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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监狱的迫害手段

更新: 2018年0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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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吉林省女子监狱是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受中央610和吉林省610操控,对吉林省内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强迫洗脑,在监狱特殊封闭的环境里,吉林省女子监狱监狱长、监区长、警察操纵和利用刑事犯人和帮教以极其邪恶、残忍、阴险、卑鄙、恶毒的邪恶手段实施残害,一笔笔血债和人伦惨剧罄竹难书;所用的酷刑其血腥残忍程度令人发指。如强行给来例假的学员五马分尸迫害、强行给学员抻床、吊挂、毒打、开飞机、浇凉水、电棍电等迫害,种种血腥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致死、致残、致精神失常、致伤。

据知情人透露,吉林省女子监狱迫害升级迫害所采取的一些典型酷刑迫害手段最早是从二零零四年开始的,当时有一个犹大叫于洪荣,从黑嘴子女子劳教所邪悟后又被判刑三年,当时给监狱队长武泽云和曹红出招,意欲彻底转化法轮功学员,原监狱长武泽云和监区长曹红便操控于洪荣,策划参与研究迫害手段,主要是抻床迫害,从那时开始吉林省女子监狱才开始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大量使用抻床酷刑。

中共监狱酷刑:抻床(“五马分尸”)
中共监狱酷刑:抻床(“五马分尸”)

下面是具体实施暴力酷刑迫害和洗脑迫害的罪恶手段和迫害犯罪事实。

一、暴力酷刑

1、抻床(上绳)迫害。光板大字型抻不给盖被,达不到邪恶的目的就升级为四肢吊起来悬空抻,长时间吊着,不让大小便。还达不到目的就继续升级至吊起来悬空抻后,还要在被吊的法轮功学员的肚子上坐上一个大胖子,致使下坠重量加重,四肢承受到极限,疼的大喊大叫,包夹或犹大就把厕所的抹布或裤头塞进法轮功学员的嘴里,强迫不让喊。以及残酷至极的五马分尸抻,乃至撤掉床板子抻,床板子撤掉只剩下两根横梁,腰硌在横梁上骨头硌坏了,不能走路,就强迫学员在地上爬,犹大还要用脚碾轧在地上爬的学员的手。

酷刑示意图:四肢上绳(抻床)
酷刑示意图:四肢上绳(抻床)

在法轮功学员被抻床的过程中,有的法轮功学员的脚脖子被绳子勒进肉里,肉烂了,就再换一个地方绑,再烂再换一直换到膝盖的地方绑,导致膝盖都烂的露骨头。犹大和包夹还给被上绳的法轮功学员强行喂大量的饭(因手被绑着,吃饭只能喂)撑的不行,不吃就打,强行不让上厕所,如果小便在床上就强行按着学员的头趴在尿过的褥子上强迫喝尿迫害。

2、趴床迫害。强迫法轮功学员趴在床上,头抬起来,胳膊伸到背后,脚抬起来,用手搬住脚,长期这一个姿势趴着,压迫的心脏受不了,几近窒息,缓一下再接着趴,生不如死的痛苦。

3、强迫长期保持一个姿势迫害。强迫学员撅着,弯腰90度,头和身子一条直线,眼睛往前看一个地方,手伸向后方伸直,强迫长期保持一个姿势迫害。

4、强迫学员坐小凳迫害。强迫法轮功学员坐小凳的一个角(四分之一)或把小凳中间抠一个洞,插一个牙刷,强迫不能越过牙刷坐着再或强迫法轮功学员坐在小凳上,腿伸直,脚放在另一个小凳上,然后往脚上压重物,强迫长期保持一个姿势坐着,强迫眼睛只看一个地方,这样坐的驼背,脚黑紫,屁股坐烂了。屁股烂了就强行脱裤子晾,侮辱人格。

中共体罚示意图:长时间罚坐小凳
中共体罚示意图:长时间罚坐小凳

5、强迫罚站迫害。学员每天被迫一个姿势站十几个小时,腿肿的像一根柱子,脚穿不上鞋,这样长达一两个月时间。或把小凳四条腿朝上,强迫法轮功学员光脚站在里面,脚被硌坏。再有强行把法轮功学员的手绑在上铺的床柱子两脚并起站着迫害。还强迫一个脑血栓后遗症的学员站在一个划定的一狭窄界限里,强制不能出界限迫害。

中共体罚示意图:罚站
中共体罚示意图:罚站

6、蹲着迫害。强迫法轮功学员两脚并齐,手放在膝盖上蹲着,并强迫喝大量的水,然后不让上厕所,一直蹲着憋不住尿地上就连骂带打,再找理由抻床迫害。

7、打耳光迫害。强迫法轮功学员自己打自己嘴巴子,连续打100个,甚至强迫法轮功学员自己用鞋底子抽自己嘴巴子。

8、包夹和犹大强行用皮鞋猛踢法轮功学员的头,用笔扎脸,把法轮功学员强行捂在被子里,上面压上重物,透不过气迫害。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撞头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撞头

9、强行揪住法轮功学员的头发往墙上撞,强行把法轮功学员的头浸到水桶里迫害,强行不让法轮功学员穿鞋,光着脚站地上,浇凉水冻迫害。

酷刑演示:溺水
酷刑演示:溺水

10、强行剥夺睡觉、上厕所、洗漱、洗澡、洗衣服、买日用品的权利,正常人的个人卫生清洁的权利被剥夺还要受尽侮辱。

11、强行剥夺法轮功学员接见的权利,甚至利用家属的亲情胁迫家属强迫法轮功学员所谓的转化,使法轮功学员承受监狱和家属的双重压力和迫害。

12、不明药物迫害。

13、强制劳动、走队列迫害。

14、强制野蛮灌食迫害。

15、多次检查身体抽血化验迫害。(可能为活摘提供来源)

二、精神虐杀

1、邪恶的污蔑和诽谤:犹大和包夹把师父的照片让警察复印后粘在小凳上或强行让法轮功学员坐或踩照片。

2、长时间洗脑:早上五点到晚上八点,除了吃饭上厕所的时间一直强迫法轮功学员看攻击诋毁大法的光碟,或强迫听犹大肆意歪曲大法,断章取义的邪说洗脑。

3、邪恶的强迫签字:犹大帮教马也驰和赵桂凤、刘喆、李雪薇等写了一封诬告法轮功师父的信,强迫被所谓“转化的”学员签字,甚至强迫她们写诬告师父的信和给610写信。

4、逼迫看邪恶光盘:邪恶的警察用八个犹大帮教以所谓两方辩论的方式污蔑大法,以最邪恶的伎俩炮制光碟,在电视上放,强迫学员看,并作为经验传给其它监狱作为邪恶手段对其它监狱的法轮功学员进行精神洗脑迫害。

5、强制写洗脑汇报:警察和犹大强迫学员每星期写一份所谓的“思想汇报”,不符合它们邪恶的要求就强迫一天写一份,写到深夜十二点,达不到他们邪恶的要求就剥夺学员睡觉的权利,还达不到就强行单间隔离加重迫害,甚至抻床吊起来迫害。

6、邪恶的所谓“反省”:最邪恶的精神摧残手段就是所谓的反省。犹大认为学员只是表面脱离了大法不行,得内心真正的脱离,最后逼的学员什么脏事丑事都往自己身上扣,才得以喘口气,这样的结果逼的有个学员疯了一样冲出监舍往大铁门上撞,精神崩溃。这种极端的邪恶精神摧残连警察和刑事犯都看不下去。

8、制造邪恶的间隔:监狱还唆使学员之间互相恶告,说谁还没达到邪恶的目的要求,继续迫害,制造学员之间的间隔,让学员之间互相仇恨,最后达到强制离间、孤立学员的邪恶目的。

监狱里的警察和犹大所炮制的迫害手段从酷刑折磨到精神摧残是一条龙的有步骤的迫害,其目的企图摧毁人的灵魂。他们并不以学员的表面脱离大法为满足,是让学员从所谓的转化到灵魂上彻底脱离魔变。他们强制的以暴力酷刑为手段,在学员承受到极限的情况下所谓的被转化,紧接着他们再以所谓的上大课、强迫被所谓转化的学员魔变看攻击大法的光碟,和写所谓的“思想汇报”、所谓的“作业”,潜移默化的诱导加重迫害。

三、遭残酷迫害的部分具体案例

1、朱淑云被戴手铐、脚镣

中共酷刑示意图:手铐、脚镣
中共酷刑示意图:手铐、脚镣

在被非法关押的三年中,朱淑云每天早晚六点都立掌发正念,他们每次都不让立,两个人扯着她不让发,后来是一个人扯着她,一天都不放过。他们对朱淑云进行各种殴打、各种方式折磨迫害她,朱淑云都不配合他们,他们让朱淑云站着,她就坐着,让朱淑云坐着她就站着,他们把板凳拿走朱淑云就坐床上,反正就是不配合他们。一次他们强行给朱淑云戴手铐、脚镣,想把她放到死人床上抻,朱淑云拒不配合,全力挣脱,把手腕全拉坏了,他们看手铐戴不上又给朱淑云戴脚镣,好几个人按着、踩着她,压的她都上不来气,差点按死。农安的张盈用大腿按着朱淑云的脑袋,要给她戴手铐,还有三个人踩着她的腰,朱淑云想要不是师父救她,她都死好几回了。有一次家人接见,他们不让见,家人就找监狱长,当时正给朱淑云绑在床上戴上脚镣子,就没让她接见。晚上看到王监狱长,朱淑云说:“这能说明什么,这能让我看清邪党的邪恶本质,今天家人见不到我就得上火。”他问为什么,朱淑云说:“我跟家人都说了,见不着我就是给我打坏了,我这手脖上都是伤疤吗?”他一声不吱。

2、班会娟被迫害一度精神出现失常状态

班慧娟因坚定修炼,遭上绳、抻“死人床”、不让睡觉等酷刑多次迫害,曾一度精神出现失常状态。从班慧娟以下的叙述中,可见当时迫害的残暴。

酷刑示意图:四肢上绳
酷刑示意图:四肢上绳

“他们都说我疯了,但是我大脑清醒,干什么都知道;有邪悟的人说我是装的,但记忆力不是很好,拿东忘西的,确实是这样的;有的人就认为我是装疯,当时在床上绑着,那种撕心裂肺的感觉,那心就好像要爆炸了似的,就像在火上烤似的,一下要爆炸似的,非常痛苦吧,没有语言来形容,一回忆都是非常痛苦的。就是把我手都是吊起来绑着,腿也吊起来绑着,一点活动的空间都没有,到最后那胳膊都不会动了,绑了二十一天吧,从十月十三号到十一月三日,连续二十四小时的绑着,在床上大、小便,吃饭是喂的,根本都不给松开,看着我的人有两个邪悟的、还有两三个刑事犯,邪悟的有一个叫乔慧,还有一个姓徐的,刑事犯有一个是四队的大元,还有一个姓张。吊了我二十一天后,看我什么都不行了,也记不起来什么了,就给我整到楼下去了,让我写什么思想汇报,让骂师父骂大法,当时我什么也想不起来,大脑一片空白什么也记不住了。”

3、李知秀遭五马分尸酷刑迫害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七日,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狱政科长厉剑领着一些人和老残监区的付淑萍突然闯进屋里,胳膊上缠着胶带,是准备封李嘴用的,二话不说拖着李就走,李本是在一楼,把李拖到三楼一个秘密转化法轮功学员的黑屋,李被折腾的心跳加快,手脚抽搐,他们找来大夫给李吸上氧气。

四月份的黑屋阴冷潮湿,付淑萍带着几个犹大来转化李,李不听也不睁眼睛,付淑萍就抠李的眼睛。付淑萍找来几个犹大和两个诈骗犯闫璐璐和孙永静准备对李采取措施。闫璐璐和孙永静把李按在床上,骑到李身上就开始给李绑死人床,开始是把李的四肢绑到床上,李还是不看不听那些污蔑师父和大法的东西,她们就穷凶极恶的对李迫害升级。屋里从窗前到门口沿着墙边顺着放了两张床,强行李平躺在靠窗子那张床上,她们把李的手拉到头上方绑到暖气管子上,手和管子之间没有一点空隙,绑的死死的,身体躺在床上而脚要绑到另一张靠门口那张床上,床是两米长的军用床,对不足一米六身高的李来说,手、身子、脚分成三部份呈大字形绑上,已经是抻的直直的了,看李还不妥协就找来四个人把门口那张床用力往出拉,两张床原来是挨着的,这样把两张床之间抻出大约二三十公分的距离。然后塞进一块板子,松手就不能缩回来了。李的手绑在暖气管子上是死的,抻不动,那两个床之间的距离就是李的整个身体被五马分尸一样抻出来的。因为人是悬空的,就在李的臀部下面塞一个盆,大小便用,然后他们说死不了关上门就出去了。正好赶上李来例假,这样一抻就造成流血不止,李一直因失血过多处于迷糊状态。

4、何凤波被抻床疼的舌头几乎咬断

何凤波在教育监区(洗脑班)的时候,学员传看大法师父的经文的时候,被包夹恶告给狱警,大队长曹红气的暴跳如雷,下令要严管。何凤波和几名学员,被她们认为是传经文的头,就经历了个更加残酷的迫害。把她们几个分别关在没有法轮功学员的监舍里,门上整天挂着帘,不让外面的人看见,上“抻床”酷刑,就是把手和脚用绳子绑上然后抻起来,身体悬空的吊上就像五马分尸一样,分分秒秒都痛不欲生。

中共监狱酷刑:抻床(“五马分尸”)
中共监狱酷刑:抻床(“五马分尸”)

在那种痛苦中,因抻床酷刑疼痛至极,致使何凤波几乎咬断舌头,后来被她们发现后,不再抻着吊起来,而是大字型绑在床上,小便就在床上,吃饭在床上,因不能进食,就被她们每天灌食,非常痛苦。被绑在床上还要强制看攻击大法师父的录像,还有一个台湾的乱法和尚讲的所谓的“佛法”录像。

就这样,在床上又绑了两个多月才让何凤波下地,下地时,两脚走路无力,只好扶着床边走,好长时间才能正常走路。在黑嘴子监狱这种灭绝人性的迫害,何止何凤波一人哪!

5、黄金荣被抻床导致神经脉血栓生命奄奄一息

黄金荣不“转化”它们就把黄金荣双手绑上,吊起来,两只脚尖刚刚着地,双手被绳子勒的青紫,麻木,吊了四、五个小时,又让上光板床,把胳膊和腿举起来。黄金荣没有向她们妥协,恶徒气急败坏,就把黄金荣手和脚用绳子绑上,然后吊起来,就是“抻床”酷刑,让她痛不欲生,后来用反复悬空“抻床”酷刑三个多月。犯人还是觉得不行,后来就用黄金荣的背心绑在她抻起来的胳膊中间,把脑袋夹在两个胳膊中间。

当时是伏天,黄金荣在疼痛的痛苦中憋的浑身发青,脸色青紫,浑身冒汗,昏死过去。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包夹掐人中她才苏醒。第二天,看到黄金荣已经奄奄一息,她们就用手推车把她送到监区医院,在送往医院的过程中,黄金荣昏死过去多次。因为是星期日医院休班,警察又把黄带回监舍。回到监舍后,黄已经不能动了。等到星期一,包夹把黄金荣送监区医院检查,医生说是因为长期血脉不通,导致神经脉血栓,这是血栓走到腿上去了,如果走到心脏就没命了。因为监狱医院不能医治,就把黄金荣送到长春公安医院,打的药都是浑浊的液体。一个月以后,她的腿还是青的,走路还是不能正常,没有什么起色。警察又把她转回监狱医院。

6、耿继秋遭不明药物摧残

一进监狱,狱医说耿继秋有结核病,耿继秋被送到了监狱内医院的隔离室进行所谓的治疗。隔离室真是狱中之狱,十几平米的小黑屋里挤了七八个有传染病的犯人。两个诈骗犯包夹一个叫王丽丽、一个叫顾春英每天看着耿继秋吃药,吃完之后还要张开嘴检查,不吃就绑在床上硬灌,他们给耿继秋吃不明药物,早上一次吃十九片,晚上吃七八片。

每次吃过药之后,耿继秋被折磨的全身瘫软昏睡,几天之后耳聋耳鸣眼花,心烦焦躁。心里清楚,但大脑反应却越来越迟钝。有一次,崔狱医说给耿继秋吃点管心脏的药,可吃过药的第二天早上起来,耿继秋的眼珠突然定在那里不转动,用手揉了大半天才恢复。耿继秋的心里很明白,如果跟包夹说,他们会变本加厉的给吃药,耿继秋开始发正念智慧的躲过包夹的眼睛,把药全吐到了厕所里。

7、薛桂云遭各种酷刑、体罚折磨、精神虐待

中共酷刑示意图:浇凉水
中共酷刑示意图:浇凉水

薛桂云被强制长时间坐小凳子、罚站、用针扎手指头、用凉水浇全身,小凳子是直径约半尺的圆形塑料凳,中间有个洞,表面还有很多花纹,非常硌人。不允许坐全凳,有时坐二分之一凳,有时坐三分之一凳,身体的重量只能靠脚腿来支撑,把人坐的腰弯,肚子大,腿肿的很粗,屁股坐破,出脓、出血、结痂,如此反复,长时间血液循环不畅,血液像粥一样;心口像一个秤砣堵在那儿。

每个不转化的学员几乎都先经受这一酷刑,这是较严酷的一种体罚,每天坐长达十八个小时,总是一个姿势手放在膝盖上,身体不能动,眼睛都不许动,长时间盯在一个地方看,正念不强会出现视力下降,看东西双影,眼神呆滞。最后会出现不能站,站起血供不上,人就会心慌,浑身哆嗦,甚至休克。有很多人因承受不住迫害而违心所谓“转化”。

为不让薛桂云离开小凳子活动,吃完饭不许她去刷碗,只能自己拿纸擦,擦完后油纸揣在兜里,就是不让站起来活动一下。由于薛不配合,包夹崔玉莲和另一个包夹用脚踢她、还打她的手,由于身体承受达到极限,薛桂云休克过去了,她们就找来杨晓杰(管发药的)等一帮刑事犯摁住薛桂云全身,刑事犯杨晓杰用针扎她的手指头,之后薛就醒过来。恶警张莹称她是装的。由于薛不“转化”,包夹崔玉莲不让她睡觉,体罚她,让她长时间站着,从早上四点一直站到晚上十二点。站的小腿和大腿一样粗。真是惨无人道,薛被迫站了四十多天,再也站不住了,脚跟疼的落下了病。

还有一次崔玉连和几个包夹轮番看着薛桂云,让她站着,一天一宿不许她睡觉。曾经很长时间不许她洗澡,洗漱、不让刷牙,限制上厕所、侮辱谩骂不只是肉体上受折磨,精神上备受煎熬。监狱里的包夹经常谩骂,不会正常说话,都是大喊大叫,总是挖苦,侮辱人格,就是要把人管成机器人、木头人,做任何事都要喊报告,还要自称“罪犯”,说的最多的话就是“报告”,喝水、上厕所都要“报告”。就是强制洗脑,看诽谤大法的录像,摧毁人的意志,让你自认为是罪犯。

8、赵健遭抻床酷刑迫害

二零零六年末,赵健、何凤波、张玉芬、李海红把大法经文传给其他法轮功学员,有一个学员在传经文时,被一个包夹发现,被恶告给警察,当时教育监区的队长是曹洪,暴跳如雷,下令严管,一场更残酷的迫害开始了。赵健和三个法轮功学员被分别关在一个单独的监舍迫害,赵健被关在五楼的一个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秘密黑屋。房门挂上帘,不让外面看见,赵健四肢被绑上,就是上“抻床酷刑悬空吊起来,分分秒秒的撕心裂肺的痛难以忍受,手和脚顷刻间变成紫黑色,赵健被强制吊了一宿,棉衣、棉裤被汗水湿透,头发全是湿的,整个人虚脱,每天大小便在床上,人格受到极大的侮辱,后来又大字形绑在床上,残酷迫害持续两个月的时间,才让下地,两个月后赵健又被关在四楼继续遭精神迫害。

9、王洪艳遭受绑床上野蛮灌食

王洪艳在看守所遭受非人残酷迫害后又被关到吉林省女子监狱迫害,这场迫害比看守所更为残酷,入监那天王洪艳被抬到监狱后,被扔到水泥地上,一个犯人拿着大剪刀就把头发剪掉了,又强行扒光衣服照相,换上监狱的囚服后把王洪艳抬到五楼,王喊,那些犯人就连掐带打的,又给王洪艳插上鼻管,手脚被大字形铐在床上,插到胃里的管子象火烧一样难受,王洪艳把管子拔出,包夹的犯人把王洪艳一顿毒打,几个人再次强行把管子插进去,可是却被插进肺管里去了,王洪艳立刻被迫害的喘不过气来,说不了话,然而她们却像没看见一样,全走了,拿来玉米面准备灌食,王洪艳使出全身的力气抬起身子,捆绑的绳子这时也松动了,王再次把管子拔出,王洪艳也知道了法轮功学员是怎样被灌食灌死的了。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监狱那些帮教、包夹看王洪艳没有转化,就开始用尽一切手段折磨迫害王洪艳,把床上的褥子都撤光,用光板床冰王洪艳,二十四小时不让睡觉,晚上把王洪艳的手脚捆紧,使血流不通,王洪艳被迫害的四肢麻木疼痛难忍。

10、何平被强迫劳动几次昏倒

在所谓的“教育监区”(就是洗脑班),何平被关在一个单独的监舍“严管”迫害,三四个“包夹”犯人整天围着她洗脑,她们攻击谩骂大法师父,侮辱法轮功学员的人格,就连何平上厕所都寸步不离的跟着,逼迫何平看诽谤大法师父的录像,每天有“帮教”赵桂凤、马也驰、马春丽等轮番威逼,强制向何平灌输歪理邪说,强制何从早上五点到晚上九点坐在小板凳上,听她们的灌输。这种精神折磨迫害让何平的心理痛苦煎熬,精神达到几乎崩溃的边缘。这种强行洗脑的精神折磨持续近一个月,那种心灵上的折磨,就是想进一步在精神和心理摧毁何的道德底线,就是想让何从心底里背叛大法师父,把心底的那份善良,一点一点的泯灭,把一个修“真善忍”的好人,变成心中毫无人性的恶人。

在“教育监区”(洗脑班),她们强制何平劳动,在劳动车间,强迫何每天拿着一个三十多斤重的电剪子裁剪,每天早上七点干到晚上四点半,有几次何几乎晕倒在车间。这还不算,每天吃完晚饭,还要上洗脑的“大课”强行洗脑。这种残酷的迫害,使何平身心俱伤,在一次强制走步时,何昏倒在地。

综上所述,吉林省女子监狱简直是人间地狱,其邪恶程度令人发指,邪恶手段无所不用其极,据明慧资料记载在吉林省610操控下,吉林省女子监狱残酷迫害下,造成至少有二十四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三人致残、五人被迫害精神失常。

自古邪不压正,人类社会决不是给邪恶逞凶的乐园,“真、善、忍”的光辉将照亮寰宇,邪恶的黑窝必定全部彻底解体!吉林省女子监狱的种种血腥迫害,但是无论它们怎样封锁消息,也阻挡不了把它们的罪恶曝光在光天化日之下。善恶有报,所有参与迫害的人员都将得到应有的恶报,如不及时了解真相,将功补过,都将面临法律的严惩以及老天爷的清算。

参与迫害的警察有:武泽云、曹洪、倪笑红、赵旭、李海燕、张艳、付淑萍、张晨雨、于秀艳、张淑玲、赵冬霞、杨曦、刘明华、郭霞、莎丽等。

附录:参与迫害的主要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吉林省女子监狱: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郭家村(吉林省女子监狱已从黑嘴子搬到兰家)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1048信箱(邮信时建议写此地址),邮编130114
总机:85375038
总值班室:85375099
现任监狱长安彤宇0431-85375001
副监狱长魏丽慧 85375006、15312692195
副监狱长王立军 13424483338、85375004,副监狱长王某(男)85375005、刘铁海 18751778168
高明雅 15065919887、金宇菲 18686465320 吉林省女子监狱党委
狱政科:0431-85375021科长朱晓艳0431-81234733
狱政男值班室:85375029、狱政女值班室:85375017
政委王某 85375002
总经理刘某85375003
纪委书记张某85375007
办公室主任周某 85375008
监控室 85375061
八监区:
电话:0431-85375045、0431-85375107
副监区长倪笑虹13943036094
三楼狱警室:85375089
四楼狱警室:85375098
监舍2号楼
3楼:85375048
4楼:85375049
狱警张树玲
狱警刘明华15252297762
狱警高扬
狱警张莹:八监区二小队311监室
狱警沙丽
狱警屠强:八监区一楼严管队, 姓陈的小队长
大楼收发室 85375099
大门收发室85375011考核办 85375109
卫生科 85375039
刑罚科 85375031
刑罚科院内值班室 85375050
驻监检察室 85375087
狱侦科 85375032
狱侦科院内值班室 85375091
教育科 305 ,303 85375035
教育科狱警室 85375036
心理咨询室 85375037
教育科长室 85375038
十监区
管教室:85375085
入监监区: 监舍1号1楼:85375025
出监监区: 监舍1号2楼:85375086
监舍1号楼
1楼:85375012
吉林省委地址:人民大街47号 邮编:130051 总机:0431-8927512 秘书处:0431-8927596
干部处:0431-8926962 组织部:0431-8927876 宣传处:0431-8925448
吉林省纪检委地址:人民大街55号 邮编:130022 值班室:0431-2708038
吉林省监察厅地址:人民大街57号 邮编:130022 办公室:0431-2766216 举报中心:0431-2766212
吉林省政府地址:新发路11号 邮编:130051 总机:0431-8919971
吉林省司法厅地址:新发路46号 邮编:130051 办公室:0431-2750217 2750219
吉林省司法厅:
厅长张毅0431-82750317(长春市黑嘴子女子监狱“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
监所警务应急办公室
王羚 18504307111 单磊 18504306146 卢岩 18504306145
刘洋 18504306147 李津生 18504306100 薛薇 18504306231
计财装备处
杜延华 18504306888 邸义 18504306118 宋银行 18504306129
李佳耕 18504306023 欧阳桂前18504306128 陈慧 18504306127
戴欣 18504306122 潘奇 18504306121
基层工作指导处
孙慧敏 18504306507 王秋生 18504306021 邹静洁 18504306098
张德友 18504306099 刘健 18504306097 杨洪涛 18504306096
丁淑清 18504306093
机关服务中心
李跃生 18504306226 尹祚军 18504306233 潘东辉 18504306218
付忠涛 18504306123 王旭东 18504306189 李忠君 18504306161
国立公证处
王亮 13500892602 祝景愉 18343080751 王硕 13019207796
李正平 13604362000 王继欣 13904302881
国家司法考试中心
孙学福 13843095698 李海涛 13086866365 尹力国 13904311801
徐萍 18686601331 尹永春 13844877926 陈育慧 13844840718
王丽华 13844845900 李权 13844080620 张陆军 18943617799
吕大可 13331693798
公证工作指导处
刘岩 18504306055 施晓明 18504306051 郑帅男 18813119451
孙宝庆 18504306152 刘晓春 18504306661
干部警务处
赵鹏 18504306162 杨剑 18504306160 周雁行 18504306159
郝焕斌 18504306155 赵山河 18504307999 张海凤 18504306158
王文阁 18504306153 赵成杰 18504306182
法制宣传处
李辛铭 18504306019仪明亮 18504306077王子时 18504306072
李冰 18504306075王发新 18504306079韩立君 18504306078
陈阳 18504306073孙琦 18504306071洪波 18504306148
刘国君 18504306076
法制信息中心
王博 17643163558 张金捍 17643155577 王村径 18504305886
法律援助中心
柳志鹏 18504306557熊思源 18504306511杨琛 18504306513
肖传奇 18504306273邱飒 18504307728吴海峰 18504306270
曾丽君 18504306271赵宏伟 18504306287刘洪岩 18504306279
刘桂琴 18504306277
法规处法律服务监督处联合
王晓娟 18504306081 李佳 13244403999 石研 18504306112
邹东辉 18504306113 李清风 18504306101 李英淑 18504306149
吉林省司法厅办公室
李燕 18504306191 孙业明 18504306020 姚冀 18504306013
崔佳良 18504306022 孙昕昕 18504306009 姚远 18504306012
李超 18504306011 赵爽 18504306010 杜钢 18504306008
孙明辉 18504306007 张奇峰 18504306005 张黎明 18504306006
李鹏 18504306567 鲍国民 18504306003 张毅 18504308666
王彬 18504307295 解军 18504306002
吉林省司法厅安置帮教处
李晓英 18504306111 刘羽丰 18504306142 周鹏程 18504306141
陈雪松 18504306139 崔军 18504306089 王贵成 18504306663
艾思明 18504306017
吉林省司法厅监狱管理局:
吉林省监狱管理局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发路1000 号邮 编:130061
狱政管理处:0431-82750562
刑罚执行处:0431-82750563
信访办公室:0431-82750100
纪检监察室:0431-82750557
吉林省司法厅监狱管理局:
狱政管理处
李世进18504301234徐占锋13504320578李险光18504300059
王平18504300111胡墨18504300182吕强18504300203
刘莉18504300439沈航13596085589刘学15326300008
徐宝光18504300161张涛15504441441马辉18504300166
警务督察处
宋继军18504300162于洪岩18504309696贾闯18504301122
胡晓臣18504304545王璐18504301908警察接待中心张清 18504300417 宫颖 18504300408 刘忠帛 18504300468
张晓野 18504300400
教育改造处
许宝山 18504300170 张冬晶 18504300169 武泽云
18504300333
李大成 18504300455 杜伟 18504300050 马述强
18504301668
孟显峰 18504300043 徐永成 18504300171
监狱协会
吴嘉玲 18504302138 于海涛 18504300377 邓云菊
18504300056
孙丽娟 18504308883
计划财务处
王立成 18504300122 魏向辉 18504300048 宋春蓉
18504300213
李晶一 18504300258 王丽 18504300097 于潇
18504300218
尹卫星 13943030666 黄云硕 18504304224 胡霜豪
18504302725
马立刚 13500882575 赵利 18504303378 杨林川
18504303253
孟凡刚 13304477623 孙健翔 18504307045 王淼
13604312226
李宏文 13194357666 徐绍昉 15904419984
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李忠 18504300052王成武 18504300029马彬 18504300278
集团公司生产经营部与安全监督管理部联合
张德强 18504300279 李文栋 18504300222 谢卫东 18504300053
曹宇 18504300281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与科技规划部联合
孙建荣 18504301088 高飞 18504300086 张纯杰 18504300282
集团公司财务资产部
郑艺 18504300285 张绍龙 18504300077 代东明 18543477978
王强 18504300999 叶长红 18504300081 董航 18504302388
生活卫生处
于卫军 18504300181 王岩 18504300255 李莉 18504300151
郑伟 18504304315 王金鹿 18504300013 徐胜刚 18504300179
审计处
高晶萱 18504303096 王洪彦 18504300019 徐闯 15354510036
刘丹 18504300223
信访处
毕勇 13843158810 刘惠 15804311131 赵树权 13578866511
李石 18186896966 续鹏 13351508238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地址: 景阳大路23号 邮编:130000 总机:0431-7668118 总值班室:0431-7615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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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组长:0431-7690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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