。法轮功学员连活鸡、活鱼都不买、不杀,怎么会自杀或杀人哪?一个泱泱大国的最高领导人,给自己的守法公民如此的造谣,荒谬的迫害,是在耗费国民经济,损害国家形象,肆意践踏人权。

    法轮功学员告诉您真相不是“搞政治”

    我们很多时候都庆幸自己得到了这么好的功法,然而却有多少人被谎言欺骗和蒙蔽,不知道大法的美好啊。我们在大法中受益了,为什么不把真实的情况告诉别人,让别人也受益呢?这就是讲真相,其实就是把真实的事实告诉您,是维护您的知情权,使您不再被蒙骗。

    把真实的事实告诉别人,和“搞政治”一点关系也扯不上,举个例子,假如您的亲人有病了,到处求医问药不见好,把您急的够呛,这时有个热心人告诉您:哪个地方有个医生,医术很高明,我原来也是得的这个病,就是那个医生给看好的,您快去看看吧。您赶紧带您的亲人去看病,结果看好了,您也能安心的工作了。那么那个热心人告诉您的是不是就是“真相”呢,他没骗您,讲了真话,不是使您受益了吗?不是为您好吗?

    今天法轮功学员讲真相不就是一个道理吗?如果有一个法轮功学员把事实告诉人,如果您明白了,您也因此受益了,有了健康的身心,高尚快乐的人生,那么告诉您真相(真实事实)的法轮功学员是不是前面的那个“热心人”呢?这是一个道理呀,讲真相怎么会是“搞政治”呢?

    再说中共打击和迫害真善忍,必然助长假恶斗,我想即使那些执行江泽民迫害政策的国保、公检法的人员脱下制服也是一个普通人,也在这个社会生活,衣食住行,也有病痛苦恼,问问你们,愿意去吃毒食品吗?愿意让孩子吃毒奶粉和被打毒疫苗吗?愿意在有个病痛的时候被医院痛宰,强行收红包吗?……肯定不愿意吧。打击和排斥了真善忍,人人都是受害者啊。

    劝三退是在救人的命,和“政治”无关

    在法轮功学员讲真相中,有人也知道法轮功的神奇功效,但有人还暂不能理解:好,就在家里炼吧,你们为什么要出来劝三退(退党团队),包括在纸币上印“三退保平安”等等,这不是在反党吗?不是在“搞政治”了吗?

    这么说吧,法轮功学员是修炼人,对政治一点兴趣都没有,劝人三退,这是在让人远离罪恶和灾难,因为我们知道,善恶到头终有报。

    2002年,贵州省平塘县掌布乡4A风景区,发现一块巨石,上有“中国共产党亡”,六个大字(国内媒体只敢报道前5个字,那个“亡”字,大家都装着没看见,但在风景区门票上清晰可见),想一想如果一提到“共产党”就说是搞政治,那么这块巨石是不是在“搞政治”呢?而且上面写着目前中国最敏感的“中国共产党亡”几个字,那是不是石头也应该被扣上“反党”的帽子呢?仔细思考一下这不荒唐吗?

    这六个字据中科院考查,结论是:非人工雕琢,天然形成。“天然”只是现代科学无法解释的自圆其说,其实这就是天意,就是神佛在中共恶贯满盈时要惩罚它了,您不一定相信神佛,但很多人都相信这几句话:人在做、天在看;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是吧。

    中共和江氏集团做尽了伤天害理的坏事,历次政治运动中,包括现在迫害法轮功,迫害和杀害了这么多的中国人。特别是邪恶至极的活摘法轮功修炼者器官牟取暴利。那真的不是人干得出来的。

    中共干尽了坏事,那无边的罪恶谁来偿还呢?谁来承担呢?那不就是中共的组成部份:所有的党、团、队员吗?但是在党、团、队员中有很多是善良正直的人。而法轮功修炼者是修真、善、忍的,是有慈悲心的修炼人,不能见死不救,不能看着这么多好人跟着中共遭殃。所以才要苦口婆心地劝人三退了,那是为了您好啊,命是您自己的,不是共产党给的,所以说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劝三退是在救人,救人的命,确实是这样的。

    抵制迫害、择善而行,为自己选择美好未来

    法轮大法的“真善忍”归正着人心,不仅修炼者,连修炼者的家人和所处的社会环境跟着受益,一九九八年原人大委员长乔石在客观调查后评价:法轮功利国利民,有百利无一害。

    在江泽民发动的这场迫害中,其实也不是所有人都认同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包括中共中的很多人。2011年3月1日,中国新闻出版署总署第50号令的99条和100条,废除了法轮功书籍出版禁令(在百度上就可以查到)。

    新闻出版署总署第50号令表明,在中国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制作、张贴、散发法轮功资料及相关宣传品,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真相和劝“三退“都是合法的。近年来全国有一百多名律师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为法轮功修炼者作了近千场的无罪辩护,也证明了这一点。而所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行为都是违法犯罪行为。

    由江泽民发动的这场祸国殃民的政治迫害运动一定会被终止,一个把真善忍视为非法的国家和民族是没有未来的,一个迫害真善忍信仰者的社会,人人终将深受其害。

    十九年来,面对无理的疯狂打压,法轮功学员始终坚持以和平的方式,向世人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告诉人们迫害法轮功是违法的、是荒谬的、是邪恶的,告诉人们所有的迫害理由都是谎言,都是为了抹黑和打压法轮功而编造出来的。随着法轮功真相的广泛传播,越来越多的人看到了法轮功学员的纯正与善良,也看到了江泽民犯罪集团打压法轮功的荒谬与邪恶。

    特别是越来越多的公检法人员,在了解了法轮功真相后,都在觉醒,都在以自己的方式来抵制这场荒谬的迫害。如据明慧网报道,从2016年开始,特别是2017年以来,已有越来越多的法轮功学员被无罪释放。失去谎言的支撑,迫害已难以为继,随时都有被终止的可能。而当这一可能成为现实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包括这场迫害的始作俑者江泽民都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在这场善与恶的较量中,如何摆放自己的位置,这是每个人都应该认真思考的。

    希望那些被谎言宣传欺骗、至今还在仇恨法轮功的人,能够听一下法轮功学员的诉说,了解一下法轮功的真相,看看江泽民犯罪集团所做的那些伤天害理的事,这样才能在善与恶,是与非面前得出自己的正确结论,走好自己的人生路。

    更希望那些受谎言蒙蔽,曾经参与过或现在仍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能早日看清江泽民犯罪集团抹黑法轮功的谎言,看清迫害法轮功对我们国家、民族造成的巨大伤害,早日觉醒,早日停止迫害,释放无辜的法轮功学员。将功赎罪,赶快从江泽民犯罪集团迫害法轮功的滔天罪恶中把自己解脱出来,不要为江泽民犯罪集团迫害法轮功的罪恶买单。

    现在我们正处在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法轮佛法的慈悲,法轮功学员的大善大忍,给了世间生命一个选择“善”的机会。选择“善”才是真正的为自己负责,才能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真心为你们好的法轮功学员

    2019年1月


    身居惩恶扬善之位 应做惩恶扬善之事

    ——致河北省邯郸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劝善信

    各位法官、检察官:你们好。

    法官、检察官这样一个职业,应是一个伸张正义,惩恶扬善的正义的位置。我们希望,你们应该就是这样的法官、检察官。

    近日闻悉,邯郸市七十八岁法轮功学员侯巧珍、张培英上诉案件已到邯郸中级法院,还望各位法官给予正确裁定。

    二零一三年,邯郸市中级法院为推动“聂树斌冤案”平反,在全国法院、检察院做出了榜样。

    二零一二年,裁定法轮功学员王洪亮案件,发回武安市法院重审,同样获得了海外媒体《新唐人电视台》及《大纪元时报》刊文《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 给明智官员点个赞》的褒扬。

    一、昧着良心办案而招致报应案例

    世界上的一切事都不是偶然的,古时候的人一提到神佛和修炼人,都很敬重。苍天在上,良心不可昧也!迫害信神向善者不遭恶报才怪。请看以下案例:

    ▼原武安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院办主任丁拉山,在职的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九年曾指使起诉法轮功案件十一人(其中沙河市四人)。二零零九年,丁拉山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逮捕。后被判处七年六个月徒刑。

    ▼武安市检察院公诉科长范卫华,二零一一年接连三次非法起诉法轮功学员王爱英王洪亮夫妇。海外法轮功学员曾打电话规劝范卫华不要助纣为虐陷害法轮功学员。然而范卫华执意为之,致使王爱英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三年九月三十日,范卫华家的峰山宝铁矿厂房发生塌陷,导致十六人身亡。全国媒体蜂拥而至武安市追踪曝光该事件。峰山宝铁矿仅赔偿金一项就开支1920万元,还不包括消防、地质救援队等二百余名救援人员、十六台大型机械四十多天开支、政府官员吃住、记者封口费等开支费用。

    ▼原邢台市桥东区法院院长张宗保,在一九九八年至二零零七年三月担任院长期间,曾多次陷害法轮功学员。如:二零零一年非法判刑高振庄等七名法轮功学员,其中,高振庄的刑期长达十六年,二零零二年判处徐俊山等两名法轮功学员,都在十年以上。

    二零零一年法轮功学员高振庄被非法判刑不久,张宗保的父亲就出车祸被撞死。二零零八年九月,张宗保因受贿罪被新河县法院异地判处五年徒刑。

    张宗保出事后,桥东法院有人讲:张宗保有文凭又有能力,没想到因为办理法轮功案件,他倒楣了,看来法轮功讲的都是真事。

    ▼最近一位律师透露,邯郸市肥乡区法院刑事庭庭长柳延峰二零一六年对法轮功学员栗从春、武海明等八人非法判刑,后来他得了癌症。

    ▼磁县法院张培娥庭长在审理邯郸市法轮功学员侯巧珍、张培英案件时,已经定好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开庭。谁知开庭前一个小时,张培娥庭长母亲突然死亡。张培娥回家奔丧,开庭被临时取消。这不是在警示张培娥庭长不要参与法轮功案件吗?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很多做官的人,因为上世做了善事,所以再次投胎都有富贵或官职。而且家族里也会得到好风水助力。然而一旦做了陷害修炼人的事情,祖上的好风水及本人一切福禄就会被全部削掉。

    二、公正审理 体现人间正义

    近年,各地出现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案例。摘录几件供各位参考。这些法官、检察官的善举必将福报自己,德荫后代。

    ◎武安市法院撤销一审判决 王洪亮无罪释放

    二零一一年六月一日,河北武安市法轮功学员王爱英、王洪亮夫妇因持有大量法轮功资料被武安市国保大队立案刑事拘留。随后武安检察院对二人予以起诉,由武安法院刑一庭审理。

    二零一二年二月,武安市法院判王洪亮刑期三年,王爱英刑期四年。

    二零一二年九月,邯鄲市中級法院裁定:发回武安市法院重审。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河北武安市法院作出将(2012)武刑初字第199号刑事裁定书案件撤销。

    二零一三年二月二日下午,王洪亮被无罪释放 。

    ◎武安市检察院撤诉 白晶杰无罪获释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三日,武安市安庄派出所所长任国渠以白晶杰在武安市魏粟山村小广场喷涂了“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为由,将白晶杰绑架到武安市看守所刑事拘留。随后白晶杰遭武安市检察院非法逮捕。

    二零一七年一月八日,武安市检察院撤销对白晶杰的起诉。在经历了五个月的冤狱后,白晶杰被无罪释放。

    ◎武安市法院判缓刑 释放张世超

    二零一八年一月五日,武安市三十五岁的法轮功女学员张世超讲述法轮功真相时被武安市土山乡派出所二警区人员拘留。因持有法轮功资料被武安市检察院起诉至武安市法院。

    二零一八年七月五日,武安市法院对张世超开庭审理。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日张世超接到判决书,判缓刑20个月,于当天回家

    ◎丛台区检察院撤诉 顾大平无罪获释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河北省邯郸市法轮功学员顾大平,因粘贴法轮功真相资料被丛台区光明桥派出所警察刑事拘留,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九日被批捕。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九日,邯郸市丛台区检察院以丛检公诉刑诉﹙2017﹚330号起诉书起诉顾大平。丛台区法院审判长赵华,陪审员丁玉洁、张婕,书记员王静受理此案。

    二零一八年八月七日,邯郸市丛台区法院开庭审理。

    二零一八年11十一月二日,丛台区法院裁定准许丛台区检察院以事实、证据发生变化为由要求撤回起诉。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八日下午,顾大平被无罪释放。

    ◎邢台市中级法院推翻一审5年判决 张孟杰减刑2年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邢台市法轮功学员张孟杰,因持有法轮功资料,被河北邢台市桥东公安分局国保人员刑事拘留。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五日,邢台市桥东区法院开庭审理。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张孟杰被邢台市桥东法院判刑五年,罚款两万元。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日,邢台市中级法院推翻一审判决。由五年改判为三年,罚款两万元。

    ◎廊坊市检察院撤诉 巢冬梅无罪获释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五日,河北廊坊市法轮功学员巢冬梅去开发区讲真相,被人举报,被廊坊市开发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后报检察院批捕。

    巢冬梅家属聘请了北京律师。加之亲友给分局和国保人员邮寄真相信。警察明真相后不愿再参与迫害。

    二零一七年二月一日,巢冬梅被非法关押近两个月后,
    廊坊市检察院撤诉。释放证明书(廊看释字(2017)67号)写“现因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经廊坊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决定,予以释放。”

    ◎衡水冀州区检察院撤诉 酒长迎无罪释放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日,河北省衡水冀州市法轮功学员酒长迎,因挂法轮功条幅被刑事拘留,后被冀州市检察院批捕。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冀州区法院对酒长迎庭审。庭审中北京律师黎雄兵、董前勇为酒长迎做了无罪辩护。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冀州区检察院撤诉,酒长迎被无罪释放回到家中。

    ◎江苏张家港市检察院撤诉 宣小妹被无罪释放。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日,江苏苏州市法轮功学员宣小妹,与常铮、杜勇伟、陆林妹、秦英,在张家港市往苏州市方向高速入口处等候过收费站时,被尾随跟踪的张家港市国保便衣绑架。

    检察院非法批捕宣小妹后向张家港市法院提起公诉,张家港市法院受理。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四日,在法院审理阶段,张家港市检察院以“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为由,要求撤回起诉。张家港市法院发出(2016)苏0582刑初1249号)刑事裁定书。“准许张家港市检察院撤回起诉”。宣小妹无罪释放。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法院 无罪释放张素芳

    二零一六年七月九日,江苏省盐城市张素芳在集市讲法轮功真相,被张庄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被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张素芳上诉至盐城市中级法院。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盐城市中级法院刑事裁定:“本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如下:一、撤销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法院(2016)苏0903刑初261号刑事判决;二、发回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法院重新审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鉴于盐城市中级法院裁定,盐城市看守所开证明,无罪释放张素芳,张素芳当天晚上回到家。

    ◎江苏省连云港市中院撤案 张桂丽回家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法轮功学员张桂丽,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在南京女儿家被连云区公安分局国保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连云港市看守所。二零一六年五月被连云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

    张桂丽上诉后,连云港市中院于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撤案。张桂丽现已回到家中。

    人心生一念,天地尽皆知,善恶若无报,乾坤必有私!以上事例,请各位法官、检察官明鉴!无罪释放侯巧珍、张培英,体现人间正义!

    祝愿各位:全家平安吉祥!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