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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守所开始修炼 彭云遭河北女子监狱十七年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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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月四日】彭云,河北省邢台市人,五十多岁,因经济案件被判刑。二零零一年,彭云在看守所接触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开始修炼法轮功。她亲身见证法轮大法的美好,精进实修,严格按“真、善、忍”要求自己,善待周围所有的人。她痛悔不已,说自己如果早得大法,怎么可能做违法的事。

彭云在开庭时,在法庭上公开为法轮功辩护,说自己已经开始修炼法轮功,法轮功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因她在法庭公开为法轮功辩护,邢台法院给她判了无期(其实她的案子没那么重)。

在河北女监恶警们对她强制转化时,恶人将一杯开水泼在了她的头上,因她经常给同修抄经文和师父讲法,又不配合超强度的奴工迫害,无数次的被关禁闭,电击和拷打,警察不让她买日用品包括卫生纸,平时小便时用一小块布擦,大便用车间的废裁片纸擦,来例假用废裁片纸垫。

彭云在监狱呆了十七年了,恶警说她还要呆十年,每年监狱发给她的衣服,狱警私自扣下,不给她发。一次恶人发现她手里有圆珠笔芯,怕她抄法轮功经文,恶警就叫来几个人抢,她不给,这些人就揪着她的头发往厕所的墙上撞,从那以后她精神失常,说话语无伦次。

彭云经历了无数次的灌食迫害,十监区副监区长张丽英不顾及彭云精神有问题,经常将她铐在床上和窗户上。

在河北女监,彭云她呆了两个监区,七监区和十监区,经历了监区警察无数次的调动,受尽了非人的折磨。更详细的迫害只有她自己知道!

十七年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彭云度日如年,难以想象她怎么熬过来的,而且迫害还在继续,那么严酷的环境也没有改变彭云对师父和大法的坚信,她从未动摇过。

希望各界善良之士对法轮功学员彭云给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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