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元顺夫妇依法诉江 北京西城公检法构陷善良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三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二零一八年三月五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北京西城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史元顺、杨文英夫妇非法开庭。法官:马越,公诉人:公诉人:胡乩(音:机)生。

开庭从上午十点二十正式开始,至下午二点二十分结束。两位老人都是七十多岁的高龄,中间没有休庭,整个开庭历时四个多小时。

史元顺、杨文英的二位律师进行了无罪辩护,指出派出所办案人员严重侵犯公民权利、违反程序,捏造和拼凑证据进行构陷。

北京西城公检法严重侵犯公民依法行使权利。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史元顺、杨文英夫妇,因为依法起诉元凶江泽民,被绑架、抄家,并被非法批捕及庭审。

西城区阜外大街派出所警察梁智超、史更新、曹善明、朱海波,滥用职权,打压报复,对依法行使公民权利的史元顺、杨文英夫妇上门进行骚扰。在对史元顺、杨文英夫妇家进行搜查时,没有出示搜查证进行搜查。在史元顺一再要求下,才出示了空白搜查证。

西城区阜外大街派出所办案人员一直存在程序违法。在对史元顺、杨文英夫妇家进行搜查时,没有出示搜查证。

警察在法庭上对史元顺、杨文英出示的所谓证据,多是后期补充的工作记录,充当证据来源。警察编造假证据对两位老人进行构陷,做假询问笔录,或拿询问笔录倒签字等。

警察对史元顺的指证、证据都是推测,没有所谓实质性证据。

在公诉人出示的证据中,称有790张用于散发的《论语》单页。杨文英当庭指出:“我们对大法书籍是很珍重的,根本就不可能去制作、散发790张《论语》单页。”这是办案人员明显的伪造证据。

制作、散发法轮功资料,是行使宪法赋予的言论和信仰的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

杨文英当庭否定了被非法关押期间的违心认罪,并且当庭讲述了她认罪后,随即她修炼前的三叉神经痛、偏头痛、高血压等疾病复发,她头痛欲裂,痛苦得恨不得撞墙。杨文英被急救两次,住在北京市第二看守所的公安医院,那时她的身体状况令人十分担忧。看到起诉书,杨文英否定了认罪,坚定修炼大法的意志,很快她的身体起了变化,身体奇迹般恢复。开庭时,杨文英精神状态很好,她说自己的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的权利被严重侵犯。

公诉人胡乩生也表现的很恶,在庭审过程中,称杨文英、史元顺态度不好,建议从重,并建议三至七年量刑。

有多少法轮功学员用事实当庭陈述修炼法轮功后的巨大变化!多少法官、公诉人,在震撼人心的事实面前,进行了无奈的选择。这就是中共邪恶的毁人伎俩。

今天法官、公诉人,面对杨文英的当庭陈述,面对二位善良的老人,明知法轮功是福益社会的,明知法轮功学员是善良的好人,却一意孤行昧心枉判,法律已没有了尊严,人已经没有了良知的道德底线。

中共江泽民集团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颠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恶,同时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无法弥补的灾难,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


北京市西城区法院: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1号,邮编100035
刑一庭副庭长马越:电话:18600859028
住址:北京市昌平区龙乡小区东区11号楼102号

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
公诉人胡乩(音:机)生: 010-59555651、13720098645
住址: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南街道溪城家园1号院1楼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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