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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竹山县法院院长、副院长遭恶报双双落马

更新: 2018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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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七日】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法院原副院长赵书学、院长刘智(后任十堰市中级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参与迫害以“真、善、忍”为修炼准则的法轮功学员,双双受到天理报应,副院长赵书学于2017年6月被调查,同年9月被检察机关逮捕;原院长刘智于2018年4月被监察委调查。

赵书学,男,1963年9月生,1984年8月调入竹山县法院,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副庭长、庭长,1999年4月任副院长、审委会委员至落马。

刘智,男,1966年6月生,2004年2月任竹溪县政法委副书记,2011年11月任竹山县法院院长,2016年11月被免院长职务,2017年4月调任十堰市中级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至落马。

2011年12月20日晚8点左右,法轮功学员褚玉贵在真相标语时,被竹山县城关水陆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构陷到法院。公、检、法、610邪恶组织互相勾结对褚玉贵陷害。2012年5月15日,竹山县法院非法开庭,诬判褚玉贵4年。对此,作为副院长和院长的赵书学、刘智负有直接罪责。

善恶必报,人不治天治。诚心劝告那些抱着侥幸心理还在参与迫害的人员,不要继续充当中共邪恶集团的替罪羊了,立即停止迫害大法,将功补过,是为自己和家人留下未来的唯一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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