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山东省平度市法院刑庭副庭长雷鸿春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平度市法院刑庭副庭长雷鸿春,滥用职权,完全背弃证据裁判原则诬判法轮功学员。从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八年短短四年的时间,他涉多宗诬判法轮功学员的冤案。现在雷鸿春遭举报。

雷鸿春(Lei,Hongchun),男,1967年出生,现年52岁。
出生地:山东青岛市平度市张戈庄镇河南雷家村。
职务: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法院刑庭副庭长。
电话:18563906296。
住址:山东青岛市平度市今日家园。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日,在山东青岛即墨市法院法官全体回避的情况下,平度市法院诬判即墨市多名法轮功学员一年零两个月至四年不等,并处巨额罚金两万至四万不等。雷鸿春是主审法官。

二零一八年六月,平度市法院非法判年近七十岁的平度市法轮功学员王锡玉四年,判决书上写着:不得假释,并处罚金两万元。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三日,平度市法院非法重判青岛平度法轮功学员官忠基七年冤狱。

雷鸿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简述:

一、二零一四年六月十日,山东平度市胜利村法轮功学员李国峰张贴法轮功真相不干胶被绑架。十一月二十日,平度法院在平度门村看守所非法庭审李国峰(当年六十四岁),雷鸿春担任主审法官,诬判李国峰三年刑期。

二、诬判李国峰后的第五天,即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平度法院又在门村看守所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张瑞芹(女),雷鸿春仍然担任主审法官,非法判决张瑞芹三年刑期。张瑞芹二零一四年八月八日在贴法轮功真相不干胶时,被平度明村派出所警察绑架。

三、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下午,平度法院在平度看守所(位于门村镇)对法轮功学员吕建国非法庭审。雷鸿春担任审判长。当天没有宣判。三月二十一日,平度法院下达非法判决书,吕建国被冤判两年并被非法要求缴纳所谓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第一次预谋开庭,没有提前通知家人及当事人,开庭与否法官随口说。平度法院原本打算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上午九点在平度看守所非法庭审吕建国,但没有通知吕建国的家人。家人从其它渠道得知消息后,十分焦急。吕建国的儿子在九日晚给法官雷鸿春打电话询问,雷鸿春明确表示一月十日开庭。当晚,家人为吕建国聘请了律师。

一月十日上午八点三十,律师给雷鸿春打电话,雷鸿春忙说他一会儿就要去看守所,不让律师去法院了,并改口说当天不开庭了。律师随后到平度看守所要求会见吕建国,当值班人员要去让吕建国出来会见时,却被告知吕建国案今天开庭,吕建国已被提走。下午律师再次去看守所会见吕建国,得知之前吕建国并不知道要开庭,警察去非法提他时,他才被告知要非法开庭。

平度法院再次预谋在平度看守所非法庭审吕建国,时间是一月十七号下午两点。当年六十岁的吕建国是平度市东阁街道办事处后巷子村村民。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下午三点左右,吕建国被城关派出所绑架,仅仅因为他将法轮功真相期刊送给了平度610头目昌云浩(男,四十岁左右)。昌云浩指使警察绑架了他,同时参与绑架的还有平度610副头目国玉成和另一个610人员李福兵。

四、二零一七年十月十日,在即墨市法院法官全体回避的情况下,青岛平度市法院诬判即墨市法轮功学员李红蕾有期徒刑四年,罚金四万;邱青华有期徒刑三年,罚金四万;王忠宇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二零一七年九月七日已从普东看守所回家),罚金二万;徐建训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二零一七年八月六日已从普东看守所回家);李新蕾、黄如莹免于刑事处罚。诬判李红蕾等人的主审法官是平度法院雷鸿春。

平度法院于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在普东看守所对李红蕾、邱青华、王忠宇、徐建训、李新蕾、黄如莹非法庭审,又于二零一七年九月六日在平度法院单独对邱青华非法庭审。

二零一七年六月八日,即墨法轮功学员李红蕾的家属去平度法院询问案情,家属给雷鸿春打了多次电话,他都不接。大约一个小时以后,他才给李红蕾的女儿打电话,约下午两点见面。约见后,雷鸿春颠倒黑白,问家属“你认不认罪”,家属给他讲真相,他却反而说家属痴迷,并对家属说“你在这讲行、不许在法庭上讲”,并一再强调要把宣判李红蕾的女儿黄如莹的判决书发到其读书的青岛大学,宣判李红蕾的妹妹李新蕾的判决书发到其工作单位。李红蕾的妹妹和李红蕾的女儿都已取保候审,然而这些所谓的执法人员依然无视法律,昧着良知想迫害。

五、因请律师做无罪辩护 官忠基被非法判七年

二零一八年七月三日,平度市法院在平度市看守所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官忠基(当年六十六岁),雷鸿春担任主审法官。北京的张传利律师为官忠基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当庭没有宣判结果。七月十三日,官忠基接到被非法判七年的判决书。

官忠基是一位家住平度市东阁办事处后巷子村的普通村民,因为二零一四年六月给当地百姓讲述法轮功教人做好人的真相,二零一八年六月五日再被绑架,七月三日遭平度市法院非法庭审。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日上午,官忠基和另一位法轮功学员李国峰到东阁办事处(原崔召镇)小李家村给当地百姓讲述法轮功教人做好人的真相,被杨美玲打电话恶告,两人被崔召派出所绑架。同年六月十三日,由于身体原因官忠基办理了取保候审。

在这期间官忠基及家人不断被骚扰,官忠基的身体出现严重不适,平度法院两次欲对官忠基进行非法开庭,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平度法院对他非法开庭,由于身体原因官忠基不能到庭,雷鸿春就带领几名工作人员到官忠基的家中所谓的开庭。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日,官忠基到崔召派出所,想要回在一年前被崔召派出所非法抄去的物品,同时给那些警察讲真相。下午他的儿子就接到雷鸿春的电话,说让他爸官忠基到法院去一趟,第二天官忠基来到法院,雷鸿春说:“你好了?你出去发资料了?你去年的事还没完,十一号开庭。”让官忠基配合他。并让身边的一名女子给官忠基照相,官忠基拒绝了。

六、非法判年近七十岁的平度市法轮功学员王锡玉四年,判决书上写着:不得假释,并处罚金两万元。律师气愤地说:“我没看到这么重的罚金,五千是最多了。还不得假释。太邪了。第二次开庭的证据都证明王锡玉修炼法轮功做好人。”

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日,山东省平度市法院在即墨普东看守所第一次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王锡玉。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八日,山东平度市法院在青岛即墨普东看守所第二次开庭非法庭审王锡玉。非法庭审从上午十点多开始,持续十几分钟后,法官雷鸿春匆匆宣布休庭。非法庭审开始,公诉人念了他们到王锡玉村里调查后的证人证词。无论邻居、村妇女主任还是王锡玉的大弟弟,大家一致证实王锡玉在家里和弟弟们一起赡养老父亲。

念完证词后,雷鸿春就开始追问王锡玉,(非法抄家抄出来的)刻录塔和光盘是谁给她的。并说:“你七十岁了,不识字,不会用,那也是有人在你家刻录制作的。”王锡玉对此予以坚决否认。

王锡玉的女儿作为辩护人发言道:“我妈被绑架之前身体很好。她按真、善、忍做人没有错。现在我妈血压这么高,应该马上释放她回家治疗。”雷鸿春问王锡玉有什么要求,王锡玉说:“我要回家。”雷鸿春随即宣布休庭。

王锡玉被非法判四年。判决书上写着:不得假释,并处罚金两万元。王锡玉不服非法判决,于六月二十九日提交了上诉状。

王锡玉的女儿去拿判决书时,法官雷鸿春声称:这是根据法律判的。亲友们质疑:“根据哪一条法律?律师都说是无罪的。”

王锡玉是山东平度市古岘镇乔戈庄村人。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古岘派出所警察绑架了王锡玉。二十五日下午,王锡玉被绑架到青岛即墨普东看守所非法关押。

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坚持讲述法轮功教人向善的真相,王锡玉遭受了中共当局的种种残忍迫害: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判刑五年;回家仅一年后,在二零零七年又被非法劳教迫害二年;二零一二年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这是王锡玉第四次被非法关押了,这次被绑架之前,王锡玉在家住的时间最长:两年。以前都是一年甚至不到一年,就被非法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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